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李桂洪的悲惨结局
李桂洪,河北沧州人。从二零零三年四月开始,他在邯郸担任公安局局长的九年多的时间里穷凶极恶,追随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二年八月,李桂洪的仕途生涯戛然而止——被免去邯郸公安局局长和其它相关职务。坊间传出,这个被中共授予“全国特级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刽子手已被新上任的中共当权者作为反腐目标正式调查。李桂洪自诩为“聪明”“有后台”,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最终被中共利用后成为一颗被抛弃的棋子,注定走向悲惨没落的结局。
随后,恶报接踵而来。有消息人士透露,李桂洪下台后情绪低落,二零一三年三月在上海“居住散心”时突发脑溢血,抢救一周后才醒过来,但人已经是神智不清、光会哭。然而,恶报远不止他一人,还殃及到他的妻子得了脑血栓成为植物人。真是一人作恶,全家遭殃。
李桂洪今天的悲惨结局,是从他选择追随中共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江氏集团的一员的那一刻就注定好了的。
故事二:赎罪者的结果
云南省某“610”人员A,其丈夫是某监狱狱警。在一次同学聚会上,A的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同学向A讲述法轮功祛病健身奇效,做好人的道理和被迫害真相。A不仅听不进去,还威胁:“看你是同学,要不把你也整进去!”
后来A的独生儿子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就学期间不幸遭遇车祸重伤,肇事车辆逃跑。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发现她的儿子心脏破损,无法医治,下了几次病危通知。A在走投无路、求助无门的情况下,突然想起了法轮功,于是她找到那位同学,表示无论出多少钱,即使倾家荡产也要救活儿子的心愿。那位同学告诉她:“你今天遭遇此事,与你参与迫害法轮功有关。但神佛是慈悲的,你要从今往后不再协同做伤天害理之事,并尽量弥补你以前做过的错事:去把你以前经手关进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设法营救出来;去找那些你曾经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诚心向他们道歉;把你非法敲诈、勒索的钱财如数赔偿;并和你的家人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许你的儿子还有救。”
A明白了真相后,就去找那些以前她经手送进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发现大部份都已回家,她就登门拜访道歉,心想:我以前把他们治得那么惨,他们会不会报复我、辱骂我?但为了儿子病好也只有硬着头皮去。没想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对她十分宽容,没有一个责骂她的。她还把非法没收、抢夺的钱财计算了一下,大约有二十四万人民币之多。她就把这些钱赔偿给法轮功学员,没想到还没有赔偿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她儿子的病就不治自好了,复查时医生都觉的不可思议。
她儿子康复后,他们全家这下彻底明白了大法真相,都对大法师父感激万分,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也都办理了“三退”(退党、退团、退队)。
现实,不由你不细想
现实之一:《公务员法》第九章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逮捕、起诉、判刑的公检法人员,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实之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中纪委突然提出“实施责任终身追究”的说法,仿佛文革结束后的情形就要再现。当时当局要安抚文革后的一些怨愤,使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接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当局给这些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
现实之三,江泽民、罗干、曾庆红、周永康、薄熙来等三十余名迫害元凶,已在世界数十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酷刑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法庭;薄熙来、谷开来、王立军等迫害者在国内也遭牢狱之灾,天惩的序幕已拉开。善恶有报绝不是玩笑,天灭中共就在眼前。
其实在历史的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有用良知选择未来的机会。已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事先通知法轮功学员,使他们免遭抓捕;有一些监狱警察、看守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如把行凶作恶者的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罪犯审判的证据;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更不断有中共体制内的人走出来揭露这场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成立公告,誓言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及直接实行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及丧尽天良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所谓医生等。公告希望知情人保留并公开迫害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文件、照片、录音、录像,恶人姓名、个人资料、恶行细节,清算迫害者的罪恶。
在这样的审判来到之前,如果有人仍执行着“上面”迫害法轮功的命令,真的要抓紧抉择,立功赎罪。如果您有亲朋直接或间接参与了迫害,他们将面临天惩,请一定把这两则故事告诉他们:要自救,还有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