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抵触明慧网到走出来的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于一九九八年得法,当初得法是抱着有求之心,因为得了病毒性心肌炎连基本的家务都做不了。为了治病我学了大法,我把所有师父讲的法看完后,我的观念都转变了,我不是当初的想法了,知道这是一本教人修炼的大法,我很激动,我太幸运了。我的身体和心灵都得到了净化,一段时间后恢复了健康。我在学法小组学了一周左右,后来由于工作的原因离开了学法小组,基本是在家修。从那以后我把法放在了我心里的第一位置,发生的事情都尽量用法去衡量,有时候做的也不好,但是过后很后悔,就这样一年多的时间很快过去了。

七二零以后,大法遭到了迫害,我对法的坚信没有动摇,我知道中共是在诬陷大法,但是也很迷茫和痛苦,这么好的大法为什么遭到了迫害,正在我痛苦的时候,我遇到了当初在一起学法的同修A,我们一起切磋了这个问题,这个同修跟辅导站有联系,她知道很多情况,她告诉我明慧网上的经文都是假的,是特务利用了明慧网,不能看。

在这期间她接收到了几篇经文,其中有《排除干扰》、《理性》等。她说这几篇是同修从国外带过来的,因此在这之后我们就不看明慧网了,并且还抵触明慧网。对走出来证实法的同修,指责她们是扰乱社会治安,并且破坏法的形像,我们觉得应该在家实修。后来当自焚伪案发生后我们又认为是大法弟子在自焚,在破坏法,根本就不知道这是邪党一手炮制的用以诬陷大法并挑起世人仇恨的伪案。当初迫害大法弟子的形势那么严重,有很多大法弟子被迫害。期间我们只听到几例迫害情况,竟然认为是因他们走偏所致。

后来又发生了退党大潮,我们就更加不理解了。认为是参与政治,根本就没认清邪党的本质,并在党文化的思维中看这件事,我们认为修炼人的心是不动的,为什么要管常人的事呢?还有关于改字、发正念这都是不理解的,我们认为大浪淘沙剩下的才是真金。

其实我们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最初抵触明慧造成了没看到师父的后期经文,从而导致了没跟上正法進程,没履行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伟大责任。

二零一二年八月份,我的外甥化名小明(大法弟子)有一天上网看到同修在网上发的未来人的神话故事视频,后来又下载了翻墙软件看到了《大纪元时报》退党声明,然后小明就告诉了我,我还是没相信,并且我又阻止了他上明慧网继续看师父新经文。这使我又错过了一次机会。

因为小明这段时间始终觉得有疑问,认为师父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不可能没讲法。十月份又翻墙上了明慧网真正看到了师父的新经文,深受震撼,明白了走出来讲清真相证实法是对的,然后小明赶紧通知了我,并在电话里给我念了一段师父的讲法。其中读到了发正念,我立即阻止了他,我说发正念这段不是师父讲的。

小明第二天又给我打电话,又给我念了师父的其他讲法。我一听这的确是师父讲的啊,我心里便不太拒绝,听了。

第三天小明又继续给我念,念到了三退还有发正念,然后便告诉我这其实就是我所一直误解的明慧上发表的。

我这时还是有点不理解,同时心里产生了巨大的波动:难道这些年是我们走错了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敢再想了。我一定要把事情弄清楚,我让小明来我家,在他的电脑上我亲自看到了明慧网上所发表的师父的新经文,按着日期的顺序看了大量的师父的讲法,这时我完全相信了,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当时悔恨的心情无以言表,我觉得愧对师父,同时对同修们这些年在邪恶压力下,证实法讲真相救度众生中的巨大牺牲和对大法的坚定正念而深深的敬佩。其实这都是师父慈悲于我们,一直没有放弃过我们这不争气的弟子,还给我们明白真相走出来的机会。我一定要在这最后的时候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和责任,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我明白真相的同时,心情非常的急切的告诉我们这几个同修,当时她们的态度是谁也不相信,她们认为我也走偏了,还是坚持反对明慧网,不承认师父的新经文。其中有一位A同修最固执,就是她当初告诉我们明慧网都是假经文。为了让她也明白真相,小明去她家给她讲真相,关于明慧网的真实性,还有海外大法弟子讲真相的视频。她非常固执,坚持反对明慧网,不承认讲真相和劝三退是师父让做的。后期我给她看了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的视频,她说这是师父在国外讲的法不针对国内学员,还是坚持自己的邪悟。后来我又找了她几次,她根本不听我讲真相,而且她还阻止B同修了解真相,向她宣传是我走偏了。C同修通过我们讲真相明白了三件事,也看了师父的新经文,可是到现在还是没能走出来。

D同修听真相后也明白了,但是还是拒绝看师父的新经文,不想走出来,还说修多少得多少。E同修我在电话里给她讲真相,她说她儿女不可能让她走出来,即使是真的我也不能走出来,她觉得这样修挺好。她们都是这样的状态我很着急,讲了真相又不听,几次还是老样子。以上就是我们这几个不争气的弟子这些年来走过的经历,师父一定为我们心急,在讲真相的这几个月当中,世人真的是越来越觉醒了,我也在兑现着大法弟子的使命,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

如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