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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 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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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鹤岗市的中共各级官员、法院人员、警察等一直是被中共用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这些人员也为了个人私利,泯灭良知,跟随中共参与迫害。但是,中国自古有句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是:天降的灾害还可以逃避而生存,自作的罪孽却无法逃避惩罚。因此,鹤岗市这些不法官员的结果也是注定的。

何忠学,男,任鹤岗市邪党书记期间,不但不主持正义和公道,还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助纣为虐,推波助澜,多次参与、指挥迫害全市法轮功学员。不久,恶报临头,他被判刑,成为阶下囚,他的恶行恶报应验了那句古话:害人如害己。

张兴福,男,任鹤岗市委书记期间,紧随江氏流氓集团,积极部署全市公安系统迫害法轮功,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想捞取政治资本。仅2002年4月,全市一次就绑架、非法关押了700余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被活活迫害致死。恶行终有恶报时,其因涉韩桂芝贪腐案被双规,灰溜溜离开鹤岗,在江泽民之子庇护下暂时躲过牢狱之灾。

付会庭,男,任鹤岗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紧随江氏流氓集团,积极部署全市迫害法轮功工作,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因涉韩桂芝贪腐案被双规。

肖德龙,男,任鹤岗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紧随江氏流氓集团,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诋毁法轮功,煽动仇恨,部署迫害工作,致使全市法院系统非法冤判多名法轮功学员。不久,他恶报临头,移植肝脏花掉几十万,现在每天靠药物维持余生。

滕宪才,男,任鹤岗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紧随江氏流氓集团,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诋毁法轮功,煽动仇恨,部署迫害工作,泯灭良知。2008年10月,因经济案件被判刑十年以上重刑。

张春青,男,任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第二看守所所长,主管拘留所、看守所)的十余年间,执法犯法,积极配合何忠学、张兴福、付会廷等助纣为虐的贪官,争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不遗余力的参与、指挥、部署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其丧失人性地命令狱警(警察)和“牢头狱霸”对绑架到拘留所、看守所(一看、二看)的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不分男女老少一律实施“严管”,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受到警察、刑事犯及其本人的毒打、戴“支棍”、“手捧子”、扣地环、“上大挂”、灌盐水、数天不许睡觉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摧残。张振福 、邓香云 、徐志成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鹤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张春青刚刚离职即暴病身亡。表面看是民间传言说他放出贷款上千万没要回来着急上火得急病离开人世,实质上是遭天谴。

李兴文,男,任鹤岗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鹤岗市发生多起绑架、骚扰、跟踪、利用手机偷听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家庭造成极大伤害。他的恶行酿下苦酒,当局长没等到退休就得癌症,在痛苦的煎熬中自食苦果,最后于2013年7月下旬死亡。

另外,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延峰(女)和戴多华(女,鹤岗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直属分局局长)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报应,先后在北京手术。赵延峰曾兼管迫害法轮功工作,她知法犯法,直接指挥、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戴多华多次签批认同数宗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罚款、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教等。

目前,各级公检法系统、各级610人员、六区两县及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人员还在参与迫害,还在给自己和家人留祸根。李兴文能当上市公安局局长,张春青能当上副局长是他们祖辈积下的福德。他们没有好好珍惜,善恶不明,帮助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到头来害的是他们自己。当一个人的福德挥霍尽的时候,更大的报应就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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