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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三年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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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一、“偷盗村”的变化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江自北向南流经市区,新丰江从西向东绕城而过,两江在市区东面交汇,使得整个城市三面环水,看起来象浮在水上的木筏,因此而得名“河源”。

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有一个因“偷盗”而闻名的卢屋村。由于水土等自然条件比较好,市农委在村子附近开办了一个六百多亩的水果基地。没想到的是,村民们都把水果基地视为发财致富的摇钱树。每到收获季节,几乎是家家出动偷水果,到市场上出售。“偷盗风”成了当地政府治安管理最头痛的问题。即使每年动用很多人力、物力来看护果园,甚至将一些偷盗数额较大的人抓住,挂牌示众,但村民们照偷不误。

一九九八年初,法轮大法传到了这个小村庄。全村三百人,有八十多人每天参加集体学法炼功,自觉地不再干偷盗的事了。在这些人的带动下,这里的“偷盗风”得到了彻底地改变。这一年的冬天,村民们派代表,到广州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谈了他们变化的经过。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在吉林长春传出的高德大法,以修炼“真善忍”为核心,强调修炼者一定要重视心性修炼,提高道德境界。李洪志先生在广州办了五期讲法传功班,将法轮大法传到广东。广州法轮功学员为了让更多的人能从法轮功中受益,于是自费义务到粤东八个地区去传播法轮功,其中,胡锦涛的清华大学同学张孟业教授带头到河源等山区去弘传法轮功。

法轮大法使河源人身心受益,卢屋村的变化,正是那个时期法轮大法在中国社会造成影响的一个缩影。有学员说:“修炼者按大法的心性要求去做,如果是国家干部,一定是个勤政廉洁的好干部,如果是工人,一定是个遵章守纪的好工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一定是个在社会上有益于他人的人。”

当时,中国政府很支持法轮功,河源法轮功辅导站,就是挂靠在当地体委等主管部门的。

二、好人被当作“精神病”

叶红芳,女,大学毕业生,河源市电力工业局职工,河源市法轮功学员,修炼后,她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心灵充实,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掀起了一场政治运动,使叶红芳的命运发生逆转。当时,中共不顾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硬是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叶红芳赴京上访,被遣送回河源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其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河源市公安人员张日强伙同河源市电力工业局,将叶红芳从白岭头看守所送往惠州市精神病院,还对其家人说,如果送精神病院,就不用劳教,以诱使她家人同意。一到惠州市精神病院,他们就将叶红芳捆绑起来打吊针,强迫她吃精神病的药物。叶红芳告诉医务人员:我是因坚持炼法轮功而被送到这里来的,我没有精神病。一位医生说:你这么顽固,就是病。该医院的骆医生每天查房时都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并说只要她思想不转变过来,就天天给她打针。每天她被迫吃两次药(每次十二、三粒),每天的打针、吃药使她的身体极度疲倦、乏力、心闷。她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近一个月,被注射了二十六瓶叫“苏比利”的吊针。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安黄小波等人因叶红芳不肯写保证不去上访、不与其他学员联系,就将她按在床上打了一针,第二次将她送入惠州市精神病院。显然公安人员知道她没有精神病,他们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只是为了阻止她进京上访,以及与其他学员联系。她单位的人还交代骆医生:“两会”以后才允许她请假(单位的人怕她在“两会”期间为法轮功上访)。尽管她丈夫央求骆医生不要给她打针,但他还是打了一针“苏比利”,又强迫她吃药(一天两次)。她不吃,他们就用电棍逼她。这次服药的副反应更强烈,她全身抽筋,四肢麻木,视力模糊,乏力、心闷、月经失调。到了三月十多号时,她觉得自己成了废人了,精神似乎也要崩溃了。直到三月二十号才允许她丈夫接她回家,她的身体已被严重摧残,身体极度虚弱,上街买菜、干轻度家务、看书、写字都感到吃力。

二零零零年六月四日,公安企图再次送叶红芳送入精神病院,由于她家人的强烈反对而未遂。二零零零年九月,叶红芳被无故拘留十五天,释放后对她严密监视,十月十五日,叶红芳被迫离家出走。二零零一年,叶红芳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广东三水妇教所二大队迫害。二零零二年叶红芳又被强行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恶人三次拉着叶红芳的头发往墙上撞,导致叶红芳的头被撞破,视力下降,双眼几近失明。恶人又将她带回河源市,非法关押近一年后,二零零三年七月,非法判处叶红芳有期徒刑七年。

一个好人被当作精神病反复摧残,这就是中共治下社会的真实写照。

另有一例:叶素情,河源法轮功学员,广州某重点大学高才毕业生,被非法劳教二年,出来后又被广州公安抓进看守所,打坏脑部,被送进精神病院打毒针,身体受到极度摧残,在广州某医院治疗半年多,病情不见好转,仍处在不清醒状态之中。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折磨得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的作者提到曾在河源紫金古竹镇精神病院遭受迫害的经历。

三、权力与良心

杨华维,一九四八年出生,广东龙川人,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任中共河源市委书记,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制造了大量冤案,因其迫害“政绩”,后迁任广东省民政厅长。

梁伟发,一九五二年出生,广东罗定人,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中共河源市委书记,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特别是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在全省各地级市中尤为突出。二零零七年四月,梁伟发接任陈绍基的广东省公安厅长职务。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头目之一,在国际上受到控诉,在国内则因遭恶报而被查处。梁伟发能升任广东省公安厅长,显然是因其迫害“政绩”而被中共高层选中。

陈建华,一九五六年出生,广东陆丰人,二零零七年四月接任梁伟发的中共河源市委书记职务,一上任就开始大力迫害河源地区法轮功学员。凌王正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刷写了几条真相标语,当局竟派出七十多名特警实施非法抓捕,并出动军犬和开枪,对凌王正、叶志坚、邓仕娥、肖美莲、卢春燕分别非法判刑六年、五年、四年、四年、三年。陈建华还通过加倍收费和全面拦扣摩托车等搜刮河源市民的血汗钱,用于所谓创卫生城市和安装路况摄像头,实质是为了对付河源地区法轮功学员发传单和贴真相标语。在其在位期间,河源非法抓捕了大批法轮功学员。陈建华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二十四小时监控系统及各种特务手段,流毒至今。因其迫害“政绩”显著,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升任广州市长。(接任的中共河源市委书记是何忠发)

杨华维、梁伟发、陈建华,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升官升得快,这是什么道理?

杨华维、梁伟发、陈建华,在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法轮功无论在提升道德方面还是在祛病健身方面都有显著功效的情况下,为了权力和升迁,卖力执行上头的迫害政策,显然是出卖良心。杨华维、梁伟发、陈建华的升官之道,可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用良心换权力”。越狠毒越能升迁,中共这种“逆向淘汰机制”正是中共反人性的本质体现。

中共迫害法轮功,彻底的将其大小官员都变成了坏人!

四、动辄绑架,然后拘留、劳教、判刑或送洗脑班迫害

惠州当局对法轮功学员上访、讲真相、坚持修炼或互相交流的任何活动都残酷迫害,动辄实施绑架、抄家,然后根据迫害需要分别判拘留、劳教、有期徒刑或送洗脑班迫害。

(一)上访被绑架、非法拘留或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人上访被绑架、拘留;十月,二、三十人上访被绑架,其中进京两次的被判劳教,叶××二年,利玉霞一年半,袁群瑞和陈××一年。

二零零零年二月,曾雨文和沈雪梅、沈明军、白静等上访被拘留,沈雪梅、沈明军罚二千元。曾雨文后来又经历多次迫害,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三月,曾雨文又和沈雪梅、沈明军、沈红梅、陆波、吴平进京上访,曾雨文再次被抓回紫金。吴平被抓回中山,被非法判两年劳教,沈雪梅、沈红梅,沈明军三姐弟被抓回罗定,雪梅、明军被非法判一年劳教,沈红梅被扣留一个月并被罚款两千元,陆波无音讯。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肖美莲上访被绑架关押一个月;四月中旬,先后又有三十多人上访,其中最小的才四岁,最老的七十五岁,她们被绑架和刑讯逼供;李超群的妻子进京上访已被关押,李超群也被关押一个多月。六月底,又有十个学员上访,被绑架、抄家,潘素珍因家里拿不出二千元的押送金,公安局把她家里的电视机、红木家私搬走来抵押,还有几个学员也被搬了东西;七月初,陆陆续续又月八、九个大法弟子上访,赖五妹等几个学员被用棍子打;八月上旬,两名学员被非法二年劳教,多名学员被非法三年劳教。

(二)坚持炼功被绑架、拘留、罚款

二零零零年千禧之夜,约五十人在公园炼功,四十多人被拘留,其中六人的家属被勒索保释金二千元;二、三月份,邱××、柳素芬、耿建英、禾彩翠等十多名在家大法弟子被绑架、关押;四月底到五月初,肖美莲、李梅、李超群、潘秀玲、黄海南、吴××、陈××等多名在家坚修的弟子被绑架;六月,肖美莲、叶红菱等几个在家里的大法弟子又被非法关押,并且要求叶红苏的家属上交五千元的担保金,否则以关精神病院来进行威胁;六月,紫金学员温秋梅也被绑架;七月初,邓新在家被警察爬上二楼,把房间门踢破个洞钻进去强行绑架,还有一些在家学员也被强行抓进看守所或拘留所非法关押起来,其中李××母女被罚款五千元。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河源市某区大法弟子在集体学法时被绑架,黄贵霞、刘罗添、王海南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仍不释放。

(三)讲真相被绑架、抄家

例如,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下午,河源市法轮功学员曾玉先、利新娣在市郊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绑架到白田派出所。家人到派出所要人时,所长赖国飘说他知道法轮功好,但你们发资料被人举报了,我的“工作”(指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做不行……(编者提醒这位警察:根据国际法和中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警察执行公务犯罪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左右,河源市、源城区、东源县的恶警再次闯入家住文明路附近的曾玉先家中,绑架了曾玉先。同时还绑架了李青梅、吴红卫、杨降娣、李秀琴、郭淑云、张国英、利新娣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讯。

又如,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多,河源市法轮功学员袁群瑞在骑摩托车外出的路上被恶警绑架,恶警抢走了她的摩托车、人民币、家里的钥匙,并在她家没人的情况下用钥匙开门非法抄家。她丈夫回来后发现存折、现金都找不到了。到底抄走了多少东西现在无法计算。

河源地区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曾因讲真相而被绑架,如:廖华英、叶红梅(海南人)、符芳(叶红梅大女儿)、魏常龄、具秀香、欧运连、杨文耀、亚娟、宋秋梅、罗美、黄德娇、管彩兰、罗云香、罗清兰、陈裕民、陈秋梅、宋冬梅、黄秀莲、柳素芬、叶响英、阿珍……

五、洗脑班强制好人“转化”成坏人

法轮功学员都是在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而中共当局却用尽一切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妥协“转化”,中共为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而开设的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学校”),实质上就是要把好人向坏人方面“转化”。

◇温国良,原是紫金县公安局一名警察,自从修炼法轮功后,为人诚实善良,身体健康,工作负责。二零零零年前后却遭受洗脑班迫害,后来,又被本单位副局长彭振标伙同国安大队头目叶剑波、“六一零”头目廖燕辉等人多次骚扰,并被强行劫持到广州洗脑班进行迫害(也可能是广东省法制学校即三水洗脑班)。

◇◇何美玲,河源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前后,从香港回大陆,在深圳海关被恶警绑架,继而被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九年何美玲陪同被绑架大法弟子黄玉英的家属去要人,被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非法拘留、迫害将近一年,才非法开庭,而一个月后,又再次开庭,非法判了十四个月,过程中,邪党的有关人员勒索了她的亲人大量钱财。)

◇黄火兰、赵海勤被多次洗脑班迫害,家庭陷入困境

河源市连平县大法弟子黄火兰,赵海勤多次被强行绑架到河源市水山庄洗脑。二零零三年四月底,六一零再次强行绑架这二位大法弟子,据说她们被送往广东三水洗脑班。两位大法弟子的家庭因此而陷入困境,赵海勤的小儿子(三岁)得不到母亲的照料,家里的店铺因无人管理而不得不转卖掉了。黄火兰的女儿正在念高中,母亲不在身边,因此而影响学业,而这两位大法弟子的丈夫仍被江氏集团捏造的谎言蒙蔽,是非不分,助纣为虐。

◇何炯辉,紫金县水电局职工,三十六岁,大专文化,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紫金县六一零头目廖燕辉、国安副大队长张法仕伙同附城派出所三名恶警及水电局领导等人闯入其工作单位——散滩水库设下圈套将他绑架,绑架时,他不配合邪恶,当场惨遭恶警毒打。当天下午廖燕辉、张法仕及水电局领导将他秘密劫持到广州洗脑班进行迫害,扬言三个月不“转化”再加重迫害。后来,六一零办公室胁迫水电局送钱到洗脑班。此次绑架蓄谋已久,此前,恶人曾多次骚扰他,几次欲绑架他,都未得逞。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早上八点多,连平县政法委、六一零、国安、派出所、元善镇干部共十几人,到刘彩莲家,破门进入,野蛮抄家后将她绑架,下午二点多又来二人通知她丈夫说刘彩莲送去了“学习班”,不告诉真实地方,刘彩莲下落不明……

河源当局除了将法轮功学员强送广东省三水洗脑班迫害之外,还自办洗脑班,例如: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前后,河源市不法人员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当时不知道有多少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禁。

六、劳教,欲将好人“教养”成坏人

中共的劳教所名为“劳教”,实为将法轮功学员关押迫害,逼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再坚持做好人,而认可中共的假恶暴。对于不肯向中共妥协者,则予以灭杀。

中学教师曾流明被劳教所用淋湿的电棍电刑十七天。曾流明是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中学教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多,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自二零零一年四月起,白天他被逼迫操练立军姿到晚上九点,又从九点强制“学习”到凌晨二点。他曾质问恶警张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他从四分所调入““转化”攻关基地”(二分所禁闭室旁的两层建筑物),在二百零八号特别刑场内,六个值班的劳教人员轮流看守不准他睡觉,不准打瞌睡,经过十天的昼夜折磨,恶警又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瞌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十二月五日三年非法劳教期满,恶警仍不放他。他的工作被剥夺,一家三口生活都无法维持。

组织部干部吴光伟被劳教后生活无着。吴光伟,原是中共的组织部干部,被迫离开单位,劳教二年出所后没有恢复单位,在生活线上挣扎。

柳素芬被劳教所折磨致心脏病仍继续迫害。柳素芬二零一零年底被判劳教两年,后被三水劳教所折磨出心脏病才通知家属接回,二零一二年九月已到解教时间,却推迟一个多月,后其家属追问才给解教通知书。出来后,从十月中旬开始,恶人几乎天天去骚扰其家属,套问她疗养的地点,想逼迫她签署所谓的“保证书”。

善良妇女李秀琴被二次劳教。李秀琴二零零零年上半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妇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她在一朋友家做事时,又被当地派出所无故绑架,并再次被劫持到暗无天日的广东三水妇教所遭受非人的折磨。

附:河源地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共三十四人,非完全统计):

1、 叶红芳(一年)
2、 叶素情(二年)
3、 利玉霞(一年半)
4、 陈媛英(一年半)
5、 阿翠(二年)
6、 曾流明(三年多)
7、 黄玉英(共六年)
8、 黄火兰(二年)
9、 龚彩兰(二年)
10、 赵海勤(二年)
11、 彭振萍(二年)
12、 杨惠江(二年)
13、 陈秀清(一年)
14、 邓新花
15、 柳素芬(二年)
16、 李青梅(一年)
17、 黄秀连(二次或三次,其中一次是一年半)
18、 黄海南
19、 黄彩兰
20、 陈仕娥(二年,被罚款几万元)
21、 袁群瑞(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二年)
22、 吴光伟(二年)
23、 张伟仙(二年,被罚款五万元)
24、 张新彩
25、 李彩琴
26、 李秀琴(一年半)
27、 陈葵花
28、 张秋浓
29、 朱爱娟(一年半?)
30、 宋冬梅
31、 陈彩香(一年)
32、 戴观娣(一年)
33、 利新娣(一年,被迫害致双目失明)
34、 杨慧香……
(注:以上名单可能因姓名不准确而存在个别重复)

七、扭曲法律,将好人判刑入狱

法律应该是维护正义、惩治坏人的,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却是将毫无罪错的好人加以迫害,完全破坏了法律的本义。

◇二零零七年四月,陈建华接任中共河源市委书记职务,开始加大力度迫害河源地区法轮功学员。凌王正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刷写了几条真相标语,当局竟派出七十多名特警实施非法抓捕,并出动军犬和开枪。

八月三日那天中午,在广东省公安厅警察指挥下,河源市六、七十名警察端着冲锋枪包围了河源市区大法弟子凌王正的房子欲绑架凌王正,未得逞后,警察抓走了租住房内的十几个老板厂的职工,非法拘留一天至五天。在绑架过程中,恶警砸碎了凌王正的私人小汽车的玻璃并开走,甚至还以其邻居的小汽车被凌王正借用过为由,一并抢劫开走。

当晚,凌王正在朋友家打手机被恶警定位,被四个手握冲锋枪的恶警非法追捕四个小时,其中险象环生,凌王正最终脱险。凌王正的妻子被恶警带回公安局两次,被监视,凌王正一位住在其家的亲戚也被带回公安局一次。后来,凌王正被恶警绑架。

同一冤案中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还有四人。后来,当局对凌王正、叶志坚、邓仕娥、肖美莲、肖春燕分别非法判刑六年、五年、四年、四年、三年。

◇黄玉英,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公司内退职工家属,曾遭受六年冤狱,二零零八年回家不到一年,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又被警察从家中绑架,“罪名”是黄玉英回娘家广东博罗石坝探亲时给了老邻村几个真相光碟被廖定冲举报,不久被非法判刑五年。黄玉英被关押期间,儿子、媳妇要人又被绑架,同去的朋友也被绑架。

◇龙川县三位法轮功学员黄德娇、罗云香、管彩兰,都是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太婆,其中一个视力很差,被龙川公安局从家绑架到龙川看守所迫害,而且非法判三至四年。监狱不接收,她们的身体日渐消瘦,她们的家人非常担心,但六一零操控看守所不放人。

河源地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共十五人,非完全统计):

1、 叶红芳(七年)
2、 李雪莹(广东省女子监狱)
3、 吴日照(广东梅州监狱)
4、 凌王正(六年)
5、 叶志坚(五年)
6、 邓仕蛾(四年)
7、 肖美莲(四年)
8、 卢春燕(三年)
9、 黄玉英(五年)
10、 黄德娇、罗云香、管彩兰(分别为三至四年)
11、 戴观娣(六年半)
12、 钟艳英(四年半)
13、 何美玲(十四个月)

八、迫害致死,中共“消灭好人”

曾雨文,男,二十多岁,河源市紫金县人,在广东中山市开店做生意,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回紫金后非法关押三十多天。紫金县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威胁他说:“如再炼法轮功,就要判刑。”他不愿被继续迫害,于三月下旬逃出拘留所。当时县公安局动用了武警、公安带着警犬、开着大车小车地去追,结果没追到。他回到家后,听他哥说已经花了三千元钱疏通,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叶剑波已答应后天就放人,问他怎么就逃出来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他再次进京上访,被接回后,先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七天后,又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去看守所第二天他开始绝食,家里人被勒索六千(或六千五百)元后于五月十二日放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他第三次进京上访,七月十一日,在被带回广东省途中,在广东乐昌路段,为摆脱恶警的继续迫害,他跳火车逃离,不幸身亡。

曾雨文和妻子宁海英

紫金公安逼死人命后,不但丝毫不知悔改,反而在全县大做文章攻击法轮大法,公安局政保股的胡国光在看守所公然宣称:“你们法轮功死了不就死了,也就一个骨灰盒,那又怎么样?”

曾雨文的家人几天后看过他的遗体,他的头部前额,胸部,手部有很少部份擦伤,怀疑曾雨文跳下火车后未死,后来才被警察报复打死,或者他们不抢救任由他伤重死去。而警察则坚持说他自己跳火车死。一般情况跳火车的都是断手、脚,很少有跳火车直接死亡的例子。

警察在韶关乐昌让他家人见过遗体后就匆匆火化,也没有验尸报告。曾雨文家人拜祭他的时候,看见点着的蜡烛在摇摆,其他人的蜡烛则没有这种情况。照片旁边是他的妻子宁海英(未修炼法轮功),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得癌症不幸去世,留下三个孤儿,现由曾雨文的哥哥抚养。

大法弟子曾雨文的三个遗孤


九、河源地区恶人榜

◇河源地区长期参与迫害的部份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及政法委国保恶警:

彭定邦、欧某(市公安局正副局长),赖昌彬(源城区公安局局长),陈国安(市国保局局长),汪某、杨文辉、叶玉田、许照南、严宏岐(市国保副支队长),刘新辉、叶其新、陈振英(市六一零办正副主任),廖武(国安大队长),丘常委(龙川县政法委书记)黄某、谢某(龙川县六一零办),胡焕明(紫金县政法委书记),廖燕辉、欧佛金(紫金县六一零办正副主任),赖伟忠、曾树浓、谢春强(连平县政法委正副书记),余洪雷、裴玉玲、徐耀目(连平县六一零办正副主任)。

(请注意中共各迫害机构人员变动的最新情况)

十、河源地区恶报警示录

◇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祥辉,是紫金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管领导之一,退休后这几年因患阑尾炎,两次动手术,术后又发炎。年迈的身体怎经得这些病痛的折磨呢?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高坑村支部书记叶灼华,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配合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在媒体上公开诽谤大法,出尽风头。不久,被本村的一名疯子在其回家途中当场用刀将其活活砍死。真是报应丝毫不差啊!

◇河源市紫金县公安局政保股恶警杨杜光,几年来参与绑架、迫害、关押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对其反复劝善他都不听。二零零五年端午节,他那唯一的一个儿子被河水淹死,使其及其家人陷入极度悲痛之中。真是一意孤行祸及子孙、亲人呀。

◇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法制股股长叶长龙,在任期间先后非法判处多名大法弟子劳教,二零零六年四月他因突发性脑溢血而死,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河源市连平县原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余炳阳(音),非法判决大法弟子劳教后,他的女儿死于肝腹水病,他的儿子因事被撤离单位。

◇河源市连平县原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钟秋锦非法判决大法弟子劳教后,因身体被检查出肝病而不得不提前离职,最终医治无效死于肝癌。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的领导徐东蔚,当他叫派出所把敢讲真相、抵制邪恶签名活动的大法弟子张亮(女)抓走后不到两个星期,徐自己“五一”期间回河源老家时就横遭车祸,车毁人亡,音乐家协会落得人财两空。这一切绝不是偶然的,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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