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安顺莲自述被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安顺莲女士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向民众讲真相,遭到中共迫害,曾于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她的家人也遭到株连迫害。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安顺莲,今年65岁,昆明市东川区公路管理段退休职工,丈夫杨能文,今年76岁, 东川区矿务局新村转运站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我们搬到昆明市黄土坡锦兴苑小区和女儿同住。

我们夫妻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我们都是疾病缠身,修炼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精神愉快,家庭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诽谤和迫害,我们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有责任向世人讲清真相,为师父讨回清白,为法轮功讨回公道。为此多年来,我们夫妻受到了昆明五华区国保大队、高新公安分局警察的多次骚扰、绑架、关押劳教,身心受到伤害。下面是多年来我们被迫害的事实:

在医院讲真相遭诬告、威胁、抄家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我出车祸,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被110和120送往昆医附二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我向同室病友讲真相,被黑林铺汽修厂原书记诬告。大约十一月上旬,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马斌等四人来到医院,要我到外面和他们“谈谈”,当时我还不能下床。我单位领导四人也从东川赶到,背着马斌等人向我问明情况后,请马斌等人吃饭,让他们给我一次“机会”,由单位教育,并交了一千陆百元保证金。马斌等人又挟持我女儿到家,抄走手抄《洪吟》一本。

讲真相被诬告 丈夫被拘留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我拄着双拐和丈夫在海源路中段给一个十一岁左右的男孩讲真相,送给他护身符,被他诬告,被高新公安分局邓姓警察多人绑架到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到深夜一点多,录了像按手印后,关押在拘留室。

天亮时,警察睡着了,我就拄着拐棍走了。八点多钟警察发现我不在了,就由片警杨永生带着多名警察,劫持着我丈夫到家抄家。

女儿说:“我父母一夜未归,原来是被你们抓去了,我妈呢?”回答说:“她早上跑了。”女儿说:“跑了?你们这么多人是干什么的,有本事抓人,没本事守住;我妈快六十岁的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安着钢针,支架,拄着双拐,身无分文,跑出去了,出了事怎么办?你们不管一个老人的安危,却跑到这里来抄家,这是警察应该做的事吗?你们赶快去找人,我要活见人,不能死见尸,否则,我们法庭上见。”

警察无语,到我卧室里抢走了《转法轮》两本、师父的《济南讲法录音带》一套、《洪吟》两本、《精進要旨》两本,杨永生还要到女儿卧室去抄,女儿挡在门口说:“我还没谈恋爱,谁敢进我的闺房我和谁拼命!”他们只好押着我丈夫走了,把他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了一个月,每天十六小时拣辣子。

我女儿把情况反映到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来了很多警察把锦兴苑小区围个水泄不通,开着警车到处找我,还扬言,挖地三尺,翻遍昆明所有法轮功学员家,也要把我翻出来。

我为了不让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干扰,也为了救丈夫,于六月一日自己回到家,刚到家门口,就被邓姓警察等七、八个人绑架到高新公安分局。审问我昨天去了谁家,我不说,只是让他们还我丈夫,到下午四点多钟也问不出什么,只好让我女儿把我领回家。

高新公安分局把此事通知了我单位东川管理段。党支部书记及保卫科主任就到我家说“你的本事真大,居然被公安局抓,惊动了昆明管理总段,我们想保你都保不了,上边要你写‘三书’(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否则,停发退休工资。”我不写,就被停发了两个月(七月、八月)退休工资。

儿子被迫失去工作 女儿也被以工作威胁

昆明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立的非法组织)人员还到我儿子的单位——云南省建筑第六公司要挟领导,儿子因此被停止考勤两个月,一气之下辞了职。

昆明610人员还多次威胁我女儿:“你不想办法劝你妈写‘三书’,就要找你老板辞退你,还要通知你父亲单位停发他的退休工资。”

我女儿是云丰造纸厂的失业工人,二零零零年只身到昆明打工四年,“按揭”买了一套房子,把我们接来同住,每月需还贷款七百元,我出车祸车主无钱,女儿又向她老板借了四万多元为我治疗。女儿哪能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万般无奈之下为我写了“三书”让我签字,我不签。九月初,她把弟弟找来,自己拿刀架在手腕上要自杀,她弟弟按着我的手在“三书”上签了名字,签完字后,母女抱头痛哭,一夜无眠。

再遭非法抄家、妻子被劳教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我和丈夫买菜回来,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警察马斌、刘劲庭等九人尾随进家。马斌拿了一张搜查证给我丈夫看,丈夫说:“不认字。”让拿给我看,他不让我看。然后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十二本大法书籍、六盘光碟、三十三页真相资料,把我绑架到丰宁派出所非法审讯,当晚将我绑架到五华看守所关押一个月。最后以我“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先后向广东、福建、四川等多地邮寄法轮功信件七十三封(这些信件是他们在邮局查获的,根本没寄出去),又向本小区朱某某讲真相、送真相小册子”为罪,昆明市劳教委昆劳管字(2007)第600号劳教决定书枉判我两年劳教,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我被两个邪悟人员包夹,强行洗脑。在单位要开除的压力下在管教干部和“帮教”人员伪善的欺骗下,稀里糊涂的被所谓“转化”了。写了“三书”还在管教干部的胁迫下当了“帮教”,去“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在超时限的奴工劳动中,同年八月患了白内障,几乎双目失明,腿、手肿痛得走不动路,抬不动碗。在本人及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批准所外就医,到昆医附二院做了白内障切除手术,花了一万二千多元。手术后又患眼底黄斑病变,需要继续治疗,可劳教所不准,于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迫回到劳教所,双眼一直疼痛、流泪,八月份右眼就失明了。

在本人及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二日管教干部领我到昆医附二院检查,确诊为:双眼葡萄膜炎,视神经炎,应立即住院治疗,否则将双目失明,直到十月二十二日才被批准所外就医一个月,在昆医附二院住院治疗,花去一万多元。刚有好转,并未痊愈,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又被迫回到劳教所,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期满才回家,致使右眼失明无法医治,只能靠左眼0.2的视力维持生活。

劳教期间,单位停发全部退休工资共计三万二千六百四十元,出所后只发给退休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现在每月还被扣发六百多元。

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八点,我和老伴上街买菜,才下到楼门口,就被五华区公安分局警察马斌、刘劲庭、马迎辉、杨永生等十七个警察堵住,杨永生说:“最近小区内乱哄哄的,是不是你们老俩口在捣乱?”(指传播真相资料,这是行使我们的言论权利,也是在维护百姓的知情权)。马斌要我们跟他们走一趟,杨永生则要到我家去看一看,我们跟他们论理,一直僵持到十一点,我们被迫打开房门,他们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数册、mp3两个、师父讲法录像光碟、《九评》等物品,并把我们绑架到马村派出所非法审讯。

当天中午十一点半有三位法轮功学员到我家看我也被绑架,经非法审讯后,三位法轮功学员和我丈夫当晚被放回,我则被绑架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因为明慧网曝光,昆明法轮功学员也找当事人要人,警察心虚,最后才以“情节轻微”拘留我一个月后让我回家。

再遭绑架、抄家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早八点,我在26路公交车上发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被公交便衣警察王正义跟踪至关兴路,然后绑架到严家地派出所,被五华区国保大队马斌等二人接到马村派出所,当晚十点多被马村派出所送到五华区看守所,经法医检查:高压220,低压70,因压差太大,随时有生命危险而被拒收,后以“身患重症”取保候审,由女儿、儿子当夜两点半钟接回家中。

马村派出所警察当天八点到家抄家,抢走了《转法轮》两本、《洪吟》一本、《精進要旨》一本、新经文两本、手抄经文七本。

高新公安分局警察不但配合五华区国保大队三次到我家抄家,还多次带领锦兴苑社区管委会人员到我家“看望”,干扰我们的正常生活。

修炼法轮功合法、向世人讲真相、邮寄真相信合法、家中有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更不是罪。五华区国保大队,高新公安分局的警察多年来对我们的迫害才是真正的犯法!是对人权的践踏!

东川公路管理段支部书记(现在昆明公路总段管理工作)手机号13908806653
东川公路管理段保卫科主任沈学伟(现在昆明公路总段工作)手机号13708467448
警察王永生手机号1370848953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