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地区在原政法委书记周国江、公安局局长李桂洪等恶人的推动下,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之一。因迫害导致死亡的法轮功学员一百多名,其中被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者更是无数。李桂洪这个刽子手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法网难逃,天网更是难逃!
法轮功修炼者是以遵循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行为准则,在外在表现上是追求做有良心的好人,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老实人;法轮功学员从来与杀人、伤害、抢劫、贩毒、盗窃等等犯罪行为不沾边;他们是社会秩序的有力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其实,按照中国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论、结社、集会的自由”。
中共江泽民团伙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邯郸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的血汗钱,省吃俭用,做成真相光盘、小册子等真相资料,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被迫害致死的生命危险,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一份一份地送给世人,他(她)们是在送躲灾避难的“秘方”。这些行为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如果硬说这是“反党”,但仔细看看就不难发现,他们散发的《九评》都是中共历史的真实。让民众知道罪恶、远离罪恶,吸取教训,这对国家、民族、百姓都是有好处的。如果当局对《九评》等内容有什么疑义,那就拿到桌面上叫民众评论评论不就行了吗,还省得法轮功学员们去讲真相,中共邪党敢“晒”吗?
大限将到,天网在收。
在此,正告那些试图观望的政法委人员,对待法轮功案件,唯有立即停止迫害,多做多赎罪才是走向未来不被清算的唯一出路!细观中共的历史,就是谎言与暴力杀人的历史。尤其在迫害法轮功这个问题上谁相信了它,谁就会跟着它在这里遭殃。
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理昭昭谁能逃!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就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至少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受到控告。对法轮功的迫害行为已经被国际上定性为“群体灭绝罪”,是一定要受到法律追究的。正如二战后纽伦堡大审判时,所有纳粹战犯包括集中营(就是黑监狱)护士在内的所有参加者都被判处刑罚,无一例外。对纳粹分子的追查不论时日长短追查到底。这是历史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