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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酷刑:抻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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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等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酷刑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我们这里单就中共的酷刑上大挂,也就是抻刑进行揭露。

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抻刑

上大挂还有另一个名称叫作“扣扣抻”。这种扣扣抻在使受刑人承受双臂撕裂般痛苦的同时,还使被迫害者斜着身子、蹲不下、站不起、非常痛苦。现年六十岁,原大连市中心医院主管护师王春英,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累计非法关押超过五年。她这样讲述: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我因拒绝在劳教人员考核表上签名,一大队大队长张春光、教导员李明玉、干事翟艳辉等六名恶警,将我铐在两张双人铁床中间,右手被铐在铁床上铺,左手被铐在另一铁床的下铺,我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双手被手铐紧紧的卡住。虽然沈阳冬天很冷,摄氏零下十七~十八度,但我当时马上痛的大汗淋漓,很快手就肿起来了,呈黑紫色。然后警察用脚使劲的踹一侧的床,直到踹不动为止,我的身体被绷的紧紧的,全身象撕开了一样。警察还每隔二、三个小时就晃动深深卡在手铐内的双手,加剧疼痛,就象在切开的刀口上再撒一把盐。期间,恶警还反复逼我签字,不签就继续抻,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就这样我一直被抻了十六个小时,手肿的象黑紫色的馒头,手腕、手背十几处皮肤被手铐磨破,流的血都干涸了。”

这种强迫法轮功学员斜着身子承受痛苦的抻刑在一张上下床上也可以实施。沈阳法轮功学员林雨璇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就遭受过这种抻刑: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下午,恶警王燕萍、尤然将林雨璇劫持回宿舍办公区东边一间仓库的一张上下床前,一手用手铐和绳子勒着捆在上床一边床头,另一只手用手铐和绳子勒着捆在下床另一边床脚腿上,双腿用绳捆住,身体斜侧着抻开,令她十分痛苦,大约持续了五、六个小时。

这种扣扣抻其实只是上大挂这种酷刑诸多姿势中的一种。王春英还遭到过这样的上大挂:

马三家酷刑:上大挂
马三家酷刑:上大挂

“二零零八年十月,因拒绝在考核表上签字,我再一次被现任马三家劳教所所长杨健、全面负责马三家工作的大队长王延平、前大队长张春光、李明玉、管教科两个男警彭涛、张良上大挂酷刑迫害了二十三个小时。彭涛、张良用手铐将我的双手紧紧铐住,在手腕处用布带紧紧缠了几圈,他俩站在床尾,一面一个,把我固定在床头,然后他俩狠劲用力一拉,我整个身体就从床头抻到了近床尾,把双手分别铐在上铺的铁栏杆上,使我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全部压在手腕上,双膝、双脚腕再用五~六寸宽的布带子紧紧缠了几圈,一动也不能动。这时我全身象被撕开一样,大汗一个劲的淌,衣服全部湿透了,人几乎昏死过去。很快我的手和手腕都发紫了,这种酷刑比前一种酷刑还要厉害许多倍,用尽人类所有的语言也无法形容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为了加重迫害,卫生所的护士还强迫她吃救心丸。因她坚持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嘴还被胶带缠上。在这样的情况下,警察每隔一段时间就晃动深深卡在手腕内的手铐,手腕的皮都磨破了。就这样一直被铐到第二天下午的两点半,整整二十三个小时,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手铐打开后上肢失去知觉,去厕所脱不下裤子,双手手腕、手背二十多处皮肤磨破了,还有多个大小不等的水泡。这种迫害造成的后果是:她的上肢肌肉萎缩象小孩的胳膊,双手合谷肌肉萎缩,手指根部变细。

这种上大挂的痛苦程度远超世人的想象。现今五十八岁的辽宁丹东市东港市退休幼儿教师宋广娣,在二零一二年遭受这种抻刑时,恶警用绳子把脚脖子紧紧的绑在抻床最下方的横铁杆上后,还将一根木棍夹在两只脚脖子中间,使脚脖子上绑的绳子更紧。那种撕心裂肺、筋断骨折的感受让人痛不欲生。只这一下,就将她的大便抻了出来。

在马三家还有这样的一种抻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队长石宇把原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徐慧,带到一个库房,石宇等人把徐慧双手用手铐抻铐在二层床里吊起来,双腿捆绑在一起。石宇又在绑在腿上的捆绳上牵了一根绳,另一端她牵在手里。一拉身体就悬起来,再放下,再拉起来,来回荡秋千。然后再在悬起来的身体上用脚使劲踹。徐慧经过四天两宿的残酷折磨,人已面目皆非,手铐被深深陷进肉里,惨不忍睹,表皮的伤口将近两个来月才愈合,但双手、臂完全失去了知觉,神经、肌肉严重受到损伤,双臂不能向内侧弯曲。

原大连市中山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部高级教师刘霞,这样讲述她遭受的另一种抻刑“抻大筋”: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至四日,张军、张卓慧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拳打脚踢。二人把我压在地上,用铐子把我两手反铐在背后,头上嘴上缠满了有毒的工业胶带,腿也给缠上,又打电话叫来男警,之后把我铐在小库房里三天两夜,和大队长张环三人一起给我上“抻大筋”酷刑。也就是有两个成九十度角的专用大铁架子,把我每只手各戴一副手铐,分别铐在两边铁架子的边框上,“抻大筋”时,把两边的铐子分别往外拉,拉到极限时用绳子系紧,勒得铐子都能铐进肉里,胳膊成一字型。

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恶警可不只是抻法轮功学员的胳膊进行摧残,有时还用抻腿的方法进行折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劳教所东港,九个恶警威逼锦州凌海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锦秋转化。遭到拒绝后,她们就把她按倒在地上,把她的一只脚用绳子绑在暖气管上,几个人抻她的另一条腿。恶警认为这样不标准,就把她放下来,几个人同时拽着她的两条腿向两侧抻。后来又来了几个恶警把她按倒在刑具边,把两条腿彻底劈成一字型。然后几个恶警用穿着皮鞋的脚踩在她的腿上,同时有人按住她的头、两只胳膊,使她一点儿都动弹不得,用她们的话讲“这下够标准了”。李锦秋痛昏过去后,大队长张君说:“别抻了,人家都睡着了!”恶警把疼昏迷过去的李锦秋说成睡着,多么荒唐和险恶。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在马三家还有一种特殊的抻刑,就是将法轮功学员的两只胳膊抻开铐上手铐,一条腿也给戴上手铐,剩一条腿怎么也站不住,就一动一动的。可是那手铐却是越动越紧,一天就把一条腿铐残废了。

辽宁省凤城市蓝旗镇农妇邵景荣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还遭受过这样的抻刑:一次恶警把邵景荣的双腿绑上后套在脖子上,压成一个扁,再用被子捂上折磨。更残忍的是,恶警各拽住她的一只脚往上抻,交叉式的绑上她的双腿,两只脚被抻过头顶,再在下面狠踹她的胯骨。

北京法轮功学员牛进平曾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通过前来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的欧洲议会副主席斯考特先生,将妻子张连英的遭遇在国际社会曝光,令中共极为恼火。二零零八年,他的妻子张连英再度遭到绑架,被劫持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张连英后来这样记述她遭到的酷刑:由于不转化,坚持信仰,我被上了二十多次抻刑。……抻挂上后有时几天几夜都不放下,持续长久的疼痛使我衣服湿透,头发也一根根飘落在地上;有时衣服被撕烂,被扒的一丝不挂的抻挂起来,特管大队大队长潘秋妍揪我乳头,还拿床板往我身上抡打,直到被抻昏过去。潘秋妍还曾拿相机给我录像,并说:“给你录像,把你不穿衣服的样发到明慧网上去,让他们都看一看。”恶警还专门成立特管大队,有双层密封行刑室,行刑时间长了使人呼吸都困难,两次我都被抻昏才放下,我被多次用刑,长时间直不起腰,我的手指一年多伸不直,洗脸、吃饭、扣衣服扣都困难。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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