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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几经牢狱 现被逼流离失所

——云南文山州退休幼儿教师李国芳自述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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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李国芳是云南省地质局文山州第二地质大队幼儿园退休教师,家住文山州地质队。今年六十四岁的李国芳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单位人员骚扰,被 “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公安恶警以莫须有的罪名,先后被关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毒打折磨。如今,“保外就医”回家后,又遭单位、各级六一零、居委会威胁骚扰,李国芳不得不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下面是李国芳自述遭受迫害的过程。

一、人生的转折

一九九七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在这之前,我的身体很不好,患有心脏病,颈椎、腰椎、胸椎骨质增生,每天可以不吃饭,但不得不吃药。一九九七年六月,我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至今十五年时间,我没吃过一片药,没上过一次医院,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美好的人生。

二、文山州六一零与第二地质大队不法人员勾结长期骚扰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不顾人民的反对,一意孤行,利用整部国家机器镇压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给亿万炼功群众造成了沉重灾难。二零零零年秋,我给一位朋友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她拿去反映给文山县公安局、文山州教育局,从此,我就被单位、当地公安、六一零办三个地方的人作为“重点”,常以谈话、查询、做工作为由来家中骚扰,不准我修炼法轮功和散发真相传单。

二零零一年一月,文山州六一零办姓周的人员和我单位第二地质大队的纪委书记雷祥通知我去昆明参加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学习班”,为了抵制这种迫害,我被迫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九个多月。此期间,我的储蓄卡被封,没有了经济来源,无奈之下返乡回家,却又落入单位人员政工科科长王翠蓉、办事员何明、刘美娟的监视中,还通知我到文山州、县举办的第三期洗脑班,当时因我身体缘故没去成。

三、文山戒毒所:遭毒打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单位政工人员王翠蓉、刘美娟、何明领着文山州县六一零办及公安男女警察十多人来家敲门,以文山州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龙游为首砸烂大门破门而入,警察陶正武翻越门头小窗开门窜入内室,打家劫舍、翻箱倒柜,老伴当场制止这种行为,称这种行为是土匪,警察就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老伴按倒在地,戴上手铐。

这伙人在家里翻出法轮功书籍、大法经文、真相传单,又拍照又录像,之后就将我绑架到警车上,送到文山戒毒所。一到戒毒所,我就遭到毒打,还被扒去衣裤纽扣、拉链,关押在戒毒所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二十多人挤在一间屋里,狭窄阴暗潮湿,无垫无盖,几床破烂的棉絮和草席又脏又臭,马桶就搁在我睡觉的床头边,只用纸壳盖着,挡不住的臭气,蛆虫乱爬。

第二天三月十七日文山公安局补了一张拘留通知书给我,我以断水绝食来抗议这种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恢复人身自由。在我被非法关押在戒毒所期间,戒毒所不准我家人探望,也不准送衣裤、鞋袜。我被绑架的时候,只穿着短裤和拖鞋。到这里三天后,我单位政工人员雷祥、王翠蓉来戒毒所看我,劝我吃饭,才带来了衣裤鞋袜等物品。过了两天,陶正武和另一名警察来对我调查讯问、做笔录。

我在戒毒所的二十天,都断水绝食抵制迫害,到了四月六日早晨,警察冉龙泉骗我说送我回家,叫我收拾东西。因我绝食二十天,身体虚弱无力,警察叫人扶着我走出戒毒所,没有送我回家,却直接开车,将我送到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冉龙泉等警察怕劳教所不收,就让我在劳教所的招待所住了几天,并欺骗我在劳教决定书上签名。这份劳教决定书是文山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签发的,罪名是长期修炼法轮功,对抗国家法律,以此对我非法劳教三年,时间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止,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扣发了我的退休养老金。

四、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刚进劳教所,管教科长杨青,“转化”班管教郑天琪就对我非法审讯,因我身体弱坐不住,审问不了了之。郑天琪还冒充法轮功学员跟我套近乎。生活队长张洪琼让两个劳教学员做我的包夹,“伺候”我生活,开头几天,“转化”班人员问寒问暖,特别亲热,想以此来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同时,劳教所还存有《转法轮》、师父经文、讲法等书籍,但都做了篡改,进行了歪曲、欺骗、污蔑的解释,强迫法轮功学员去听去学。

我不“转化”,包夹学员就从两个增加到四个,不许别人跟我说话。警察还指使包夹学员对我进行毒打,甚至天天毒打,队长李弘叫包夹出力使劲打,打死白打死,不必问她。包夹在警察的唆使下,更加下毒手的毒打,打头部、打太阳穴。

毒打成了包夹学员的娱乐,甚至变着花样的毒打,还起出名字来:推着我的头撞墙叫撞钟,脚踹我的腰身叫蛇缠腰,故意推我滚楼梯叫滚坡,提着手脚向地上扔叫放飞毯,单间关门群殴毒打叫小号娱乐,撕烂衣裤、扒掉上衣故意羞辱等等,为所欲为。

我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太太,如何经的起这般折腾,在这种非人的虐待下,我全身浮肿,腿脚肿的像大象脚,硬梆梆,血压升高,头晕目眩,眼眶发黑,脸面浮肿变形,食不下咽,行动迟缓,走路趔趄。我找管教杨青说理,管教说:“我们没看见谁打你!”其实在小号关门毒打时,管教李弘、白锡莲亲临现场,还边打边问:“谁打你了?谁打你了?”因当时蒙着头,谁出手打,我叫不出名来。

我在劳教所期间,所有参与殴打我的劳教人员有:杨莉、马莲华、吴宪玲、王靖、李世翠、杨红英、蒋金芬、陈琳如、金玉珍。

为揭露酷刑毒打以及种种虐待,凡有人来所参观视察,我就当着来人呼喊:“劳教所指使劳教人员打我,虐待我,非法群殴,要求制止迫害!”视察的人中有听的,有不听的。管教张洪琼气急败坏,对我加重体罚毒打,推进小号关窗、放帘、关上房门,多人轮流群殴施暴,我拉断窗帘、踹开房门、推开窗户,对着外边高声呼喊:“大家快看!劳教所迫害毒打我!”劳教学员多人拉我、捂我的嘴、捆我。此后,凡有人来视察参观,就提前把我带出所外。开始我给包夹人员讲真相,包夹不但不听,还拳脚相向,我怀着修炼人的慈悲之心无怨无恨继续讲真相,包夹学员就听了,还表示回去后要跟我学炼法轮功。

劳教所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变本加厉的迫害,比如在生活上限制,不准买加菜、咸菜、水果,不准打电话、写信,不准家人探望,用尽各种办法逼迫大法修炼者“转化”,我抗议迫害,拒绝“转化”,反反复复的遭受毒打,身心严重受创,出现伤、病、残的状态,家人提出所外就医,管教仍不同意,说要有医院证明而且检查自费,家人同意自费,于是儿子在二零零三年底到劳教所接我连同管教李弘及姓何的管教一起到昆明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给我做体检。体检后,医生对管教说我血压高、心脏有病、不能受刺激,否则会有生命危险。体检完走出医院大门,李弘及姓何的管教怕我叫喊,用毯子将我包裹起来抬上车,送回劳教所。

过大年前夕,我告诉管教和包夹:“要过年了,你们有你们的过法,我也有我的过法!”二零零四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日早晨,我高声朗诵《洪吟》,背诵师父正法口诀,发正念,声音特别洪亮,门卫和管教坐立不安,惊动了所头、队头,都跑来看,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有人说:“像这样,过年怎么过哦?”劳教所认为我不但不“转化”,还影响其他人,就决定让我回家,连夜通知文山州六一零办、单位告诉家人接我回家,家人当晚就开车到昆明办好手续,于是我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腊月三十日回到文山家中,除夕夜与家人团聚。

五、被绑架到文山县看守所 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我给文山州制药厂退休邪党书记李贵密讲真相、劝三退还送《九评》,被李贵密诬告到文山州南桥派出所,并由李贵密领着警察将我绑架,当晚十点多钟,男女警察二十多人在文山州国保大队教导员赵华、文山国保副大队长朱亚军带领下,强扭我到我家抢夺钥匙,非法开门抄家,抢劫法轮大法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江泽民其人》、《解体党文化》、《走近法轮功》、《天赐洪福》、《明慧周刊》、《明慧周报》、《为什么退党》)、电脑、一体机、打印机、放像机、切纸机、移动硬盘、打印纸、光碟等私人财物,之后就把我绑架到看守所,凌晨三点多将我送到文山县看守所,朱亚军对我说:“李国芳,这次你死定了!”我说:“你说了不算!”第二天三月二十七日文山州公安局补给了我一张拘留通知书。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文山县检察院对我发了逮捕证,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文山县检察院对我非法起诉,公诉人是文山县检察院的沈燕。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文山县法院对我非法开庭,我的老伴在庭上宣读了辩护词,以事实和法律批驳了检察院起诉中的荒谬、诬蔑之词。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文山县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七年,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止。面对非法判决,我依法上诉。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文山州中级法院人员将《刑事裁决书》交给我,维持邪恶的原判,我拒收拒签。

六、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灌药打针、药物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区长叫王某某,副区长叫杨欢、郑平,小监区的区长叫梁洁,下设严管组,警察谢玲、景容负责,法轮功学员初进监狱就关进集训监区的严管组,进行迫害、逼迫放弃信仰,不放弃的一直留在严管组迫害,警察指使死刑犯、无期徒刑等重刑犯迫害法轮功学员。

我到女二监的当天,强迫我检查身体,抽血化验,心脏,血压,检查行李包,没收辩护词、上诉状等全部材料,外衣裤收缴保管室,内衣裤打上女二监的红色编号,还强迫我穿囚服和鞋,佩戴罪犯的牌子,有黄色编号,我拒绝穿戴,小监区长梁洁就指挥一伙犯人(周桂琴、曹汝芬、罗诗琼、李文清、梅祖芬、李林芬、焦玉旺、余某某)蜂拥而上,将我按倒在地,强制我穿戴,我将罪犯牌扯下来丢掉,最后警察就叫犯人将牌子缝在衣服上。

当天晚上警察谢玲叫罪犯按倒我,由狱医赵萍强行灌药打针,我强力拒绝,高声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将灌药的碗打翻在地,谢玲就叫罪犯用宽带透明胶布将我的头、嘴全部包裹起来,还叫犯人李林芬收拾我的东西,送小号关禁闭。罪犯杨映霞拆掉我被缠在头上的胶布时,扯掉了我大量的头发,李林芬和焦玉旺两名贩毒的犯人做我的包夹,之后没有出现强制打针灌药,却由两个包夹将破坏大脑神经的药物秘密拌在我的饭食中,时间一长,我出现头晕、头疼、眼花、耳鸣、眼袋黑紫、四肢乏力、浮肿、行动迟缓、神经呆滞、木讷等症状,而且人像变形。

一开始狱警强迫我坐小板凳,我不坐,包夹犯人就按下去强迫我坐,我又站起来,反反复复多次后,警察谢玲就叫包夹犯人换来一个人造革的高凳子,我也不坐,之后又换了个木高凳,逼迫我从早上六点半坐到晚上十一点半。一日三餐由包夹学员端来,上厕所一天只能三次,不能超过,长时间坐凳子,使我臀部生出褥疮,还化脓、出血、流黄水,但仍要端坐,否则包夹学员非打即骂。长期坐凳子使我身体变形,脊背佝偻,缩脖收肩,腿脚无力,步履蹒跚,精神折磨、肉体摧残无以复加。

此外,警察谢玲、郑萍还指使包夹学员逼迫我读背监规,洗脑诛心,看污蔑歪曲诽谤法轮功的光碟,强迫放弃修炼,所有这一切,一开始我就断然拒绝,也遭受了加倍的迫害,警察谢玲当着我的面专横跋扈的吼叫:“就是迫害,你能怎么样?”

入监不长时间,我身体发热,盖不住被子,鞋也不能穿,全身脱皮,头也抬不起来。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早上,监区长梁洁通知我收拾东西,保外就医,警察杨欢、谢玲对我保外就医做了许多规定,什么要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按时汇报之类。回家后我根本不理那一套。

七、背井离乡躲避单位不法人员骚扰

去年四、五月间,我单位政工部部长何明、劳资科周惠英分别打电话到家里要叫我到单位办公室谈话,我去了两次,老伴去了两次,南桥派出所片警向刚、文山州六一零办李光贞、县六一零主任杨云鼎、大兴社区居委会书记以及工作人员任杰、我单位物管中心的周欢以及何明、雷祥都在场,以看望我身体为由,想以我刑期未满,身体好转,继续将我送到女二监继续迫害。从去年五月份,单位就停发了我每月的退休工资,为了避免这伙人的骚扰,我又只有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在外。南桥派出所的向刚还打电话给我儿子追问我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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