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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惧罪恶曝光 兰州城关区法院偷偷庭审王有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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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原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法轮功学员王有江,与葛青春、卢月玲、陈洁、陈淑娴等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先后遭到兰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被秘密开庭迫害,陈淑娴因证据不足于八月二十四日释放。目前陈洁、卢月玲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王有江、葛青春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遭刑讯逼供。

兰州市国安大队办案人员采用逼供的方式把这几位法轮大法学员绑在老虎凳上刑讯逼供,几天几夜不让睡觉,采用车轮战的方式逼供,并用强光灯照射脸部,王有江由于恶警的残酷折磨,致使他的血压高压220,低压130,被迫住院75天,至今未好。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点,城关区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将这四位大法学员拉到法院庭审,当天法院周围法院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法院布满了便衣及警察,有二百多名警察戒严。进入法庭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庭上旁听席早已坐满了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内部人员。庭审很快就结束了,法官不给这四位大法学员说话的机会,一开始,公诉人就给他们扣上了“×教”的罪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后,公诉人和法官一直追问是否参与了这次喷涂行动,只许回答是与不是。法官一再打断法轮大法学员为自己辩护发言,庭审按他们的预先安排草草了结。

从形式上看是在法院开庭审理,实际上是中共法庭在践踏法律,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刑律。城关区法院目无国法,肆意妄为,百般阻止律师介入此案,法官口口声声说是他们按法律程序办案的,却不接当事人律师的委托书,他们为什么要极力阻止律师介入此案呢?他们为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与双休日偷偷地开庭呢,其实,他们已经被沦为失去良知善念的专门迫害善良的工具了。《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兰州市城关区法官偷偷开庭,这很显然是在违反法律、践踏法律。

在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大法学员中:王有江在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在二零零零年元月进京上访后,被数次非法关押迫害,于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被兰州市公安局一处绑架,遭十年冤狱惨遭酷刑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又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兰州文化宫华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二监区,兰州市城关检察院以所谓“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抓捕,图谋再次非法判刑。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三监区。

陈洁,白银市会宁人,大学文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陈洁的姐姐陈淑娴在银川讲真相时遭银川市恶警绑架,陈洁在银川市看守所给姐姐送衣服,在返回时被银川市国安警察跟踪绑架并于16日中午被恶警非法抄家,抢劫走了光碟、不干胶等真相资料,存折一张(约四万八千八百元),手机及所有证件。之后便非法突审,市公安局政委张勇、恶警张安忠、余光龄、靳春花把她吊在四根铁管子支起来的刑具上,用钢丝鞭子抽打,打的血流到鞋里面装满后又流到鞋外边,淌了一地。恶警余光龄迫害她三天三夜,不允许她吃饭喝水,还说:“不说出资料来源,无休止的吊下去。”恶警10人一班轮流迫害她,恶警邢春花破口大骂,对她拳打脚踢。恶警张安忠说:“你姐姐金刚不动,我看你有多硬?”之后恶警又把她送往洗脑班继续迫害。12月恶警将她送到会宁县公安局,被会宁国安非法拘留。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陈洁遭兰州市国安绑架,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送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其间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家人看望时不许接见。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家属给王有江和陈洁聘请的北京律师,于早晨抵达兰州市,可是受到当地公检法机构的不法人员的无理刁难,以各种荒谬不实的理由不许律师介入此案,拒绝律师接见陈洁与王有江。家人数次奔波往返于法律机关和城关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魏公信和刘冬郁等办案人员,却屡遭他们的阻挠与欺骗。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王有江、陈洁、永登县中川镇法轮功学员葛青春和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卢月玲。

修炼法轮功与对真、善、忍的信仰无罪,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使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家人聘请律师为当事人作辩护,是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利,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与义务。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及其办案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是按法律程序办案的,却明目张胆的公然践踏法律,阻拦律师介入此案,不敢正大光明开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庭审。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不法行径令人愤慨,无奈之下家人将事实真相整理出来,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以情况反映上诉至兰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接案人是纪检监察刘晓明和内勤崔良明,但至今没有回答家属的要求。

王有江、葛青春现在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陈洁、卢月玲被非法关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城关区国保恶警对他们进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使他们备受酷刑折磨,因酷刑折磨导致王有江血压高达220°。 由于家属到看守所看望王有江、葛青春等,看守所不许见人,他们的具体情况就只有这些。


迫害相关责任人:
城关区法院:刑庭庭长:魏公信 0931-8522809 8814刘冬郁 8522815 8805
魏乾 8522978
张瑞茹0931-8522815
李耀剑
李繁明0931-8524864
翟玲玲09318524294
丁晓明
黎永红8522978
韩斌0931-8522931
贾兆孝
张斌
兰州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
纪检检察主任刘晓明 8563322 1007:
纪检检察副主任:许维友 8563157 1009
谢瑛 8563317
中院内勤 崔良明 8563153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
彭斌 8522031 8722
副庭长:金济勇
审判长:刘保森
院长:龚昌明
副院长:高超 赵战斌 郑晓奇 韩冰 肖蒙 杨万军 魏至明
纪检组长:郑新民
机关党委:韩国培
办公室主任:王沛
政工科:邱冰红
民二庭长:李刚
民三庭长:苏红
立案庭庭长:张梅贤
韩宗荣0931-85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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