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陈国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遭恶报死亡
陈国缘,男,荆州市荆州区公安局原一科(国保)副科长。一九九九年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一年得肝癌,后来有所醒悟,知道遭报应了。法轮功是好功,不应该迫害法轮功学员,但为时已晚,陈国缘于二零一一年死亡。
北京天堂河劳教所警察杨殿晨被判刑 妻子得胃癌
二零零五年左右,一位北京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北京天堂河劳教所,遭到了劳教所警察用暴力“转化”迫害。恶警们拼命殴打该法轮功学员,三天时间竟将他活活打死。该法轮功学员的哥哥,在邪党司法部门工作,看到弟弟的遗体后,悲愤不已,拒绝劳教所私下给钱的解决方案,坚持将恶警告上法庭,最终,五名恶警被判刑,队长杨殿晨被判刑十三年,最低的二年。
判刑后杨殿晨的妻子(也在天堂河劳教所工作)不服,说上级规定对法轮功人员“打死算自杀”,要上诉,劳教所与她协商后,给她提了工资、当了一个大队长,她才同意不上诉,可她当大队长没多长时间,就得了胃癌,痛苦不堪。杨殿晨入狱后,也不服,监狱给他减刑到七年,现在已经获释,在家照顾得了胃癌的妻子。
希望那些还在跟随中共作恶的警察听到此事后,好好想一想,悬崖勒马。中共几十年来一直采取裹挟群众斗群众的方法,不同时期又将作恶者抛出,最终几无善终者。比如,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利用刘少奇整周恩来,文革中又勾结周恩来整刘少奇;文革初始,学生们被发动起来闹运动,很快又被抛弃到农村当知青;文革中警察们被利用作恶,文革后那些手上有血债的又被抛出枪毙,然后给其授予烈士称号……这样的例子很多,而且,即使人不清理,天理昭昭,老天又怎会放过那些作恶的人呢?
大连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遭报实例
李广敏,男,三十八岁左右。九九年江泽民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时,在大连金州区公安局亮甲店派出所工作的李广敏,就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五月中旬,有一王姓女法轮功学员在市场发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当时李广敏把这位女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大连金州区公安局亮甲店派出所,从一楼把她踢到二楼,同时还残忍的用电棍电她。
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好人必遭恶报!不到一个星期,李广敏骑摩托车出了车祸,把腿撞断了。后来,李广敏调到大连金州区光明路派出所,还不醒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李广敏又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竟蛮横的不让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