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四月二十四日、五月七日,从老家湖北专程赶来的七十岁的父亲和六十四岁的母亲到女二监要求见女儿再次遭到无理。
今年四月十六日,凌莉父母从湖北老家坐火车赶来昆明看女儿,二十三日九点左右凌莉父母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女儿,监狱会见室的谢警察和张警察要求他们写会见申请,还说当天不能答复。
第二天凌莉父母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室,谢警察打电话联系监区,回复说监区已经拿到了申请书,但领导不在,当天无法回复,如果可以会见就打电话联系凌莉父母。
两个星期后,五月七日凌莉父母又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室,张警察说不让见,但凌莉父母要求查看递交进去的申请意见书。张警察打电话给里面,里面一个警察将申请意见书送出来,还不太愿意给凌莉父母看,在凌莉父母再三要求后才看到了申请意见书。
申请意见书上凌莉父母写道:“我们是女二监一监区凌莉的父母亲,从老家湖北坐火车到昆明来,想见女儿凌莉,请你们批准。凌莉的父亲凌志刚,母亲吴凤仙,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意见书上监狱批字是:“凌莉目前依然是严管期,父母会见不利于其改造,不予会见”,签名为:秦敏,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领导批字:同意,签名为:莫瑞,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另外一个签名为:雷明,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除了阻挠正常会见外,女二监还阻挠正常的通信和电话,二零一三年至今凌莉父母没有收到凌莉的一封信,二零一二年收到两封信,而凌莉到监狱后从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二零一三年二月中旬,凌莉父亲接到自称为女二监管凌莉的警察的电话,警察让凌莉父母拉凌莉一把,当凌莉的父亲问对方贵姓,对方说有规定不能说,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二零一二年六月份凌莉的妹妹说自己单位的领导找自己谈话,说云南那边打电话来威胁,让她管好自己的父母。
最近一次凌莉父母见到女儿是一年前,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早上十点,那次会见了半个小时。但是里面警察记录,外面一个警察限制凌莉父母所说的话。当时凌莉穿着高领棉毛衫,手腕上有护腕,精神状况还好,凌莉说自己在里面没有干活。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下午两点左右有大约四个警察,穿警服来凌莉家骚扰,当时凌莉父母亲在家,大约敲门敲了二十分钟,凌莉父母没有开门。
凌莉,四十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五十二号九幢二单元四零一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各部门之上的邪恶机构)、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告等六名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并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籍、神韵新年晚会光碟、手机、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后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
与凌莉一起被绑架的还有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女,四十七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董桂芬(女,六十一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四百五十六号附二十六室)、张秀英(女,七十八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一单元601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凌莉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作无罪辯护。在法庭上,尽管公诉人朱林和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长杨捷、李琰都无言以对,但最后昆明市中级法院还是无视宪法和法律,在“六一零”的操控胁迫下,依然法外施法。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千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八十一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判刑三年,张秀英、王勇监外执行。
凌莉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一直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被监狱关“禁闭”、“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