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修心同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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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我有为法负责的心,就参与到协调小组中来了。这些同修都是我的长辈,有的比我父母年岁还大。本地原先只有一位协调人同修甲,有啥事都是她张罗管着。后来在一次迫害中甲同修受到邪恶干扰,同修乙就主动走出来担任了协调工作。再后来到现在,是由协调小组共同协调。其实我是把自己当补丁用的。我当时就想自己是来配合的,无论甲或乙哪个协调人提出的事情,只要在法上,即使有不足的部份我都会尽我的能力去补充和圆容。我从来不敢在其他同修面前承认自己是协调,害怕同修相互间产生妒嫉,怕同修误会自己和谁争什么。

现在,从当时那个复杂纷乱的环境中彻底走过来后,我才真切的看清我本身在修炼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根本上归正。也看清了我们本地区整体修炼状态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长期不向内找。坐到一起都是看别人的毛病,并且向内找成了用来修理别人的“法宝”了。遇到事情往里钻,在事情的你对我错上争个高低。而我则把眼睛盯在两个协调人本身的对与错上,结果弄到现在同修甲和其他两位协调的同修都不再来参加这个协调小组了。前段时间,十位同修去对岸外县下乡送真相资料,遭到外县恶警绑架。当时是同修乙带队去的,只回来五位。所以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每天要过桥渡江,有半小时的路程。这样,将同修按学法小组分别由甲、乙带队轮流陪同家属去要人,剩下的在家发正念、学法,不影响正常的三件事。

开始有三家家属天天去对岸要人。在营救过程中又有一位去公安局发正念的同修遭绑架。第二天同修和家属们在一起商量如何营救,如何在营救的过程中救度众生。在场同修和家属(家属也是同修)提出要请律师,大家纷纷表态赞同,认为这事在法上。这是本地第一次要请律师参与营救。只有同修甲提出:请律师?你们谁能一路跟着律师,一起進公、检、法、司讲真相?并流露出的是不同意请律师。当时在我看来她就是在搅局设碍,动摇同修正念的。结果那个场的气氛一下就不对了,充满了火药味。于是一个同修表示自己愿意承担,他的妻子(同修)当即就高嗓门制止。最后大家叫我负责联系律师的事,整体上再等待進一步的交流。

过后想想,其实同修甲是细心的人,总把难题先摆出来,喜欢把事情想在前面,把应对的策略都计划好。虽然人心重了点,但是目地也是为了这事好。而我当时没向内找。我有听不得不同意见的心。一听到反对的声音,马上排斥,把同修甲划到对立面上去了,没给同修一个认识过程,也没为同修着想。想要所有同修同时达到一个高度,其实是严重证实自我的心而不自知。如果是在证实法,只会把问题说出来,摆在桌面上,因为有法在嘛,还怕同修不同意?同修自然都会要按法行事,认同法。就是有不同认识的,有师在,有法在,最后同修都会认识上来的。而我一遇到阻力就发火,修炼人的善就更别提了。不是修炼人的状态,不在法上的表现同修们怎么能放心把事情交给我来承担呢?

我开始联系律师,因为第一次请律师,没有经验。当我联系好,真要请律师时,包括同修甲和另两位协调同修马上都表态不同意了,并且执意退出协调小组,不再参加协调组的学法和交流。说是不能配合乙了,他光着急干事,做错了事造成这么大损失,搞的每天家属和同修这么多人过江渡桥的,路费都得以万元计算了。可他还不向内找,他已经不是大法弟子,他都邪悟了,不能给他市场。当我找到自己的一堆执著后,我就希望同修们能听到我向内找,从新配合整体。可是大家连坐在一起的机会都没有了。协调组的同修要散伙,下周律师就要来了,同修之间还这样,整体上这个状态……。这时又听到甲同修说:别人谁请都行,我不挡,要是敢叫小孩(被绑架同修的孩子十七岁)出庭,我就给你搅黄了,叫你开不了庭!我听着心都碎了,我是为了自己吗?回家蒙上被子失声痛哭。在众生急等着得救的紧要关头,我们还在争论谁对谁错,互相不配合,拆台,这律师来了没有整体强大正念的加持,影响救度众生的效果啊。到底请律师是不是在坚持自我啊?谁来和律师签这个委托书?看到整体上的不协调,使家属同修们都退缩了,都说自己不请律师了,但同意给别的家属请,不用给自己家人请律师,请多了浪费大法资源。我就着急同修们为啥认识不上来?还说律师来了一定配合呢,就这么配合吗?难道要律师白跑一趟?大法弟子言而无信吗?我在心里说:师父啊,今天这个局面弟子无能为力了,怎么修来修去的都这样了?同修之间都不能坐下来面对,都跟仇人似的,谁都容不下谁,这还咋修啊?这慈悲和宽容越修越都修没了?这样的整体谁能圆容啊?弟子不请律师,就是什么都不做了,我怎能圆满跟您回家。可想到那些公、检、法参与迫害的众生面临的后果,同修在里面遭受着迫害,师父为我们在关键时刻形不成整体而伤心……,算了,这几天都没能静心学法,于是就拿起《转法轮》强迫自己静心学法。看到师父说:“修在自己,功在师父,你有这个愿望就可以了。而真正做这件事情,是师父给做的,你根本就做不了。”〔1〕

在我最困苦的时候,在我苦苦挣扎的时候,师尊安排大地区的协调同修来我地区召开交流法会。这是师父安排的让我们地区形成整体的机会啊。这样甲、乙同修,还有家属,部份协调组的同修们将近三十人参加了交流。同修们交流的内容全是对照法向内找,没有说别人毛病的,都是向内找自己,整个法会的场是那么纯净祥和,遇到问题站在师尊正法的角度,想想师尊要什么?都在放下自我,圆容师父要的。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考验马上就来了:甲同修当时就指责我,告诉大家说:“昨天晚上把交流地点定在我家的时候,她当时就生气摔门走了。”我就在心里想:为什么这样歪曲我?当时你不情愿同修来交流,故意说没有场地,叫我找场地,那时我还在单位上班呢,等我费尽周折订好场地的时候,你又说地点不合适,叫改到你家。我还没和您计较故意耍弄我呢!我还说地点更改了,要再去通知其他的同修,不然来不及了。怎么说我摔门走了呢?这大家对我能有好印象了吗?

刚想张嘴,“不要争辩!”一个声音来自心底,一抬头就看到师尊威严的法像。我的心里踏实了,这才是真我啊,想争辩的原因不就是图个“名”吗?只要能圆容整体,这么点小事我能过去。虽然是件小事,那天就觉的心性提高了一大块。

有一回乙向内找时,说自己有妒嫉心,又说,《转法轮》中申公豹看姜子牙又老又没有本事。我当时心里就不乐意了,到底这话说给谁听呢?就我岁数小,我没看你又老又没本事啊,不平衡的心就出来了,心里说:你们在座的有谁值得我妒嫉呢?你和甲互相争第一协调,我又没求那个名……,可是人家说这话叫我听着了,难道我看同修又老又没本事了吗?我是申公豹吗?细想,可不是,自己为什么不能总是保持慈悲祥和的心态呢?“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2〕找到了恶的根源,我的心舒展开了,心里的压力消失了,正念也出来了。

同修为啥不叫孩子出庭?因为我们没走正,觉的孩子姥爷不明白真相,怕他不给签委托还起干扰作用,就想绕开他,不叫他知道。交流会的第二天下午,我就去找孩子姥爷讲真相。家里的同修配合发正念,解体另外空间操控孩子姥爷的一切邪恶黑手烂鬼。去的路上,车的正前方上空,我看到师尊穿着红袈裟的法身,身体巨大无比,一路呵护着。大的看不着师尊的头。见了孩子姥爷,我称呼他“大爷”,以自己前所未有的慈悲祥和和老人开始谈话。从前一提“法轮功”就蹦起来骂的大爷,那天一反常态,掏出手帕不停的擦额上冒出的汗珠,啥话也说不出来。不到半小时的功夫,就点头同意委托律师了。

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虽然到现在同修们暂时还是分成两伙,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地区的同修再遇到问题不会再陷入事情本身的对与错中去争论不休了,而是挖出自己的人心,修下去。连同修都容不了,哪儿还有慈悲能去救度众生啊?我几次放下观念,到甲同修家,请甲同修协调请律师的事,并一起商量请律师的事。这时的我才体现了一个晚辈对长辈应有的尊重啊。甲同修积极主动的配合着,并早早的协调那部份同修发正念、安排律师住宿的宾馆。后来我们一起陪同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遇到问题互相商量着解决。

我觉得我的心变宽了,在修自己了。我又到乙家和他交流,在今后的协调中归正自己,扬长避短,配合整体。两个月的时间里,乙同修协调近距离发正念的同修们到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处讲真相,送光盘、破网软件和真相信,对律师不等不靠,过程中救度了大量的众生。我也不再瞻前顾后,只要是为法负责,为整体负责,也为同修负责,就去做。乙同修认识的也挺清楚了,他接受了同修指出的不足,对同修不接受他做协调也没有任何怨言,就是希望大家能回到一个整体中来,形成一个握紧的拳头。他还提醒我说:同修修好的那部份其实都被隔过去了,剩下不足的这部份就是叫我们提高的。

临出发的那天早上,在甲同修的整体协调下,我们陪同律师去看守所接见被非法关押的同修。以往的要求都是必须两个律师才允许接见当事人的。可是那天在任何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只一个律师就单独会见了当事人一个小时的时间。律师都觉的神奇,走出来时说:“感谢师父加持!”我知道这是整体的力量,是师尊的慈悲。作为大法弟子,都是大法中的一粒子,排斥不同层次的同修,那还能说是在法上吗?

仅以自己在修炼中的过关的体会,借助大陆法会的平台与同修们交流和分享。沐浴着浩荡的佛恩,再次叩谢伟大的师尊!我一定要修好自己,早日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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