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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判刑 辽宁丹东刘品彤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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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在辽宁丹东“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丹东振兴区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秘密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刘品彤被诬判八年,张迎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张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三名法轮功学员已提出上诉。

据悉,刘品彤的辩护律师早在七月十七日,已就刘品彤控告振兴区国保警察对她进行刑讯逼供的事实,依法向振兴区法院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要求排除本案的非法证据。但是所谓法庭拒绝接受,强行继续非法庭审。八月十日,振兴区法院秘密下判决,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绑架、抄家、抢劫、制造假现场

刘品彤、张迎红、张静、王晶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下午在东港市前阳海燕机械厂附近给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丹东市振兴区江海街道新友居委会一组人员隋明珍(电话:04157157260)构陷,遂被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前阳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张迎红价值十几万元的轿车在绑架现场被非法抢走。搜身抢走四人若干现金、家里房门钥匙等东西。前阳边防派出所恶警孙亚军、王占全当晚将四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审讯逼供一整夜。

三月四日上午,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前阳边防派出所、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新港边防派出所(东港市内)、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丹东浪头边防派出所等警察,闯入王晶、张静、张迎红家,疯狂抄家,抢走私人物品和现金等共计价值八万多元。恶警还伪造现场,然后拍照制造伪证。在张静家,刘品彤的儿子亲眼目睹了他们伪造的全过程。

三月七日前后,在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胁迫下,前阳边防派出所恶警在刘品彤家住宅小区门口,将刘品彤侄子价值四万九千八百元的面包车非法抢走,同时将刘品彤本人放在楼下车棚内价值三千元左右的电动摩托车非法抢走。恶警私闯刘品彤住房,抄家窃证无获。

“六一零”直接操控对刘品彤刑讯逼供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劫持后,丹东市六一零直接插手迫害四名法轮功学员。三月三日晚,前阳边防派出所所长孙亚军、副所长王占全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逼供一整夜。因刘品彤不回答恶警的任何无理提问,拒绝一切签字,不配合恶警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三月四日中午,丹东市六一零操控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公安区分局(简称“合作区公安分局”)的恶警将刘品彤和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从看守所拉出去刑讯逼供。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拉到一个地方,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的名字是叫“商务边防派出所”。楼内大厅的墙壁上写的是“开发区分局”,就后证实是“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

刘品彤被单独带到一个屋子里,有三个便衣对刘品彤拳打脚踢,揪她的头发,扇她耳光,用脚猛踢她的腿,头发被揪掉许多。恶警一边暴打,一边用低级下流的语言辱骂,打了约十几分钟,后把刘品彤按在地上,一恶警恐吓她:“你将来被判的最重,因为你态度不好。我们不管你有多少光盘,就是没有,我们可以给你加上!”

七月十七日,辩护律师第一次会见刘品彤时,刘品彤将自己早已写好的控告信交给了律师。她在控告信中提供了暴打她的三名恶警的形象特征:一个是白脸,四十岁左右,小眼睛;一个是队长郎某黑脸,四十五岁左右,也是小眼睛;另一个人不到四十岁,偏胖,有一颗虎牙,外地口音。施暴现场还有一个年龄稍大一些的人,是丹东市六一零的人。对刘品彤酷刑逼供是“六一零”一手安排的。

恶警构陷手段与事实

这些不法之徒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下,又强迫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配合他们伪造假笔录、假口供、假现场。刘品彤十六岁的儿子胡轩明到张静家打听妈妈的下落,被恶警非法劫持、拘禁,强迫胡轩明配合制造假口供。

刘品彤的儿子被拘禁在张静家期间,亲眼目睹恶警强迫张静的老父亲亲笔照写恶警自己嘴里编造的假口供。

警察还诱骗张迎红的家人配合他们伪造假口供。

恶警对刘品彤实施暴力摧残,却未能拿到迫害的证据、在刘品彤住房内非法抄家,也没窃到“证据”,于是公开以张迎红的名义伪造假口供(讯问笔录)。对此,辩护律师指出:“不能排除张迎红被刑讯逼供或是诱供的极大可能性。”

刘品彤、张迎红、张静被非法秘判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刘品彤、张迎红、张静被非法逮捕,逮捕书上的签名是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的恶警鲁冰与丹东市合作区公安分局前阳边防派出所的副所长王占全。

六月二十八日,刘品彤、张迎红、张静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非法构陷起诉者是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员张有利、朱文旭。七月四日在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立案。

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振兴区对刘品彤、张迎红、张静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长陶占华在草结庭审,称“改日再审等通知”。

八月十日,在丹东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丹东振兴区法院照例采取以往的流氓手段,秘密下判决,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刘品彤被诬判八年,张迎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张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据悉,张迎红家人为了营救张迎红,被迫花一大笔钱托人打点办案人。振兴区法院办案人通过办事人威胁家人:不许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只能聘请律师做量刑辩护。否则,张迎红不但不能释放,还要加重判刑。于是家人不敢聘请正义律师。但张迎红仍然被判重刑。

目前,三名法轮功学员已提出上诉。

参与迫害责任机构及人员:
东港市新港边防派出所:王占全、孙刚
浪头边防派出所:许警东、高书龙、段宇航
前阳边防派出所:孙刚、张勇、李国斌、王巍、张涛、江敦
丹东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鲁冰、王洋、葛运升、冯国栋
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德东、杜国军。

振兴区法院:审判长陶占华;陪审员:代连芝、蒋雅贤;书记员是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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