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 |
一、大连市民评价:“大连警察第一坏”
去年,大连市城建局的一位七十四岁的退休干部说:“《半岛晨报》搞了一次民意测评,在所有的职业中,大连的警察排名倒数第一,第一坏。前年,排名倒数第二。大连警察无恶不作,什么坏事都敢干。”
“民意测评”的事,我们先不去考证它,也许大连警察中还有个别好人,但是“大连警察无恶不作,什么坏事都敢干”这倒是对表现在社会上的“大连公安”的整体形象。
有一位女士看了大连市的警察性虐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后说:“大连的警察真缺德,不干好事。专干坏事。”大连市的刘女士曾做过统计工作,她听说大连的警察频繁的迫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时,她说:“大连的警察怎么这么坏呢?要多坏有多坏,专门迫害好人,真想不出他们怎么这么坏。”
二、大连市离休老警察评价:“公安局长都是迫害法轮功积极的人”
一位在大连市公安局当了一辈子警察的资深老公安,他对大连地区迫害法轮功的形势非常了解:例如,大连金州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关在狗笼子里、大连警察给法轮功学员上老虎凳、电击、性迫害、抄家抢人家的钱财、用消防车云梯破窗而入绑架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一百多名大连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虐待迫害致死等等,他都知道。
他说:这几年,大连市的公安局局长,都是积极迫害法轮功被提拔的。从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广田、张继先到王立科,他们迫害法轮功都是罪恶累累的。
他认为信仰法轮功的人没有罪,迫害法轮功的人罪很大,特别是警察执法犯法。迫害者,将得到惩罚,法轮功会得到平反。他预言:中共现在是摇摇欲坠,很快就要垮台。
三、王立科在大连任职期间的主要罪恶
王立科在大连负责公安、司法等。二零零九年九月,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立科到大连市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年十二月任局长。
从二零零九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九月,王立科亲自组织、指挥参与了对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从非法监控、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洗脑等系统的、灭绝人性的迫害。
他分管的大连市公安局的警察疯狂的绑架法轮功学员、抄家、跟踪、电话监听等等。大连市看守所、大连市公安局戒毒支队等部门成了暴力殴打、刑讯逼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他分管的市司法局大连矫治所、大连监狱等部门成了暴力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根据二零零九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九月,王立科在大连任职两年的统计:
1、四百四十多位大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其中:二零零九年十月至十二月大连公安绑架十八人;二零一零年绑架一百一十五人;二零一一年绑架一百三十二人;二零一二年一至九月,至少绑架一百七十五人以上。
2、五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其中,二零零九年十至十二月劳教四人;二零一零年二十一人;二零一一年十六人;二零一二年十一人。
3、八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送洗脑班迫害
其中,送抚顺洗脑班迫害八十三人,大连洗脑班二人。
二零一零年四十三人;二零一一年四十人(大连龙王庙洗脑班二人;其中被劳教、判刑冤狱期满又被劫入洗脑班继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四人。)二零一二年二人。
4、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其中,二零零九年十至十二月判刑一人;二零一零年十二人;二零一一年五人;二零一二年五人。
5、至少七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他们是:滕凤荣、鲍水珠、王艳、于桂芬、孙福弟、史红波、张桂荣。
6、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疯
闫寿林在大连教养院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7、阻碍众生通过网络了解真相。
二零一一年大连市暨北三市,对网络监控的网警增加四千六百人,严重干扰、阻碍众生通过网络了解真相。
大连地区“六一零”邪恶组织、国保、国安和网警长期以来对私人电话、电脑、通信进行跟踪、窃听、私拆等违法行为窃取私人隐私,严重违反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剥夺公民的知情权。
8、栽赃陷害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一年,大连市公安局企图将大连市民就PX项目游行,栽赃陷害法轮功。
据大连警察讲:大连市公安局布置警察在大连市民就PX项目游行时,让警察对游行的大连市民照相,然后上网、跟踪、抓捕、刑讯逼供,用以嫁祸法轮功,欲将此次大连市民自发的维护自己知情权和生存权的正义之举栽赃陷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和大连市民。
三、王立科任职期间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
1、张桂莲老人在家洗澡被绑架迫害致死
大连开发区六十九岁的老人张桂莲,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清早,在家洗澡,被开发区金石滩公安、国安恶警和金石滩庙上村有关人员、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看守所隶属大连市公安局)被迫害十七天,出现脑出血,看守所怕承担责任,把人送回家。张桂莲在二零一二年八月五日含冤去世。
她的姐姐张桂荣(七十三岁)同时被绑架,经检查张桂荣身体不合格,放回家。
这些人,未出示任何证件,象土匪一样非法抄家抢劫,并还要存款折、房照和钱。参加迫害的有关人员有邵本进、欧阳、还有一个刘姓。之后把两位老人绑架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进行迫害。
张桂莲原本身体健壮,被绑架二十九天就被迫害致死。
2、王艳被迫害致死
王艳 |
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晚七点多钟,王艳与孙淑荣在甘井子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甘井子街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非法批捕,警察捏造罪名将王艳转到张鑫钊所在的甘井子区检察院公诉二科,图谋非法审判。
王艳在看守所期间,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参与迫害王艳的派出所、看守所警察和检察官张鑫钊互相推诿拖延,不予救治,致使王艳病情逐渐恶化,血色素含量只剩三点二克(正常人为十二克),生命危险时,才匆忙将王艳推给家属。待家属将王艳送至医院时,她的血色素含量只剩一点七克,同时发现腹部有一个八厘米大的肿瘤,生命垂危。
即使这样,张鑫钊却灭绝人性,亲自到王艳家中对她恐吓威胁,致使王艳精神彻底崩溃,病情急速恶化,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王艳父母双亡,留下一个年仅四岁的女儿。孙淑荣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孙淑荣离异多年,现家中儿子无人照顾。
3、“坚持住,别死在车上 ” 史红波被迫害离世
史红波 |
史红波在大连劳动教养院、本溪威宁营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离世。
史红波,男,原籍黑龙江省,四十二岁,在大连金州区开饺子馆,他待人真诚厚道,秉承“真善忍”为人做事,赢得了邻居和顾客们的信任和称赞,饺子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四日早七点多,史红波在家门口被西岗区日新街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劳教一年半。大连教养院恶警董阁奇等人用布带、胶带将史红波绑成“大” 字型固定在床上(也叫“死人床”),恶警周厚明用电棍电他的后颈处。他被迫害得出现心脏病、高血压症状。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大连教养院将史红波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送到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迫害。恶警杨冬冬对手下说:“想电他哪儿就电哪儿,只要当时不电死就行。”警察用两根电棍从头电击到脚、包括肛门等处,他被电昏死过去。
狱警派患有肺结核病的普教看管史红波,史红波被染上肺结核,狱警不予治疗,他的病情日趋恶化,生命垂危。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威宁营劳教所害怕承担责任,让大连教养院把他接走。恶警王爱国对史红波说:“你可要坚持住,可别死在这里,马上送你回家。”大连劳教所的大队长何旭东对他说:“你要坚持住,别死在车上,直接送你回家。”到史家门口,他们一句话不说,扔下史红波就走。
史红波被迫害前身体健康,体重九十九公斤,这时,史红波的体重只剩七十三公斤。他回家后,一直咳嗽、高烧不断,身体虚弱。派出所一直没有放弃迫害史红波,社区六一零人员马某、汪某和先进街道办事处主任等三人到史红波家,逼仍处于生命垂危的史红波补写所谓的“三书”。 史红波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清晨离世。留下七十五岁的老母亲悲痛不已。
4、孙福弟含冤离世
孙福弟 |
孙福弟被迫害成腹水重症
孙福弟,女,五十七岁,大连普兰店市夹河镇兴隆堡村村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大连市开发区哈尔滨派出所伙同普兰店市公安局、夹河派出所、兴隆堡村邪党人员和恶警绑架,家中私人财产遭洗劫。八月十四日,孙福弟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孙福弟被迫害得膀胱囊肿腹水,四月二十日被放回家。
孙福弟回家后,大连公安一直没有放弃对孙福弟的迫害。孙福弟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日下午在痛苦中含冤离世。
5、鲍水珠老人被迫害离世
鲍水珠终年七十三岁,二零零零年发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大连市民主派出所恶警绑架并送到姚家看守所迫害。老人出来后继续向人讲法轮功无辜被迫害的真相,在二零零一年张贴真相粘贴时被桃源派出所劫持。此后,秀月派出所警察就不断地对鲍水珠进行骚扰、恐吓。
二零零九年十一前夕,恶警又到她家里来骚扰,给鲍水珠的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她的老伴因承受不住这没完没了的恐吓,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鲍水珠在这一系列的巨大压力下,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六日离世。
6、滕凤荣遭迫害离世
滕凤荣,女,六十一岁,家住大连开发区高民里二十六号楼。滕凤荣曾遭大连恶警、恶人的三次直接绑架迫害,身体健康逐渐恶化,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六年三月,滕凤荣与同修在发真相资料时被湾里派出所绑架,送大连姚家看守所,因身体不适被拒收,被强交五千元“押金”后放回家。自此出现身体病业状态。
二零零七年七月的一天,早上六点刚过,大连开发区“六一零”、湾里派出所十几个恶警围住滕凤荣的住宅楼,意图再次绑架她。在与其家人僵持约两小时后,滕凤荣对着窗户大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来抓好人啦”,那些恶警才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由于楼长恶意举报,滕凤荣又一次被绑架到湾里派出所,这时她体重只剩八十斤左右。在家属保证下放回后,病情日益加重。
由于中共大连警察及邪党人员长期恐吓骚扰迫害,滕凤荣病情持续未愈,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含冤离世。
7、于桂芬含冤离世
旅顺口区铁山镇张家村六十四岁的老太太于桂芬,在没修炼之前双眼接近失明,一九九六年八月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几乎失明的双眼很快恢复正常。她经常遇到熟人就讲修炼大法使自己的身体健康,法轮大法真好。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旅顺口区公安分局伙同铁山镇派出所数人闯到于桂芬老人家中,在无家人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并且根本不顾及年岁已高的老人强行绑架,当天劫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又劫持到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进一步迫害。
在强行绑架的过程中,于桂芬老人严重受到惊吓,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又遭到严重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于桂芬因身体出现问题,马三家教养院怕承担罪责,将她送回家,于桂芬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四、“6•25” “6•29” “7•6”绑架案
王立科在大连任职期间为了捞政绩、讨好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周永康等,制造了“6•25” “6•29” “7•6”等多起恶性绑架案。
“6•25”绑架案
二零一一年,“新领军者年会”(夏季达沃斯)九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大连市举办,中共邪党一方面在明处向世界展现它人权状况如何的改进和提高,另一方面大连市公安局却在暗地里全方位的监控民众,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五天之内制造了“6•25”“6•29”恶性绑架案:
大连市金州新区光明派出所长期跟踪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顾素华,对和顾素华有来往及电话有联系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跟踪和监视。
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甘井子文体街开修炼心得交流会时,被大连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欣及焦健、甘井子街派出所等二十多名警察绑架,被关押在大连看守所。此事由市公安局直接经办。
当时陈欣等人不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也未穿警服,闯进申姓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大连顾淑华、朝阳崔树怀等二十一人强行绑架至甘井子分局,当时有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焦健等警察摁在地上踩着头,朝阳石姓法轮功学员被踩得眼睛青紫,枫姓法轮功学员被踩得下巴青紫。当晚二十三点三十分,法轮功学员被连夜送到大连看守所。
其中,杨吉成、杜玉荃、顾淑华、韩淑桦、王桂英、邹玉敏、尹宝君、刘玉琴、孙旭东等被强迫送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顾淑华、尹宝君等被劳教。尹宝军被劳教二年,被大连矫治所迫害成脑梗、高度昏迷、脱水;打吊瓶时,血管打不进去,不能说话;被迫害得脱相、变形、生命垂危。
6•29” 绑架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七点左右。大连市金州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各个派出所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二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抄家,大部份学员家的钱财被洗劫一空。
王日清家中贵重物品、工资卡、现金四、五万元和母亲的十多万元存折被洗劫。李德会,车被扣押,他的刷车厂无法经营。绑架金州汇源面条馆老板、“特一级厨师”孙正运,他的银行卡、现金近万元被抢走,饭店被迫停业,每月损失近一万元,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绑架于长顺,抢走身份证及现金。女儿当时被北京重点大学录取,因交不起巨额学费,被迫辍学,她孤身一人到抚顺市洗脑班要人,父亲已经被迫害致瘫。这些警匪抢劫时,就象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邪恶至极。
绑架张国祥,家中八十多岁双目失明的母亲无人照顾。村人陪老母亲拿着全村人的签名和大队盖章千里迢迢来找金州国保大队要求放人,被拒绝。
这些警察做贼心虚,行恶时不穿警服穿便装,不出示任何证明,如同黑社会绑匪一般行恶。大连金州国保大队毕克峰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和指挥者。幕后操纵者就是王立科。
“6•29” 绑架案中,于长顺、李德会、李轩、滕文治、赵秀兰、王慧、杨淑文、张国祥、韩继玲、杨春媚等被强迫送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秦淑兰、侯春黎被送大连市金州区龙王庙洗脑班迫害;尹明利、阎寿林被劳动教养。阎寿林在大连矫治所(原大连教养院)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7•6”绑架案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政法委、大连市公安局针对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绑架了七十多名大连法轮功学员。此次迫害行动与中共恶首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有关。
这次大抓捕,恶警们为了利益疯狂迫害,家住大连开发区金石滩庙上村的法轮功学员张桂莲,今年六十九岁,被中共警察绑架,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被迫害十七天,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草草把人送回家,八月五日老人即含冤去世。王林凯、于长顺、刘美芬、曲连喜、罗秋平、郝晶、罗金玉、刘吉庆、杜龙平 刘德喜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动教养;车忠山、潘秀清、唐丽、贾秀春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清涛、曲滨在看守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回,看守所恶警对曲滨说:“死也不会放你出去的,在这里法轮功死了白死。”
秀月街派出所警察在中山区怡和街绑架了刘新颖,并抢走她身上的钥匙并抄家,家里被翻得乱糟糟的。刘新颖的丈夫曲辉二零零一年被大连教养院迫害,导致全身瘫痪,至今已经十一年多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警察不通知家属,刘新颖十三岁的女儿放学后找不到妈妈,在家哭了一夜,不知妈妈哪去了。曲辉因为得不到妻子的照顾,在家痛苦的喊了一夜。
金州新区近七十岁老人马瑞田、老伴肖桂兰一家七人先后被金州新区哈尔滨派出所警察绑架、抢劫。警察扬言让其家破人亡,警察抢走马瑞田家中现金十七万、三张银行卡;抢走大女儿马爱兵现金无数(马爱兵做生意,家中周转资金不清)、手机等。
开发区政经保大队绑架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韩新艳,抄走韩新艳办公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五部、还有给工人准备开工资的五万元钱,多张银行卡等。
金州区法轮功学员小车、小汪夫妇被绑架,恶警在众目睽睽之下抢走妻子小汪身上很多现金,并抄家,用两辆车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摩托车、电脑、打印机、书籍、小型家具、柜子等,连盆花都被抢走,室内物品所剩无几。众多围观百姓都指责这种无耻流氓打劫行为。据悉是大连市公安局所为,夫妻二人被非法扣留在大连姚家看守所。
五、典型迫害案例
1、大连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 大连恶警疯狂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使许多大连人明白了真相,救度了世人,震慑了中共恶党。邪党从上层恶首周永康,到辽宁省公安厅,再到大连公安部门,特别是国保部门,借插播一事恶警恶人监控、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先是全面的非法排查,然后是有针对性的上门骚扰,预谋绑架了孔宪国、赵雪、刘吉庆、于晓艳等大连法轮功学员:
○赵雪被非法判五年 生命垂危
十一月十五日,大连法轮功学员赵雪在刘家桥被大连市国保大队恶警焦健等人绑架。由于大连市广播插播真相的成功,国保警察把赵雪当作重点绑架迫害对象,并指使侯家沟派出所绑架。赵雪被绑架后,遭受迫害严重,在大连市中心医院住院十多天,后被关到姚家看守所。当天十点多钟,赵雪被绑架后,警察来到赵雪嫂子家非法抄家,拿走赵雪工资卡及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随后赵雪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关进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赵雪的嫂子去探望她时,看到赵雪坐在轮椅上,身体非常瘦弱。据了解,赵雪血压二百多,耳朵接近失聪,吃东西就吐,被诊断为胃囊肿,在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多次出现生命危险,一直被关在监狱医院里。家人要求将她接回家养病,狱方却以赵雪放弃信仰为放人条件。
○孔宪国被警察刑讯逼供 冤判六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十点,大连法轮功学员孔宪国被大连西岗区法院冤判六年,判决的依据是向明慧网发稿、向淘宝网购买通讯用品和拥有多部手机等。孔宪国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孔宪国在大连鲁雅装饰有限公司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被大连公安国保支队警察绑架。中共邪党公、检、法谋划以所谓“插播罪”迫害他。警察抢走他手机三十三部、电脑三台、一个邮包、打印机等,价值四万余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西岗区法院第一次庭审孔宪国。孔宪国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审判长李铁铮问有什么酷刑,孔宪国说:“警察把我摁住,把点着的烟往我鼻孔里塞;强行往嘴里灌酒……”李铁铮打断孔宪国的话,不让他往下说。公诉人孙敏问:“有什么证据?”孔宪国指着胳膊上伤痕给他们看。李铁铮、孙敏等一干人都无话可说。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再次庭审孔宪国。审判长李铁铮竟宣读了刑讯逼供的大连市国保大队的证明材料,说没有刑讯逼供孔宪国,没有伤害其身体等。孔宪国表示自己已经遍体鳞伤了,这就是证据。李铁铮让孔出示证人,孔宪国说:“我有证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过程,但他不可能给我作证。”姜明是大连国保大队副支队长,行凶者的上司,曾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
法官应是秉持正义、维护正义的人,依据法律,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这些法官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放弃了本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已经沦落为中共迫害善良民众的傀儡。
2、“十佳维权律师”王永航被冤判七年
王永航律师 |
大连正义律师王永航,四十岁左右,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触怒中共当局,随即被跟踪,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密令致使大连市出动二十多个警察将王永航在家中秘密绑架后劫持至大连看守所。抓捕期间,他的右脚踝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在看守所期间也因制止殴打法轮功学员而遭受灌食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审王永航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诉后,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上午,二审法院在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号庭开庭,开庭仅十五分钟,最终结果维持原判七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王永航从大连看守所被转沈阳第一监狱第十八监区。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王永航等十位大陆正义律师在美国获得“十佳维权律师”奖。
遗憾的是王永航因长期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健康状况恶化,现出现生命垂危,人脱了相,又黑又瘦,身体出现肺结核、胸腹水病症,腰部以下全都麻木,表现出瘫痪症状,行走困难,虚弱的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
迫害王永航主要凶手就是大连市公安局的恶警,王立科是组织者。
3、警察持枪威胁 闫寿林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早晨七点,闫寿林和杨春梅夫妇再次被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国保、登沙河派出所十二名警察便衣绑架。之后闫寿林被劳教一年,被关押在大连矫治所,杨春梅被关押在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闫寿林在大连矫治所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瘦的可怕。
家属到矫治所要人,矫治所不放,说必须当地派出所同意。家人到登沙河派出所要人,副所长伊小宇指示警察持枪威胁闫寿林的父亲。
4、于希春弃恶从善 却遭警察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于希春去大连湾派出所,要求释放法轮功学员王春燕时,遭警察绑架,被关押在大连看守所,与他同去的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大连戒毒所。
于希春是大连瓦房店人,在上小学时就是无赖,经常抢学生的财物,被少管所拘押过。从十八岁至三十七岁,他因抢劫和偷窃五次被判刑,但一直不改。
二零零五年,于希春因偷窃、掏包被教养二年,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因为他的经历,被教养院恶警看好,恶警利用他的恶来监视、看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没想到法轮功学员的善行使他认识到人应该怎么活着,明白了善恶有报的道理;认清了中共的邪恶,并且走入了大法的修炼,从此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去要求自己。
于希春重德向善,勤恳工作,知道孝敬父母,也非常愿意帮助别人。本已对其失望的父母意外的看到了希望,知道了大法的美好,觉得自己晚年有了保障。
六月二十五日,于希春得知王春燕被大连湾派出所绑架。他觉得做好人不应该被抓,因此就到派出所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告诉警察:大法的美好和中共的邪恶,告诉他们善恶有报,跟中共走面临的是什么;希望这些人停止行恶,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不做中共的殉葬品。
没想到警察却因此绑架了他,于希春的母亲到派出所要人,希望他们放回自己弃恶从善的儿子,警察却告诉老人于希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能放,并且不许老人再来派出所。老人怎么也想不明白:儿子弃恶从善说真话,怎么就会危害国家安全了呢?本以为老有所依的父母陷入迷茫的痛苦中。只有在中共统治下才会有这样的荒唐事不断发生。
5、在QQ上和同学聊天 尚晓丽、谢宇被非法判刑
谢宇当时才二十八岁,是大连奥拓机车有限公司的职工,因在QQ(中国大陆很普及的即时上网聊天软件)上与同学聊天时谈及法轮功真相,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被大连市富国街派出所四名警察从工作单位强行绑架走。警察当天闯到谢家非法抄家,问及谢宇的母亲尚晓丽是否也炼法轮功,尚晓丽回答“是”,就被一并绑架。母子二人均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尚晓丽和谢宇的家属接到来自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的逮捕通知书,沙河口区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对二人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为二人做了无罪辩护,所列事实有理有据,公诉人语无伦次,法官无言以对,当日草草宣布休庭,并说十日后宣判。
中共口口声声说 “依法治国”,“一切依法办理”,但在对待法轮功修炼者问题上却时时都在执法犯法,践踏法律;中共可以大言不惭的驳斥西方民主国家对中国人权现状的指责,声称现在是中国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但公民却完全没有信仰、言论的任何自由。
最终尚晓丽、谢宇母子二人均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6、刘荣华副教授被非法重判十年
刘荣华副教授 |
二零一一年九月,刘荣华在劳教期满前三天,被大连桃源街派出所警察从马三家劳教所绑架回大连,后被检察院以与当初劳教她的同一理由和所谓证据再次起诉。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中山区法院庭长姜晓红对刘荣华诬判十年。刘荣华上诉,大连中级法院刑二厅,六月五日下达二审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刘荣华被大连中山区青泥洼桥派出所恶警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刘荣华讲师是大连教育界的精英,她的文章曾刊登在《中国百科全书》上。大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特务参与了对刘荣华的电话窃听和跟踪,指使中山区青泥洼桥派出所恶警绑架刘荣华。刘荣华被判二年劳教,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中山区法院对刘荣华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信仰和传播法轮大法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合法权利,根本不应受罚;而刘荣华劳教期未满又被判刑,更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说白了犯法的不是刘荣华,而是执法者。当庭没有宣判。
中共当局因惧怕迫害罪行曝光,庭审时亲朋旁听遭拒绝,只有刘荣华年近八旬的父母参与了旁听。
刘荣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被从大连看守所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7、无视正义律师辩护 法院非法判宋香凤八年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庄河市法院于强、张志文、潘红枫、李治及庄河市检察院陈晓峰、丁晓良等人在大连姚家看守所第二次非法庭审宋香凤。宋香凤的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有力的无罪辩护。审判长于强当庭未做宣判。
庭审当中,所谓的公诉人陈晓峰、丁晓良以宋香凤所开商店内存有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为由,称这些物证经由公安机关鉴定都是非法出版物,说明宋香凤利用邪教组织、制造、传播非法出版,破坏法律实施。
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同时也提醒公诉人关注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法院及检察院人员对律师提出的质疑未做任何实质性的回应。
庄河市公、检、法相关部门无视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最终非法秘判宋香凤八年,关押在沈阳大北女子监狱。
六、王立科作为王立军的助手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八年八月,王立科任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他主管全局迫害法轮功,从此被邪党重用。
王立科先后任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科亲自主持、指挥了辽宁省北宁市、锦州市、葫芦岛市、大连市及辽宁省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王立科协助王立军对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灭绝人性的迫害
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在任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二零零三年五月--二零零八年六月),王立军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必须赶尽杀绝”。其间,锦州市至少有五百多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关押,三十八人被迫害致死,三十多人被迫害致残。
海外大纪元报道,王立军领导锦州市公安局,并成立了一个医疗机构—不明确的将其命名为“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根据二零零六年中共官方的一项医疗创新奖仪式上,王立军(透露自己)监督“现场几千例密集”的器官移植。
王立军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时候,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此时,王立科(二零零二年四月--二零零七年三月)作为王立军的助手,锦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积极的参与了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王立科迫害法轮功捞取很多的邪党的“荣誉”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王立科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出席了“全国公安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先后两次受到中共迫害法轮功恶首江泽民的接见。二零零零年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大连市表彰公安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大会上宣布,授予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在表彰会上,大连市为三十名民警记公务员个人二等功一次,授予四个集体“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特殊贡献奖”。辽宁省公安厅为十名民警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包括被大连市公安局授予立功嘉奖的五百六十四名民警,大连市公安局此次共计六百零四名民警获得了各级机关的表彰。
在大连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都得到了重奖。
七、王立科因其恶迹前茅被邪党重用
王立科,男,满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辽宁北宁人,一九八零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一九八二年十月参加公安工作。大连市副市长。
历任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北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股股长、教导员。
一九九八年八月,王立科接任北宁市公安局政委,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他主管全局迫害法轮功工作在锦州市局恶迹前茅,从此被邪党重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零零五年十一月,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零零七年三月,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正局级);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零零七年六月,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零零九年四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零零九年九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零一零年一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零一零年四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今,辽宁省公安厅常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立科:大连市公安局单位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3号;邮政编码:1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