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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景县善良农妇被劫持三月 丈夫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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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景县刘集乡向庄村善良农妇葛秀丽,2013年9月13日被衡水公安局伙同景县公安局及刘集乡派出所所长房春生等一伙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现金一千多元等私人物品。葛秀丽被非法关押在衡水看守所将近三个月,其间秋收、种小麦、一切农活靠亲戚、邻居帮忙,乡亲们为葛秀丽及家人的遭遇流泪。

葛秀丽曾经多次被当地政府官员绑架,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下面是葛秀丽的丈夫写给景县检察院的申诉书:

景县检察院:

葛秀丽是一名守法公民,也是一名法轮功的受益者。修炼法轮大法后,十多年不愈的慢性肠胃炎、心脏病、神经衰弱、类风湿几个月内全部消失。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而且还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婆媳关系好了、邻居关系好了,村里都说葛秀丽是个好人,法轮大法对人类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葛秀丽遭迫害经历

九九年七月,闻悉中央电视台将要播放诽谤师父、攻击大法的电视片。当时葛秀丽认为中央不了解法轮功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强身健体有神效,这么好的功法国家应该保护、大力推广。于是葛秀丽和另几个大法弟子决定到北京上访,向中央阐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七月十九日,当天,葛秀丽与本乡九位同修被押回刘集乡刑警队非法拘禁了三天。十月下旬,乡里派人到葛秀丽家,要她在他们准备好的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上签字。葛秀丽拒签,被关到乡政府,第二天,县公安局来人给她戴上手铐送进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公安局审讯、家人被迫请他们客,共损失近八千元。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间,乡政府怕葛秀丽去北京上访,派人到她家实行监控。她回娘家,他们找到她娘家,她赶集、上厕所都有人跟着。一个多月的时间,被抓去关了三次,共计约十余天。乡干部说:“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上边下的命令,不许法轮功上访。哪里有去的,哪里的干部作检查,撤职或开除。俺们也不愿关你们,江××的命令谁敢违抗?”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葛秀丽依法到北京上访,下午两点在天安门广场被捕,关到公安局的铁笼子里。半夜,刘集乡派出所所长许峰去车把她押送到景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九月一日,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赵明广以葛秀丽“在家公开炼功”、散发传单为由,侮蔑她“扰乱社会治安”,把她抓去,葛秀丽被拘留十五天。葛秀丽被关到第十八天时指责他非法超期关押,他们立即填写了第二张拘留证,继续关押。

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乡里派人到她家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正常生活、孩子作业都受影响。葛秀丽说这样做是侵犯人权,他们就说她攻击乡干部。元旦那天上午副乡长马建刚、走卒陶立春(又名陶庆华)到家绑架葛秀丽,陶的拳头、耳光往葛秀丽头上、脸上打,抓住她后脖领子带头发,从堂屋甩出三米多远,躺在屋门外的地上,头上一个大疙瘩流血,胳膊在地上磨掉一块皮,青、紫、红色一大片,往外渗血星,拖拉着往汽车上拽,葛秀丽大声喊:“乡里又来抓人了!打死人了!救命啊!”乡亲们闻声赶来,见这俩歹徒凶野残暴,极为愤慨,当面指斥。他们逃回乡政府调来二十多人,进村扬言抓打抱不平的又说是来抓葛秀丽的,谁阻拦,连他一起抓。有的冲着葛秀丽说:“把你一枪崩了,在当天井(院内)扒个窝儿把她埋了!”有人叫:“开推土机去,把她房推倒!”“把她家抄了!”葛秀丽被抓着往轿车后货厢里填,货厢太小,小腿还耷拉在外面,它们往车厢里踢。

在乡政府,政法委书记、610头目王晨雨用竹尺打葛秀丽的脸,凶狠地说:“你撞墙!撞死算了!我看着你死!对你们炼法轮功的打死白打!”陶立春、邓建阳等几个人把她打得嘴张不开,吃饭困难,嘴唇肿得老高,满脸青紫、黑色,眼睛肿得勉强睁一条缝。乡党委书记张宝顺、乡长沈建国说她:不写“保证书”看乡里这帮人(招募的三十多名男青年当打手用的),电棍电,看电视里手指钉竹签儿吗?天天折磨你,叫你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成,年也甭过了。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元月十七日晚,马建刚把葛秀丽骗到乡政府,当时乡610头目王晨雨以乡里有三个名额抓的人,后送进看守所。十九日晨四时,景县二十三名法轮大法弟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秘密送到石家庄河北省劳教所,葛秀丽被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非法劳教两年。

在石家庄劳教所,葛秀丽被劫持到五大队二中队,一个姓刘的队长找葛秀丽谈话,她言语对师父、大法不敬,被葛秀丽制止,她对着葛秀丽的脸就是几巴掌,关进了阴暗、潮湿的约两平方米的禁闭室,禁闭室的地上放一块小床板,贴近屋顶的水管断续的水珠往上滴,葛秀丽两手高举着,被吊铐在铁门上七天。先前冻得发抖,后来,感到全身从里到表面皮肤和外界空间的温度平衡了,外面有多冷,身体里面五脏六腑就有多冷很透很透,全身都是麻木的,手脚青紫青紫,天天一个姿势高举着手站在那里,限制大小便,有时长达十多个小时,与世隔绝,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处在被肆意摧残迫害的境地,受酷刑致死也没人知道。

四月中旬一天,因为大法学员葛秀丽不穿劳教服,被罚站、被踢,后来弄到饭堂里,十来个男警,手执电棍、橡胶棍,气氛恐怖。”两人抓住葛秀丽的两肩、两臂,余者轮流用橡皮棍打她,一棍子下去,就起一道肉岗子,打倒了,拽起来,橡胶棍又高高抡起不分头脑的继续打。皮肉的承受力太有限,臀部、两腿肿到极限,鼓鼓的胀痛,颜色变了,知觉也变了,不能摸,葛秀丽自己都不忍看,现在臀部还有硬块。暴雨般的耳光,拳头把她打蒙了,鼻子、嘴里的血连成线往下滴,脸上、手上、棉袄上的血把她染成了红色的血人,被骂着、逼着穿劳教衣,按在桌子上写“保证”,弄得满桌子都是血。它们擦了桌子又给她擦脸、手,掰开手把笔塞到她手里拿着她手写“保证”。不写,把手按到桌面上用竹棍打手指,用橡胶棍打,全身抽筋似的抖动,打一阵逼问一阵,用电棍电一阵,电腋下,乳房……等敏感部位。葛秀丽已记不清当时有几根电棍同时电,它们还叫着,换大功率的。每电一下,心突然往起一揪,全身瞬间痉挛一下,这种痛苦语言无法表达出来。后来,葛秀丽觉得全身在缩小,缩得很小、很小,只剩一点点了……就是这样,恶警还叫嚣说:“是装的,拿水来泼。醒过来,狠狠治!”“不行,不行,要没脉了。”

他们叫来医生。医生说处理不了,得送医院(后来这位医生对葛秀丽说,当时心跳一百几十次,压差快没了)。到了医院,问葛秀丽哪里不好,葛秀丽说没病,是被他们打的,所长吴玉良立即用宽胶带横七竖八的把葛秀丽嘴贴上了。葛秀丽正在输氧,医生说:“心脏有问题,不能贴。”吴说:“就这样,不要往下揭。”葛秀丽被铐在床上强行输液。一个恶警抓着葛秀丽头发往床板上磕,说:“就是因为你,她值班不能休息,还要来看着你。”由于外伤明显,次日中午,葛秀丽出院被隔离在一楼。

六月十二日,葛秀丽被调到四大队。这个队更邪恶,伙食也很差,每天吃的咸菜很臭很臭。七月份,队长刘俊玲诱骗葛秀丽写“四书” ,葛秀丽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强身健体没有错,师父从来没要过我们一分钱,你叫我写师父敛财,我不能写。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她逼葛秀丽看诽谤大法的书,葛秀丽不看,她凶相毕露,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橡胶棍往葛秀丽身上打,边打边吼“看你拧,还是我拧,非把你治过来。”她令一群犹大轮流转化葛秀丽,不让上厕所,使用便盆,让监控(看管葛秀丽的犯人)去倒,激发他们对葛秀丽的怨恨情绪。3天3夜不让睡觉,稍一合眼就拧耳朵,拽眼皮,困的实在撮不住个儿,就罚站“反思”。葛秀丽神志有些恍惚。天将亮时,她不顾一切的睡下了。刘俊玲上班来见葛秀丽睡着,问怎么回事,犹大说:“熬的差不多了。” 刘俊玲很高兴,说:“趁热打铁,快把她叫起来写,大脑清醒过来就不写了。”犹大们把葛秀丽扶起来,她故意又躺下去,把葛秀丽扶坐起来,犹大用身体在她背后抵着,叫她睁开眼,眼真的睁不动。刘见葛秀丽清醒不写,亲自用橡胶棍边打边问写不写,它和另一个队长把葛秀丽按到床上打,逼写。其实她知道,葛秀丽不可能屈服,说:“你们看,她修‘真善忍’,让我打她,给她德!”,“不写,打死你!”直到她打的没劲了,才住手。“把她吊起来,铐那去!

葛秀丽被吊铐在上下铺床架子上,觉得非常累,困,全身疼痛的不行,被铐的双手的疼痛,对这时的葛秀丽已经不算什么,只是麻木,心跳的发慌,渐渐站不住,昏迷过去。

耿长军凶残歹毒著名,迫害大法弟子表现突出,被评为“模范共产党员”,他拿着红色封面的“模范共产党员荣誉证书”和一叠子奖金(表面有一百元票面的),在葛秀丽面前抖搂着说:“你们说,我邪恶要遭报应,看!这点奖金,我做那么多事,就这么点儿奖金……”

有一次,逼大法弟子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葛秀丽低头不看,刘俊玲走到她跟前踢一脚,葛秀丽不理睬她,她突然抓住葛秀丽头发,迫使葛秀丽仰起头,狠命的摇着葛秀丽的头,往侧后方拽头发,葛秀丽歪着脖子,身体随着她的手转动,“啪啪”的耳光打在脸上。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强迫大法学员看攻击大法的录像,葛秀丽借机讲道理,讲大法真相,被殴打,葛秀丽绝食抗议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干警们说镇压法轮功是上面的命令。葛秀丽说它们践踏《宪法》、践踏人权,他们讥笑她:“你们炼法轮功的还讲人权?中央有令,对法轮功就是强制转化,谁有权,我们听谁的。”

接着被强行灌食管子经鼻孔、食道插入胃中八、九天不拔,喉咙发痒、咳嗽,一咳管子就动,胃就疼。呼吸憋气,后来吐血。这是一种酷刑,无时无刻的,不间断、没有缓解的痛苦,管子拔出来是黑的,真是生不如死。队长对葛秀丽说:“输液、灌食费用全让你自己拿,解教时,拿不齐不让你走。就这样一个纯真善良的好人,被他们毫无人性的折磨了整整两年。

随着时间流逝,瘀痕可以散尽、伤口可以痊愈、疤痕都可浅淡消失,但曾经发生的一切却不会随着光阴烟消云散。十多年来的痛苦经历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葛秀丽再次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中午,葛秀丽从地里干活回家,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景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开着四辆车,大概二十余人突然包围了葛秀丽家,翻墙进入院内,他们如狼似虎闯入民宅,不说明任何理由、不表明任何身份、不出示任何证据,强行把葛秀丽和葛秀丽的女儿(女儿不炼功)绑架,一帮人对葛秀丽女儿大打出手,同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现金六千七百元(其中五千三百五十元没入清单,当时包钱的纸包扔在屋内),还有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家被翻的乱七八糟。

葛秀丽和女儿被带到景县公安局,家人去公安局时,葛秀丽被铐在椅子上而且被泼的满身是水,现葛秀丽被关押于衡水看守所。其女儿当晚被释放。

尽管葛秀丽受到了极大的冤屈,她因心存那光明而大善的信仰,没有怨,也没有恨,只有坦然、平和。她讲法轮功真相,只是揭穿谎言,消除政府和老百姓对法轮功的误解,停止对他们的迫害。他们没有权力欲望,只图使身体健康。不论是上访,印发资料还是写标语,只是为了让被蒙蔽的乡亲知道事实真相,为了向政府说句真话,没有错,更没有罪。对他们提出申诉并非因为仇恨,是不想让任何人及爱他的和他爱的人痛苦,只希望通过这些不该发生的却已经发生的事从此不再发生。能使这里多一些人性,少一些凶残;少一些酷刑凌辱,多一些法制、人权,这么做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宪法和法律是神圣威严的,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虽然他们能容忍,但善恶必报的天理不能改变。

根据《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三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葛秀丽的迫害完全超越了宪法和法律,是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衡水公安局、景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刘集乡政府、石家庄劳教等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对葛秀丽的迫害已触犯了我国《宪法》,抄家、绑架、强抢,严重侵犯公民住宅权和财产权,违背《宪法》:第十三条 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对葛秀丽的种种诬陷和迫害完全是暴力的侵权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254条滥用职权罪。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规定,我们请求执法部门,尊重事实,秉公执法。我们期盼着有一天能还老百姓一份公道,惩恶扬善是国家之大幸,是民族之大幸。并解除对葛秀丽的一切迫害。立即释放葛秀丽,赔偿葛秀丽及家人的一切损失。

迫害法轮功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凡是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回头去看一看迫害法轮功这几年到底国家得到了什么?人民得到了什么?都应反思一下,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危害了社会什么?哪个受了法轮功的害?哪件危害社会及人民安全的事是法轮功修炼者干的?为什么要迫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残酷地迫害他们?他们犯了哪条法?有何罪?!那些迫害法轮功的人是真正犯法的人,而且彻底摧毁了刚刚恢复一点的司法公正与社会道德,这场株连人数最广、受害人数最多的千古奇冤应不应该平反昭雪?

申诉人:张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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