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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官的法盲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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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在为江苏省靖江市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后,被法官以他的声音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定下非法拘留十天。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特别是在律师界,引发了营救王律师的行动:四月四日,各地律师及网友赶到靖江的将近二十人。四月五日,近百名各界人士赶赴靖江,申请到靖江市法院游行示威;一百多名大陆律师联署建议函,要求法院暂停对王全璋律师的司法拘留并公开庭审录像。在这样的压力下,靖江当局不得不释放了王全璋律师。

近几年来,为法轮功学员维权的律师越来越多,他们不畏强权,秉持公平与正义,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作出震惊世人、唤醒良知、威慑邪党的无罪辩护。当然,他们也经历了邪恶势力的种种非难。

法盲法官打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他们做无罪辩护。王全璋是苗福的辩护律师。苗福曾遭到东宁县国保大队林晓伟等人的酷刑逼供,他的脑子被打坏,失去很多记忆。在法庭上人们发现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头部。他还被用装了沙子的小白龙(一种白色塑料管)毒打臀部,小白龙都给打断了三根,睡觉都不敢躺下,只能趴着。在监号里犯人用毛巾沾盐搓他的后背,并且用各种手段折磨他。

法庭上,王全璋律师说:“根据我的当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讯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审判长王传发吼道:“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看你是越来越放肆了,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为此,王全璋律师第二天发表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的投诉控告书》。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在东宁县看守所值班室,王传发看到王全璋律师,好象很大度地说:“王全璋,很高兴在这里碰到你,来,握一下手。”王传发喷着酒气,接着说:“王全璋,你行啊,我还没有给你发司法建议,你就先把我告了,最高法、最高检、省高法、省高检、市法、市检,最后到我这里,不就四级吗?赵本山有句话怎么说着来着?整的啥玩意儿?”

王传发语气一转,突然过来就捅了王律师一拳。抬脚去踢时,被值班警察拦在中间,王传发没有踢到,就顺手打了王律师一耳光。

王传发喊道:“上面已经调查了,我写了深刻的检查,我承认我在法庭上咆哮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苗福是零口供,我判决书对他的口供也没采用,我回避了这点,你启动也没用。”他还说:“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的确,身为法官的王传发,竟然毫无理由地把人家的上诉状给撕了。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大吗?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年九点三十分,江苏靖江法院对六十八岁的法轮功修炼者朱亚年非法开庭。大陆一维权律师在微博透露:一开庭,王律师向法庭提交一份回避申请书,该书称,鉴于王频(审判长)、缪琴奇法官非法剥夺朱亚年聘请辩护人的行为违法,且已被当事人控告,二人作为被控告人,已不适合审理本案,应当依法回避。短暂休庭后,王法官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王律师再次申请复议,又一次休庭。

王全璋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谴责警察机关对朱亚年老人实施的连续三天不许睡觉、必须站在空调下面被冷风狂吹的行为是违法。下午四时许,王律师欲将一份材料交给审判长,因事先没有留底,他拿出手机拍摄,却遭到法官训斥,并将其手机没收。休庭后,主审法官责令法警将王全璋带走。后来,靖江法院法官以“说话嗓门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非法决定将王律师拘留十日。

王全璋律师的嗓门究竟大不大?这个很好解决,因为有审判的录像,拿出来一放不就真相大白了吗?可是,中共当局不敢拿出,它害怕广大的民众通过录像看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可是我们通过前两个案例可以得出结论:王律师嗓门并没有大到象法盲法官王传发法庭上的咆哮,也没有大到如法盲法官赵立佐所狠命敲的法锤那样。而从这个案件中的法官王频、缪琴奇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并违法拘留辩护律师的行为来看,他们不也都是法盲法官吗?以“嗓门大”为由拘留律师,也可算是千古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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