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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农妇被诬判五年后上诉 家人要求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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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黑龙江法轮功学员戚凤敏才结束五年冤狱不久,又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被吉林一区级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五年。戚凤敏随即上诉。白城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戚凤敏的家人不希望法院暗箱操作,要求公开审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白城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葛胜楠电话通知戚凤敏的家属,让家属通知律师与她联系办理此案件。十一月二十九日,戚凤敏的律师给葛胜楠打了电话,葛胜楠向律师索要相关手续,并提出要律师的辩护词。律师认为手续可以邮寄,但索要辩护词不符合法律程序,在案件没开庭之前不能给。也许是担心法院会暗箱作业,戚凤敏的家属再次提出要公开审理此案要求。

善良农妇戚凤敏,四十五岁,黑龙江省克山县西城镇胜发村人,她因坚持法轮佛法的“真善忍”信仰,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在家中被克山县公安局、“610”、东北街派出所所长刘瑞锋、李晓峰、聂凤志等警察绑架。四个月后,被黑龙江省克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这期间,戚凤敏的丈夫在邪党的恐吓下被迫与戚凤敏离婚。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结束冤狱才十个月的戚凤敏,因赠送路边修理自行车人一片神韵光盘,被恶人构陷,被白城市公安局警察绑架。白城市光明派出所副所长吕继洲、教导员于鸿(红)利和警察郝艳辉闯到戚凤敏家中进行非法抄家。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戚凤敏非法判刑五年。


白城市中级法院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新华西大路52号 邮编:137000
电话:0436-3258000
办案人员:葛胜楠 办0436-3258063
院长孙一飞
副院长邓为民
审委会委员张立忠
审委会委员常明炜
民事一庭庭长 孙金芹
民事一庭副庭长芮志成
民事二庭副庭长孔庆江
行政庭副庭长杨晓静
监督一庭副庭长张国君
立案一庭副庭长黄学军
审判员:王桦

白城市检察院:
检察长张宝才
检察员孙宏剑
检察员孙岩

白城市公安局:
局长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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