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七百元还给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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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我是一个普通农民,今年七十二岁。九六年有幸喜得大法,走上修炼之路。在修炼中,师父的法改变了我的心灵,真善忍在我心里永远扎下了根。做事不伤害别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得法前我有严重的腰疼病,一般的重活都不能干,有时提一桶水要走不好,就引起腰疼,疼起来就五、六天不能走路。还有一种病就是四肢无力,无精打采,一天干不了半天的活。当农民失去了劳动能力,那日子怎么过,真是痛苦万分,苦不堪言。

修炼法轮大法后两个月,腰疼完全好了,从此再也没疼过。身体轻松,有力气了也有精神了,什么活都能干。这一切都是学法修心炼功得来的。慈悲伟大的师父又给了我第二次人生。这是我一生中永远也不会忘的师尊佛恩。

记得一九九九年春天,我给一个收购点帮忙,负责发放现金。有一天会计支我一万元钱,因他太忙,转身要走。我说慢走,我得数一数。结果一数一百元一张的,多了七张,我便把这七百元还给了会计。这时周围领款的人都说我,你真了不起,这样的事情我们还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我说不是我了不起,是我师父了不起,是法轮大法了不起,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教我们按‘真善忍’做事,当好人。俺师父太好了。这时有一个领款的人高兴的说:“大法真好,回家我也学!”

还有一次就是二零零零年,村里收提留款时,我交款时,会计多找我60元钱,回家算出来后,就给他送去了,在场的干部都说:“炼法轮功的人都为别人好,一点也不假。大法的师父是个活神仙吧”。

另一件事情是二零零五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家附近的大路上拾了一大麻袋花生,有七十多斤,是刚过去一辆载满花生包的汽车因路不平颠掉的。我便骑自行车追上叫他来取。当时的花生每斤最低价1.8元。失主要给钱,表示致谢,我没要他的钱。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拾你的应该还给你。要谢,你就谢我们师父和大法吧!”我又说:“我要不学大法,这花生就不给你了。你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们大法师父就是教我们做好人,做事为别人好!”

这时在场的几个人都说:“大法真好,人人都学大法就没有坏人了。看来江泽民和共产党迫害法轮功完啦,是伤天害理,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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