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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公检法草菅人命 郭运兰被迫害致偏瘫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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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东港法院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以“保外就医”为名,将郭运兰骗到法院绑架。郭运兰因过度惊吓和刺激,昏倒在地。在郭运兰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警察把她强行拉到丹东第一医院 “体检”,医院查出郭运兰患有严重“脑梗”和高血压,郭运兰在高危状态下仍然被关入丹东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东港市公、检、法合谋再次诬判郭运兰三年刑,投入沈阳女子监狱。郭运兰现被关在监狱医院里迫害,生命垂危。

东港市郭运兰女士,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对家人对谁都好,对谁都非常善良,一家人幸福和睦。在中共邪党残酷打压迫害法轮功十四年中,她却被东港市“610”操控公检法绑架六次,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一次,判刑二次,合计四年零半个月。以下简述郭运兰被迫害的事实:

一、连遭绑架、非法拘留、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郭运兰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东港市长山派出所恶警非法罚款三千元,不给收据。同年九月,郭运兰再次遭绑架,被非法批劳教一年,送进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郭运兰因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强,在恶警的威胁、体罚迫害下,在中共欺世谎言、歪理邪说的非法洗脑毒害下,郭运兰顺从邪恶。回家后,在同修的帮助下,郭运兰从新学法炼功,很快又回到大法修炼中。

二、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刑,遭三年折磨失忆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郭运兰被东港市国保大队王润龙与花园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进东港看守所。同时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十几本法轮大法书籍。郭运兰在看守所与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被看守所女管教恶警纪皓洁扇耳光毒打。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捏造事实,将郭运兰提交检察院。东港市公、检、法合谋将郭运兰非法判刑三年,投进沈阳大北监狱(后改沈阳女子监狱)。郭运兰在监狱再次被强制洗脑,遭各种体罚、酷刑折磨等迫害,导致后来神志不清、失忆等状态。出监后,郭运兰继续学炼法轮大法,身体又恢复了健康。

三、第四次遭绑架,被拘留迫害至下身大流血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郭运兰去东港长山镇亲戚家串门,途中给过路人讲真相遭诬告,被东港市长山边防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三本,多本真相小册子和一箱真相光盘。国保大队长王润龙亲自赶到派出所审讯郭运兰,郭运兰不配合,王润龙将郭运兰送进丹东看守所。关押期间,东港市公安局捏造事实,将郭运兰非法提交到东港检察院。

郭运兰在丹东看守所一直关押迫害两个多月,郭运兰拒绝穿囚服、背监规,三、四个女狱警一齐毒打郭运兰,郭运兰再次出现神志不清,失忆等状态,直到十一月十九日,郭运兰开始下身大出血,被送到丹东妇女儿童医院抢救。抢救了一天一夜,最后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关押期间,亲人为营救郭运兰,打点迫害者花掉九千元的巨款。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底,东港检察院将郭运兰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东港法院以“证实身份”为名,两次传讯郭运兰。郭运兰当时主意识还算清楚,没有配合邪恶。接到东港法院传讯后离家出走。郭运兰离家后,长山边防派出所的警察梁传伟几次去郭运兰家骚扰,随后又在网上发通缉令抓捕郭运兰。

四、郭运兰第五次遭绑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自称丹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男一女恶警闯入郭运兰家中,先说郭运兰已被判刑“监外执行”,后说郭运兰是“逃犯”已被通缉。逼迫郭运兰放弃修炼,写污蔑法轮大法的“保证书”,郭运兰不写,两名恶警强行将她拖向警车,郭运兰由于过分紧张和刺激,当即昏倒在地,再次出现神志不清的状态。

两名恶警不顾死活的将郭运兰拽起来推上警车,连同她丈夫于军一起拉到丹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威胁要将郭运兰送进看守所,要求于军作郭运兰的“担保人”,逼迫于军在非法控制郭运兰一切自由的所谓“担保书”上签字、按手印。为营救妻子,于军被迫按了手印、签了字。得到于军的手印和签字(为制造迫害郭运兰的假证词、假证人、假证据所用)以后,以“取保候审”的罪名将郭运兰放回家。可是这边放了郭运兰,那边他们又在网上通缉抓捕郭运兰。

五、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构陷诬判郭运兰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长山边防派出所所长吴大龙指使警察梁传伟到郭运兰家,告诉家人说,郭运兰的案子已被法院退回检察院,现已退回长山边防派出所,派出所委他负责办理此案。他来带郭运兰到检察院去签字,签了字结案了。家人信以为真,同意郭运兰跟他去。到检察院后,一矮个儿瘦男人拿来一张空白纸,摆在郭运兰面前,拿笔让郭运兰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梁传伟站在旁边。郭运兰不解,问:“在空白纸上签字干什么用?”矮瘦男人和梁传伟均回答:签了字你就自由了。郭运兰信以为真,就在空白纸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梁传伟又将郭运兰送回家。

同年九月二十日,警察梁传伟打电话给郭运兰的丈夫,他要带郭运兰到法院去签字,仍说“签了字就结案了”。说的非常肯定。以说真话为心性标准的郭运兰又一次相信了梁传伟的话,夫妻一起被梁传伟拉到东港法院。到法院之后,夫妻接到一份满纸谎言的 “起诉书”,并通知将在“十月一日”之后要对郭运兰非法庭审。“起诉书”把郭运兰的丈夫、女儿二人写成认同迫害郭运兰的“证人”。于军做梦也没想到这些不法之徒会流氓、做损到这种程度!郭运兰被迫离家出走。不久,郭运兰又返回家中,继续讲真相救人。

六、郭运兰第六次遭绑架迫害致脑梗偏瘫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前后,长山边防派出所警察梁传伟打电话给郭运兰的女儿,要郭运兰到法院去签字,说法院要给郭运兰办“保外就医”手续,并告诉说:“去签个字就回来,这次只准没事。”但是梁传伟本人不去,要郭运兰和女儿娘俩儿自己去法院。

郭运兰女儿再一次听信了梁传伟的话,以为真给母亲保外就医,就劝母亲去法院签个字。郭运兰神志不清楚,又糊里糊涂的顺从了。到了法院之后,办案人不让郭运兰女儿入内,只许郭运兰一人进屋。女儿只好在外边等着。到了中午,不给郭运兰饭吃,女儿下楼给郭运兰买回吃的东西,办案人员却不让吃。

那些不法人员将郭运兰带进屋内究竟对她做了什么,或强迫郭运兰做了什么,现在还不知道。但现已调查到,郭运兰被带进屋后不久就昏倒了,而后被强行拉到丹东第一医院去体检,非法拘留。丹东第一医院查出郭运兰患有高血压和“脑梗”,嘱告法院不法之徒:郭运兰病情很重,身体处于高危状态。

七、东港法院草菅人命 伪造假病历强行关押、枉判

东港法院不法之徒泯灭人性,无视医嘱,强行将郭运兰拉到丹东看守所,草菅人命。丹东看守所检查得知郭运兰的病情太重,拒绝收押。不法之徒仍不罢休,又与东港市中心医院狼狈为奸,合谋伪造了一份假病历,再次将郭运兰强行送进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东港法院以完全伪造的事实和罪名对郭运兰非法庭审。开庭只有郭运兰女儿一人入庭旁听,当时除了宣读他们的捏造之词之外,没有公开宣判。一周后,东港法院给郭运兰秘密诬判三年。据说东港法院原定给郭运兰判二年,因他们之前还捏造了“逃犯”这个罪名,所以,又以“逃犯”为名,给郭运兰加刑一年。非法庭审一周后,看守所打电话给家人,要家人到看守所给郭运兰存钱,家人没去。

八月二十一日,东港法院在未公开判决(未给家人判决书)的情况下将郭运兰投进沈阳女子监狱。至今仍不给家人判决书,家属去要也不给。

八、沈阳女子监狱草菅人命 不给保外就医

郭运兰入监体检查出,有脑梗和高血压。监狱直接将郭运兰关进监狱医院里,逼迫转化。于军去监狱接见时,看到郭运兰腿已经不能走路,被人架着,精神状态、身体状态都很差。看押警察告诉于军,郭运兰患有“脑梗”和高血压,完全够保外就医的条件,但因她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不能被保外。

郭运兰至今仍被关在监狱医院迫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谁做事情谁承担”,“欠下多少,偿还多少”。十四年来,法轮功学员一直在重复这些天理,警告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但是,那些完全丧失做人道德底线的中共亡命之徒,用“无神论”来欺骗、麻痹自己,无视天理,无视大法的慈悲,疯狂无智的追随中共恶党作恶。殊不知,他们的罪恶一点一滴被记载,天灭中共在即,清算他们的日子离他们只有一步之遥,面临他们的将是他们无法想象的悲惨下场!不管他们信与不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附:迫害部门的人员和电话:
东港市政法委
于 洋 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办电:7148323,手机13604151888。
孙成立 副书记、稳定办主任,办电:7147627,宅电7130096,手机1294537837、13941585369 。
于志民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办电:7147147,宅电7128256,手机13050356908。
王忠利 副书记, 办电:7148161,手机13941571057,宅电7129608 。
谭亮深 稳定办副主任,办电:7147681,手机13314086653 。

东港市公安局
张振喜 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上任), 办电:7561666, 手机:13904158755
哈合才 政委、党组副书记, 办电:7551178, 手机:13942501777
关志华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办电:7144277, 手机: 13942501958
徐福安 副局长 ,办电:7146368, 手机:18241519999
张西臣 副局长, 办电:7144266, 手机:13394263888
冯忠国 副局长, 办电:7145959, 手机:13604151555
高普平 副局长, 办电:7147226, 手机:13942588921
王文强 副局长, 办电:7149715, 手机: 13591500100
宋诗和 副局长, 办电:7148617, 手机:13898511777
孙晓峰 副局长, 办电:7107288, 手机:13941567111
宋君亭 党委委员, 办电:7148118,手机:13942501997

国保大队
王润龙 国保大队长, 办电:7144608,手机:15841578799 ,宅电:7121087
高 峰 教导员, 办电: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林永全 副队长, 办电:7144608,手机:13942531638,宅电:7102638
徐永和 科员, 办电7144608,宅7147189,手机13942501917
王元军 科员, 办7144608,13704951123
任大一 科员, 7144608 ,手机13942523322
许美蓉 科员 ,7144608 ,手机13591507260

东港市检察院
办公室:7276333
王颖兰 检察长, 办电:6276301, 手机13941510755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手机15941511666
宋传义 办公室主任,办电:6276315, 手机13942581899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宅电:7188819 ,手机15941511666 。
孙洪霞 政治处主任,办电:6276332 ,手机13941575686 。
曲红玲 公诉科长, 办电:6276340, 宅电:6612642,手机13841521367 。
赵书波 检委会、专职委员,宅电:7135221,手机 13352162816。
宋晓捷 纪检组长,宅电:6615666,手机 13332177677 。
东港市法院
办公室:2277608
郭志辉 院长 , 办电:2277555,手机13704950008
唐贵君 副院长, 办电:2277599,手机13941521849
高庆良 副院长, 办电:2277566,手机13898521566
徐 波 办公室主任,办电:2277618,手机15942507699
邵 丹 副院长, 办电2277567, 手机13604951878
刘 忠 副院长, 办电2277486, 手机13354157788
肖荣成 政治处主任,办电2277557, 手机13009200643
张春阳 纪检组长, 办电2277597, 手机13941511276
于吉生 执行局局长,办电2277551, 手机13700181616
刘凯芳 专职委员, 办电2277522, 手机13541519785
柳庆威 法警大队长,办电2277500, 手机13516078777
长山边防所
吴大龙 所长(2013年初调走),手机13841514111 。
梁传伟 所长(2013年初上任),办公7875555,手机13941509521 。
刘明涛 教导员,办公7875555,手机13942588008 。
孙洪宝 副所长,办公7872264,手机13604951122 。
杨凤银 干事, 办公7872264,手机13942566667 。
王宏伟 干事 ,7872264,手机13190204977 。
罗 冲 干事, 7872264,手机15942596919。
王朋松 干事, 7872264,手机15304159786。
李 冬 干事, 7872264,手机13624159919。
张明波 干事, 7872264,手机13898515464。
张 磊 干事, 7872264,手机1384159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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