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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黑监狱近期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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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据明慧网资讯,自七月以来,中共邪党“六一零”继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所谓的“学习班”(实为非法私设的黑监狱、洗脑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从七月初至八月十日,明慧网共报道了一百零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迫害,遭受各种酷刑。而这只是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与上半年相比,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大幅度上升。

“六一零”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是中共政法委操控迫害法轮功的直接黑手。该组织因为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由江泽民一伙设立而得其恶名。

这些绑架案例发生在黑龙江、吉林、山东、北京、河北、湖北、四川、广东、湖南、陕西、重庆、河南、江苏、贵州、新疆、甘肃十六个省、市、区。绑架由各地“六一零”统一指挥,街道和乡政府参与谋划,派出所警察负责具体绑架共同实施犯罪。中共邪党“六一零”开设了约四十五个洗脑班,以诱骗、绑架、酷刑的卑劣手法,迫使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其手段是极其邪恶的。

以七月份为例,大陆有四百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有七十九人被绑架到四十个洗脑班,占被绑架人数的百分之十八。

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大陆有十九个省、区、市“六一零”开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各类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和单位洗脑班八十二个。至少有一百八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其中:一月份二十人,二月份五人,三月份二十二人,四月份四十一人,五月份五十五人,六月份四十三人。(见明慧网《2013上半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统计》

从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笔者结束这篇文章时的明慧网资讯,就有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近十一个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洗脑的案例仍然正在继续发生着。


以上图表为明慧网报道案例的不完全统计

“六一零”洗脑班任意非法关押 甚至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如果说邪党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那些公安、检察院、法院还要捏造证据,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臭名远扬的劳教制度,公安系统连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违反了;就是违反了,公安部门还要给自己自圆其说,弄张纸,搞个什么所谓“劳教通知书”,欺骗世人。而游离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六一零”,却是连个遮羞布条都没有了,赤裸裸上阵,随意、随时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自由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时间从几天到几年不等。

“六一零”洗脑班采用的迫害手法和劳教所、监狱雷同,但隐蔽性更大,更阴险,通常不被社会所了解。所以,邪党才偷梁换柱,欺骗世人,劳教制度被迫取消后,继续利用邪恶的洗脑班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虽然各级各类洗脑班除了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外,其它的就很随意了,不是宾馆,就是饭店,要不就是山庄。但这些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人身权利的剥夺,对法轮功学员身心的摧残,却是触目惊心的。

善良的人们也许不会想到,表面光鲜的“法制教育”下面实际是邪党人员私设的黑监狱,其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摧残,也是很惨烈的。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比起劳教所和监狱来说,更具有随意性和隐蔽性。

只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大陆法轮功学员直接被洗脑班迫害致死的就有合肥张君茹(女)、蚌埠市张燕(女)、深圳张福英(女)。可以说,间接被洗脑班迫害致死的就更无法统计了。

“六一零”洗脑班的迫害手段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是六一零私设的黑监狱,其特点为:

首先,洗脑班限制人身自由,和劳教所、监狱没有区别。

如明慧网最近报道的北京虎峪洗脑班是租用宾馆。每个学员一个房间,单位来两名所谓“陪教”。房间设施都做了改造,窗户加装钢筋防盗栅栏,厕所门里面的插销全部卸掉。房内有二至三张床,单位陪教睡外边床。没“转化”前不许出房门。

第二,维持黑监狱(洗脑班)的费用,很多地方竟让被强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单位来负担,学员没有单位又交不起怎么办?抢学员家里的财物,简直是强盗行径。明慧网有很多此类报道。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强迫大法学员每天要交三个人的生活管理费,交两个“陪教”(二十四个小时监控迫害大法弟子人员)的工资。先由绑架单位垫付,然后由绑架单位向法轮功学员或家属索取,有的高达每天二百五十元,交不起扣工资,实物抵押等。

明慧网《对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罪恶的调查报告》一文,板桥洗脑班财政经费主要来自两方面:中共拨款和勒索“洗脑费”。 中共拨款据说每年有三百万。“洗脑费”为每位学员二万元,“一轮”约四十多天,平均每天约五百元,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继续无限期非法拘禁,超期费用照收不误。费用多从被绑架学员所在单位、所在村委会、所在居委会,甚至学员家人处勒索而来,由“六一零”出面,以“政治任务”的名义,胁迫这些单位和人员出钱参与迫害。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要出两份钱,一个是每期二万的所谓洗脑费,一份是雇佣来监视学员的两个陪教的“工资”,每天每人八十元,最后按天结算。洗脑班共有大约十八-二十个房间用来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一轮”就获非法收入四十万,一年有大约三百万。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又有额外的“奖金”。

第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的地点、期限,随意性很大,几天,几个月,几年,都有可能。

大陆各类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和单位“六一零”都可以随时、随地办洗脑班。

虽然各级各类洗脑班,除了所谓“法制教育中心”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外,其它的就很随意了,不是宾馆,就是饭店,要不就是山庄。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长期关押,如,法轮功学员刘晖被“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非法长期关押达三年以上。

第四,对法轮功学员精神折磨和酷刑的使用,和劳教所、监狱一样惨烈,很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疯。

廊坊市洗脑班,对外谎称廊坊市“法制中心”,实质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狱。除了精神折磨,还施加长时间剥夺睡眠、打不明针剂等迫害手段,已知有多人被迫害致死或逼疯,其中包括侯继明、靳立涛、高继敏、孙广娟、马振庭。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里,洗脑班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敲诈勒索,骚扰、威胁、恐吓,长期无限制的关押,致使法轮功学员疯、残、病、痴呆、死亡,而洗脑班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在成都洗脑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邓淑芬、李晓文、谢德清、刘生乐等。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轮功学员有祝霞、刘英、谭绍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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