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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劳教所里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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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山东第二劳教所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第七大队有一个恶警,名叫张瑞敏,与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臭名昭著的恶警王新江是朋友。

张瑞敏,男,约47岁,警号:3731241。
家住山东男二所西侧的朝阳社区2号楼东单元3楼东户。
通讯地址:山东章丘市官庄乡济王路29号,邮编:250217。

张瑞敏以前经常与同时值班的恶警王新江一同迫害法轮功学员,被人称之为劳教所里的“狼狈组合”。恶警王新江曾对被劳教人员表达二人的关系为“俺俩是哥们!”张瑞敏著名的言论是:“在劳教所,我就是老大!”

张瑞敏最大的爱好就是吸烟,想讨好他或换取他的一个笑脸的办法就是给他一支香烟或一盒香烟(当然越多越好)。可以想象,作为一个烟鬼的他,牙齿、手指甲都被薰的变了色,浑身一股浓浓的烟油味。与搞“变态心理学”的恶警王新江狼狈为奸,张瑞敏也出现了各种变态行为:例如上班后一进车间,第一件事就是对着正在干活的所有人员污言秽语,破口大骂,谁也不知是何原因;到了开饭时间,必用椅子堵在车间大门口不让人出去吃饭。一次,七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刚看到他在殴打一位普教人员,就前去劝解,竟被张瑞敏踹了一脚,搞得刘永刚非常狼狈且一头雾水。劳教所里的人都说,张瑞敏一定是生活中有不顺心的事,跑到劳教所里泄私愤。

张瑞敏本不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方面的事情,主要在“习艺车间”负责奴工生产,但因为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谎言宣传中中毒太深,对法轮功产生仇恨心理,为积极配合恶警王新江,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毒打法轮功学员。恶警王新江对张瑞敏的回报就是在只有他们二人值班时,对于张瑞敏向劳教人员变相勒索香烟视而不见。王新江害怕自己的恶名不断的上明慧网,便示意张瑞敏去找借口殴打法轮功学员,企图以此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

青岛法轮大法弟子王友忠的遭遇就是一例。二零一一年初,王友忠被非法关进了山东第二劳教所。他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三书”,成了劳教所恶警们的眼中钉。恶警王新江想拿“转化奖金”,就在王友忠身上打主意。张瑞敏得到王新江等人的示意后,先是在王友忠被强迫干奴工劳动时,前去讥笑王友忠的一只眼睛有残疾,企图以此挑起事端,找到殴打王友忠的借口。没有得逞。几天后,王友忠正在干活,张瑞敏突然前去指责王友忠,说什么王友忠坐的方向不对。王友忠反驳他的无理取闹,张瑞敏就抡起了胳膊重重地打了王友忠四十记耳光(每打十记就停下来稍事休息,再打十记,共打四次)王友忠的脸被张瑞敏打得又红又肿。遭到张瑞敏如此暴打,为反迫害,王友忠拒绝参加奴役性劳动。

在此之前,还在二零一零年的正月十五那天,张瑞敏以山东潍坊大法弟子王士友不去看歌颂邪党的电视录像为由,把王士友拖到七大队的走廊,大打出手。目击者说,王士友被张瑞敏打倒在地翻了好几个跟头。

张瑞敏总是把法轮大法弟子的善良、忍让当成懦弱,一而再再而三的暴力对待大法弟子。他却不知,大法弟子的慈悲与威严同在。二零一零年下半年,山东日照大法弟子刘海龙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成了王新江与张瑞敏的共同的“目标”。张瑞敏同样以刘海龙坐的位置不对为由,去抓刘海龙的胳膊,被200多斤重的刘海龙一甩手就甩了一个趔趄。张瑞敏恼羞成怒,把刘海龙拖到七大队办公室打了刘海龙二记耳光,并狠踹一脚。刘海龙认定张瑞敏行为违法,遂向七大队队长罗光荣汇报后并提出:恶警张瑞敏必须当面向他道歉,否则此事不算完。看到刘海龙一身正气,张瑞敏才知道自己碰到了茬上,结果倒害怕了。最后,由罗光荣出面协调,张瑞敏不得不当着大队长罗光荣的面向刘海龙承认自己出手打人不对,并承诺以后不再打刘海龙。

当年被关在山东第二劳教所的普教人员中有一个叫陈国敏的,45岁,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因偷窃被二次劳教。因陈国敏没有给张瑞敏送烟,给好处,张瑞敏几次找茬打陈国敏,把陈国敏的门牙打成松动。陈国敏不干了,声言要将张瑞敏告进山东司法厅,并要把七大队的某些恶警罗××、宋X向劳教人员索取金钱或接受金钱贿赂以及在济南夜总会嫖娼的事公布于众,还要把该劳教所其它丑事向劳教所的上级告发。陈国敏宣布:张瑞敏必须当众、当面向自己道歉,否则此事不算完。

恶警们听说后,个个吓得心神不宁,害怕自己见不得人的事被揭出来,轮番去劝陈国敏。陈拒绝接受任何调解。最后张瑞敏亲自找到陈国敏,当面道歉之后,用手指着自己的衣服,用一种哭腔对陈国敏说:“你不就是要扒我的警服吗?”陈国敏把张瑞敏骂了一通出气之后,接受了七大队教导员王保华的调和条件:一、接受张瑞敏的当面道歉;二、七大队拿出500元钱以张瑞敏的名义送给陈国敏治病。陈国敏这才罢休。张瑞敏又在七大队的会上作了检讨,承认给七大队惹了麻烦。这个恶警黑“老大”在一段时间内嚣张气焰略有收敛。

山东第二劳教所里每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迫害事件,几乎都能看到恶警张瑞敏的身影。张瑞敏十几年来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场运动中充当了一个邪恶低级打手的角色,以打人为能事,而且打人时不分时间,即使在中国人看重的节日里照样出手打人,更不管对方的承受能力,到了近乎人性全无的地步。

法轮大法是佛法。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是大法弟子的崇高的信仰。信仰自由,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及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违法,违宪,是在犯罪。大法弟子在自身受迫害的情况下,始终不渝的给劳教所的迫害者讲述大法的美好,希望警察们分清善恶是非,不要再盲目追随中共迫害佛法修炼人。善恶有报是天理。继续邪恶的迫害会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灾难,甚至殃及家人。但至今,张瑞敏、王新江以及七大队另外几个恶警不但不听法轮功学员善意的劝告,依然邪恶、狂妄的还在变本加厉的迫害着法轮功学员。我们为他们的未来担忧,并希望他们早日觉醒,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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