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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发生在辽宁省铁岭市的一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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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二零零七年三月,在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发生一起对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时隔六年这场迫害才被揭露出来,是因为这场迫害造成的损失很严重,大家还没完全从当时的恐怖中走出来。作为直接受害者我,有责任将这场迫害揭露出来,让中共对这群善良修炼者所犯的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世界看到中共所犯下的罪行!

二零零七年三月,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公安局国安及向阳派出所、红旗派出所对清河发电厂的十五名大法弟子进行了大肆的抓捕,并将各家电脑等物品搜走,还拿了张丽艳家的存折。他们中有退休的老人,小孩的妈妈及敦厚的中年男人。

当时的公安局长王杰、国安队长李猛、副队长王义,及向阳派出所郑姓等警察(名单还在收集中)对大法弟子进行了刑讯逼供。恶警充分的暴露了他们的邪恶本质,其中张丽艳被电棍击打非法审讯一夜,致其小便失禁,其脖子、手腕、前胸等多处被电击;刘丽娟这位年近六旬老人的手、脖子、腋下、前胸都被电棍电伤,更邪恶的是恶警扒下老人的鞋袜电其脚心;张慧、白刚、杨松、杜秀娟、杜晓丹、李哲君、张香义、李红芹、徐秋艳也都被用电棍刑讯逼供。后被送往开原看守所,在接下来的几次提审中他们都被戴着手铐和脚镣,甚至在闹市中拍照,对大法弟子的人格造成极大侮辱。

一次在向阳派出所非法提审时,有一个在锦州盗窃的人来自首被警察给赶走了,称他们正忙没时间。是啊,这就是中共的警察,他们忙着迫害好人,没时间维护真正的治安。恶警李猛、王义在刑讯逼供时常说的一句话是“对待你们就和对待杀人犯一样”。

一个月后,杜晓丹、李红芹、徐秋艳、杨松、李哲君被释放,其中李红芹、李哲君、杨松被迫交二千五百元被送入抚顺洗脑班。杜秀娟、张相义被劳教一年。

在看守所做了四个月奴工后,刘丽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张慧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张丽艳、白刚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法院罚款四到六点八万元不等,缓刑几年中三人正常工作但均无工资收入,并被勒索五千送入洗脑班(合计起来每人损失有二、三十万)。几乎每个人的家属都被邪恶勒索了钱财。

这些年来还有四名大法弟子流离失所在外其中有三位是六旬的老人,还有一位年轻的大法弟子关云志流落在外,失去了国企的工作。

这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犯下的又一笔罪行。让世人记下这又一笔罪恶,中共及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一定会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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