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共法庭现形记之六:百般阻挠并报复律师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在中共的统治下,大陆的法院没有任何的司法独立。中共的政法委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机构一直操纵法院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为了装点门面,中共法院表面上也允许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可是中共法院却百般阻挠律师行使其正当职责,甚至对仗义执言的律师进行报复。

一、典型案例:大连公检法阻挠和报复十二人律师团

1、辽宁大连公检法设置圈套绑架、殴打法轮功学员和律师

大连中山区法院原称将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借用大连市中级法院第六庭对1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但在四月十一日晚却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开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疯狂绑架参加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这个被称为“大连4.12事件”已被海外媒体报道。

60多岁的程海律师事后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描述他当时被绑架上大巴车的情景:“一个中年警察,他指挥三个小伙子抢我的手机,我不给。这时他们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终于抢走了手机。看我反抗,就打我。警号202297的警察拼命拧我的左手臂,另外一个1米8的小伙子,照着我的 右脸颊就给我两拳。这样打了有20分钟。”程海律师后去医院验伤,诊断是肩膀软组织挫伤,他现在右臂抬起困难,面部和口唇都有挫伤。

梁小军律师在博客中写道:“从王全璋律师被拘到今天程海律师被打,接连发生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事绝非偶然:高智晟律师还在新疆沙雅监狱服刑;滕彪律师在石家庄被法警架着扔出法院;唐吉田律师和刘巍律师的“吊照门”被吊销律师执照;张凯律师和李春富律师在重庆江津被铐于铁笼;李静林律师在满洲里开庭的前夜在宾馆被抢劫;我在山东招远被拒于开庭的看守所之外,被流氓推搡……”

“这些律师受到公权力的非法对待,源于他们代理辩护的同一罪名的案件——‘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这一罪名笼罩之下的是一群良善,却被宣传工具妖魔化,持续受到十四年迫害的人群。各地公检法在政法委率领下,践踏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不但从未被追究,反倒立功受奖,升官发财。这给了他们打压为这一群体辩护的律师的底气。他们揣测上意,以为自己已然获得了打压律师的天然正义。”

“这些辩护律师的遭遇不过是这一群体遭遇的折射,这些辩护律师的所受的打压比起这一群体所受的打压要轻得太多太多了。”

“14年,他们忍受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痛楚,他们没有放弃信仰;14年,他们生活在随时被抓捕、被酷刑、被劳教、被判刑的恐惧之中,他们没有放弃希望;14年,他们面对着被蒙蔽人群的不解和冷漠,他们没有怨恨;14年,他们被抄家、被抢劫、被欺凌,他们没有选择暴力抗争。你也许不认识他们,但他们就生活在我们周围,在一个专制集权的国家,和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14年来,一直有律师在帮助这个群体的人,为他们做无罪辩护,从法律和事实上反复强调,他们的信仰和抗争并没有伤害任何人,没有危害社会,他们并不构成被指控的罪名。”

梁小军律师所说的这个被中共迫害14年之久、仍坚持非暴力抗争、给民众以希望的信仰群体就是法轮功学员。

2、法庭上,律师团大量控告公检法违法人员

大连中山区法院于六月二十一日上午继续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据悉,司法部、辽宁高检、高院等都来到大连参加这次庭审。

开庭前一天,律师团针对法庭安检可能对律师进行无理刁难,做了罢庭及控告的准备。结果庭审当日安检顺利通过,所有以前刁难不让带进法庭的物品如电脑、手机等全部通过。

开庭后,律师团就依法要求合议庭成员梁永国、陈向真、高松回避,因为缺少人民陪审员;要求检察长、中山区国保曹迅兵、舒小东、邢光华回避,因为他们已经被控告;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没有定为罪犯时不能穿囚服,遂全部脱下囚服。

因为412事件,律师做了大量的控告,大连警察不敢在这次开庭公开抓人打人,但是在背后搞阴谋:大连市公安局一直在开会部署,跟踪监控,在律师住的酒店,大连国保安排了大量的便衣,当地派出所派来一名警察在酒店大堂里住,律师旁边的房间有国保的人,酒店门外的车内都是便衣,出入的人员都被监控,机场及附近饭店都有国保的人,6月20晚上对律师骚扰性查房,律师们没有理他们。

六月二十一日开庭前,法轮功学员董选和刘新颖被绑架,她俩在帮忙家属接送律师,因为律师多,时间紧,家属忙不过来,可是这种帮忙竟然成为被抓的借口。

3、中山区法院违背司法程序,律师集体罢庭

中山区法院在七月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西岗区法院继续开庭。

当日,律师团集体罢庭,原因是中山区法院一直违背司法程序,通知开庭时间太短,并且不通知当事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开庭时间,蔑视《刑事诉讼法》,不尊重辩护人的权利。律师们在接到不符合法律的开庭通知书之后,通过电话、传真等不同方式通知法院拒绝出庭辩论,抗议中山区法院司法不公。

为了保证罢庭能让当事人及家属理解,律师团在七月四日仍然赶到大连,告知这一消息:如果律师们不出庭辩护,希望当事人不要任由法院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开庭,要坚持维护辩护人权利。

4、律师团向各部门控告中山区法院司法不公

七月五日,从上午八点开始,律师团到大连市公检法相关部门对中山区法院司法不公的情况进行控告,先去中山区法院递交《变更合议庭成员,增加人民陪审员》的申请和律师及家属辩护人拒绝出庭的声明和通知,每个辩护家属一份。然后去大连市检察院递交关于《重大案件意见书》,律师团针对大连市中山区法院进行联名控告,共有十名律师签名。下午律师团去大连市中级法院纪委控告中山区法院违法行为并且递交书面材料,然后去大连市人大递交书面控告材料。晚上七点,律师团全部离开大连。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们遇到很大阻力,几乎面对每一个部门都要经过激烈的争执,大连市中共公检法的黑暗受到了触碰,律师们根据法律据理力争让这些部门无所适从,不知该怎么应对。

5、律师再次被殴打,律师团再次罢庭抗议

八月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再一次非法开庭。当天有七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在庭审过程中,中山区法院违反司法程序,回避质证(开庭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不顾辩护人的反对直接进入辩护阶段。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辩护律师团不断对法院的违法行为抗议。

法官陈向真非常恼火,指使法警对律师行恶,将程海律师架出法庭进行殴打,将程海律师打伤,这是程海律师在大连第二次被警察打伤。梁晓军律师制止时也被法警推搡威胁,法院指使大量法警限制律师出庭离席,企图强制继续开庭,律师团和家属辩护人只好集体退庭表示抗议。这个被称为“中山区诉讼案”的庭审再次流产。

6、法院欺骗家属辞退律师

随后,法院欺骗请律师的法轮功学员说律师们不给你们辩护,你们现在只有两条路:一是自己辩护,二是另请律师辩护;并当众逐一逼问。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被法院搞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前三人只好说另请律师辩护,第四名法轮功学员大声说我就用原来的律师,除非他和我当面解除合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也纷纷表示如此。

下午,律师团到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法官梁永国到看守所非法停止了所有律师的会见。八月二日下午至八月三日,律师团离开大连。

7、大连市与辽宁省公检法串通,报复中山诉讼案律师团

此后,大连公检法与辽宁公检法人员非常恼火,因为从四月十二日、六月二十一日、七月五日几次开庭,大连公检法部署了大量警力,消耗很大,想尽快把中山诉讼案非法庭审进行完,而八月二日律师退庭再一次将他们的部署全部打乱,在西岗区法院外就准备群殴律师团,因为有两名外国使节在场,没动手,背后阴谋将律师团七名律师全部设为黑名单,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七名律师分别是程海、梁晓军、王全璋、陈建刚、赵永林、王兴、张磊。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陈建刚律师来大连会见被非法关押的当事人,大连看守所不准会见,并拿出中山区法院的文书。 八月十三日大陆媒体转发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其中包括要切实保证律师会见阅卷权。八月十三日家属辩护人去中山区法院询问,法官梁永国表示谁也没有权力阻止律师会见,并说谁不让会见就找谁,而八月二日阻止律师会见的就是他本人。

八月十五日,程海律师和唐天昊律师来大连会见当事人,大连看守所无视上级规定,依然阻止程海律师会见,交涉中发生争执,看守所警察竟然要脱警服打程海律师,非常嚣张,被唐天昊律师阻止。

从看守所出来,律师们去相关部门控告,发现这些部门已经提前得到通知,只要是中山诉讼案的事一概回避,并说,你们这个案子搞的太大,谁也管不了,态度冷漠蛮横。大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接待人员工作期间不在岗位,躲到旁边的房间里,去找他,这个年轻人竟然大喊大叫的训斥家属,将家属驱逐出房间,把门狠狠关上不露面。大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以检察官开会为名拖延会见时间并草草结束会见,大连市纪检部门匆匆在门上通知临时开会,停止接见,通知单上的胶水还没有干。

大连市委政法委接待处工作人员是一名年轻男子,二十多岁的样子,态度蛮横,从会见室出来用难听的语言辱骂和他父亲年龄相仿的程海律师,被阻止时,竟然推搡唐天昊律师,并拿起电话准备报警,威胁律师及家属辩护人“你们今天谁也不准走了。”律师及家属只好离开会见室。

唐天昊律师下午到大连市看守所会见时,被看守所停止会见扣押,要求写书面报告,唐天昊律师拒绝。

看到大连市的严峻情况,两位律师当晚匆匆离开大连去沈阳辽宁公检法控告,八月十六日在沈阳同样遇到大连的情况,这说明大连已经和沈阳串通好了,这完全是一种报复行为。

8、大连中山区法院撕下法律伪装,改为“指定律师”

大连中山诉讼案在经过上述的事件后,中山区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指使下,已经彻底撕下伪装,公开践踏法律,非法将中山诉讼案律师团七名律师全部辞退,并且冠冕堂皇的谎称是当事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自己要求的。然后换上法院指定的当地律师。

9、报复律师后,大连国保开始报复家属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夏元新、苏政秋夫妇和他们的女儿一家三口被绑架到光明派出所。苏政秋是大连中山区非法诉讼案十一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王守臣的二姨。据悉,和夏元新同被劫持在一辆面包车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

二、百般阻挠律师介入,阻止律师阅卷、会见

▼公检法下发“通知”:律师不能为法轮功办案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吉林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被长春南关区法院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上诉。家属走了多家律师事务所,一听是法轮功的案子,都很为难。有好心律师告知:市司法局规定,律师接手法轮功案件必须由司法局批准并备案,可这只是一个规定,实际上根本就得不到批准,也就不可能为法轮功辩护。无奈,家属只好求助外地律师。于是打电话给北京律师王先生,该律师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遗憾的是,王律师说,因为给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一周过去了,家属没有请到律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上午,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倪振选的辩护律师到长安区法院拿卷宗,见到法官田熠,田熠以为律师是石家庄律师,问律师有没有收到通知(石家庄政法委不让当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关于律师接手法轮功案件需司法局批准一事,干涉阻止这件事的表面是司法局,实际真正的黑手是邪党“610”。据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消息报道,二零零九年七月,吉林省高级法院、吉林省检察院关于“两高”对法轮功案件的内部规定进行部署。内容是:今后,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对涉及法轮功案件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610办公室等部门通报情况,充份做好庭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两高”要求不就法轮功性质、国家取缔法轮功的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辩护……

这实质上就是把当地“610”置于两院之上,司法执法部门要听 “610”的,而“610”怎么能允许律师为法轮功辩护呢?

▼黑龙江法院宣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黑龙江七台河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两个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新兴区法院工作人员竟说:“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苏州时建平的家属被多次强迫辞退律师

二零零九年,苏州法轮功学员时建平面临非法开庭,其丈夫沈建东聘请了北京京顺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辩护。木渎派出所所长许永良和镇分管政法的王书记托人给沈建东捎口信说:希望家属辞掉律师,他们去说情,从轻判决,付掉的律师费,可以想办法,补偿给家属。被沈建东拒绝。

在九、十月间,沈建东再次接到殷泉源的电话,说区“610”的主任和镇“610”的张金芳找他谈话。在村警务室,他们又一次要求家属辞掉律师,说:这样有可能会对时建平从轻判决。沈建东表示:作为一个公民,有权聘请任何一位有律师资格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有理说理,大家在法庭上可以辩理,为何要辞退律师呢。他们见利诱不成,又威胁说:你这样不配合,对你的家属不好,这样对时建平只会加重判决,法庭不会听律师的,法院是政府的,是共产党的,而且开庭日期,不是你说了算,是政府说了算。

十二月二日,镇“610”张金芳第三次找到沈建东说受区“610”的指派找其谈话,称知道沈建东家里比较困难,要其打个申请资助,但是前提是要辞退律师,并表示律师费可以商量补助给家属,家属当即表示事情已经没有回旋余地,现在要的是人,钱已不重要,他们只得悻然离去。

十二月十六日苏州吴中区法院不顾辩护律师的合理抗辩,在自知理亏的情况下仍然对大法弟子时建平女士非法判刑四年。

▼黑龙江省依兰县司法人员百般阻挠律师阅卷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法轮功学员张慧娟、孟凡影、段淑岩、刘凤成、左振岐被警察绑架,除了段淑岩,其他四人分别聘请了四位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代理律师依法要求阅卷,依兰县法院主审法官张安克拒绝律师阅卷,无理要求律师到司法局进行所谓的身份验证,确定律师不炼法轮功后才能阅卷。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代理律师来到依兰法院要求阅卷,依兰法院仍然知法犯法要求律师到司法局验证。律师及家属不配合法院的无理要求,到依兰县检察院的申诉控告科,要求控告依兰法院的违法行为,并告到检察院监察室。

二十五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孟凡影的代理律师及家属再次来到法院要求阅卷,并要求孟凡影的女儿做第二辩护人,法院借口必须有孟凡影本人的委托才能接受。律师认为司法局无权干预法院的独立审判,依兰县法院和司法局均侵犯了律师的合法权利,律师遂依法向依兰县人大提出控告,控告依兰县法院和司法局的违法行为。

在黑龙江省、依兰县“610”的指使下,据悉参与阻止律师阅卷的不法人员还有,依兰县法院刑庭庭长范青禄、法官吕守芳、司法局副局长陈淑芳等。主审法官张安克、吕守芳甚至对律师叫嚷:“不要讲法律”。

▼山东青岛公检法下非法“通知”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察接近百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杨乃健、陆雪琴、李浩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随后,中共媒体高分贝声称青岛破获大案、诬蔑法轮功学员拍摄“模拟酷刑图片”。

六月九日,李浩的律师与家属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浩,看守所警察告知,他们接到办案单位李沧区分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书面通知,不让律师会见,说是牵扯涉密问题。

这真是一语道破实质,如果“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是假的,怎么会牵扯“涉密”呢?李沧区分局“610”透露的意思是: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其实是被中共当作机密想要遮蔽的事实。

对于看守所阻拦会见当事人,李浩的律师与家属随后去了青岛市检察院,准备提出投诉,门卫再三刁难。后在律师的努力下,见到了监所处处长张兆才。律师向其反映了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事实,并给其看了李浩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万恶不赦的邪教),律师说这并不牵扯涉密,不应阻止律师会见。张兆才表示没有办案单位的要求,看守所一般不会阻止律师会见,并说有人告诉(会见)需要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按新律师法,律师拿着律师证、律师函和委托书就可以会见当事人的。并且本次看守所并未如此要求。张兆才表示会去了解情况,并留下联系的办公电话(83011211)。

当日下午,律师与家属去了李沧区分局,找“610”头目刘克波,门卫给其打电话,刘克波告诉门卫,就说他不在办公室,让律师把材料留在门卫处,他有时间了再取。律师及家属质问门卫:刘克波既然能接办公室电话,为什么你们还说他不在?面对门卫的喃喃搪塞,律师留下委托书后与家属一起离开。

据悉,五月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身体状态非常不好,令家属十分担心。她的律师也多次要求会见她,都被警察阻挡。

三、不通知律师或欺骗律师,或暴力阻止律师上庭辩护

▼法官不通知律师开庭的例子比比皆是

例如,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为韩秀芳和刘春兰无罪辩护的北京黎律师与陈律师,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公开开庭。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来电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

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电话,询问明天开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并再次要求获得起诉书、查阅复制案卷、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等证据材料,被粗暴挂断电话、拒绝接待。十一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等着,没人说“开庭”之事,下午就离开了牡丹江。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爱民区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开庭非法审判韩秀芳和刘春兰。

▼法官惶恐“躲猫猫”,骗走律师偷偷开庭

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上午,河北安国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亚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当时,李亚的家人及辩护律师前往安国市法院,向主审法官袁景州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袁景州不给任何理由,拒绝会面。谁知等律师前脚走出法院,袁景州就和两名人员赶到位于清苑的保定看守所。

李亚的家人及辩护律师离开法院后,赶到看守所要求见李亚,却被告知李亚已被安国市法院带走。

接下来,家人及律师在看守所与法院间来回询问、寻找李亚下落,因这两个机构的人员都骗说不知道李亚被带到何处,整个上午也没有得到李亚的一点信息。

直到当日下午,看守所警察上班后,律师及家人才见到李亚。原来在上午家人及律师寻找李亚的时候,袁景州等正在看守所的一房间对李亚进行秘密开庭,直到上午十一点左右,见律师及家人被骗离开看守所,他们才结束开庭,偷偷溜走。

中共的法官为了不让辩护律师出现在法庭上,竟象老鼠躲猫一样,又躲又骗,偷偷开庭,真是可悲可笑。

▼山东龙口公安局封路阻止律师和家属进法庭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龙口法院在龙口市看守所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龙口市公安局出动200多个警察及便衣,几十辆警车,包括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国安、610,封锁道路,暴力阻止律师及家属入庭,甚至绑架了几名家属。

9点钟,为法轮功学员杨美娟辩护的北京正义律师赶来,被警察拦在北路口,律师说:“我是杨美娟的辩护律师,我接到了法院的正式通知,我要进去为杨美娟辩护。”说着就进入了警戒线,几十个警察蜂拥围上来,挡住律师进入。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个警察一把推了出来,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无理地拒绝律师,甚至扬言要绑架律师,说律师闹事。

律师把腰一挺,站直了身子,大声说:你们来抓我吧。没有一个警察敢动手。律师自己上了警车,说:“你们抓啊!”警车也不开走,后来警察也没趣地说:不抓了。律师大声地斥责他们,把他的律师手续高高举过头顶,一一展示给他们看。

此时,很多围观的世人见证了这一刻。有一个扛摄像机的警察对准律师录像,警察们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根本不讲道理。律师只好离开,去法院投诉,结果法院人员全部躲了起来,竟无一人接待律师。

在法庭上,杨美娟提出,请我的北京律师到场,所谓的“庭长”李文明知原委,却故意辩白:已经通知了北京律师,并且已经推迟了十分钟开庭,但律师仍没到,只好开庭。

四、采取流氓手段阻止律师在法庭上发言

▼最常用的手段是打断和威胁律师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香菊非法庭审,该院王院长(女)、刑事庭庭长马述和先后对律师声称:“只能做有罪辩护;越辩护判的越重。”

马述和还说:“如果律师辩护,就打断律师辩护,三次打断就将律师驱逐出法庭。”“只能在情节上做简单辩护”,不要给他“找麻烦”,要按照他的要求做。

庭审前,王院长和律师到有过一段对话:

院长:你们怎么能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呢?只能做有罪辩护。

律师:我对当事人做什么辩护是根据我当事人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来决定的。确实触犯法律就要从这方面来辩;如果没有犯罪,就要做无罪辩护。更何况我作为律师做什么样的辩护好象跟法院不发生关系吧?

院长:可是对于法轮功的定性问题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

律师:好象没有吧?有规定就应该有文件,我没有见过这方面的相关文件。

院长:有文件。(从办公桌上拿出一份文件交给律师看,律师接过文件刚看了几眼,院长又将文件拿了回去。接着院长打了个电话,好象是在请示什么。)

律师:我还没有看……

院长:你炼法轮功吗?我怎么觉得你象是炼法轮功的,如果在法庭上你可不许宣传法轮功。

律师:不是,我没有炼,可我不知道你这个说法是以什么为标准的。据我所知,有的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的狱警,他们从事这个工作都必须看、甚至看过几遍《转法轮》(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如果按照你的这个说法,我不知道那些狱警算不算炼法轮功的?

院长:可我们打过电话问过你的律师事务所,你们所里的人告诉我们说你是炼法轮功的。

律师:是吗?不可能吧,那我要问问的。(过后律师经过打电话核实,事务所并没有人说过这样的话。)

庭长马述和接触过律师后对外宣称:一、不允许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二、不能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进行辩护。如果庭上律师非要辩,他就要敲法锤,辩一次敲一次,再辩一次就再敲一次。庭上如果敲三次法锤,他表示就要亮红牌,将律师清出法庭。并说:只能在情节上做简单辩护,不要给他找麻烦,要按照他的要求做。最后庭长马述和明确表示:他所说的这些在庭上一定会这样做。

事实上他确实是这样做的。在法庭上,律师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说明当事人王香菊年龄大、身体不好,希望当庭考虑一下这些情况,庭长马述和并无表示,只表示他会按照他的意思做。

▼非法庭审中,法院在律师的麦克风上做手脚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慧娟、孟凡影、段淑岩,刘凤成、左振岐五人进行非法庭审,律师辩护时,法官用抢话、打断话、不让律师说话的卑鄙手段进行干扰,所以律师在辩护时只说了一个开头和结尾,就被法官张安克、吕守芳抢话打断,到最后律师陈述时,法官还在肆无忌惮的抢话,根本就不给律师说话的机会,怕旁听的人听明白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内容。

据律师事后说,法庭是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进行,空荡荡的,律师发言辩护的地方离旁听席很远,而且法院在律师的麦克风上做了手脚,律师讲话时就象没用麦克风一样,当律师提出麦克风没有声音时,法官假惺惺的说:看看麦克风开关,再敲敲麦克。当律师敲麦克风时音箱有声音,可律师说话时就没有声音,麦克风的电源灯还是亮的,所以律师用最大的声音辩护,也很难知道旁听席上的人是否听的清楚。而公诉人的麦克风的声音却很大很大的。

在非法庭审结束后,人都在往外走时,法官张安克对律师说:我们有内部文件,打断你辩护三次以后,如果你再说话就可以取消你的辩护权。如果不打断你的话,我就得挨骂。(是指“610”人说的)

▼广西百色法官不许律师辩护,软禁律师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广西百色平果县法院对大法弟子农有跃、黄英、兰宏平进行非法审判。家属邀请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杨在新律师为农有跃等做无罪辩护。当杨在新律师声明要为农有跃等做无罪辩护时,恶法官看了他的辩护词后,当庭非法终止了他的辩护。当杨在新律师质问法官为什么不让辩护时,恶法官竟说:“这些东西辩来辩去的也辩不清楚,你还是不要辩了,我们是不会让你辩的。”杨在新律师强烈要求当庭宣读辩护词,恶法官和检察院的公诉的人都和杨律师说时间太短了,没有时间让他说话了。杨律师一说话,他们就7、8个人一起争先恐后的打断他说话。没有想到恶人们连最起码的规矩也不讲了。

后来法官还是强行终止了杨在新律师的辩护,这场闹剧没有过多久就在半途中草草收场了。杨律师中午一直到他晚上离开时,都有多名公安和便衣跟随,说是“保护”,实际是变相软禁。

五、殴打律师

▼辽宁抚顺警察在法庭上围攻律师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辽宁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对已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的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赵积伟进行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董律师和兰律师为其辩护。庭审结束后,只因律师的一句问话,五、六个警察就对律师围殴。

开庭前,法庭外拉来一车警察,车刚到,就看见车里的警察急切的扒着车窗帘向外看,监视着外面人的一举一动。过了一会儿,这群警察纷纷下车全都进屋去了。这时,赵积伟家属聘请的两位正义律师刚好赶到,进入法庭,律师刚一进去就听到一个似警察头目的样子的人在给一群警察训话:“今天的庭审不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庭审结束时,因为法官无法回应律师提出的异议,只得休庭。可当休庭后,董律师发现一不明身份的国保人员在法庭门口对庭内人员非法偷拍,律师立即喝问,吓得那人快速逃跑了。

而当董律师准备收拾辩护席上的案卷材料及自己的电脑包裹时,听到一领导身份的人在要求法警将旁听人员清出去,律师就随口问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吗?结果一下冲上来五、六个警察,掐住董律师的后脖子、抓住董律师的头发按住脑袋连拽带扯的把董律师往出推,把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都撞倒了,前面的铁栅栏都撞掉了,把董律师一下都撞到墙上了,董律师的西服和衬衫都被撕破了。

看到此景,一家属大喊:你们干什么,你们是土匪呀,这是办案机构,怎么能让警察打律师呢,太不像话了,太有损法律办案人员的形象了。可不管家属怎么喊都无济于事,他们还是粗暴的将董律师推了出去。

这就是中共的执法者,公然在法庭上施暴,侵犯辩护人的人身权利,藐视法庭,公然践踏国家法律。

事后,律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上级执法机关反映情况时,上级执法者更是互相推诿,特别是望花区检察院,上午去了,推说让下午再来,等下午去了,警卫告知都不在,律师质问不是说好让下午来的吗,警卫又推说开会去了。律师无法相信,就进去找其他的公诉人。

和律师同去的一个人没有进去,就站在外面等候,这时,看见一个女的走出来,门卫急忙出来告诉她:“公诉人交代了,下午要来两个律师,公诉人告诉不接待。”这就是抚顺望花区检察院的执法者,他们居然就是这么执法的。

可叹我中华大地,正义律师却找不到一个可以伸张正义的地方。可悲乎?可叹乎?这难道不是中国人的悲哀吗?

▼律师与家属会面过程中被野蛮殴打

二零零九年三月,成都七旬老人张盛荣在得知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冤狱的儿子被迫害得颈椎错位,急需手术抢救后,请来两位律师为儿子办理保外就医。在律师与张盛荣会面时,一直监控她的晋阳综治办人员赶来,对着律师一阵拳打脚踢,将律师殴打致伤后,赶出小区。两个月后,老人被劫持到洗脑班。

六、法庭野蛮驱逐律师

▼上海闸北区法院非法开庭,逐出辩护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上海闸北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聂广丰开庭,短短两小时的庭审,法官多次宣布休庭后,辩护律师被无理逐出法庭,最后庭审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草草结束。

法官要律师在庭审文书上签字,律师指出这是违法审批,拒绝签字。一个膀大腰圆的法警拦住律师不让他走,并把律师的一只手拽住夹在自己胳膊下,另一只手拉住律师的包带不放,暴力胁迫律师签字,家属看到过去拦在他们中间说“律师是我请来的,不许你们这样对他”。最后律师才得以脱身。家属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时,法官龚雯和公诉人王琳都说:“你们去上诉好了。”

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这些所谓维护法律的审判人员,披着文明的外衣,打着法制的旗号却干着破坏法律尊严践踏人权的罪恶勾当,这就是中共法庭的真面目。

▼王博案二审,一律师被四恶警抬离法院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进行二次开庭审理。

这次庭审从上午8:30开始,直到下午2点左右才结束。有6名北京来的律师为王博一家进行辩护,其中一名律师中间过程中被恶警强制抬离法院。有许多路过的市民都对恶党法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无法无天的恶劣行为感到气愤。

七、绑架辩护律师

▼金光鸿律师突遭绑架,凸显中共践踏法律

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明慧网报道:金光鸿律师被绑架十多天后回到家中,国内网站披露了他被中共绑架期间所受到的酷刑虐待及强制药物注射。金光鸿律师被绑架,是因为中共对他两年多来代理法轮功受迫害案件的疯狂报复。

▼鹤岗市大法弟子刘丽萍的辩护律师被绑架经过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鹤岗市向阳法院对大法弟子商锡平、刘丽萍、杨永英、扈桂杰、赵桂友非法开庭。其中大庆大法弟子刘丽萍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刘丽萍的辩护律师在非法庭审前曾被鹤岗恶警绑架,以下是绑架前后的经过: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刘丽萍的妹妹刘丽娟带律师去鹤岗,二十八日律师见到刘丽萍。刘丽萍把在里面遭遇到的酷刑全都说了,律师当场落泪,表示非常震惊,他没想到对法轮功迫害的如此惨烈!

刘丽萍告诉律师和家人,向阳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增先、国保大队长张树军在绑架她时非法扣下3714元钱,因看守所不让家人送东西,刘丽萍多次委托看守所所长向向阳公安分局要钱,向阳公安分局先后还钱两次,一次500,一次700元,尚有2500余元向阳公安分局拒还。向阳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增先说:“这钱没有了,不能给,让我给当招待费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刘丽娟的家人和律师受刘丽萍之托,去向阳公安分局要2500余元钱。他们先找到了杨增先,杨增先承认有此事,但说:“钱不能给就是不能给。”后又说这是张树军负责办的。

这样家人和律师又找到张树军,张树军说:“这钱没给刘丽萍,是怕别人很快给花光。”当问他在扣押刘丽萍物品清单中为什么没有这钱?这合乎正常手续吗?张树军荒唐的推托说:“没上扣押清单是为刘丽萍着想。”既然为刘丽萍着想,这回家人和律师都来了,钱总该归还了吧? 张树军说:“不行,得和上面商量商量。”

刘丽娟家人对张树军说刘丽萍在里面遭到了非人的折磨,不能让迫害刘丽萍的人逍遥法外,家人一定要告他们,追查到底。张树军非常惊慌,再三表白自己不知道此事,没有参与迫害。

刘丽娟和律师准备当天晚上9点去哈尔滨,然而律师在7点多钟买东西时,被向阳公安分局6个防暴警察(其中两个便衣,四个着装)绑架,他们不说明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证件,不表明任何身份,强行将律师拖入警车内。

刘丽萍的律师说:“我是律师,我有证件,是依法办案。”一警察说:“我管你依不依法,谁看你的证件,有什么用?!”律师再三解释,还是无济于事。律师又质问他们为什么非法抓人?警察说:“我们就想整律师,你不懂法吗?!”之后律师被强行带到向阳公安分局防暴队。

刘丽娟得知律师被绑架后,及时给张树军打电话问此事,张树军却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刘丽娟又给杨增先打电话,杨增先说:“这不是我干的,跟我无关。”

刘丽娟质问杨增先:“有什么理由抓律师?这是犯罪,我要上告。”并告诉杨增先她又从北京请了一位律师,明天就到。杨增先故做镇定的说:“我会帮你问问此事。”接下来刘丽萍家人又给北京的律师打电话,北京的律师对警察的行为一点不感到奇怪,并通过电话明确告诉警察,对他们的非法行为他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将他们绳之以法!刘丽娟也明确告诉他们:北京律师一到,一定会将他们的所作所为曝光。警察有点害怕,暗示他们的行动是局长的指使,他们担心出事丢了饭碗,急忙给局长打电话,证实是局长所为。

警察的态度也来了个360度大转弯,说:请家人放心,马上把律师放回去,局长已经和他们通电话了。十多分钟后,被绑架的律师终于回来了,律师非常气愤,说:“当时跟踪他们的警察不知道刘丽萍家人住的具体地址,要知道的话,也会像我一样被他们绑架。”在防暴队,警察对律师的态度非常强硬、蛮横,还问他住哪,来了几个人。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开完庭后,刘丽娟再次给张树军打电话要被他们非法扣押的2500余元钱,张树军这回态度很好,说:“不用家人来取了,明天就把钱存到刘丽萍在看守所里的卡上。”还问刘丽萍的家人现在在哪里,是否回家。刘丽娟说不回家,等确认把钱确实存上再走。杨增先和张树军已经知道刘丽萍的家人为刘丽萍请了两位辩护律师,开庭结束后已是下午5点多,刘丽萍的家人和两位律师已经发现身边最少有三个便衣在盯梢,监视着他们。

▼四川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一位律师调查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大陆著名人权律师江天勇、唐吉田、梁小军、蔺其磊、郭海跃、张科科、唐天昊等七人,在调查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的四川资阳二娥湖洗脑班时被暴徒绑架;律师李和平、王成、杨慧文、温海波闻讯前往救援,也遭绑架。其后,十一位律师都被释放,但多人遭到殴打。

四川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自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实则是当地“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专行违法犯罪勾当,将法轮功学员直接绑架进去,完全剥夺人身自由,最长可达五、六年,甚至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在今年新年期间,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多达260多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点过,江天勇、唐吉田、梁小军(梁晓军)等七位律师到四川省资阳市二娥湖调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案件。正在资阳市“法制教育中心”大门口等候开门之际,来了一辆无牌照黑色轿车,车上跳出一胖一瘦两人,自称就住在资阳市二娥湖洗脑班内,不准律师留影,扑向律师欲抢夺手机,并打电话招来“610”警察。

据悉,警察暴力围攻七位律师,唐天昊、张科科、梁小军、郭海跃、蔺其磊等律师被殴打,唐天昊伤势最重,满头是血,江天勇腿部受伤。后警察将七位律师绑架到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派出所。

李和平、王成、杨慧文、温海波四位律师闻讯后前往救援,中午时分,他们被至少六名便衣跟踪,下午时分,四位律师也被绑架。

十四日凌晨两点左右,王成、杨慧文、温海波律师获释。李和平律师被扣留,警察说他“发布不实消息”需要调查,还称要走法律程序,但没出任何手续。警察将八位律师分散转移关押。十四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被非法关押的八位律师才陆续全部获释。

据消息说,四川“方面”安排资阳律师协会的有关人员出面将八律师接出,与提前释放的三位律师会合,并招待午餐、订机票、还送到成都,细致周到的“护送”出川。

八、非法拘留律师

▼法庭上谴责酷刑,律师王全璋被中共法院拘留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在江苏省靖江市法院为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辩护,谴责恶警三昼夜不准朱亚年老人睡觉、狂吹冷风。下午庭审结束时,王全璋律师被审判长王频下令强制带走,以“说话嗓门大”为由拘留10天。事发后,多名律师前往江苏靖江了解情况,并要求法院放人。

据加拿大“Edmonton Journal”四月五日报道,有多位律师签名致信靖江市法院,要求释放王全璋律师,并要求对拘留人权律师的行为给予解释,公开在开庭过程中的录像资料。律师们也同时致信律师协会,呼吁对人权律师的人身安全给予保障。

王全璋是维权律师,多次代理法轮功修炼者维权案件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2012年在黑龙江东宁县为法轮功修炼者作辩护时曾被法官野蛮殴打。

九、为打击报复而对律师非法劳教、判刑

▼广州律师朱宇飙为法轮功辩护遭报复、判刑

朱宇飙,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后读在职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律师维护人权,办案不随波逐流,不为名利而做,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他曾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立案三起,进行法庭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二零零七年朱宇飙被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受到十三种酷刑迫害,除身体外露部份外,体无完肤。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飙律师再遭绑架,因证据不足,朱律师的案子被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610”却迟迟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朱宇飙律师非法开庭,在中共邪党人员操控的所谓法庭上,朱律师说了一句话:“我的辩护律师一个被迫解聘,一个被绑架。”朱宇飙律师的母亲被当局强行“邀请”出去“喝茶”,说开庭时开车送她过去,然后拖时间,千方百计设了圈套不让朱宇飙律师的母亲出庭参加。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朱宇飙律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二年。朱宇飙的母亲当庭斥责所谓“法官”受“610”控制,违法乱判,给法律蒙羞。法官无言以对。随后朱宇飙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二年冤狱期满,朱宇飙又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迫害100天后,朱宇飙才得以出“狱”回家。

▼大连律师王永航仗义执言被中共法庭诬判七年

王永航律师,曾经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七月发表致中共最高司法局公开信,从法律的角度、从犯罪构成四个要素上,分析了当前中国法律框架范围内以“刑法300条”第一款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这项罪名的本身就是违背法律原则,要求最高司法机关认清问题严重性,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释放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以摆脱自设的困境。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丛日旭,北京律师韩志广、大连律师王永航为丛日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员哑口无言,理屈词穷,到最后已经没有任何话说。

王永航律师的正义辩护触怒当局,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律师被二十多个恶警绑架,腿被打骨折,伤口处严重感染,后被非法关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辩护律师王永航遭殴打、绑架

众所周知,在任何文明国家,不管是谁做了何事,都有权请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而参与辩护的律师其人身安全是绝对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也是现代所有法制社会所共有的基本原则。

但是,中共却肆意破坏人类的任何规则。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王永航律师被大连沙河口法院诬判有期徒刑七年。

王律师的妻子当庭抗议法院欺骗王律师说公开开庭,欺骗家属,并指着汪国梁(审判长)、付庆维(审判员)、高雅男(助理审判员)说:“你们执法违法,枉法裁判。维持原判就是宣判自己!历史会见证这一天!”他们都默不做声。

王律师的妻子在大厅里及外面都大声地抗议大连市中级法院因王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就违法宣判王永航律师七年,王律师的哥哥也大声地抗议,说:“黑社会的老大犯法都允许律师给辩护,为什么审理我弟弟的案子就这么黑!我弟弟就是为法轮功辩护,法律哪一条规定不能给他们辩护,给他们辩护就犯法!”

兰学志律师指出:“公检法在处理案件中明显违法的一致的偏见,让我感到法轮功学员很不容易。法院或检察机关的司法人员没有真正的依法办事,感觉他们后面有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他们,我虽然还没有什么证据说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支撑,但是肯定是不正常的。”

十、对聘请律师者疯狂报复

▼请六位律师为王博案辩护,冯晓梅遭疯狂报复

二零零九年五月,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冯晓梅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被各种酷刑迫害,省610派专员对其反复迫害,施以“踩盘”等酷刑,日夜折磨不停。

在被非法劳教前,冯晓梅曾被秘密关押在石家庄市省会法制教育洗脑班十几天。其间洗脑班的头子袁书谦向冯晓梅说:“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就是因为你请律师的事!”

原来,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二审开庭。来自北京的六位律师: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邬宏威,这是中国正义律师首次以一个律师群体出现在法轮功受迫害案的辩护席上。六位正义律师不顾中共的阻挠,当庭揭穿了中共靠歪曲自己的法律来迫害法轮功的事实,首次当庭为受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无罪辩护,令中共惊恐。中共怀疑这六位律师是冯晓梅请来的,所以对她实施疯狂报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