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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政法委、610绑架法轮功学员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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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在各地非法私设黑狱,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绑架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8点40分左右,以610的王洪元为首,包括街道办、社区领导及警察在内的七个人,进到玉溪市红塔区法轮功学员普志明的家中,欲强行将其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普志明正念正行,使绑架图谋失败。

这七个人到客厅后与普寒暄几句后便入正题。一人对穿着拖鞋的普志明说“换双鞋子,穿件衣服,走去谈谈,去两到三天。”普说不去。凤凰路街道办的副主任说:“我们来了这么多人,你肯定得去。”普志明说:“你们说了不算,我肯定不去。”普接着问:“有叫我去的法律和文件吗?拿来我看。”他们无法出示。

普志明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想要强行绑架。普志明正念说道:“我不去,我已想好后果,你们要强来的话,你们必须为你们的违法行为负责。大审判一到,一个坏人也逃不掉。要认清形势,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给自己的未来带来重大损失。”

普志明叫这些人把姓名、电话等写下来,并说以后有事好找他们。双方对话一直到上午11点,有4个人走了,后普志明又把剩下的3个不速之客劝走。

与此同时,玉溪610等不法人员也到法轮功学员刘树华家企图绑架,因刘树华不在家而作罢。


妄图绑架普志明的相关部份人员:
王洪元:610驻玉溪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指导员,手机:13099881022
何某某:凤凰路街道办事处邪党副书记
王海倩: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元娥:女,葫田社区居委会邪党书记
雷某某:葫田社区片警 电话:13887725851
王俊超:葫田社区居委会办事员1388773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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