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云南呈贡县法轮功学员左立新自述遭迫害经历

更新: 2018年02月1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法轮功学员左立新,今年六十四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近十四年中,遭到绑架、抄家、拘留、判刑等迫害,至今仍经常被当地国保警察骚扰,身心受到了严重摧残。下面是左立新自述被中共迫害的经历:

我叫左立新,今年六十四岁,是云南省移动公司(原云南省呈贡县邮电局)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十月,我的表姐向我推荐一本书,是李洪志师父写的《转法轮》(卷二),看完就把他放在了书柜上。一年后的一九九七年九月的一天,那天是中秋节,我突然想看放在书柜上的那本《转法轮》(卷二),当我再一次翻开《转法轮》(卷二)时我后悔极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把他放在书柜上一年了。不久我就请到了一本《转法轮》精装本,还找到了一个炼功点参加集体炼功。不到一个月,多年患有的高血压、痛风、脂肪肝、肾虚等疾病都好了,过去大热天都要包裹着厚厚的衣服,而炼功后,我冬天还穿着衬衣。看见我的同事都说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通过学习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我明白了人为什么会生病,为什么会有痛苦,知道了做人不是目的,返本归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法轮功使我有了一个全新的人生观。那段时间,我就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更多有缘的人,我给单位的同事、工商局的领导、税务局的人员洪过法,亲自给他们送大法的书,引导一些有缘的人走进了大法的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这个人中小丑利用中共邪党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7•20”那天我们这里的炼功点的辅导站站长、辅导员被警察绑架了,下午许多法轮功学员到市政府去要人,大概去了有一百多人。市政府的一个人说:只准派三个代表进去,其他法轮功学员就在外面等着。结果不到一个小时,来了一辆警车,还有三辆大交通车,下来许多警察把我们全都赶上交通车,警车拉着警笛在前面开道,把我们拉到西山区第一中学,那里早已关着许多法轮功学员了。一个便衣对我进行了非法审讯,问我什么时候炼法轮功的,为什么要炼法轮功。我告诉他,法轮功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全身的病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你可以到单位了解。便衣说:“过几天你就知道了。”做完笔录,晚上十一点多钟叫我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我做了十二条真相横幅,喷上了“还法轮大法清白”等字样。结果被恶警得知。十一月三日晚上,昆明市盘龙区两个便衣抄了我的家,抢走了大法书十多册、万言书等。随后将我带到盘龙区国保大队搜身、非法审讯:问我拉横幅的事,谁做的横幅,谁去买的布料,字怎么写上去的。我守住一念:绝不出卖同修。我说:“字是我喷的。”审到晚上十一点多钟叫我回家了,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八点再来。这样连续非法审讯了我五天,到了十一月九日,我说:“我要出差到昭通。”他们就要我随叫随到。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昆明市官渡区小坝派出所警察,叫一个协管员把我从家里叫到小坝派出所,小坝派出所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据把我绑架到跑马山戒毒所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零二年过年前夕的一个晚上,天都黑了,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二中队五、六个便衣,其中有一个姓李的,闯进我的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抄我的家。抢走了五、六十册大法书、一张《天安门自焚伪案》光碟、两台电脑,也没有给清单。十点钟将我从家里带到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和几个吸毒犯关在一个地下室里。第二天,对我非法审讯,问我《天安门自焚伪案》光碟是谁给我的?之后将我拉到官渡区看守所,没有拘留证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取保候审叫我出来找送我《天安门自焚伪案》光碟的人。

一天,官渡区国保大队一中队一个姓李的、一个姓金的来审问我,说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叫我出去找给我《天安门自焚伪案》光碟的那个人。第二天官渡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又说给我一年的时间去找给我《天安门自焚伪案》光碟的那个人,一定要找到那个人,给我一年的时间取保候审,让我找到那个人。

取保候审期间,小坝派出所警察闯到我家里好几次,一年之后,看我也没找到那个人,取保候审也解除了,事情不了了之。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到西藏波密,在一个加油站,我给一个女孩子送了一个真相护身符,就被波密公安局警察给绑架了。先把我关在波密公安局里,波密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非法审讯我,逼问我发了多少资料,带了多少资料来,审讯完就把我关到波密看守所。第二天要将我转到灵芝地区看守所,路上遇到泥石流,又给我拉回波密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天,之后又给我劫持到灵芝地区看守所。一个星期后,西藏“610”、西藏公安厅、波密国保大队将我押送到云南边界叫德清的地方,转给云南公安厅、盘龙、官渡公安分局的人,将我直接劫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后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诬判我一年半徒刑。将我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因监狱不收我,他们就把我一直非法关押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我所居住的当地保安二十四小时对我进行监视。二零一一年八月,我从昆明搬到呈贡县居住,呈贡县国保大队警察就经常到我家中骚扰。今年三月二十日,呈贡国保大队警察和呈贡政法委书记又到我家骚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