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新唐人电视接收器完全是合法的行为。因中共当局无法找到王建参与安装电视接收器的证据,将王建的案子从中山区检察院移至沙河口检察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共法官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宣布开庭。
在法庭上,律师为王建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正如辩护词中所描述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王建的案子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破坏法治的独裁专制行为。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五月十四日、五月十七日,律师连续三次提交材料要求无罪释放王建。
关于警察声称的搜查到的书籍,王建父亲已向沙河口法院提交了书面证明:书是我老汉做的,信仰自由本身就包括传播自由,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书里边全是教人向善的内容;而且有些书籍是一九九九年以前合法出版的。
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书籍,任何公民都有权拥有和阅读,按照书中的教导做好人。中共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出版是违法犯罪的邪恶行为。在中共禁止法轮功书籍正常出版的情况下,任何公民都有权从明慧网下载、打印、装订法轮功书籍。
王建已经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律师和家属要求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