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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杨木花遭非法开庭 律师要公诉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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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半,云南省安宁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木花进行非法开庭。因律师提出公诉人的姓名与文书不符,法庭宣布休庭。

据悉,法院原计划九点半开庭,实际开庭是上午十点半,开庭不到二十分钟,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起诉书上的公诉人是安宁市检察院的谢建明,实际到场的却是李永宏,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公诉人必须以起诉书安检刑诉(2013)350号上的为准。审判长李永兴叫公诉人作出回应,公诉人李永宏只得电话向上级汇报,休庭二十分钟后,李永宏及安宁市检察院无法解释,因此审判长宣布休庭。

杨木花今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遭到闯入家中的安宁市国保大队叶林等一伙人的绑架、抄家,之后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杨木花女士被迫害经历

今年四十三岁的杨木花女士,是云南云天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的化验员,助理工程师,家住安宁磷肥工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宿舍。一九九九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当时磷肥工业公司的家属区到处都有炼功的法轮功学员,杨木花原本身体不好,脾气性格也不太好,爱发脾气。修炼了法轮大法后,身体好了,性格也好了,对丈夫和孩子脾气也温和了,在工作中也变得豁达开朗,不斤斤计较了。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后,安宁磷肥工业有限公司党政工团各部门都来找过杨木花,主要是党委副书记简云川,工会一个姓谢的,到家里来威胁杨木花,让她不要炼了,把法轮功书籍交出来。杨木花说:“法轮功是个人信仰问题,教人做好人,为什么要交书?”因此她拒绝交书。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安宁国保大队警察、连然派出所的警察共七、八人到杨木花家里非法抄家,当时家里还有八岁的孩子在家吓得直哭,下午六点杨木花的丈夫下班回到家里,看到一屋子警察,其中一个警察叫他把手机交出来,不准动。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在屋里到处乱翻,抢走了法轮功书籍、光碟、电脑、MP3、软盘、打印机等物品。抄家后让杨木花的丈夫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安宁磷肥厂保卫科的童剑在场作为见证人。最后将杨木花绑架到安宁市公安局,已是当晚九点多钟,没有告诉家属将人带到哪里。杨木花的丈夫多次到安宁市公安局询问,才得知自己的妻子被送到安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二十五日当天,同在安宁磷肥工业公司生活区宿舍居住的王志梅也遭到了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的绑架、抄家,也被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

杨木花被绑架、非法关押后,单位云南云天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非法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杨木花的丈夫李直新原是云南马龙产业的生产骨干,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经过笔试面试和体检,被调到云南天安化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三个月期间,杨木花遭绑架,安宁国保的警察还跑到云南天安化工威胁单位,要逼迫李直新“交代问题”,如果不交代,就要逼单位辞退他。一天,云南天安化工党组的副部长、保卫科长以及一个秘书就将李直新叫到办公室去,让他说说妻子杨木花的情况,还要叫他表态,李直新当场说:“我的妻子没有违法,你把我的话转告安宁国保。”李直新没有配合邪恶,三个月试用期满,天安化工就将他退回原单位。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张爱斌对杨木花、王志梅非法起诉。杨木花的丈夫为她请了一个律师做无罪辩护。但是对杨木花和王志梅非法开庭的当天,法院竟然连律师都没有通知,更没有通知杨木花的丈夫。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杨木花判刑三年,王志梅判刑四年。审判长后锋、审判员朱正渝、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拿到判决书一个星期,二零零六年十月初,杨木花和王志梅就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杨木花首先被关在九监区集训监区强制坐小板凳,强制放弃信仰,之后就被转到四监区干奴工,绣花、串珠子。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从监狱回家。从监狱回家后,宁湖社区人员还到家中骚扰她,安宁国保大队叶林等人也到家里骚扰她。

二零一零年,杨木花找了一份工作,在云南省武术学校第五培训站教语文和数学,在这里工作了一个学期,安宁国保大队的警察就跑到这个学校威胁校长,不准让杨木花在这里工作,导致杨木花失去工作。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点半,杨木花买菜回家,安宁市国保大队队长叶林带着一群警察,其中有一个警察叫保明,闯进杨木花的家,拿出搜查证,并说杨木花向人赠送神韵光盘被举报,有人证、物证,还有视频。十二点四十分叶林打电话给杨木花的丈夫。叶林带着这群警察象土匪一样将杨木花的家翻个底朝天,抢走了一箱大法书籍和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下午四点左右离开,并将杨木花一同带走。

当天下午六点钟,杨木花的丈夫到安宁市国保大队找大队长叶林,叶林叫杨木花的丈夫在拘留杨木花的拘留证上签字,他没有签。

第二天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几位朋友陪着杨木花的丈夫到安宁市国保大队找叶林要人,叶林和一个姓罗的警察说,杨木花昨天(五月二十六日)已经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了。这时昆明市“610”沈姓头目和冯军(原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从另外一间房子出来,他们叫家属请律师,说律师来了,他们可以提供人证、物证,还有视频,家属不可以提供。

六月十日,安宁市检察院对杨木花进行非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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