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更新: 2023年09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三日】

  • 别让我们为你遗憾

  • 写给长春市公交集团的领导层的劝善信

  • 给江南都市报的一封公开信

  • 致郸城县父老乡亲的新年问候

  • 给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官、庭长

  • 别让我们为你遗憾

    ——致怀化公检法、政法委、610的一封信

    各位朋友:你们好!

    常言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你能看到这封信,应该说是缘份了!其实,在生命的历史长河中,这份缘来之不易。在这份缘中,有你生命的企盼,也有你生命的希望。写这封信,只是想真诚的祝福你,祝愿你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无意勉强你改变自己的信仰,更无意勉强你和我们一样,只是想告诉你,别让我们为你的生命感到深深的遗憾。

    2012年9月以来,在我们身边发生了多起绑架案,仅10月份就高达10多起,在后面的两个月中,绑架案仍在持续发生。这些绑架案多发生在怀化市鹤城区,沅陵、辰溪、芷江这些县也有。受害者都是我们的法轮功学员,参与绑架者竟是披着执法的外衣,实则干着私闯民宅、抢劫财物、绑架无辜善良罪恶勾当的公安警察,还有就是多次阴谋策划操纵参与绑架案的幕后黑手“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拘留,甚至被非法逮捕,有的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强制洗脑“转化”。被绑架的有唐清英、陈开玉、魏桂梅、周月香、姜艳、李玉莲、龙芝兰(音)、杨黑妹、李念念、曾小英、黄远桥、杨晓晖(音)、唐云芬、薛宝玉、张有翠、余秀珍、李辉、李友松、宣荷花、陈圣兰等至少20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唐清英被绑架后劫持至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强制洗脑,非法拘禁一个月,期间受尽凌辱和打骂。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她的苦难人生上苍都会落泪,她曾被非法监视居住,多次被绑架、行政拘留三次,被非法判刑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在监牢的时间长达10年有余。她曾经是鹤城区统计局副局长,虽然已退休多年,可为了生活费,她和家人不知找过相关部门多少次,现在是否解决不得而知,更不用说正常的退休工资待遇了。从1999年10月开始,退休金全部被扣发,财政部门虽已将她的退休金拨到她的工资卡上,却被时任局长的付华一直无理扣发挪用,十多年来,经济损失高达二十余万元。杨黑妹被绑架后劫持至怀化洗脑班强制洗脑,非法拘禁时间长达15天,在这一年中,她竟被绑架了3次。陈开玉被绑架后,先后被非法关押于拘留所和看守所,并于11月遭非法逮捕。宣荷花被非法关押于沅陵县看守所,她曾被非法劳教过两次,时间长达7年之久。还有魏桂梅、周月香、姜艳、李念念、杨晓晖(音)、唐云芬、薛宝玉、李辉、李友松、陈圣兰等至少1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除四、五个同修幸免外,其余家中全部被抄,劫走了大量私人财物,被非法抄家的还有曾小英、黄远桥、尹秋阳、甘裕芳、吴道群、李萍、杨满爱等,共计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劫走的私人财物有人民币、MP3、MP4、影碟机、手机、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及真相资料、法轮功创始人法像等。

    在中共“十八大”前后刮起的这场红色恐怖、血雨腥风把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家中搞的鸡犬不宁,人人自危,有的法轮功学员有家不能回,给法轮功学员及亲人们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法轮功学员在江氏集团推行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迫害的苦难中,足足走过了13年有余,怀化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有的失去工作、流离失所、甚至妻离子散,在酷刑折磨、强制洗脑、暴力“转化”、药物摧残的迫害中,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这些被迫害情况在明慧网上都有据可查。

    各位朋友,面对这些换位思考,你是什么感受?又会怎么做呢?拷问自己的良知,你不觉的心寒吗?如果你坚守良知和正义,以自己的勇气和胆识面对这些说“不”时,你一定会寻求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许你会上访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洗清自己或亲人的冤屈,当上访与上告无门时,或许你也会将自己或亲人的冤屈公诸于世,让世人看到事实的真相,看到害人之人的恶劣行径,引起社会正义力量的同情、支持和帮助,呵护善良,制止恶行。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不正是这样吗?哪里违法了?何罪之有!

    事实上,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对法轮功的迫害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

    一、迫害法轮功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

    迫害法轮功的“法”在哪里?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两院”的司法解释、刑法第300条?诚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公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1、《刑法》第300条;2、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3、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决定取缔法轮功的通告。4、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宣称法轮功是邪教;5、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6、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7、1999年10月30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一”);8、2001年6月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二”);9、2000年4月29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然而,这些文件都不能作为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法。 我国宪法第58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立法权,只有执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7月22日,全国上下,媒体大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发布的一个依据民政部的取缔决定而做的通告都不是法律!

    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第一次说:“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便发表了《法轮功就是邪教》的社论。江泽民个人和人民日报评论员都没有立法权,他们的话和文章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邪教不仅无效,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因违宪设立了对所谓的邪教进行定罪处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与宪法第36条相抵触而无效,不能作为处理依据。《决定》中也根本未提及法轮功一个字,既然全国人大并未给法轮功定性,也不能成为迫害的依据。依此而修改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强加于法轮功,不是荒唐无稽吗?

    “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不能作为处理依据。《立法法》第8条第5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来设定。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绝不能脱离法律文本创制法律。同时,这种说明也不能侵入立法解释的领域,根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而“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司法解释也违反了中国宪法的信仰自由条款。

    2000年4月29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个,法轮功都没在其中。该文件附件中说,“1983年开始,公安部据此部署开展查禁取缔工作,……到目前为止,公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呼喊派、门徒会、灵灵教、全范围会、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公安部认定的邪教有7种: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女儿、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我们要问,公安部颁发这份文件的权力依据何在?认定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这是什么性质的认定?是否向被认定对像进行了告知?是否允许被认定对像申辩?如果允许申辩,具体程序是什么?由哪个机构受理?因此,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两份通知,都违反宪法第36条,应属无效。

    《刑法》第300条内容:第一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为法律工作者都知道,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 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人或物),C. 主观方面(指犯罪者的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D. 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来说尤为重要。我们非常明显地看出,第二款、第三款都有明确的犯罪客体,那么第一款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的构成,也必须有客体,即具体的哪一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遭到破坏,遗憾的是找不到。把破坏法律实施罪这种罪名强加于法轮功学员,不是搞冤假错吗?我们不禁要问,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既然连犯罪客体都找不到,那就更谈不上在主观方面对破坏法律实施是故意还是过失,同时,犯罪构成的另一个要素,即客观方面也无从谈起,因为谈不上法轮功学员把哪部法律破坏到什么程度,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危害、法律后果。这也就是说,犯罪构成四要素缺乏三个,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强加于法轮功,不觉的荒诞可笑吗! 比如说你指控一个人犯了杀人罪,那必定有被杀者,假如不存在被杀者,何谈杀人犯罪呢?既然没有被杀者,何谈造成的社会危害、法律后果呢?更谈不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杀人了。这样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这不是公然执法犯法、草菅人命吗!如果你参与办了这种案子,就一点也不感到心虚、后怕吗?事实上,在当今中国,谁最有权力和能力破坏法律法规的实施?并不是这些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而恰恰是中共这一专制独裁集团。

    二、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完全合法

    1、认识法轮功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于1992年5月自中国传出,教人按照“真、善、忍”宇宙法理要求自己,从做好人开始,不断提高思想和道德水准,同时通过炼功,使修炼者身心不断得到净化。由于提升人的思想和道德情操以及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人传人,心传心,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短短几年,修炼人数呈爆炸式增长,达一亿之众。1993年,北京健康博览会授予法轮功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最受欢迎气功师”称号,1997年12月24日《医药保健报》报道“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道了广州5000名法轮功学员的大型晨炼,1998年11月24日,上海电视台报道了“全世界约有一亿人在学法轮大法”。

    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的医学专家,对3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做了5次医学调查,表明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于98%,学员道德水平也得到极大提高。同时前人大老干部也作了详尽的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向中央作了书面汇报。

    1995年3月,李洪志先生应邀到法国传功讲法,开始了法轮大法在海外的广泛传播。迄今,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界褒奖、支持议案、信函3000多项。大法书籍被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法轮功创始人李先生4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2009年9月26日,亚太人权基金会将“杰出精神领袖奖”授予李洪志先生,并赞扬“真、善、忍”对净化人类灵魂有着巨大的作用。

    2、法轮功学员的血和泪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悍然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向世人对法轮功撒下了种种各样的弥天大谎。把法轮功学员无端被抓而去中南海和平上访的“4.25”事件诬陷为“围攻中南海”,2001年1月23日精心策划的天安门自焚案,因破绽百出而成为国际笑柄,2001年8月14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发表声明:我们的调查表明,“该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的证据,在场的中共代表哑口无言。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炮制的一系列自杀、杀人案都是利用精神病人对法轮功的嫁祸与栽赃。中共造谣诬陷的宣传蒙骗毒害了全国民众,使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误解、仇恨、敌视法轮功,甚至助纣为虐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面对此,法轮功学员毅然走上了上访、讲真相的苦难历程。法轮功学员上访、申诉,却被蛮横的视为“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甚至“破坏法律实施”而遭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中共专制独裁,堵塞言路,法轮功学员只能面向社会呼吁,揭露迫害,制止迫害。然而,在“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残酷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上访、讲真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并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数百万人因坚持信仰而被罚款、降职、停薪,被单位开除和学籍,被非法抄家、抢劫私人财物,甚至被非法抓捕、关押;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判刑,致使很多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现突破网络封锁在明慧网有据可查的,因毒打、酷刑逼迫放弃信仰而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超过3600多人,实际人数远大于此,致伤、致残者更是不计其数,甚至还发生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器官,牟取暴利的人间惨剧。已有资料表明,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高达数百万之巨。

    迫害仍在发生,罪恶仍在延续,法轮功学员面对险境和苦难,无私无畏,仍然以大忍之心、以最平和理性的方式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讲清真相,唤醒人的良知,消除对法轮功的误解、仇恨,呵护善良,停止迫害,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然而却招来更疯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坚信,邪不胜正,阴霾必散,“一院奇花春有主,连宵风雨不须愁”,终会迎来祥和光明的一天。

    3、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完全合法

    宪法第33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自由”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从以上宪法条款可见,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据此,公民坚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达宣传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与资料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江氏集团利用所有国家机器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面对所有媒体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嫁祸栽赃,法轮功学员上访、申诉,制作传播真相资料及“九评”、说明事实真相,希望能纠正错误,停止迫害,都是在宪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紧急制止,只要没超过必要限度,就是“正当防卫”。 大法弟子用自己的收入,做出小册子、光盘、信件等真相资料,在工作、家务之余,安静的送到人家门口、手上,让有关人员了解真相后以便停止、制止犯罪,也是不得已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过当了吗?以暴制暴都属合法,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苦难中的法轮功学员,这种平和的劝善、劝善、再劝善的行为,难道不是合理合法的“正当防卫”吗?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律实施”,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其实,江氏集团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就没讲过法律,为了铲除法轮功,采用的邪恶手段超越古今中外,无所不用其极。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不过是其搞运动整人的一个惯用伎俩。

    三、人在做,天在看

    法律是社会公意的体现,这是国际法学界对法律的理性解释。社会公意,即社会共同意志,也就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然而长期以来,中共灌输给中国人的法律观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法律观,说白了,就是谁掌握了政权,谁成了统治阶级,谁说的就是真理,谁说的就是法律,这不就是霸道的“强权即真理”的变种吗?这样的法律观谈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共披着“依法治国”的外衣,滥用国家权力,使中国宪法变成一纸空文,使全国人大这一最高立法机关形同虚设;使“六一零”这种纯政治性的非法组织,能够堂而皇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操控法律的实施!人民的权利、利益毫无保障,被任意践踏!利用“检察院”、“法院”的招牌,行“党检察院”、“党法院”之实,使人民公安、司法机构变成了中共邪恶集团迫害信仰群体民众的黑窝!

    然而,天网恢恢,任何一个迫害无辜、草菅人命、逆天叛道的独裁者逃脱不了天理的严惩,必将在可耻中覆灭收场。人在做,天在看,犯罪者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作恶者,终将受到天理的惩治。

    1、铁证如山

    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成立,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在迫害法轮功的血腥风雨中,法轮功学员是受害者,历尽了苦难,也是最有力的人证,明慧网也将这些对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人所犯的罪恶,一一记录在案,可谓铁证如山,一旦时机成熟,这些人都将难逃法网。就是现行的法律,也足可将这些人送上法庭治罪。如:强行洗脑——刑法第251条“剥夺信仰”罪,辱骂、殴打——刑法第246条“暴力污辱” 罪,巨额罚款——刑法第239条“敲诈勒索” 罪,非法劳教——刑法第238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罪,非法搜查、抄家——刑法第245条、267条“非法搜查”、“抢夺财物”罪,毒打致人伤、残、死——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 罪,非法指控、判刑——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 罪,各种酷刑——刑法第248条“殴打体罚” 罪,强奸——刑法第236条“强奸”罪,活活打死、活摘器官——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等等。十多年来,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恶人所犯的罪行其实又何止这些。

    2、前车之鉴

    作为国家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你或许会认为自己对法轮功的所作所为,是在执行公务或者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可是你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吗?为什么“六一零”开会规定“只许口传,不许笔录”?就是告诉你:谁干的谁承担!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上面让谁做的伤天害理、违反法律的事,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未来是无法逃脱惩罚的。《公务员法》第9章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六一零”及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

    当年纳粹党徒屠杀犹太人,是执行希特勒及其“盖世太保”的命令。事实证明,纳粹党徒并没有因为是执行希特勒及“盖世太保”的命令而被免除责任,相反,这些执行命令的纳粹党徒同样被处以极刑,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惩。希特勒及其“盖世太保”并没能帮他们承担责任,“我们是执行上级的命令,我们不得不干。”不是太苍白吗?

    1992年2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德国统一前东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他在把守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各国政府的原则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 亨里奇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大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

    中共建政的几十年来,政治运动不断,可熟悉中共历史的人都知道,每次运动之后,中共都要抛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那些“党叫干啥就干啥”,以“执行命令”、“执行公务”为由,帮助中共作恶的人,最后都面临着卸磨杀驴的危险。1976年打倒四人帮以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长冯基平等人,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在追查之前,1977年5月19日,军管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赶紧畏罪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17个典型,都是手上有干部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王震和冯基平亲自去监场。1977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军管会时期留下的793名军队干部全部撤离北京市公安局。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统的军代表都调回到军队去了以后进行的。那些手上沾有“革命老干部或干部子弟”鲜血的军人也没有因此逃脱惩罚,军队也同样的内部清理,也以“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把这批军人押解到云南秘密处决,同前17人一样以“因公殉职”通知家属。

    卸磨杀驴、过河拆桥、找替罪羊是中共的惯用伎俩。“六四”后突然失踪的戒严部队官兵,“非典”时期的卫生部长张文康,三鹿事件中“自杀”的质监局监管司司长邬建平……都落得了可悲的下场,请各位注意,他们当初可个个都是最听党的话、按上级命令行事、最效忠、最卖力气的人!

    历史的教训太多了。江泽民被法轮功学员告到国际法庭后,曾派亲信私下试探法轮功口风,提出可以枪毙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来偿命,换取法轮功对其不起诉;王立军事件出人意料的戏剧性一幕,足以让所有的中国人认真思考:这个全国“最有名的公安局长”、中共的所谓“打黑英雄”,关键时刻为何不去找“党妈妈”保护,而是去找美国领事馆保护自己?

    血的教训已经证明,政治跟风,不是获取功名财势的良策,坚守良知道德才是幸福安康的保障和做人的根本。

    3、悲惨的结局

    千百年来,在我们的中华民族中,在华夏儿女的血液里,传承和流淌着这样的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善事有善报,作恶事有恶报,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学员的人终将害人害己,其结局是悲惨的,也是令人痛心的。几个“先进”人物——任长霞、陈援朝的悲剧:

    任长霞(40岁),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而被中共树为“全国英模”。2004年4月,在汽车追尾事故中,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却偏偏死亡(车中只有她一人丧生),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而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当地很多老百姓讲,那是有人找她讨命,该市很多明白的警察都知道她这是卖力迫害法轮功遭报了。任长霞在死亡的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妹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相信了!”一人作恶,殃及家人,2008年10月29日,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45岁)也突发脑溢血死亡,家里只剩下一个孩子。

    海口市的陈援朝,是全国第一个对无辜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他因此被记“二等功”。作为法官,陈援朝明知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却仍强加罪名给法轮功学员。两年后,陈援朝查出患肺癌,2003年9月2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带着中共的“先进”称号死去。陈援朝的“先进事迹”在电视上播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这些消息反馈到了电视台,当局决定立即停播陈援朝“先进事迹”,以免引起反效果。

    怀化杨敏容、鲍莉娜(音)、黄林等人的悲剧:

    杨敏容,女,四十五岁,死前任湖南省新晃县城镇派出所副所长。杨敏容积极追随中共,配合“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2011年12月27日22时,杨敏容与所长郭洪清等四、五人乘坐的派出所警车,行驶到怀化芷江县路段时,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大汽车相撞。警车起火,火势越来越大。几名男人想把杨敏容拖出车,但杨敏容脚被卡死,拉不动,杨敏容被活活烧死。杨敏容被烧死的前两月,还指使绑架了一名法轮功学员。

    鲍莉娜(音),女,洪江市公安恶警,也是安江美心糕点的老板娘,多次协助“政保”恶警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多次非法押送法轮功学员去劳教所。当法轮功学员向其慈悲劝诫时,她却说:“我就不信会有报应。”然而,2006年7月2日灾祸不幸降临,摆在矮柜上的电视机被其两岁零几个月的儿子搬倒,将其儿子活活砸死。

    黄林,男,51岁,原洪江“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多次领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抢劫钱财、劳教、判刑,无恶不作。2008年9月中旬,黄林因醉酒从楼梯上摔下,摔成筋骨粉碎,被送洪江医院治疗,昏迷不醒,大小便失控、生命垂危,医生说他连回光返照的机会都没有了。

    蒲增堂,新晃县人,不遗余力地配合江氏迫害法轮功。99年8月17日,在怀化报上发表了两篇歪曲事实、诬蔑谩骂大法的文章。一个月后,10月1日在回老家的途中翻车,全家五口,老婆、弟弟、弟媳、侄女和他自己全部死于非命。诽谤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薄增堂到头来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肖平,洪江市湾溪乡邪党书记,与政法书记周喜刚、乡长张勇泉等狼狈为奸,带领该乡干部多次恶毒诽谤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2002年5.1前夕,他们发动全乡干部到每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翻箱倒柜非法进行搜查,并非法抓走六名法轮功学员。在乡政府,对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并逼供是“反革命”,强行签字,不准外出(包括打工、走亲戚)。把六名法轮功学员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关进拘留所。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唐经国,他们栽赃陷害,模仿他的笔迹,伪造假信件送到有关部门。2002年7月25日,乡党委一行7人了出车祸,书记肖平、政法书记周喜刚、司机杨吉平、乡长张勇泉四人当场死亡、面目全非。人大主任杨小标严重受伤,要做开颅手术。

    陈光宪,男,辰溪县孝坪煤矿副矿长办公室主任。2006年4月2日,在清明节去芷江扫墓途中,突遇急刹车,当即被撞死。据说车内涵司机在内共7人,陈八十多岁的老母、侄儿、姐、妹及陈妻。在车祸发生时,其姐头部撞伤,妹脚被撞断,陈妻被撞昏,而陈光宪头被撞开,当场暴毙,陈的老母、侄儿和司机却安然无恙。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陈光宪十分卖力,多次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抢劫法轮功学员私人物品,经常威胁法轮功学员,逼迫放弃修炼。2005年11月份,陈光宪又带部份恶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将“大法可度层层众生”的标语用菜刀划烂,用脚踩踏嵌有法轮功创始人画像的镜框,强行没收法轮功书籍,伙同六一零及国安大队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怀化洗脑班进行迫害。陈直到临死前还在替邪党卖命威胁法轮功学员。陈的恶行最终使他落得个可悲的下场,同时也殃及了自己的亲人。

    追随江氏与中共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例子实在太多,明慧资料显示,自从中共和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有上百个公安局长遭恶报,上千个“六一零办公室”人员遭恶报,上万个恶警遭恶报,还有更多的不明真相、举报迫害法轮功学员者遭恶报。我们不愿看着你们无知的干错事,从而使你们和家人面临天理的惩罚,因为恶报,并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希望仍在参与迫害的人能够警醒,引以为戒,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

    4、播下希望

    天理昭彰,善恶必报,这是天理,对谁都是一样的衡量。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你们才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弘传、迫害神佛弟子、对神佛犯罪,罪恶极大。从古至今,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凡是迫害修佛修道的人,没有一个不遭到巨大恶报的。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不知你是否犯过错,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要告诉你,请你坚守良知,选择正义与善良,不要与邪恶为伍。如果你参与过迫害大法与大法学员,请你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赎回自己的良知,将功补过,给自己的生命留一点希望,留一条后路。弥补的机会已经不多了,不要等到悔恨莫及的时候。

    随着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谎言一个个的被揭穿,明白真相的人越来越多。在政法界有许多明白了大法真相、目光远大的仁人志士已经在使用手中的权力或借工作之便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学员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石家庄中院宋爱昌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此等义举十分值得政法系统的公职人员借鉴。

    四、关系人生未来的大事件

    1、“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2006年3月,两位来自大陆的知情人在海外曝光了中共大规模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惨烈内幕。也许这种杀活人、取脏器、牟取暴利的罪恶太过邪恶,整个世界一时都反应不过来。六年过去了,人们在经历了那种“不可置信”的心理震撼之后,终于开始正视这一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重庆事件牵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2012年最具爆炸性的新闻当属2月份王立军出逃美国领馆,王立军的出逃不但让谷开来因谋杀英国商人海伍德而被判死缓,让薄熙来被“双开”,据《大纪元》等海外媒体披露,出逃案更是扯出了王立军、谷开来、薄熙来深深地卷入“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王立军曾在锦州市公安局创办“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从事器官移植实验,自称其在两年多时间里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器官?谷开来则是“大连尸体工厂”背后的黑手,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尸体加工厂”:冯-哈根斯大连生物塑化公司和鸿峰生物科技公司都位于大连。

    最早被曝光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沈阳苏家屯,正发生在薄熙来当辽宁省长期间。虽然中共在给王、谷、薄定罪时,刻意回避活摘器官,其实,这一问题才是中共“十八大”权力斗争的核心。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等一干人的手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被称为“血债帮”,为了不被清算,才要力保薄熙来上位。

    中国《财经》杂志在2012年9月10日发表了一篇题为《非法买卖51颗肾脏背后:器官由三甲医院洗白》的文章,虽然说的是穷人卖肾讨生的事,但是,其披露的伪造“死刑犯器官捐 赠文件”、“亲属之间活体器官捐赠文件”等行为却掀开了前几年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如何运作的幕后一角。中国人没有捐赠器官的传统,死刑犯器官来源也有限且相对稳定。然而过去要等待数年的排队期才能得到的器官 ,而中国很多移植医院的网站上却号称只需要一到两周,甚至说失败了可以马上再换。要支撑起中国那几年突然火爆起来的器官市场,一定要有一个新出现的庞大的器官供体库。法轮功群体,在江泽民团伙和中共的残酷迫害之下,被铺天盖地的造谣抹黑和妖魔化之后,就沦为了牺牲品。

    世界聚焦中共活体摘取器官这种反人类罪恶:

    2012年5月24日,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11年年度人权状况报告中,首次提到说媒体及人权团体持续不断报告有关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案例。这也是美国首次在正式政府报告中提出这个问题。

    继2009年英文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发行后,2012年又出了一本英文版的《国家器官》,该书收录了来自四大洲的多位专家学者有关中国器官移植的见解。这两本书得出的结论,是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因当局活摘器官的需要而被虐杀。

    2012年9月12日,美国国会举行听证会,调查中共强制摘除宗教和政治异议人士器官的现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引关注,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网站上发表了听证会各位发言人的证词。

    2012年9月17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1次会议在联合国日内瓦万国宫召开。在“和平集会的自由”国际人权研讨会上,发生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事件成为此国际会议的焦点。18日,全球大纪元总编郭君女士在大会发言,现场曝光及要求调查中共活摘器官罪恶。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提案,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作紧急要务调查。多国代表希望联合国和国际社会进入中国调查。

    2012年10月4日,106位国会议员联名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布可能已经获得的有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一切资料,联名信还表示美国如获得证据,应该采取措施制止中共活摘罪行。

    如今,国际社会已经开始正视,并发出声音了。也希望更多知情人顺应天象,站出来维护正义,我们相信江泽民团伙和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终将大白天下。

    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已经超越了从古至今所有人类所闻的恶行,也超越了所有小说和电视对魔鬼描述的恐怖程度。中共的恶行无论从规模和数量上,超过了日本、法西斯当年对中国民众犯下的罪行,也超过了纳粹对犹太民族所施的罪恶。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既无战争背景,也无民族纠纷,更无政党相争,只是因为江泽民一个小丑的妒嫉。被迫害的对像不分阶层高低,男女老幼,民族背景,突然就开始了。在分布全国的集中营、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中,每时每刻都有法轮功学员被残害、虐杀、活摘器官贩卖……试问 ,这种恶行难道是人干的事情吗?是魔鬼!中共就是一个残害华夏民族的恶魔。

    1949年至今,中共整人、害人运动不断,从土改、工商改造、“三反五反”,“大炼钢铁的大饥荒”到“文化大革命”,残害了至少八千万中国民众,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8倍、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1.5倍,比这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是日本侵略军屠杀中国人数的3倍。在政治运动中,有多少被蒙骗的人为了所谓的“革命、先进”,竟丧尽天良地与自己的父母划清“阶级界线”,打父母,骂老师,否则就被定为“革命立场不坚定”、“党性原则不强”。迫使人成为不讲道德、不讲人性、六亲不认的政治流氓。十多年前,当时中共党魁因妒恨法轮功的道德感召力,威逼国家机器参与迫害,成立“610”恐怖组织,在全国又掀文革式运动。花费了数不清的人力物力,浪费了多少人民血汗资财;并滥用公安、司法、国保、国家安全机构,严重混乱司法问题与社会问题的界限,人为的制造社会动乱,使全民族性的法律与道德意识严重下滑!为了煽动仇恨,蓄意制造“天安门自焚”蒙骗社会,栽赃诬蔑法轮功,残害法轮功修炼者,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利,其丧心病狂程度成为全人类之最!是国家恐怖主义行径!中共是名副其实的流氓党、杀人党、腐败党、恐怖党。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被残害生命的冤魂饶不过这个恶魔,中共在历史上对众生、对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也一定会清算这个恶魔。

    2、历史的审判

    目前国际社会和国际媒体正在高度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根据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条约》的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相关条款,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

    自2002年10月以来,海外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包括“六一零”办在内的江氏集团及协从者灭绝人性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手段之卑鄙,性质之恶劣已经超出了“人”这个字眼的界定,激起了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民的强烈反对。

    2003年1月20日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旨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2003年9月30日,来自欧、美、亚、澳四大洲的近一百个团体和个人宣布共同发起成立“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不仅追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而且追究其迫害法轮功及异见人士,导致的道德败坏、治安恶化,以及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出卖国土,贪污腐败等罪行,全球已有29个国家35位律师组成了全球公审江泽民集团的律师团。

    2012年10月30日,海外成立“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誓言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610办公室”以及直接实行迫害的公、检、法组织,和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的管教人员与恶警,以及丧尽天良地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所谓医生等相关人员。

    在世界各国法庭上,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薄熙来、曾庆红、李岚清、贾春旺等多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告上法庭。原湖北省公安厅长赵志飞在美国被告上法庭并判有罪,他从此不敢踏足美国、前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分别在去欧美等国时被以杀人、酷刑、反人类罪等罪名起诉,不享有高级官员豁免权,被判有罪。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等45人因为积极指挥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已被加拿大列入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其中任何人一旦进入加拿大,就将受到调查,如罪名成立,被调查者面临遣返、驱逐出境或刑事起诉,任何人不得受豁免权保护。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还在向皇家骑警递交更多的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名单。2007年,被澳洲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的原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被澳洲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成为海外被判决有罪的中共最高官员。

    至2007年,法轮功学员在全球30个城市和地区,发起50多个控告江泽民的刑事和民事诉讼,包括江泽民、吴官正、罗干、曾庆红、贾庆林、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王茂林、李长春、刘京等30多名中共高官,被称为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两名中共高级官员。

    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等待江泽民、“六一零”及协从者的将是比二战后清算希特勒及其盖世太保更为严厉的制裁。

    3、地质奇观与一部奇书

    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二点七亿岁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内惊现了“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中国科学院15名地质考古专家经实地考察,未发现任何人工的痕迹,海内外一百多家报纸、电视台、网站转发了这消息。冥冥之中有天意。“藏字石”的出现,给共产党未盖棺已定论。 天意不可违,据史料记载:秦始皇三十六年,有坠石下东郡,至地为石,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果不其然,秦始皇嬴政死后秦二世即位不久秦朝就灭了,准确的应了天意。今天中共的统治比秦朝的暴政有过之而无不及,“藏字石”显露的天机,也在昭示着世人:中共恶党的邪恶、残暴统治即将灭亡。

    2004年11月17日,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时报《九评共产党》特别系列社论,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信仰等层面深刻揭示了中共假、恶、斗的邪教和流氓本性,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被迅速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被称作是“一本震撼全球华人的书”,并由此引发了惊天动地、势不可挡的全球“三退”大潮。2004年12月,原中宣部文艺局局长孟伟哉在互联网上发表退党声明,2004年12月22日,奥运会银牌、三枚亚运会金牌获得者、中国游泳界五朵金花之一的黄晓敏声明退党,2005年5月26日,中国驻澳外交官陈用林投奔自由,并宣布退出中共,2005年6月7日,天津国安局警官、原“六一零”成员郝凤军以及另一名警官相继在澳洲弃暗投明,并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前辽宁省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原山西省科技专家协会秘书长贾甲,前中共国安部谍报官李凤智纷纷弃暗投明,退出中共……

    据大纪元退党网站统计,至2012年12月下旬,超过1.3亿人公开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天要灭这邪党,慈悲使我不愿看到,你与邪党一同遭殃”,退出中共党、团、队,脱离中共邪党组织体系,不给中共当陪葬,才能在天灭中共中平安度过,“三退保命”的内涵远远超过了世间的“政治”范畴。有一句话觉得很直白也很经典:劝三退,不是搞政治,是为了救你的命。其实,国人当中从高层到百姓,有良知有智慧者大有人在,看一看1.3亿“三退”大潮就可以知道。薄熙来等人的下场,让他们感受到,追随中共的迫害政策,将不可避免地走上绝路。了解真相是得救的希望,“三退”保平安。现在的中共,已经穷途末路,社会潜藏的危机已经积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贪官争相外逃,国库日益空虚,贫富差异悬殊,贪污腐败严重,官民冲突激烈,维权案件剧增,钳制思想言论,民怨积恨难平,治安恶化,警匪一家,黄、赌、毒盛行,假、恶、暴成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等,已呈末朝乱象,在太平盛世假相的背后,刻意掩盖的是暴政的疯狂。天欲使其亡,必先令其狂,表现得再疯狂,也只不过是其走向末日的回光返照。

    清算中共罪恶的日子就要来临,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在这场正邪较量的巨变中,每个人都需要在善恶间作出选择。

    4、拥有未来的不二选择

    在真相面前,人是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选择“维护”中共邪党、还是“抛弃”中共邪党,那不就是人在选择自己的未来吗。前段时间民间热议的世界末日当然是不会存在的了,但是人类面临的大灾难却无法避免,当大灾难降临的时候,这就是我们每个人能否平安度过劫难的真正原因所在。真相是救度,真相是希望,愿你明白真相,远离中共邪教,退出中共党团队,让良知冲破偏见,平安的度过劫难,做一个拥有未来的人。朋友,未来是福是祸,完全就在你自己手中,愿你擦亮慧眼,认清时务,做出正确明智的选择。最后借用一诗,再次表达对你美好的祝愿:

    假若你很贫穷,我祝你尽快富有,你是否反感?
    假若你疾病缠身,我祝你早日康复,你是否生厌?
    如今灾祸不断,我愿神保你平安,你是否喜欢?
    天象瞬息万变,请接受我们的祝愿!
    你我素不相识,也许生命相连。
    我只是想为你好,不图你分文金钱。
    一旦天降大难,别忘了我的金玉良言:
    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的生命就能平安!
    天灭中共在即,大难就在眼前,退出党团队,才能脱离危险。
    切记切记,莫要失去这份生命的保险!

    怀化大法弟子
    2012年12月20日


    写给长春市公交集团的领导层的劝善信

    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崔树森:

    你好!

    我们是长春市法轮功修炼者。我们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公交公司下属的多条公交线路(如:25、52、120、227、258、264、239、240、266和很多郊线的线路),车厢内都出现了诬蔑法轮功的所谓“反邪教”宣传语(其实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我们在这里郑重要求公交公司尽快将这些不实之词从车厢内去除。

    众所周知,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氏集团利用手中权力极力诋毁、迫害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迫害。十多年来,法轮功修炼者的遭遇堪比古今中外各种政治迫害,其惨烈程度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面对着如此残酷的境遇,法轮功没有被打倒、没有被消灭,修炼者依然坚守心中的信仰,以“真、善、忍”的胸怀面对伤害,放下仇恨,摒弃暴力,坚持不懈的向世人传播事实的真相,帮助人们分清忠奸善恶,慈悲地呼唤人们的良知。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修炼者是好人;原来中国根本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江氏集团借一党专政之政权,将毫不关心政治的法轮功视为异己,必欲铲除而后快,才造成了如此惨重的、针对平民百姓的、旷日持久的政治迫害。

    一场大规模的迫害能够实行,它必须要在社会上制造合理的口实。在中国,所有的媒体都被中共政权把持,所有的单位甚至住宅都在中共组织的严格控制之下,所有的法律机关也都被政权最高层以维护中共思想为名牢牢操控着,在迫害开始的头几年,江氏集团就动用所有这些力量铺天盖地对法轮大法信仰和法轮功修炼者进行灭绝式的迫害。一时间,黑云压城,所有人都必须在法轮功问题上反复表态,划清界限,才可能保得生活的平安。上了年纪的人对这一套手段何其熟悉:为了一个和平的民间信仰团体,整个中国都倒退回了“文化大革命”时代!

    在弥天大谎的反复灌输下,在真相被完全封锁的情况下,在一边倒的舆论压力下,人们都选择了随风倒、事不关己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真的相信了法轮功就是像那些造假新闻宣传的那样糟糕。其实,冷静地想一想,片面之词怎么可能完全真实呢?在矛盾中的双方,只有一方大肆鼓噪,却完全剥夺另一方澄清事实和辩解的机会,这本身不就证明了鼓噪者的蛮横、虚伪与虚弱吗?

    当我们因为怯懦、因为冷漠、因为私利选择了与迫害者为伍,并在中共的裹挟之下也参与了对大法修炼者的迫害,这岂不是做了助纣为虐的坏事?而那些貌似强大的加害者也必然会这样做,它必然会威胁、哄骗并用,使本来不相干的人变成为迫害者中的一员,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为它所做的恶事壮胆提气。

    请不要忽视那一张张看似普通的真相传单吧。那是法轮功修炼者冒着巨大的风险在践行自己的信仰。请认真读一读那些真相资料中的文字,它会让你辨清善恶,从而做出向善的选择。向善的选择是对自己人生有益的选择,这种益处甚至会关系到生命的永远。

    现在,对法轮功修炼者而言,最恐怖的时候已经过去,越来越多的人,包括法律机关的很多人,都在逐渐地看清真相。国际社会也越来越关注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迫害。除中国大陆以外,法轮功在全世界各地都在健康地发展,成为受各国欢迎的祛病效果显著、净化世道人心的信誉良好的群众团体。

    多年来,法轮功的真相也在国际法律界、政界、知识界内广泛传播。从迫害一开始,针对迫害者的法律诉讼就没断过。2009年就有两起震惊世人法庭裁决: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因江泽民、罗干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下令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二人。2012年,由王立军夜逃美领馆,而触发的“薄王事件”,使薄熙来、王立军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又一次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9月12日,在美国国会召开了“中共对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活摘器官”听证会,一时间,更多的各国政要、医学界组织及知名学者、人权组织及活动家,纷纷公开谴责中共邪恶罪行……

    就在法轮功事件的真相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的现在,长春市多条重要公交线路的车厢内,突然出现了专门诬蔑法轮功的所谓“反邪教”宣传语,更加显得有悖于天意与人心的。那些诬蔑诋毁的话语中,很多语汇都是多年来迫害法轮功的惯用语,这些语言以所谓科学压制公民的信仰自由,以“珍爱生命”的堂皇之辞,诬蔑导人向善、爱惜生命的法轮大法信仰,因此,这些话语确实是谎言、是不实的、是泯灭良知的邪恶的表述,是对信仰者的歧视与污辱,是对人类善良本性的玷污。

    我们想,这些恶的宣传贴很可能并非公交集团领导层有意为之,很可能是因为公交集团的领导们,还没有清楚地了解有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也可能迫于上面的压力,为了应付所谓某种政治形势所为的。中共嘛,为了保住它的权力,它对外就是用国家民族的利益做交易、耍流氓、求自保,对内就是高压、暴力、欺骗加信息封锁。因此,我们随信附去一些相关资料,望您静心阅读,在明白了真相之后,请您能对善者回报以善,尽快纠正曾经的错误做法,撤换掉那些诬蔑法轮功的宣传贴,做一个是非分明、有良知有操守的好领导。

    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祝您有个光明的未来!


    给江南都市报的一封公开信

    江南都市报的总编及全体员工:你们好!

    贵报在2012年12月 20日 “江南时评”中刊登了一篇署名“恒平”撰写的“邪教难根除 必须做周期性清理”的文章。这篇文章令人十分震惊,亦使我们感到很遗憾。

    震惊的是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二十年了,贵报竟还能刊登出如此不明真相的诽谤法轮大法(佛法)的文章,撰写该篇文章的相关工作人员居然还不知道法轮大法的真相,还在文章中诬蔑“法轮大法” 。遗憾的是我作为江西大法弟子,至今还未给你们讲过真相,使你们在中共的蛊惑下造下了诽谤佛法的大罪。我真心提醒你们:如不尽快了解真相,及时醒悟,后果恐难以想象。 你们知道吗?有句话说:危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巨大的险情来临时却浑然不知。为了能使你们及家人平安度过灾难,请你们耐心看看这封信。我衷心祝愿你们与家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希望你们全家幸福平安,远离危险! 1、法轮大法简介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法轮修炼大法是由法轮佛法大师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为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所以我们修的是大法大道。”

    法轮功自1992年5月传出。实践证明,法轮功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1998年5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考察。九八年九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12,553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数有效率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每年共节约医药费2100多万元。法轮大法在中国曾获多项褒奖与赞誉。在1993年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荣获博览会最高奖项“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以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2、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正因为法轮功在祛病健身和提高人们的心性的特殊效果,故法轮功在国内发展飞速,仅仅七年,通过人传人,心传心,就吸引了上亿民众修炼。各地报刊电视也纷纷发表消息,报道法轮功为何受民众欢迎,和在各地出现的炼功景象。

    法轮功不仅在国内发展突飞猛进,在国际上也发展很快。95年1月6日李洪志大师应法国中使馆的邀请,到法国传法,之后又到了瑞典等国传法。至今法轮功已弘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欢迎和尊敬。因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至今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三千多项。李洪志大师论述法轮佛法的著作已经公开发表的有《法轮功》、《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法轮大法 大圆满法》、《法轮大法 精進要旨》、《法轮大法 悉尼法会讲法》、《法轮大法 美国法会讲法》和《转法轮法解》等三十九本,这些著作已经译成三十多种外文版,在全世界发行和传播。法轮大法济世度人,使人民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一些城市还制定了“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月”、“李洪志日”等,以示对李大师的感激与敬佩之情。在台湾,人们可自由、公开炼功,连学校的小学生也可以在老师的带领下炼功、交流修炼中身心受益的心得体会。台湾的法轮功学员已有几十万。

    3、“4.25”和平上访

    法轮功的迅速传播,引起江泽民集团的强烈恐惧和妒嫉。早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就开始派出特务到各省炼功点了解情况,企图找到可以进行迫害的借口。但法轮功一起都是公开的,很多公安人员由于了解了法轮功,炼功后真正受益,反而成为了法轮功的坚定修炼者。

    由于中共从开始支持法轮功这个民众性的健身运动,转而要迫害法轮功,于是一些文痞和科痞嗅到了气味,也开始出来散布法轮功的谣言和不实之词。

    1999年4月11日,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的连襟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发表了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的文章。该文以捏造事实的卑劣手段,指名恶毒攻击、陷害、诬蔑法轮功。4月18日至24日,部份天津法轮功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相关机构反映实情。没想到,23、24日,天津市公安局动用防暴警察殴打和非法逮捕和平、合法的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甚至致学员流血受伤,45人被抓。天津市公安和政府有关人士告诉法轮功学员:公安部介入了这个事件,只有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

    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法轮功学员4月25日自发来到国务院信访办。当日,在当时的国务院总理的直接关注下,合理解决了天津暴力抓人事件。当晚学员们静悄悄的散去。万人上访,过后地上一片纸屑都没有,连警察扔的烟头都被大法学员捡了起来。法轮功学员表现出的和平理性和对正信与公义的坚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被称作“中国上访史上规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圆满的上访”。

    然而江泽民出于妒嫉,强行推翻政府总理的开明决定,把和平上访歪曲成“围攻中南海”,并于99年7月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

    4、新闻界诬蔑大法遭恶报实例

    法轮大法是佛法,大法修炼者是修佛之人,这是可以随便任人亵渎的吗?

    新闻圈里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不是无冕之王,而是“党的喉舌”,所以,说什么,不说什么,怎么说,不取决于新闻事实调查,得根据“党”的需要。编造假话,隐瞒真相,是新闻工作的两大内容。因此,我们能理解你作为新闻工作者的难处。但是在性命攸关的问题上,还是请你慎重,请你明白‘善恶必报’的道理。

    至今,在新闻界不是已经有许多人因追随中共诬蔑大法而遭到了恶报吗?中央电视台著名播音员罗京就是典型的例子。罗京在《新闻联播》中对法轮功的大量诬蔑报道,欺瞒国人,起到了极其恶劣作用。结果在2008年奥运会前夕,他在体检中被查出患有淋巴肿瘤,很快于2009年6月5日死亡,年仅48岁。

    罗京的同事,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原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死时也只有47岁。中央台对他的死大张旗鼓的宣传了一番,然而他的真正死因却被掩盖着,他的死可是一个恶报的典型——是他为江泽民邪恶集团效劳,编制了所谓“天安门自焚”这一诽谤、诬陷法轮功特大伪新闻,煽动起全国民众仇恨法轮功,企图以此来扭转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不得人心、难以为继的局面。它为江泽民找到加重、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借口。陈虻的死,是上天对他迫害佛法给他的惩罚。

    而香港凤凰卫视为抢大陆市场,按中共要求制作反法轮功的节目。1999 年“4.25”法轮功万人请愿后,凤凰卫视即于5 月开始制作歪曲、诬陷、调侃法轮功的专题节目,利用其影响力配合中共对法轮功的诬蔑宣传战。结果一连串的不幸事件实实在在的摆在眼前。2002 年5 月11 日英国高速火车发生出轨意外,凤凰卫视女主播刘海若(35 岁)“不幸”受重创,大脑损坏,虽保住性命,但名主持再也名不起来了;不久该台女记者钱志红4 月底遭歹徒从深圳绑架到湖北武汉,勒索二百万元人民币;在此前一年的9 月2 日下午,圈内颇具名气的凤凰卫视中文台副台长赵群力驾驶一架小型飞机,在温州永嘉县黄南乡大学村上空发生“意外”,撞触高压电线坠毁身亡。还有凤凰总裁涉贪案的消息,揭发总裁刘长乐参与“中国银行”王雪冰经济违规及犯罪活动,涉款高达数亿美元。

    从中共在历次运动中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卸磨杀驴、舍车保帅’的史实中可以看到追随邪恶的可悲下场,请你不要再被当枪使,不再作替罪羊,明白真相后,尽快以真名或化名退出党、团、队;同时把自己的教训告诉他人,并力所能及的帮助法轮功学员以消赎罪业。

    5、珍惜生命 选择美好未来

    亿年藏字石现世。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距今2亿7千万年的藏字石,断面上浑然天成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这难道不是天意吗?

    中共建政以来,周期性的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了8000万中国同胞丧生,这一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接二连三的各种血腥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荒诞的大跃进和相继而来的三年大饥荒、反右倾、四清、文革、“六四”血洗天安门镇压爱国学生,而后又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长达十年多的迫害等等,无数善良人成了中共的虐杀对像。再看当今的中国社会,社会道德一日千里地下滑,贪官横行,警匪一家,民不聊生,中共祸国殃民到了如此地步,上天还能容它吗?人不治天治。

    “三退”保平安。法轮功告诉人们退党、团、队不是搞政治,而是让人们远离这个恶魔,当天灭中共来临时可以保命保平安。凡是声明退出党、团、队,能在灾难中心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人都会得到上天的护佑,远离灾难。四川大地震中凡是退出中共恶党一切组织的人都存活下来了,有的甚至连财产都没有损失。因此劝人退党、团、队不是搞政治而是在救人。

    古人云:神目如电,人在做,神在看。我们深深地为参与撰写诽谤法轮大法者担忧。自古以来诽谤佛法罪过极大,而诽谤救人的宇宙大法、诽谤下世救度众生的大法师父那就犯下了无边大罪,其罪业会使当事人形神全灭,同时殃及家人及子孙后代。反之只有敬重大法和大法师父、善待法轮大法修炼人、接受大法真相、退出中共邪党组织、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虽然历史无法改变,但未来还有限的机会可供人选择:一个人若选择了善,其未来会充满光明;如若选择与“真、善、忍”宇宙法则为敌,继续诬蔑大法,他必将无以在未来立足而失去生命的永远!

    最后祝您及家人、朋友:三退自救保平安!


    致郸城县父老乡亲的新年问候

    善良的郸城县父老乡亲:新年好!

    值此新年佳节来临之际,郸城县全体法轮功学员向辛勤操劳一年的父老兄弟姐妹拜年啦!为了家乡父老乡亲的永远安康,我们特发此信,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大家,把福音和吉祥送给大家。

    1992年李洪志大师将法轮大法传于世间。法轮大法是佛法,以“真、善、忍”宇宙特性作为修炼的标准和要求。所以它能有祛病健身和净化心灵的神奇功效。经过人传人,心传心,从繁华都市到偏僻农村,迅速而广泛的铺开,在短短几年间,全国修炼大法者已达上亿人。到1994年,李洪志先生结束国内传法,将法轮大法传向国外。所到之处,备受欢迎。目前,大法已广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受到褒奖2000多项。至今,大法著作被译成30多种文字,使灿烂的中华文化光耀寰宇。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全体中华儿女应该为此感到无比欣慰和自豪!

    1996年法轮大法洪传到咱们河南郸城,由于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迅速传遍县城乡村镇,近万人修炼。修炼者告别了疾病折磨的痛苦,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用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规范自己,在单位做个好职员,在家里是个好妻子、好丈夫、孝敬长辈的好儿女,在社会上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看淡名利,与世无争,家庭温馨,四邻和睦。

    1999年7月20日,风云突变。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抛弃中国现有法律,对法轮功展开血腥迫害。其根本原因是大法的“真、善、忍”和中共的“假、恶、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修炼人数与日俱增,社会影响广泛而深入。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利用手中权力,与共产邪党相互利用,向一心做好人的修炼人群举起了屠刀。开动一切国家机器,编造了铺天盖地的谎言,把大法弟子描写成杀人狂、精神病、痴迷者。甚至不惜害死当事人,导演了“天安门自焚”等丑剧栽赃嫁祸法轮功,目的就是向民众灌输仇恨,骗取民众对其迫害的支持,这样它们就可以大打出手了。

    在中共的谎言欺骗和层层施压的淫威之下,一些人或出自于保护自己的官位,或为了敛财,或为了往上爬,竟泯灭良知,颠倒黑白,践踏法律,助纣为虐,对善良的同胞、手无寸铁的大法弟子下起了毒手。在惨无人道的迫害中,仅周口地区至少已有16人被迫害致死,有200多人被非法判刑,600多人被非法劳教,非法抄家、毒打、巨额罚款、长期关押的更是无计其数。仅郸城县就有十几人次被非法判刑、劳教,其中,吴台镇大法弟子杨志被判重刑10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

    在巨难面前,大法弟子并没有被吓倒。法轮大法造就了千百万个敢于走真理之路的修炼者。他们顶着压力,冒着生命危险,不分昼夜的发传单,讲真相,目的就是为了讲清真相,揭露迫害,救度世人。十三年的血腥迫害,不仅没能使其灭绝,反而越来越壮大,这现象本身还不能引起人们深思吗?过去中共要打倒谁,包括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如刘少奇、胡耀邦、赵紫阳),用不了三天就倒了。江氏疯狂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并且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这样恶毒的密令下,动用了整部国家机宣传机器和公检法及军警特务来迫害这群手无寸铁,心地善良的老百姓。但是,十三年过去了,法轮功在中国消失了吗?没有,不仅没有,我们看到的却是在大法弟子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中,越来越多的世人认清了这场迫害的非法和惨无人道;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伟大及其弟子们的慈悲、纯正;越来越多的人彻底改变了观念,走进了大法修炼。法轮大法永远都不会被铲除,因为“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万物生命之源。当人放弃了“真善忍”,就是走向万劫不复的开始。

    在佛法遭构陷、善良遭劫难的血色恐怖日子,其实早已经有真正的清醒者、智慧者,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公开或悄悄保护大法弟子,这些人都得到了善报,等待他们和家人的是更光明的未来。

    而那些迫害大法的恶人,有许多已经遭到了现世恶报。最典型的如淮阳县委书记陈新庄,做梦都想当副市长,配合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河南省“610”督导组,不遗余力的迫害大法弟子,疯狂叫嚣“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人算不如天算,2004年陈猝发心脏病暴死;鹿邑县法院院长荣世杰,违心地判郸城县大法弟子杨志10年重刑,一个月后暴毙在麻将桌上;项城市长孟伟忠,沈丘公安局副局长郑贺平,郸城县政法委书记于运城,淮阳的任伟,西华的栾卫东,周口的窦燕怀、王余德、高峰,太康的王清林等迫害大法的恶人,个个都陆续遭报,或祸及自身,或殃及家人。

    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不报,乾坤必有私。”

    众所周知,中共这个外来邪党统治中国近六十年,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政治运动,土改、三反、五反、镇反、工商业改造、肃反、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直到6.4血洗天安门镇压爱国学生运动和迫害法轮功,共造成8000万人死于非命,比两次世界大战全球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几乎波及了每一个家庭。特别是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弟子,更是犯下万古大罪。

    十三年的迫害惨绝人寰——中共党政军勾结,对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人神共愤。2004年11月,《九评共产党》横空出世,此书系统揭露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敲响了中共的丧钟,继而引发海内外退党大潮。目前为止,已有一亿三千多万觉醒民众上网发表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等一切组织。这数字每天还在以数万的速度增长。前沈阳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前天津市一级警司郝凤军、前中国驻澳洲领事馆官员陈用林、前国家十佳律师高智晟等等都公开发表三退声明,站出来揭露这场对法轮功的灭绝迫害,这是他们正义、良知的觉醒!中共不等于中国,每一个明白真相的华夏儿女,都会退出邪党。要做中华儿女,不做马列子孙!

    我们要告诉乡亲们的是,众神佛已经给中共邪灵定了死罪。天灭中共在即,退党方能保平安。因为人们在加入中共党、团、队时,都在其血旗下发过毒誓:要为共产邪党奋斗一生,为邪党的事业献出一切包括生命。许愿就得还愿。上天都看着呢。这就意味着你把自己和邪党绑在了一起,成了邪党的一分子,成为他那个组织的一部份。有人曾形象的比喻,如今的中共就象一列失控的列车,车上满载着被它劫持的几亿甚至十几亿的人质,前面不远处就是万丈悬崖。有好心人提醒大家赶紧下车,明智者提前下车安然无恙,糊涂人坚持到终点与列车一起坠于崖下,粉身碎骨。

    当然,说起来谁都不愿意为邪党殉葬。谁都要下车保平安。怎样能保平安?有个既简便又安全的办法:那就是声明退出邪党的一切组织,用小名、笔名、化名都可以。神看的是人心。

    在危难面前大法弟子一直牵挂着郸城的父老乡亲们,节衣缩食印发资料,冒着危险讲清真相,其目的就是让大家明白、知晓中共将灭的天机,从而做出明智的选择,明辨正邪,退出中共,善待大法,使自己和家人能有一个平安幸福的未来,成为人类新纪元的新生命。汶川大地震后大量事实证明,明白大法真相、退出邪党一切组织的人都没有危险。大法慈悲,就连那些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只要弃恶从善,将功补过,也不计他们的过往之过,同样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有光明的未来。

    看到是缘份,明白有福份。请珍惜这珍贵的资料,相互传看,相互转告。我们真心希望郸城善良的父老乡亲都能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幸福的未来。

    衷心祝愿大家新年愉快,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幸福吉祥!

    郸城县大法弟子


    给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官、庭长

    魏公信的公开信

    魏公信庭长:

    得知你参与了对兰州市王有江、卢月玲、葛青春、白银市陈洁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一案后,责任感促使我写下此信,因为不愿看你在迫害的陷阱中越陷越深。希望你能静下心来理性看完此信。

    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实践“真、善、忍”,自是处在被迫害中,仍能平静祥和的告诉人们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邪党虐杀、残害的真相,并教人们如何远离灾难,这是大慈大善的义举,却被兰州市城关区公检法合谋绑架,并被非法庭审。而你参与了办理此案。

    古人云:“欲得不招无间业,莫谤如来正法轮。”这就是告诫后人如果不想受轮回地狱之苦,那么不要诽谤佛法和迫害修炼人。几位法轮功修炼者在这历史的特殊时期,不顾个人安危,完全为了可贵的中国人(其中也包括你)而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如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就是中共一手导演的;所谓“四二五”围攻中南海”也是中共造谣陷害的等等事实真相。

    他们信仰和宣传法轮功,揭露谎言、告诉民众真相的行为,都是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与什么“破坏法律实施”等被兰州市城关区公、检、法所构陷的罪名无关。他们的言行完全符合我国宪法规定。

    法轮功学员家属请的北京律师到你们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你都不应允,或置若罔闻,或刁难阻止等。得知这些,我不禁为你担心,在此规劝你:不要为了自己蝇头小利而昧着良心沦为江泽民迫害良善的工具,出卖灵魂,与中共邪党为伍,沦落到助纣为虐、对好人行凶逞恶、犯下大罪之中去。恶党的政法委、“六一零”是整个迫害的幕后黑手,它们躲在见不得阳光的地方暗中指挥、命令,却不愿留下任何文字凭证,道理不是很简单、明了吗?既达到迫害目的,又不用承担作恶的罪责。你是法官,其中的奥秘你最清楚!坏事干完了,总得有人背黑锅吧,可关键时,这口黑锅你背的动吗?

    中国老人说:公门里面好修行,就是说像你这样做法官工作的人,现在积德是容易的,可别浪费了这个积福德的好机会啊。古人云:三尺头上有神灵。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这人类的舞台上、无论是你、我、他,或明或暗,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被人类历史所记载,被神明所尽知无遗!

    谁家没有老小?如果是你的亲人只因履行《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修炼原则做真诚、善良、宽容的好人,做品德高尚、助人为乐、凡事为他人着想、与“邪”字毫不沾边的守法公民而被恶人诬陷受到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时,你的感觉怎样?我相信你如果听明白了我说的真相,你绝不会把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修佛好人往“人间地狱”里整,是吧?

    作为法官,你应该知道,法官是肩扛天平、伸张正义之天职,有富贵不淫、威武不屈,手握惩恶扬善之利剑、保社会正义公平之责任,应具明察秋毫之神目、胸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能力。

    魏庭长,在此建议你核实一下我国《宪法》、《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看看到底有哪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教”了?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来自江泽民和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教”之说是否有法律效用?江氏以权代法是不是违宪、违法?“两高”对法轮功的所谓“解释”是不是违反《宪法》和《立法法》?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至今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及条文能够作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

    魏庭长,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首先都是人!虽然有种族、国籍、职业、信仰的不同。但人类有自己的感情、伦理,也有应该共同遵循的公平和正义原则。正如中国古训所言:“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反人类的任何做法、反人类的任何势力,无论一时多么猖狂,都会最终受到人类正义的审判。请还认为自己是人类的人们,静静地运用理智想一想,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亲人,在自己面对发生在身边的反人类罪行时,该如何选择?

    古人还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几年来,全国各地公、检、法、“六一零”等系统人员所谓“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而这些死亡者几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作为一个法官,你也许说我需要这份工作养家糊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迫害良民百姓的借口。请记住这个名言:“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在不久的将来,当中共解体、中国的“柏林墙”倒塌后,所有犯过罪的人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神目如电,善待法轮功学员,人们会记住你,众神会赐福于你!万万不要抱着侥幸、变异心理,把良心、道义抛在一边。善恶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是不变的天理!

    魏庭长,助纣为虐将承担法律责任: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中共魁首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以来,经常听到一些助纣为虐的打手说:“我知道法轮功好,但这是上边叫我干的。”他们以为用此借口就可以推卸责任、逃脱惩罚。事实上这条法律早已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实际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才是这场运动的真正的牺牲品! 那些潜逃了几十年的法西斯纳粹党徒如今一个个依然还在被追查中,而你现在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件“政绩”都将成为明天受审判的证据。

    魏庭长,当你面对参与迫害行动的质疑时,你也许会甩出标准答案:“迫害政策不是我们制定的,法官的责任是执行公务。”

    看一看历史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六十多年前对纳粹罪行审判时,所有的纳粹战犯都辩称:“杀害犹太人是在执行法律,不能追究执行法律的人的责任。”然而,法官们认为纳粹战犯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种罪恶。最后纽伦堡国际审判将包括集中营护士在内的迫害参加者判处了绞刑。可见,执行错误的命令者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被树为“打黑英雄”的重庆市长、副部级官员王立军为求活命,面对共党薄书记的卸磨杀驴,危急时刻并没有投入到“党妈妈”怀抱里,而是叛逃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导致薄熙来的恶行曝光,中共高层内斗白热化开始,多少官员在内斗中被整肃?人人自危,官不聊生,能逃路者,还得侥幸。

    常言说“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更何况朗朗乾坤下,利用国家政府的名义借法律来迫害真心向善、济世救人的修佛之人,岂能有善果?因为,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那些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名人陈虻、罗京、任长霞之流因迫害法轮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场持续十三年的对亿万善良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是中华民族的巨难与耻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不久的将来,迫害必然会被终结,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和周永康等人的罪恶一定会被清算、也一定要清算,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定会追究到底!

    十三年的反迫害壮举显示出法轮功学员坚毅的信念:追究迫害元凶、严办恶人!这不是说说而已的口号、也不是政治诉求,这是定要让全世界民众见证善恶有报的天理!
    因为迫害法轮功,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五十多名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了法庭。薄熙来已被澳洲的高等法院缺庭审判并判罪。在可以预见的一天,迫害元凶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等,将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我们看看你们的同事吧:

    会宁县前任院长孙宝文任职的那几年,正是会宁县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候。多人被法院冤判入狱。多行不义必自毙,二零一零年九月孙宝文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蔺宏彬庭长二零零五年参与冤判一名大法学员三年徒刑还索拿了受害人家属的四千元现金。结果怎样?孙院长、蔺庭长今天的下场你看清了吧。都跳进了自己挖好的陷阱里去了。

    这些例子太多,举几个你比较熟悉的同事让你了解一下。只要你打开明慧网看看你就会明白,这里不多说了。

    魏庭长,为了自己及家人,请你再忙也要挤出一点时间读读这两本书:第一,从头至尾认真读一遍法轮功创始人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因为你要处理法轮功的案子不能不了解什么是法轮功。否则你怎么处理呢?而《转法轮》是法轮功修炼者所遵循的根本大法。读了他,你可以了解,为什么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今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修者上亿,其中医生、律师、博士、硕士、科研专家、企业老总、政府高官比比皆是;第二,看一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一下中共是什么?它如何夺取的政权,如何利用“假、恶、暴”独霸一切权力,杀戮我中华儿女八千万的真实历史。常言道,多听多看多思才会兼听则明不做错事。魏庭长,未来就在你自己的手中,愿你千万珍重!全世界亿万大法弟子在看着你,上苍也在注视着你!愿你走好以后的路!

    真心为你好的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