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家是一个学法炼功点。由于有新学员相继走進大法中来修炼,《转法轮》书籍不够用,她和另外二位老学员主动让出了各自的书给新学员,由她负责请了三本《转法轮》,三本书请到家后,当时她翻看了一下,发现有一本书印刷字迹颜色很淡,她几乎辨认不出来,第二本书字迹吃力的还能辨认,第三本书字迹非常清楚。
学法时间快到了,同修们陆续来了,缺书的二位同修先后拿去了二本,等她忙完后最后一个拿时,她发现是只有那本很难辨认的书,她心里一下子翻江倒海了:我年龄最大,眼神又不好,你们两个年纪轻的把字迹不好辨认的这本书留给了我,你们太自私了。这时她转念又一想:不对!师父说:“有的人觉的碰到不高兴的事了就不高兴了,那你不就是个人吗?有什么区别呢?碰到不高兴的事的时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时候、修心的时候。”[1]师父还说:“我还要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2]“我们要求你完全是一个超常人,完全是放弃个人利益,完全是为着别人的。那个大觉者他为啥呀?他完全是为着别人的。”[3]
在佛光的照耀下,她一下看到了自己的私心,看到了自己的妒嫉心,她用很强的主意识:解体它!解体它!立即解体!
神奇出现了,她捧的这本字迹无法辨认的《转法轮》此时每一页,每一个字都金光透亮了起来,她当时激动不已,连声说:神奇!神奇!太神奇!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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