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林泽华,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林泽华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监狱。当时,五监区警察赖宝华等以林泽华“不放弃信仰”为由,时常教唆、指使在押犯人对林泽华侮辱、谩骂、体罚、刁难,强迫奴工和安排“包夹”全天候严管。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狱警唆使在押人犯李岩松将林泽华推倒重摔在楼梯上,后背、臀部、头颈撞到楼梯阶致使林泽华颈部以下除手臂外,躯干和肢体瘫痪,失去行走和生活自理能力。
林泽华被虐待迫害致残后,监狱既不积极救治,还禁止好心人对其护理照料。“包夹”李岩松对监室人说:“赖(宝华)队长说了,谁也不准帮他,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伤病和虐待致林泽华身体每况愈下。
家人找到监区长王庆军和中队长王连宇询问林泽华的病情和病因,被告知:“可能与长期不活动和营养不良有关。是有人推了他,但有无伤残还得看检查结果。”“监狱可以先给他看病,但看病钱得家属先拿。”家属多次请求进行身体伤残鉴定,依法保外就医积极治疗,但均遭拒绝。
由于不能行走,林泽华饮食起居都非常困难,为了不给别人找麻烦,尽量少吃少喝,以减少上厕所次数。每天只能倚行李靠墙,或者用手臂支撑坐着,在狱中艰难度日。
家属经过很长时间申请,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上午,由哥哥陪同,狱警带他到佳木斯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只是草草的走了过场,对林泽华的瘫痪无明确诊断,就匆匆带回监狱。家属找到监狱610董大全,董大全态度非常恶劣,骂骂咧咧,说林泽华在“装病”。这种为掩盖迫害事实,怕承担责任的荒谬说辞,令家属非常愤怒。
律师根据林泽华在监狱中被监管虐待的情况,代理家属提出控告,在控告书中,律师请求:
1.对佳木斯监狱进行监所检察。
2.对佳木斯监狱虐待林泽华的责任人进行渎职检察;
3.对佳木斯监狱拒不积极救治林泽华的行为进行检察监督。
依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和《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现请求你院依法启动监所检察程序,监督敦促佳木斯监狱立即停止对林泽华的监管虐待,并立即无条件的释放,同时给予国家赔偿。
法轮功学员林泽华遭受迫害的报道,请见:
《林泽华被迫害致瘫四年半 家属申诉被拒立案》
《林泽华被迫害致瘫 狱警诬“装病” 医生走过场》
《林泽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瘫 医院草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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