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是教师,这个职业是需要评职称的。我地区评职称的条件很苛刻,四个条件,必须满足其中的两个。四个条件分别是年度考核优秀、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出示高级公开课、有市级以上的荣誉。这四个条件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优秀我没有,都让学校中层领导给霸占去了,剩下几个名额被分给与领导关系近的教师了;出示公开课至少需要给相关领导送一千元的卡,我也没有公开课;市级以上的荣誉,必须与学校领导的私人关系很密切,请客送礼打基础才能有,我也没有这方面的荣誉。
几年来,不断的有同事,甚至是同修在我耳边吹风,让我花钱搞一堂公开课,并说这不丢人。但是我知道,如果我这么做了,在师父的面前,在神的面前,可是丢大了。我也不动心,也不送礼。只是按照常人的形式向负责领导交了一个出公开课的申请表,这位领导当面说的很好,事后没有回音了。我也不执著。我相信师父说的,是我的不会丢的,师父在给我看着呢,不是我的,我也争不过来的。我就是学法修心。
这期间我也看到本单位的一位同修,缺少什么条件就想办法弄什么条件。结果当同修弄到相关条件后,总是因其它缘故,错失了评职称的机会。我看到后就更加明白了,修炼人对人的事不可执著。结果今年评职称,上面修改了条件,就两个,一个是三年班主任,一个是一般要求有市公开课,言外之意也可以没有,实际上就一个条件了。三年班主任——这条件我有。就这样,我很顺利的评上了职称。
我对家人同修说:“只要我们走正了,一切都在师父的掌握之中。”感谢师父再一次让我明确了一切都应该本着修炼人的原则做事,这样就是在证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