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崇拜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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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我们地区的一位同修甲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邪恶绑架并劳教。期满从劳教所回来后,写了一篇揭露邪恶的文章,内容是在劳教所里被迫害的过程,自己如何的做到正念否定邪恶的迫害。在明慧网上刊登出来后,我们当地的真相资料里也编入了。很多同修知道后,不是去想这本身是在揭露迫害,都说甲修的真好,邪恶都不敢迫害她,对她很崇拜,在我们当地的同修中引起轰动。

各地区的同修邀请她前去交流,走到哪里听到的都是赞扬与羡慕。甲同修自己也说:“在劳教所里好几年没有学法,我以为被同修落下一大截了,经过接触我发现多数同修还是呆在原地没有提高”。我们当地有一名同修在监狱里被关押迫害,家人为他请了律师作无罪辩护,甲同修在发放邀请函时再次遭绑架迫害,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

同修被迫害,我们整体应该向内找:这个说她修的好,那个说她修的好,慢慢的同修的欢喜心、显示心出来了,听不進同修的劝告,也觉的自己修的好,到处去交流演讲。同修从劳教所回来时,在劳教所里没有配合邪恶,只是在这一方面做的好,并不代表她在各方面修的都好,她应该多学法,同时向内找自己,是哪里有漏被邪恶钻空子迫害,从法上去归正。有的同修对她崇拜的都学人不学法了,很危险。同修是修炼的人,还有没修去的人心。我们都去崇拜她,不知不觉中在往她的空间场里推不好的物质,使同修修炼起来更难,最后在同修们的赞扬声中再遭迫害。

师父在法中说过:“哪个学员在哪一方面修炼的好我们是应该学习,但是还在修炼嘛,还有没去掉的人心,还是要以法为准。”[1]“不要看到人家功能啊,神通啊,看到一些东西,你就跟他去了,就这样听去了。你也会害他的,他会生出来欢喜心,最后自己什么东西都失去了,关掉了,最后掉下去了。”[2]

我本人在我们当地同修中也小有名气,有很多同修说我修的好,对我很崇拜、依赖,有的同修甚至想买套房子都来问问我可不可以买。时间一长,我的显示心、求名的心起来了。有的同修看到了我的执著,就提醒我,遇事多向内找自己。当时我根本听不進去:同修们都说我修的好,你为什么还让我找自己。心里不服气,越来越瞧不起身边的同修,执著心越来越膨胀,就越想在同修面前显示自己修的好,想得到同修的赞扬、认可,就怕自己丢名。因为证实法的事情,经常和一名异性同修接触,不注意修自己,慢慢的起了色欲心,走过一段弯路。是师父慈悲,不嫌弃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给了我从新修炼的机会,否则我就把自己给毁了。

崇拜同修就是在害同修,在往下推同修。不要再崇拜同修,同修修的再好,也是通过学法修自己修好的。我们应该以法为师,实修自己,去救度更多的众生。

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六》〈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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