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西女子劳教所摧残女性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上)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目录

【调查样本说明】

【报告正文】

一、19种劳教迫害借口
二、怀孕、哺乳期仍被劳教
三、广西女子劳教所
四、广西女子劳教所令人发指的13类酷刑迫害
五、被迫害致死、致精神失常案例

【附录:广西133位被劳教女性法轮功学员个人基本情况】

【调查样本说明】

根据明慧网讯2004年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3年这几年间,被关押在广西第一劳教所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超过一千人次,而被关押在广西女子劳教所的女性法轮功学员人数约为男性的三倍,估计约有三千人次。那么,从1999年到2013年的今天,曾被劳教的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又有多少?这个数字是相当庞大的,但因为中共迫害还在继续,迫害真相仍然被中共包藏隐瞒,所以条件限制下本调查报告只掌握到133位曾被中共广西当局劳教的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相关情况,共涉及156次劳教迫害。有些劳教迫害情况我们掌握比较具体详细,有些则比较简单,有些甚至只知道姓名。

广西下辖14个地级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本调查报告所调查的这133名被劳教迫害的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来自除来宾市之外的其它13个地级市,另外有5%学员所属地区不详。可以说,本报告调查的133位被劳教者在区域分布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上能够反映出整个广西地区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的情况:

百色 北海 崇左 防城港 贵港 桂林 河池 贺州 柳州 南宁 钦州 梧州 玉林 不详
16% 14% 3% 5% 1% 6% 2% 1% 1% 24% 7% 1% 16% 5%

按年龄来看,本报告调查的133位被劳教迫害的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涵括老中青少各年龄段,以40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居多,其次是50多岁与30多岁,所以本报告调查结果对于广西各个年龄段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情况具有代表性:

20岁以下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以上
4% 7% 20% 33% 24% 11%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从1999年7月20日正式开始,持续至今。本调查报告所涉及的156次劳教迫害分布在各个时间段,从1999年到2011年都有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的案例,其中2000年、2001年劳教迫害最多,从时间角度来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本报告调查结果对于广西当局从1999年一直到今天对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劳教迫害情况具有代表性: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6% 22% 29% 10% 5% 9% 5% 5% 2% 2% 2% 1% 2%

本报告所陈述的迫害以及各种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摧残手段,只涉及广西地区劳教所对广西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发生在派出所、看守所、洗脑班、监狱等场所的迫害和摧残手段,以及对男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则不在本报告范围内。

本调查样本的个人背景资料请见“附录:广西133位被劳教女性法轮功学员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正文】

一、19种劳教迫害借口

1999年7月20日前后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通知标志着中共对法轮功的正式迫害开始。《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是其中最核心的文件之一,根据该文件,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成为了中共最重要的目标,并主导了迫害的全过程,从中央到地方居委会、村级单位都有具体的“转化”政治任务,并作为考核当地政绩的核心指标。

2001年1月16日至18日,时任司法部长张福森通过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将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布置下去。2001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党委、北京市劳教局党委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经验”材料,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转化”。后来,广西司法厅依据上述文件对全省范围内的劳教所、监狱制定了具体的“转化率”指标,并把“转化率”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升迁、评定先进个人、集体的重要依据。

于是,那些影响当地“转化率”、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纷纷被拘留、送洗脑班,甚至判刑、劳教。在本次调查涉及的156例劳教迫害事件中,我们了解到了100例有提到被中共广西当局劳教迫害的理由,例如“进京上访”被认为是直接影响当地“转化率”指标以及维稳任务的极其严重事件,“散发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也被认为是拒绝“转化”对抗中央的严重行为,即使在家“坚修法轮功”也被视为是对当地“转化率”的严重威胁同样面临劳教迫害。还有当局每逢“敏感日”都要在维护“转化率”前提之下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流离失所”同样被视为逃避当局监控拒绝“转化”而被通缉抓捕劳教,“上明慧网”被劳教,“在看守所绝食”被劳教,“被怀疑”散发真相资料或藏匿学员等“莫须有”罪名还是被劳教,甚至有当地恶警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发财工具,对于那些不肯拿钱赎人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劳教。

通过调查,我们共了解到广西当局劳教女性法轮功学员的19种“理由”,五花八门、种类繁多:

劳教理由 人次 占比

进京上访

21 21%

坚修法轮功

8 8%

制作、散发/张贴法轮功资料、善意讲真相

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

9 9%

散发、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

18 18%

劝善讲真相(例如劝三退)

8 8%

小计

35 35%

被强制监禁后仍拒绝“转化”

在拘留所拒绝“转化”

6 6%

在洗脑班拒绝“转化”

3 3%

在劳教所拒绝“转化”

6 6%

在监狱拒绝“转化”

1 1%

小计

16 16%

敏感日

4 4%

所在单位为完成“转化”任务

3 3%

在看守所绝食

3 3%

流离失所

2 2%

上明慧网

2 2%

被抄家发现有法轮功真相资料

1 1%

被怀疑藏匿学员

1 1%

被怀疑向公安局领导邮寄法轮功真相资料

1 1%

到同修家遇到同修正被抄家

1 1%

公开炼功

1 1%

经济勒索不成

1 1%

因“制作、散发、张贴法轮功资料、善意讲真相”被劳教比例最高,占35%,其次为“进京上访”被劳教占21%,再其次为“被强制监禁后仍拒绝转化”被劳教占16%。

(1)“进京上访”被劳教

全家四口一起上访,三口被劳教

广西合浦县裴业明一家四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修心养性,追求做高境界好人。1999年7月20日裴业明全家四人到南宁上访说明真相被关押一天,同年10月6日全家四人进京上访被关押半个月。2000年6月28日,裴业明一家四人再次到北京上访说明法轮功真相,在南宁火车站被截回,然后裴业明、妻子、女儿劳教一年半,其妻子、女儿双双被押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当时称广西第一劳教所女子大队,是广西女子劳教所的前身)。家中仅剩下年仅12岁的儿子,刚小学毕业。

2次进京上访,被关铁笼暴晒后送劳教

2000年7月北海法轮功学员花丽佳进京上访被拘留1个月,同年11月花丽佳第二次进京上访后被绑架到北海市第二看守所,期间被关进铁笼在太阳底下暴晒,15天后转入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1年。

3次进京上访被劳教,丈夫被牵连提前退休

1999年7.20共产党对法轮功造谣宣传四起,陈晓萍3次上北京说明真相,被平果铝业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3年。其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受牵连被降职降薪,提前“内部退休”。

老年妇女怀揣十几元历经艰难进京上访被劳教

2000年6月13日约60岁的蒙桂踏上了去北京上访之路。路过长沙时被乘警扣留在长沙车站派出所,蒙桂机智走脱,买了到北京的车票后还剩十几元钱,后来在天安门广场打坐炼功被劫持到广场派出所。灵山公安局来人将蒙桂挟持回当地,一路上戴着手铐,几个人铐成一串,回到当地后由公安局直接决定劳教两年半,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2)“制作、散发、张贴法轮功资料、善意讲真相”被劳教

被国安特务暗中监控,散发真相资料即被绑架投入劳教所

桂秀花原是桂林法轮功义务辅导站负责人之一,被当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2005年8月,桂秀花在桂林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一直暗中跟踪的国安特务绑架,被批2年劳教,投入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致生命垂危,身体康复即被劳教

2001年22岁的夏群英在广州打工,外出发真相资料被绑架,绝食24天致生命垂危被押回广西当地释放。回家一星期后夏群英完全康复,柳州当局知道后立即将她绑架,投入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3年。

在电线杆贴“法轮大法好”传单被劳教

2010年6月27日晚,62岁的谭泽桢在北海市海角路水产公司门前电灯杆上贴“法轮大法好”传单被海城区中街街道办事处苏进忠绑架。7月9日,当家属去市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人时,得到的却是一纸劳教通知书,声称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的规定,北海市劳教管理委员会以谭泽桢在电线杆贴传单为由,对她非法劳教1年9个月。

发《九评》被劳教

2008年2月10日晚十点多,广西玉林法轮功学员姚湖萍、刘晓鑫二人在玉林柴油机厂发《九评》,被玉柴保安发现举报,刘晓鑫被劳教一年,投入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姚湖萍被迫离家出走。

大学老师在课堂上预言中共必亡被劳教

2008年5月,广西师范大学青年女教师王湘林,因在课堂上讲述各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的种种暴政,并预言实行同样制度的中共必将走向灭亡,该校党委安排学生对王湘林老师上课内容进行录音录影获得所谓证据后,即被该校保卫处与桂林市国保绑架劳教一年半。

复印法轮功真相被劳教

2004年4月初,桂林市法轮功学员唐姓阿姨在复印法轮大法资料时,被店主威胁要举报,桂林当地另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黎彦枝知道后,因为认识店主,即自告奋勇前往复印店向店主讲真相,但仍然被店主举报,即遭劫持,被劳教3年,被投入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3)上明慧网等其它原因被劳教

上明慧网被劳教

百色右江区李粲因上明慧网被抓,警察叫嚣“我没有证据一样判你!”,最后李粲被劳教两年。

在洗脑班破坏神经中枢药物、剥夺睡眠等酷刑迫害下仍不“转化”被劳教

张馨予,又名张树学,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2009年百色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在百色饭店、百色宾馆设立洗脑班,从百色市十二个县市绑架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分男女两班强制洗脑“转化”,甚至使用破坏神经中枢药物、剥夺睡眠等方式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被百色市当局作为重点迫害对象的张馨予也于2009年4月1日下午五时被关入该洗脑班。因张馨予在洗脑班拒绝洗脑“转化”,即被中共当局判劳教三年,送广西女子劳教所二大队迫害。

遇上敏感日被劳教

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后,中共广西当局开展了对法轮功的新一轮打压。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曾飞正好在这段时间释放,和家人刚度过2003年新年,就和妻子一起又一次被双双抓捕劳教,留下两个还在读书的女儿和上了年纪的老母无人照料。2004年南宁“两会一节”期间,南宁女性法轮功学员牛广丽被当局用袋子套头绑架,然后被劳教3年,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被勒索5000元不交被劳教

2000年10月11日,北海市海城区综治办勒索王四媄家人,共计人民币5000元,限两天内交,被家人拒绝,于是王四媄被关在第一看守所31天后转送劳教二年。

到同修家恰遇警察抄家连带被抓劳教

2010年5月6日,广西桂林法轮功学员唐晓燕、曾凡希到同修唐梅芳家时,碰上唐梅芳正被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国保及南门派出所抄家,于是国保就将两人一起绑架,在没有任何签名、口供情况下,唐晓燕被劳教1年,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被怀疑向公安局领导邮寄真相资料被劳教

2006年6月5日,崇左市扶绥县610刘伯升、覃国光等人到法轮功学员潘秀珍办公室进行搜查,并将潘秀珍叫到公安局,以家人要挟、诱迫潘秀珍承认覃国光等人所收到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资料信件是潘秀珍本人亲手寄给他们的。2006年8月4日扶绥县610协同崇左市劳教管理委员会以真相信件为由决定潘秀珍劳动教养一年,送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怀疑藏匿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因高血压被劳教所拒收,当局便病历造假强送劳教

2002年3月29日,警察从玉林市追至容县的几名法轮功学员失踪了,于是怀疑容县法轮功学员陈敏清知情不报,覃旭宁、黄武祥、何玉芬等成群警察突然闯進陈敏清家抄家并将其强行带走,后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劳教陈敏清三年。2002年5月8日,容县当局送陈敏清去广西女子劳教所时,因陈敏清严重高血压而被劳教所拒收退回,押送陈敏清的容县警察许微便将陈敏清带回容县看守所继续迫害,强迫劳动。2002年7月,容县警察私自编造陈敏清身体健康病历,再次将陈敏清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无奈只好收下。2002年12月30日晚,陈敏清因高血压加上胃出血,当晚12点左右送劳教所医院急救。

二、怀孕、哺乳期仍被劳教

有身孕仍送劳教,绝食才得以释放

2000年11月2日,怀有身孕的杨真被关押在钦州市灵山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陈秀明、余萍、黄麟、黄艳春、施丽梅、杨真等法轮功学员开始集体绝食,为分开瓦解学员集体绝食,灵山县公安局副局长陆保莲带着警察劳妹、郭妹等人入仓提人,将陈秀明、施丽梅、杨真三人直接送往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黄艳春送十里劳教所劳教。杨真有身孕仍被关押劳教,在广西女子劳教所绝食7天后,才允许家人设法将其赎出。

大冷天被吹空调制造流产后送劳教

2000年7月,百色市右江区人民医院已怀身孕的药剂师陆秋习在百色中山桥头广场炼功,被非法关押在百色市拘留所,警察每天半夜“提审”,不让她休息,且趁百色温差大,半夜天气凉,故意给陆秋习吹冷空调。这样“提审”约10天,致使怀孕了3个月的陆秋习在狱中流产,而610恶警非但不放人,也不让去医院,还转为刑事拘留,继续延长关押致2001年4月被劳教2年。

怀孕被释放,引产后立即追捕劳教

2001年3月8日,罗凤芳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中共当局抓捕,关在百色市看守所,之后发现有身孕,但因为其本人是当地公务员,其丈夫韦炳练(法轮功学员)是百色物价局局级干部(韦炳练原来上级下过文让他到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当县委副书记,后因中共迫害法轮功而没去成),所以发现身孕后才放人,但回家不久警察仍然给罗凤芳下了劳教2年的通知书。5月8日罗凤芳到医院做引产手术,警察听闻后便前往绑架劳教,罗凤芳只好离家出走,不幸于2002年1月17日被警察抓捕,随即送往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

强行堕胎后送劳教

1999年怀有身孕的杨珍因到北京上访被关在钦州市灵山县看守所,并被强行打掉胎儿,然后送劳教所迫害。中共当局在给杨珍堕胎时,在医院发现是葡萄胎,很容易威胁孕妇生命安全,可是警察不顾她身体状况立即送她進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她下身大量出血,极度虚弱,但劳教所仍然不放人,也不给她应有的医疗和休息,一定要她违心写“三书”才给她一些改善,拖了半年多才让她回家。

哺乳期被劳教

玉林北流市法轮功学员何燕由于坚修法轮大法被劳教三次。2002年被第三次劳教时,何燕的女儿才出生不久,正在坐月子期间就被抓捕关押强行送入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待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