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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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共摘取大法弟子器官的行为使用“活摘器官”来表达是不准确的,体现不出来中共的邪恶与残忍,因为凡是用于移植的器官都是从活着的人体上(在打麻药或脑死亡但身体还活着的情况下)摘取的。

笔者曾经听过一个采访录音,受访者是一位中共摘取大法弟子器官的见证者,他描述了一位炼法轮功的女教师在没打麻药意识完全正常的情况下被活活开膛摘取器官的残忍过程。笔者听了感觉那种恐怖与中共的残忍、邪恶无法使用语言来形容。而这种骇人听闻的残暴,仅仅是因为通过打麻药摘取的器官,会延长器官移植接口的愈合时间!

很多遇害的大法弟子都是在暴力中被绑起来,被野蛮残忍的强行摘取了器官,所以我觉得我们使用“暴力强摘器官”更合适,能够更准确的表达中共的残忍、邪恶与毫无人性的恶魔行为。

一点个人认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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