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帮助法院广发邀请民众参加旁听的请柬,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律师、看守所警察,许多民众还收到了手机短信、手机彩信邀请参加旁听。
一、旁听邀请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知道吗?为什么法轮功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唯独在中国大陆被镇压?为什么法轮功遭受十三年迫害仍屹立不倒?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顶着压力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为什么法院害怕民众旁听,而突然取消开庭?正义律师将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将欺世的谎言彻底揭穿。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在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举行的公开法庭辩论,届时将有来自北京的著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精彩的无罪辩护。
在这人性、良知与强权、谎言的对决中,在人类普世价值展现之时,我们希望您能成为这一时刻的见证。
我们期待着您的光临!
二零一二年七月
提醒:参加旁听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法院因害怕民众旁听,了解事实真相,而临时变更开庭时间或改为秘密开庭,恕无法及时通知。请您随时关注开庭的时间。
[当事人介绍]
陈旭中: 男 金昌供电局职工
余成红: 女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
刘志萍: 女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
[事件简介]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晚,十几个国保警察骗开了刘志萍的家,抢走了家中的喷墨打印机、光盘、复印纸、手机等物品,并绑架了她。她的丈夫和儿子盼望着她早日回家。
◇2011年11月15日傍晚近六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两次刑讯逼问,陈旭中都是零口供。
◇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二、法院再次改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希望参与旁听的民众陆续抵达金川区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有人私下里又告诉,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开庭的时间。事实果真如此吗?
原来金昌市中共610恶人暗地里将投诉律师的告状信寄到北京,在开庭前两三天,又临时通知律师:开庭还没有准备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十一点,金川区法院周围便衣躲在旁边的牛肉面馆里,还特意安排两辆没有挂牌照的小车,不停的在法院门前的路上绕,每辆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开车,女的偷偷摄像,便衣的头目还不停的打电话向他的上级汇报。
这已经是法院第二次改期了。在六月十三日上午,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告知问询的人,下午三点对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开庭,法院公告栏也写得清楚: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在一号庭。到了下午近三点,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到区法院时,负责接待的书记员告诉辩护律师:“陈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有人问:“为啥不开庭?”“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你们不早点通知我,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有人又问:“下次何时开庭?”书记员回答:“另行通知”,“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又问:“另行通知总得有个期限吧!三天?五天还是十天?”书记员沉默不语。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三、再次绑架经过
2011年11月15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
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此前,11月13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被滨河路派出所110绑架、非法抄家。
2011 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 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 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新上任的金昌市公安局长高永宏,此人在全体公安大会上要求金昌市国保大队的工作要提速升位,走到全省先进行列。而且 高永宏还多次专门给金昌市国保处开会,督查、指导、胁迫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从二零一二年五月以来,发生在金昌市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都与其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广州路、桂林路、金川路、新华路、龙首分局国保科、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已造成永昌县90多岁的老太太赵桂香因惊吓去世;法轮功学员王树申被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李玉珍、陈桂芳、马志强、高吉银、王玉红、郭群英、刘秀琴等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抄家、勒索罚款。
高永宏还是一个“王立军”似的人物,为了自己捞“政绩”,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也非常苛刻,提出口号是:“五+二,白+黑”工作方式,搞得警察们也是怨声载道,人人自危。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案例,高永宏却想当作他的政绩,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正告高永宏,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否则中共解体之时,你将会成为替罪羊。红极一时的王立军,为保命逃进美国领事馆,那天轮到你,你可没有领事馆可去了,你拿什么保命?想想吧。
积极参与迫害的恶人:
高永宏,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甘肃永靖人,出生地甘肃广河。
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禁毒办主任,2011年10月27日任金昌市公安局局长。
冯 海:现任永昌县公安局长
杨发明:现任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教导员(积极参与迫害)
刘成业:原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员,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行动,后调到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仍然参与迫害。(详细迫害事例请参阅https://library.minghui.org/criminalb/c11970.htm)
陶永前:原兰州路派出所警察,曾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孔淑英、杨秀芳的迫害,指挥四辆警车在同修家的楼下围堵。甚至带人从金昌冲到武威将孔淑英亲属的家也抄了。现在桂林路派出所,继续参与迫害。(https://library.minghui.org/criminalb/c271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