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无意间破坏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前一段时间,经常参加户外集体学法与发正念,学《转法轮》后,有时还会学《洪吟三》,为了大家方便,有同修就直接制作袖珍本《洪吟三》。同修看我喜欢就也请一套给我。当时拿到手翻开看,发现没有图只有诗,觉得不太妥当,这样法就不完整,只是在脑子里一闪念,就拿回家了。几天后制作同修说:有人说这是乱法行为,让我把书还给她,我也觉得应该还给她,但是放在包里几次见她就是不拿出来,心里还舍不得,她也不再问我要了。后来我问她怎么不问我要了,她说她还没有真正明白这样算不算乱法。这件事就这样停下来了。

最近我碰到一个较大的魔难,自己向内找,找出自己很多执著,安逸心,学法不入心,发正念走神、倒掌、埋怨心等,但是我感觉还有什么东西没有找到。有天半夜睡不着觉,起来学《精進要旨三》,在师父的点悟下,我认识到自己问题出在哪里了,自己心里明明知道同修制作袖珍本《洪吟三》没有图只有诗,这样法不完整,为什么不还给同修呢?自己这种行为不也是在乱法吗?这不是没有真正做到敬师敬法吗?

“众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慈悲众生。大法不变不动,生生不息,长存于世,天地永固。”[1]师父说过我们今天的一切是给将来人留下来的,我这样的乱法行为怎么能给后人留下来呢?想到此心里感到后怕,这绝不是个小问题。第二天早上就与同修在法上交流,我们达到了共识,决定把所有的袖珍本《洪吟三》收回来。

事情是过去了,写出来想给同修有个借鉴,不要犯我这样的错误,因为我知道有的同修为了方便,也是把《洪吟三》没有图只有诗,装在电子书或手机里,我觉得这样也非常不合适,说轻点是对法不严肃,说重点就是乱法。

第一次投稿,写的不符合法的地方,望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定论〉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