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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警察绑架五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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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不法警察制造了两起绑架案,绑架了五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辽宁省朝阳市交巡二队警察在朝阳市中心市场将重型家属区法轮功学员陈桂兰、王艳梅绑架,朝阳市国保支队将二人转交前进公安分局。分局长张志强签字将王桂兰非法刑拘十五天,王艳梅非法刑拘十天。王艳梅十天后放回家。陈桂兰十五天仍被继续非法关押。

据说朝阳市国保支队某人非法审讯陈桂兰时,陈桂兰没有按照他的要求“交待”问题,他认为是“态度”不好,要按照他规定的“法律程序”交检察院非法批捕。据说公安也只能按照国保的意图走程序,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就是国保和“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一句话随意妄为。

三月七日凌晨三点,朝阳县国保大队长赵强,带领二十多名警察,非法翻墙入室,将居住在新荒地村叔叔家的孙家湾乡法轮功学员朱建丽绑架,同时绑架的还有朱建丽的母亲和婶母徐艳霞。

这两起绑架案,是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和公安局以两会安保为名干的。朝阳市政法委书记赵璟,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兼市政法委二把手石新立,“六一零”头目郑少林,朝阳县公安局局长丁颀参与了具体谋划与实施。

赵璟、石新力和郑少林多次操控公检法人员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指使法官当庭驱逐辩护律师,不准依法论理。丁颀到任以来,配合副局长韩义然和政保大队长赵强制造了十几起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案,延续了前两任公安局长高阵戈和范铁驹“迫害法轮功全国先进”的罪恶,把朝阳县搞成了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

朝阳县公安局还在二零一一年帮助奸杀两名妇女,用汽车将良图沟法轮功学员夏凤友逼至桥下摔死的大屯乡派出所所长刘兴满,制造假证保留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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