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反思

更新: 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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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二日,因我手袋包遗忘在市火车站安检处,包内有《转法轮》一本,有真相护身符若干枚真相币若干张等,我被火车站派出所扣押、盘查、追问到晚上十点半,将我劫入市看守所。

我九七年五月得法,在大法中修炼,沐浴着大法的佛光,有师尊的呵护,一路走来还算平稳。可为什么到了大法弟子证实法讲真相救众生所剩不多的时间却发生了这种不该出现的错误?这当然不是偶然的,向内找:(一)不能静心学法。五月三日我随丈夫回老家为大伯哥庆八十岁生日。前后九天中每天只满足学《转法轮》一讲,学法时好象是完成任务一样,随身携带的其他大法书无心去学,有时翻开看几行因其它事又放下。(二)不能按时发正念。在老家的几天中,只有早六点,夜间十二点能按时发正念,中午十二点与下午六点无法保证,而后又没有找时间补发。(三)讲真相救人慈悲心不够。丈夫兄妹八个,嫡系亲属很多,还有乡邻乡亲,过去多次回老家,慈悲心让我一次一次的与他(她)们讲真相,所剩几个讲不通或不愿听真相的,这次我还是不想放弃,但正念不足,觉得太难,所以就抱着能救得了就救、救不了也没办法,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而没有一定要把他救了的慈悲心。

在火车站候车室就要检票的一刹那,猛然间意识到手袋包在安检处忘了拿,我急忙回头找包的一瞬间想到的是包内有家庭全部财产(存款单)等物品,竟然丝毫没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包内有大法宝物。也就是说遇到突发事件心不正,纯粹是一个常人心态,没能用修炼人的正念制止将会发生的邪恶操控恶人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的犯罪。直到進了车站审讯室,恶人对我進行搜身,才意识到他们是冲着大法弟子行恶,下意识想到他们抓到了把柄,其实这种念不正、不在法上想问题才是旧势力钻空子的理由。

从扣押到反复审问长达八小时的过程中,我虽不停的发正念,但心不是很稳。不修炼的丈夫不知他们如何处置(把我们分开)。我怕他受不了邪恶对大法弟子迫害的残酷现实,急着想让他快点离开那个是非之地。所以最后让我進看守所所需签名、按手模,我都违心的做了。利与情的羁绊让我糊里糊涂進了看守所。

(一)揭露谎言记录

在火车站审问与看守所提审,我注意到一个事实:“与本案无关的事可以拒绝回答”,这句话是应该告知当事人的。他们不告知却在记录中偷偷写上,还强加逼供“听明白了”、“听清楚了”的认可。在问话笔录中按照他们所想之事写上就算是当事人的供词,甚至连“以上记录属实”这样的话都编造在记录上。当揭露这种谎言记录时,他们也会慌张、脸红。

(一)拒绝入所签名

五月十二日晚间十一点多進看守所。交接警察办完手续后,让我在一张单子上签名,我看到单子上有“犯罪”二字,我拒绝签名。告诉他们:我没有犯罪,我不签名。要我脱鞋光着脚走向监房,我拒绝脱鞋,穿着鞋走向监房,监房的人都惊呆了。

(二)拒绝穿看守所的号服

第二天(13号)清晨起床(地铺),号房(监房)班长要我穿号服,我对她说:我不穿号服,因为我没有犯罪。她讲:没有说你犯罪,進来的人都是犯罪嫌疑人,都要穿看守所号服。我告诉她:我没有犯罪,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号服我不能穿。她又说:你不穿,干部(警官)会批评我。我说:你已尽责了。

之后一星期内,管号房的吴警官、李警官先后四次把我叫到她们的办公室劝我穿号服,我对她们以微笑相待,叙说我的理由、智慧的讲真相。头两次她们分别跟我谈还表现温和,第三次吴、李一起跟我谈,施加了压力。李对我宣读违监规处罚:包括关禁闭、戴手铐上脚镣,不给我所在号房人员看电视、不准打菜(买好一点的菜)等。宣读完后李问我:如果给你戴手铐上脚镣你穿不穿?我说:不穿,我没有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任何强加给我的东西我都不接受。如果你们非要这样做,那是你们在犯罪。之后她再一次问我穿不穿,我明确的对她说:我已铁了心,坚决不穿。然后吴就对我发话,说我不善,不为别人考虑,害她每天挨批评等。不论她态度如何,我都微笑看着她,心里发着正念。

在这期间,号房人员对我的压力也非常大。她们害怕不准打菜,不准看电视,怕我戴手铐脚镣走路的响声影响他们,她们就不停的劝我,我坚持不穿,我理解他们,同情她们,又可怜她们,那一个星期有万箭穿心的感觉。我不断的调整心态,发正念清除邪恶,信守“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1]坚信“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2]。就这样煎熬中走过来,什么都没有发生。

(三)看守所允许炼法轮功

進入号房第二天清晨,警官就对号房班长讲:她是炼法轮功的,她要炼功就让她炼吧。我在看守所二十二天,有二十一天坚持凌晨三点五十分开始炼功,夜间发正念一次,每天发正念五次(那里的人也认为是炼功)。有两次他们上级检查,见我坐那盘腿发正念,就问炼法轮功的在炼功,她吃饭吗?(我听声音是男的)回答:她吃饭,就是不穿号服。

(四)拒绝奴工劳动

号房班长告诉我所有進号房的人员都有生产任务。我告诉她:我是不会干生产任务的。我不是犯罪嫌疑人。之后我帮做杂事的一起清洗吃饭碗等,号房班长又说我:你不是也干了吗?我告诉她:我干了,但这不是铁任务,我帮人做事。

(五)不背监规、警官点名不答“到”

入所人员人人必背监规。每天早餐后号房人员站着集体背监规。我不背,坐着盘腿发正念。警官每日早晚两次对号房人员点名,点名前人员必须蹲着或坐着。当点到名时站起来大声答“到”。我拒绝答“到”。我以平和的心态大声吟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或者诵念“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佛光普照”。

(六)拒绝喊“报告”、拒绝讲谢谢“干部”

進出号房或進出警官办公室都必须喊“报告”,我拒绝喊“报告”,只微笑的对开门警官说一声“你好”。警官与号房人员谈完话或到号房说完事,号房人员必须要说谢谢“干部”,“干部”是在押人员对警官的统一称呼。我拒绝称呼“干部”只称她们警官。

看守所三次提审我,两个人都穿便装,不报姓名。直到第三次(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我指出,直到现在我不知道你们是谁,这样整我,今天你们必须出示证件给我看,让我知道你们是谁。他们无可奈何给我看了证件。十三号下午火车站派出所等五人劫持着我丈夫到我家搜查,入室前将他们的汽车停在离我家较远的一个拐角处,他们都着便装,并对我丈夫说:就说是你的朋友,到家玩玩。

修炼是严肃的,这个理在我心中多少次想过。一个常人从人开始修成神,整个修炼过程是多么的殊胜,整个演化过程是无法用人的语言来形容他的精细与严谨。这次被旧势力牵着進看守所,教训沉痛。更進一步使我懂得修炼是严肃的这个理,也更使我明白了修炼人“心一定要正”[3]。

黑窝中二十二天,恩师时时在看护着我,二十天恩师救我出黑窝,由于在异地他乡,家人不能及时赶到延误了二天,六月三日下午三点走出黑窝。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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