Advertisement


天欲其亡 必令其狂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八日】古语有云:“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西方的《圣经•旧约》有“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古希腊作家欧底庇德斯说“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中西方未曾谋面的先哲,不约而同地说出同样的话语,着实让人震惊。

庞大的古罗马帝国曾经横跨欧洲、亚洲、非洲,可谓赫赫有名,威震四海。当年,皇帝尼禄曾故意在罗马城纵火,然后嫁祸于信仰基督的人。尼禄还曾命令将不少基督信徒投进竞技场中,让猛兽活生生地撕裂咬死他们。甚至吩咐人把很多信仰基督的人与干草捆在一起,制成火把并排列在花园中,然后在入夜时点燃,照亮皇帝的园游会。

后来,尼禄的残暴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墙上出现咒骂他的涂写,军队和百姓围住王宫要和尼禄算账。元老院宣布尼禄为“人民公敌”,任何人都可以追捕或诛杀尼禄。最后他将匕首刺入自己的喉咙自杀,元老院得知尼禄死后,公布对尼禄的“记忆抹煞”——凡是尼禄的塑像、碑文、建筑物上的铭刻,都必须加以销毁或抹除。暴君尼禄死后,强大繁荣的古罗马国度也在经受了瘟疫和天灾后走向灭亡。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圣经》)历史就像演戏,虽然时间不同、地点变化,角色差异,但剧情往往大体相似。疯狂与灭亡就像是暴风与骤雨,总是接踵而至,又如因果报应,毫厘不差。

在今天的中国,因疯狂而跌倒,走向灭亡的人,仍然大有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江泽民在法轮功迫害的部署上,实施了所谓“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导致了迫害的惨绝人寰。施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的酷刑有鞭打、电刑、捆绑、烙烫、吊刑、死人床、性虐待、强奸等等。内蒙古临河市的王霞在被非法关押在内蒙第一女子监狱期间,长期遭受毒打、电击、阴道被插入掃帚把进行性侮辱、被恶徒将大头针钉入指甲中。后来,王霞被送精神病院遭受摧残,导致记忆丧失,成了植物人。中共当局还企图以自焚事件为证据诬陷法轮功,而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根据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中共当局一手导演的,江氏集团在中国大兴国家恐怖主义行为,栽赃陷害,为非作歹。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史无前例的邪恶,而中共体系内的一些官员,更是丧心病狂的歹毒。在薄熙来担任辽宁省长,王立军担任公安局长期间,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也是心狠手黑、良心泯灭。在辽宁苏家屯,已经揭露出有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人体器官,然后被焚尸灭迹的事件,被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江泽民、薄熙来、王立军,都曾经位高权重,狂妄至极,视法律为无物,视百姓如草芥,贪赃枉法,迫害良善。但是疯狂过后等待他们的,是国际追查和正义审判。2005年,在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将江泽民等告上法院,指控其犯下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行,法院一度下令逮捕江泽民等。2012年,薄熙来因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被提起公诉。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以及受贿罪四项罪名被提起公诉。昔日的风云人物成为今日的阶下囚徒,这是肆无忌惮的自作自受,是处心积虑的自食其果,是以恶为能的罪有应得。

多行不义必自毙,害人者自毁,咎由者自取。“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这简单的文字里包含着朴素却深刻的哲理。人有千算天有一算,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只有汲取历史的教训,才能少走弯路,不走错路。今后,当我们官位在众人之上的时候,当我们可以杀人放火无所顾忌的时候,当我们可以栽赃陷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时候,我们要知道,老天有眼,不可妄为,不可无耻,不可欺凌。如果一意孤行、仗势欺人,那么疯狂过后,接踵而至的就是自毁。

奉劝那些自以为位高权重的人,千万不要胆大包天、无所顾忌地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否则,薄熙来、王立军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