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照我向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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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四年得法的大法修炼者。修炼之前我就象一只没有指南的小舟,在名利的大海中随波逐流。是伟大的法轮佛法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真正意义,从此走向让身心不断净化和升华的返本归真之路。下面我想以自己修炼中的几个实例证明法轮佛法是最伟大的。

修炼后,很多领导和同事称我是公司绝对的好人

修炼之前,我是个重名趋利的人,凡事都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学法后读到师父说:“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1]。我认识到“心性”才是决定生命层次的最本质的东西。我的世界观得到根本转变后,凡事都首先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无私奉献,在先后从事的多个不同工作岗位都做的很出色。在法轮功遭邪党迫害之前,我基本上每年都被公司评为先進工作者。

修炼后,我无论在社会上、家庭中,都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我居住的宿舍楼,路灯烧了我主动及时更换,楼道脏了我主动打扫;有些老人自理有困难的,我主动跟他们说有困难就找我,每接到求助时,我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碰到停水时不论楼层多高,我都不辞劳累主动为需要帮助的老人提水。很多领导和同事都称我是公司绝对的好人。在事实面前,很多领导、同事都知道邪党的污蔑宣传是骗人的,在迫害十多年中,很多人都在主动保护我。他们的正义行动,也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由部门经理降为一般职员时

法轮功受到迫害之前,我是一个大型企业的部门经理。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我由于到北京上访受到迫害,被免去经理职务降为一般职员。地位的变化给我的心性带来多方面的魔炼。在一般员工的岗位,搬物品、倒茶水、搞卫生、到街边派宣传广告,什么杂事都得去干。初期同事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什么议论都有。我记住师父的教导:“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2]。在不公正的环境下,我以修炼人要求自己,面对反差很大的岗位和各种不同的人心我不动心,名利心、自尊心、爱面子心、嫉妒心等各种心的考验对我都不起作用,我主要从工作和他人考虑,对基本不熟悉本部门工作的新任领导不但不气恨、不嫉妒,而且还真诚、无私的帮助他做好工作,最终得到了部门领导和同事们的尊敬,大家平时都尊敬称呼我为“某老师”。

小小公物见心性

我担任公司部门经理时,具备很多谋取私利的条件,但我任何时候都记住要以修炼人的心性要求自己,去掉利益心、享受心、贪心,坚决不收回扣,不收红包、不收礼物,不接受送玩(桑拿、异性按摩)。个别时候确实无法推辞的送礼、送红包,事后也交公处理或作公益捐款处理。即使小节的事情,也记住师父的教导:“具厚德而善其心,怀大志而拘小节”[3]做到公私分明。如修炼前,有时会拿一些公家的纸、笔方便家里用,修炼后就一张纸、一支笔都不拿了。有一次,因工作岗位变动,在办公用品移交前,我发现公家的一个U盘丢失了,第二天我就去买回一个同等容量和质量的U盘赔偿损失。财务人员对此很有感触,她对我说:你和某领导完全不同,你连无意丢失了一个小U盘都自觉补偿公家损失。而某领导离岗时,拿了公家的笔记本电脑,至今一年多了催他还不交回来呢。但可惜的是,我当时没有对她说,这是“真善忍”大法教我做到清正廉洁的。

当宅基地被人强占时

我们家在文革时,曾经因上山下乡运动回到老家居住。一九七九年落实政策,全家迁回县城。一位堂叔见我家空置的房屋条件比他家好,就要求借给他家居住。当时考虑他的需要,我家就同意他的要求。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该房屋只是借他使用,房屋产权和未建房屋的宅基地产权都属我家所有,村委也作了鉴证。但前几年,这位堂叔未经我们同意,就强行在我家的宅基地上自建一幢新房,到差不多建起来了,才打电话告知我们,并且还要求我们拆除一间旧房以利于他们通行。当时,大多数家人都认为他的做法太过份,要把宅基地收回来。父亲征求我的意见。我想师父要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1]。如果我们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与堂叔争起来,虽然我家有理,可以把宅基地收回来,但必然会使亲人变成冤家,人家的居所一下也不好安排。最后我说:“我的意见还是让他建起来吧,旧房他要拆就拆吧。”因为我是主要的决定人,家人也就没有再坚持他们的意见了。现在我们和堂叔两家关系友好,我每次回乡都带真相资料给他家人看。他们喜欢看神韵晚会等光盘。

赡养老人尽责任

两年前,我母亲去世后,八十多岁的父亲无依无伴,我就把他带出来和我一起生活。但住了一段时间,妻子有意见,经常对我叨唠,甚至吵闹,不想让他长住。她提出种种理由:生活习惯不同,难于服侍;我们没有自由空间,很困身;现在很多人都不兴与老人同住;让他另住,愿意出钱养他;等等。

面对家庭矛盾,我从法上分析,认识到不想赡养老人是邪党破坏中华传统文化后产生的自私自利的变异观念。子女赡养老人、照顾老人生活,虽然辛苦些,但都是应尽的责任。所以,无论妻子怎样吵,我都坚持原则,不答应她的无理要求,并启发她要多为老人考虑。在我的引导下,现在妻子的态度逐步有所好转。我虽然每天很忙,也尽量照顾好老人的生活,使他在物质上、精神上过得充实,不感到孤独无助。他是邪党的老党员,受党文化毒害很深,过去他只相信邪党报纸、电视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认为法轮功是反党搞政治,对法轮功真相不听不看,我一讲他就骂。与我们同住后,逐步明白了真相,认清了邪党的本质和大法的洪大慈悲,后悔以前太固执己见,现在已退出了邪党组织。

自费劳累为谁忙

我以十多年修炼的亲身经历和许多事实的见证证明一点:法轮功从发展初期到现在,所有洪法活动、发资料、做真相完全是学员自发的、自费的,决没有什么国外的赞助。中共邪党歪曲宣传法轮功有国外反华势力支持,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九九年迫害法轮功之前,我是一个炼功点的辅导员,那时师父对法轮大法学会、辅导站、辅导员、修炼者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如师父在《法轮佛法 大圆满法》〈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中明确要求:“义务教功,严禁收费、收礼;炼功人不求名利,只求功德。”我们的所有洪法、教功活动都是自愿的、义务的,所有活动和资料的费用都是有能力的学员自愿支付的。为了同修的学法需要,为了广传大法真相,我从二零零三年以来在家里上网、下载做真相资料,供应本小区同修的学法和真相资料需求。做资料的资金主要是靠自己的工资节省下来的,也有小部份是小区同修赞助的。我的家人开始很不理解,对大法弟子一年到头,冒着危险,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做资料、发资料、讲真相,劳累不说,还要自己出钱,觉的真是不可思议。但当他们明白了真相,知道这是佛家弟子放下自我,救度众生的壮举时,就能理解了。他们认识到大法弟子所做的事才是无私无我的,才是最伟大、最慈悲的。

十多年来的修炼实践,使我认识到了人生的真谛,身心得到净化和升华。但令我感到愧疚的是,我的修为还远远没有达到大法弟子的要求。尽管如此,我也深刻体会到:每一个实践“真善忍”佛法的真修者,都会成为浊世中的净莲,于国家、于社会、于单位、于家庭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3]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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