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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市七旬杨莲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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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渭南市四位老人,王进财七十八岁,杨莲英七十三岁,郑敏六十九岁,王凤琴六十二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们就想把修炼大法的好处和做好人被迫害的经历告诉给更多的世人,结果却受到中共当局的迫害。

近期,杨莲英被蒲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王进财、郑敏、王凤琴三人都已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被蒲城县公安局在网上通缉。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陕西渭南市法轮功学员郑敏、王凤琴和王进财杨莲英夫妇到乡下发放大法真相资料和神韵晚会光盘,被公交车售票员李婷诬告,四人随即遭蒲城县党睦镇派出所徐苏斌等恶警绑架,警察抢走了他们装有真相资料及钥匙、手机、MP5等个人物品的手提包,并非法搜身拿走了他们身上的现金约三百多元。

第二天上午,党睦镇派出所恶警劫持法轮功学员四人去蒲城县医院检查身体,然后把四人送到该县看守所准备非法关押。当时王进财、郑敏的血压很高,高压达200mmHg,看守所拒收。等了两个小时后,他们把七十二岁的杨莲英和六十一岁的王凤琴送往渭南看守所非法关押,把王进财和郑敏带回党睦镇派出所给二人吃降压药,二人不吃,警察就偷偷地把药放进饭菜和喝的水里;两天后,七十八岁的王进财和六十八岁的郑敏血压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更高了。又过了两天,派出所只好通知家人来办了“监视居住”手续把这两位法轮功学员送回了家。

十月二十日晚十点多钟,党睦镇派出所警察伙同渭南市临渭区国保大队向九亮等恶警,拿着从他们四人身上抢去的钥匙,在三家家中没有任何人和当事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十几个人进门到处乱翻,在他们四人家中抢走了三台电脑、四台打印机、光盘、书籍和MP3、电子书等,家中的手表、购物卡等生活用品也被他们洗劫一空。至今无人向当事人及家人告知抄家一事和出示抄走的物品清单。

王凤琴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十天后,家人给她办了“取保候审”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返回家中。杨莲英在渭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数月,因为摔了一跤,生活不能自理,党睦派出所把人接走,转至蒲城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蒲城县法院对王进财、杨莲英、郑敏、王凤琴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家人请了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各自炼功身心受益的经过。该县检察院常世平以公诉人的身份,利用所谓《刑法》第三百条起诉四名法轮功学员,但由于他们四人带的大法资料量少,以法院的定刑标准不够量,常世平就把从四人家中抄来的大法书籍、护身符,电子书,MP3等个人物品混合在一起分别给他们定罪,连同小孙子幼年学写字时写过的“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小纸条都拿出来作为所谓证据。

北京律师立即反驳指出:你们这样做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律师讲到中国的法律从来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时(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场的法官面面相觑、交头接耳地就议论开了。公诉人常世平坚持要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当他说到应该给他们分别判刑三到五年时,北京律师立即指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这样做是无视国法,践踏法律。在场的人都看到常世平的腿在发抖。后来审判长张含露说:看来事情闹大了,我们管不了了,等合议庭合议后再说吧。非法庭审到此草草收场。

七月二日,蒲城县法院张含露和另一名女法官来到王凤琴家,告诉她说公安局把案子交给法院不管了,原来和当事人签的“取保候审”要转交法院来从新签字。王凤琴给张含露讲真相,张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但上边要把你们纳入政治案子办理。八月六日,党睦派出所警察刘鹏、王金成、蒋博等到王凤琴家要非法将她带走,王的丈夫说:我腰椎骨折还没好,即使你们要带人,再过些日子吧。警察们说我们是执行任务,带不走人给上边不好交差。在家属与警察交涉僵持过程中,王凤琴趁机离家出走,至今在外流离失所。

近期,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杨莲英被蒲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王进财、郑敏、王凤琴三人都已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被蒲城县公安局在网上通缉。

这四位老人都已年过花甲,他们在修炼大法之前,每个人都是疾病满身;修炼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各自都有了和睦的家庭、健康的身心。他们就想把修炼大法的好处和做好人被迫害的经历告诉给更多的世人,结果却受到如此邪恶的迫害。迫害也给他们的家人也带来了思想上的恐惧和压力,亲朋好友现在也都为他们感到担心。希望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关注!


参与迫害单位及个人:
渭南市临渭区国保大队恶警 向九亮 18991631913
蒲城县党睦派出所所长 雷建利 15991308777
恶警 刘鹏 18991652736
恶警 徐苏斌 王金成 任军锋 瞿小刚(请知道这四人电话和个人信息的请补充发在网上)
蒲城县检察院 常世平 13572736431
0913-7262613(办公室)
窦文革 13369185299
李定义 13891356789
0913-7262159(办公室)
蒲城县法院 张晗露 15991495688
0913-7262539(办公室)
诬告伪证人:
售票员 李婷 家庭住址:临渭区官底镇北郭村(渭南-红林公交车售票员,知道此人电话和个人信息的请补充发在网上)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一组村书记 冉发扬 (知道此人电话和个人信息的请补充发在网上)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一组 王文霞 0913-7183858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七组 杨西红 0913-7183017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七组 冉锋 18292393086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二组 冉培科 13152389719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四组 张进娃 18791351889
蒲城县党睦镇冉家村四组 田天平 15091825344

渭南市临渭区邮编,714000 蒲城县邮编7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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