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荣英,女,六十多岁,曾身患子宫癌,是修炼法轮功才好了的,所以胡荣英见人就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告诉人们法轮功好。二零一二年十月初,胡荣英骑车到济源市梨林镇南瑞村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和送真相光碟,因遭人恶意举报而被梨林社区警务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济源看守所。
绑架事件发生至今已十个月。这期间,济源市“610”、公检法一直密谋对胡荣英女士进行非法庭审、判刑,并对辩护律师进行各种干扰。甚至直到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三十分非法开庭之时,济源市法院也没有给辩护律师送达开庭通知书,还是律师打电话询问才被告知确定时间。法庭上,律师为胡荣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从各个方面论证胡荣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并指出,非法起诉书本身就是错误的,等于将一个刑法典上没有的罪名强加在胡荣英身上,荒谬之极。戴眼镜的公诉人,面对律师有理有力的驳斥,紧张得脸蜡黄,发言时几乎是贴在纸上念稿,与北京辩护律师普通话的义正词严和胡荣英的声音洪亮,形成显明对比。整个法庭在北京律师讲解辩护的间隙,一度寂静无声,人们都不说话,都在静静地听。
而不怀好意的法官先后十六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并一度说出“对法理的探讨不是在法庭上进行”的荒谬之词。律师立即表示不认可:“法理精神在法庭上不可以讲,我这还是第一次听说。”面对一再被打断辩护发言,律师表现毫不畏惧,据理力争,最终将无罪辩护词陈述完毕。律师的辩护引起旁听席上胡荣英二、三十位的亲友的热烈掌声。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七点半,法官宣布休庭。胡荣英的亲属走上前要求法官放人:“我们的人无罪,我们胜诉,应该无罪释放。为什么还不放人?”又转身质问公诉人:“我们的人没有罪,你为什么要起诉?”公诉人脸色很难看,从人缝里狼狈钻出。
法官从旁门离开后,一直躲在楼上办公室里没有下来。胡荣英的亲属给他打电话时,他首先确认:“你们的人都走了吗?”当被问到什么时候宣判时,该法官含糊其辞应付:也许三两天,也许七八十来天,也许三两个月……
中共的政法委和“六一零”操纵各地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中共的司法系统没有独立性可言,完全是中共迫害民众的工具。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内定,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庭审就是欺骗外界的走过场而已。中共法庭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欲加之罪常常是所谓的“刑法第三百条”,就是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来去自由,和邪教毫无关系。而中共迫害民众,利用宣传媒体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庭从来没有指出法轮功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到底怎样破坏了法律的实施。现实情况的实质就是中共这个邪教组织操纵法院歪曲法律迫害无辜民众,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 这次对胡荣英的非法庭审也不例外。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8/21/141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