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轮大法使我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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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要写修炼体会的时候,总以为自己修的很差,没有什么可写的。同修一句话:“你修炼十六年多了,难道没有一点变化吗?”我震惊了,我这不是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吗?哪怕一点一滴,写下来,证实大法好,和同修交流,不对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暗淡的苦脸到容光焕发的笑脸

我从小就染了一种怪毛病,使人萎靡不振,整天愁眉苦脸,烦恼至极,经常丢三落四的,不是找钥匙就是找笔什么的,路遇熟人也不会打招呼,因为都在埋头胡思乱想的苦恼中。后来,因为生小孩受凉,吃祛风药搞的身体很虚弱,苦不堪言。渐渐的,我发现我的脸显的暗淡、干燥,未老先衰。为了治病,我学了几门气功,但都未能使我的身体有所改变。

一九九六年,经人介绍我喜得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这是我人生的根本转折点。本为治病来学法轮功的,学炼后发现,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是那么博大精深,顺应他能够做个道德高尚的人,同化他可成为得道者。于是,我心里在喊:我要修炼!

此后,我尽量按大法的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个好人。大法的法理解开了我心中很多的疑惑,烦恼逐渐消失,心情逐渐开朗,那种怪毛病消失了,我的脸上有光泽了,有笑容了。而且一开始炼功,就不再为熬祛风药和燉补品而费时费心了,身体反而轻松、舒服、有力了。

学炼法轮大法使我身体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同事都说我炼法轮功后脸上才出现笑容。

二、退回以前收到的红包

有老百姓说“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未修炼前在单位上班时,平时接受当事人的请吃、红包什么的觉的是很正常的。尽管《法官法》有规定,但都以“无人知晓”为由,就习以为常,心安理得了。师父说:“比如说我们常人有各种不好的心,为了个人利益,做了各种不好的事情,会得到这种黑色物质——业力。”(《转法轮》)明白“失与得”的法理,使我立即作出选择,停止收礼,在单位里我拒收,到家里我拒收,通过律师转交的我拒收,什么请吃的什么礼的我再也不沾边了。

师父又说:“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转法轮》)学到这段法后,我自省:那我以前收到红包不也是不义之财?要修炼就应该听师父的话,做好人中的好人,应将红包退回。于是我到档案室一一查找当事人的地址,并一一退回。

记的因退红包还闹了一场笑话。一个因受贿被判缓刑的人,我退还红包给他时,没有告知我是因为学了法轮功后才这样退还钱给他的(这是我的错),他就以为我在判决书上文字措辞没有给他开脱罪,而不好意思收钱。于是,写信告我判案不公。院长跟我说时,我只是笑了笑,还是没有解释。现在想想,应该告诉他们,我因为学法轮功后退红包给他,也是弘扬大法。是呀,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是很难抵挡金钱的诱惑的。要做到拒收红包已经是不容易了,而早已经落入口袋的钱还要退回去,一般人会觉的不可思议,只有修大法的人才能做的到的。

三、修大法开智开慧,年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以前的我丢三落四、头脑不清楚,看案卷要看几遍才能梳理清楚;修炼后,大法帮我开智开慧,我看一遍就可以写出笔录。一九九七年新老《刑法》交替时,一大堆案件,年轻人都干的头晕脑胀的,而我精神就是好,没有压力感,做完一宗又一宗,这一年全院办案数量最多的榜首是我。

年终扫“积案”,我被派到经济庭。有一次,经济庭给我一宗最难办的案子,该案原告告的是事实,但证据难以证明是被告所为,且被告是难以传唤到的人(他们传不来)。我接手后,不但把被告传来了,第二次传唤来后就调解结案。经济庭的人见此状都捂着嘴笑,觉的神奇。

大法教我们处理问题时注意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这样就能把事情办好,所以工作起来效率就高。修炼前,在单位我从未评过先進什么的。修大法后,我年年被评为先進工作者和办案能手。

就是这样一部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只因为江××这个小丑的妒嫉,不被中共恶党的“假、恶、斗”所容,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广大修炼者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非人迫害。而且,迫害至今已持续将近十三年。写出自己在大法修炼中的点滴故事,希望世人以自己的正义和良知共同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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