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凯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和入室抢劫罪;刘冬郁身为法官徇私枉法,践踏法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陈洁,家住会宁县四方乡,大学文化程度。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点多,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陈志凯带二十多人在拒绝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砸碎陈洁在兰州市出租房门窗玻璃,强行入室绑架了陈洁,同时还绑架了来看望她的姐姐陈淑娴和来访友的王有江,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法律手续强行查抄了租房(违反刑法136条规定)。非法抄家过程由陈志凯一人指挥,整个房子从里到外,从床上到床下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多部手机、电脑、打印机,私人财物,除被褥、衣服、锅碗没有拿,其它物品全部抢走,租房门上的钥匙也被抢走。陈洁和陈淑娴要求将所抢物品留下清单,国保大队陈志凯不写清单,说回到单位再说。但时至今日也没有写清单。离开出租屋时,陈志凯装模作样的对手下人等命令,将屋里往整齐里收拾一下,不要太乱,注意形象。
随后,陈志凯等不法警察将陈洁、陈淑娴、王有江三人绑架到兰州市城关区国保大队,对他们进行逼供突审。陈志凯将陈洁用铐老虎凳、轮流站等方式逼供二天二夜,六月三十日晚上将陈洁、陈淑贤就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将访友的王有江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二看守所。对陈洁实施逼供的恶警有陈志凯、董金霞、贾兆孝、张斌、一个中等个稍胖、一个瘦个子、一个破门砸窗的和几个不知名的人等。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在看守所,陈洁被强迫干活,每天磨锡纸,还要完成任务,晚上还要值2小时的夜班。锡纸磨完了就又干其他的活,现在又扎头发(就是做假发)。
陈淑娴因所谓的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四日获释。她先到租房去看东西,马姓房东说:你们走后,国保大队将租房抄了三次,其中,有一个姓周的局长带队来抄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城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了陈洁等法轮功学员。同年十一月十三日家人为陈洁请了北京律师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去见陈洁,看守所说要有法院的起诉书才让见,律师又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院刘冬郁对律师说,陈洁本人不请律师,而且不让阅卷,律师据理力争,刘冬郁说,等我问陈洁本人是否请律师再通知你。这期间刘冬郁和审判员到看守所给陈洁施加压力,刘冬郁对陈洁说:请律师费用很高,并软硬兼施,不让陈洁请律师。后来,刘冬郁就以陈洁姐姐做辩护,同时答应开庭时允许见年近九旬的母亲和家里人为由,说是请示上面为条件。刘冬郁等人用谎言欺骗陈洁和她的家人和律师,随后就给律师打电话说是陈洁不请律师。开庭时法院没有让陈洁的姐姐给她做辩护,也没让她见到母亲和家里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点,城关区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将陈洁、王有江、葛青春、卢月玲等四位法轮功学员拉到法院庭审,当天法院周围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法院布满了便衣及警察,有二百多名警察戒严。进入法庭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庭上旁听席早已坐满了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内部人员。非法庭审很快就结束了,法官不给这四位法轮大法学员说话的机会,一开始,邪党公诉人就给他们扣上了“×教”的罪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后,公诉人和法官一直追问是否参与了喷“法轮大法好”等标语的行动,只许回答:“是”与“不是”。法官一再打断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发言,庭审按他们的预先安排草草了结。此案由城关区法院刑庭魏公信和刘冬郁主审。
城关区法院魏公信、刘冬郁等人无理刁难,以各种荒谬不实的理由不许律师介入此案,拒绝律师接见陈洁,用谎言欺骗。家人数次奔波往返于城关区法院和相关执法机关及刑庭庭长魏公信和刘冬郁等办案人员,却屡遭他们的阻挠与欺骗。
就在家人奔波于城关区法院和相关执法机关期间,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城关区法院的办案人员和城关区国保大队的人员到看守所见陈洁,说是陈洁姐姐到处去上访,法官说这个案子要从新开庭,并且拿着一份清单上面写着所抄租房中物品说,都是法轮功物品要陈洁签字。中共的这些所谓的法官们将家中财物、现金和日用物品都作为打压法轮功人员的证据了,流氓行径可见一斑 。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到七月十二日家人多次打电话到城关区法院了解陈洁一案,始终没有得到回答,最后一次且遭到了值班人员的辱骂。
陈洁因炼法轮功,就为做一个好人,曾遭中共多次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给被银川市国安绑架的大法弟子姐姐陈淑贤送衣服时被银川市国安跟踪绑架并酷刑折磨一周后,送会宁县公安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二零零三年因向世人讲真相被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城关区国保大队陈志凯等不法人员打着法律的幌子,利用职务之便,公然绑架好人,砸门强抢,和匪类无别,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这些身穿警服、头顶国徽的公安、法院法官们,从形式上看是在调查取证,从新开庭审理此案,实际上是中共法官在践踏法律,构陷好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刑律。城关区法院执法犯法,肆意妄为,百般阻止律师介入此案,法官口口声声说是他们按法律程序办案的,却不接当事人律师的委托书,他们为什么要极力阻止律师介入此案呢?他们为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双休日偷偷的开庭呢,为什么开庭以后超期羁押大法弟子不放人,后来又和国保大队勾结从新构陷证据?其实,他们已经失去良知善念,沦为专门迫害善良的邪党工具了。
中共邪党为了苟延残喘,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中共公检法在长达十四年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今天中共在难以生存之际,为了达到欺骗民众的目的,中共邪党一边利用公检法迫害民众,一边又将公检法人员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
中共当局提出所谓“宪法梦”,而在当今的中国,真正破坏《宪法》造成无数冤案的正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政策,也正是这些政策的胁迫下许多本应是维护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者变成了真正践踏法律、助纣为虐、迫害善良的罪犯。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兰州市九洲大道 邮编:730046
所 长: 赵志军 刘平
王建堂:兰州市监管支队支队长
魏国栋:副支队长
田庆萍:一大队队长
苏生福:五大队队长
匡军、吕军:狱警队长
兰州市国保大队队长:
陈志凯 13399317327
肖云连 13919108600
贾兆孝 13919896515
马建军 13399317561
董金霞 13399313679
侯小斌 13399313757
张 斌(音)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
院长:龚昌明
副院长:高超 赵战斌 郑晓齐 韩冰 肖蒙 杨万军 魏至明
纪检组长:郑新民
机关党委:韩国培
办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红
民二庭长:李刚
民三庭长:苏红
立案庭庭长:张梅贤
刑庭庭长:魏公信 0931-8522809
副庭长:金济勇
审判长:刘保森
办案人员: 刘冬郁、张瑞茹0931-8522815、李耀剑 李繁明0931-8524864、刘保森、翟玲玲09318524294、丁晓明、黎永红8522978
纪检检察:韩宗荣0931-8522818、韩斌0931-8522931
城关区法院部份人员个人信息:
龚昌明,男,出生于1966年12月,中共党员,重庆梁平人,任兰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高 超,男,出生于1957年6月,中共党员,山西运城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赵战斌,男,出生于1968年8月,中共党员,陕西西安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郑晓齐,男,出生于1960年2月,中共党员,山西临汾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韩 冰,女,出生于1967年1月,中共党员,河南平顶山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肖 蒙,男,出生于1968年3月,中共党员,陕西西安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一级法官。
郑新民,男,出生于1954年7月,中共党员,陕西高陵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四级高级法官。
韩国培,男,出生于1957年4月,中共党员,浙江宁波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四级高级法官。
邸冰红,女,出生于1966年1月,中共党员,辽宁北镇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佑华,男,出生于1960年5月,中共党员,湖北郧西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万军,男,出生于1956年11月,中共党员,甘肃武威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魏至明,男,出生于1954年8月,中共党员,甘肃皋兰人,任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57号 邮编730030
书记:苏勇
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郭斌
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姚巍,
副书记、“610”主任:高 丽 娜 13919366270
城关区综治办副主任:杨 吉
城关区政法委“六一零”办:王桂兰 8487751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10/20/142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