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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行走遭绑架劳教 毛巾沾尿塞嘴

——陈林芬遭绑架劳教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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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狱警指使包夹余爱琼把我的纸巾拿走,我就用自己的内衣裤当纸巾用;又把我的内衣裤收走,那么就用劳教所发的衣服吧,又被收走。冷水、开水都不给了,澡也不能洗,马桶满了也不让倒……狱警楚某冲着我叫: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讲卫生的人!澡也不洗,尿也不倒,劳教所发的衣服也拿去擦屁股,要扣你的钱!那天教导员陈冬(音)则更加干脆,将我的马桶收走了,而且逼我一直坐到天亮!三个包夹一天二十四小时轮番的看着我,余爱琼拿我的毛巾到马桶里沾上尿液就往我的嘴里塞……
——本文作者陈林芬

从劳教所回家不久的陈林芬诉述了她走路时遭中共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劳教迫害的经历。

我叫陈林芬,今年五十多岁,退休工人,家住漳州市芗城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多,我和另一同修在漳州市长泰县城的马路上走着,一辆警车朝我们开了过来,我不在意继续走着。可车到跟前突然停住了,跳下四、五个便衣,其中三个拦住走在前面的同修,抢走了她的包,另两个也过来抢我的包,把包里的真相材料抢走,将我们强行拉上警车。

我们被带到长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把我们按在铁椅子上,腿上横锁着一根铁条。当天下午,来了三个便衣要给我们做手印,由两个人掰我的一只手,另一个人掰我的另一只手。我不松手,并告诉他们:在大路上走路没犯法,拥有法轮功真相材料不犯法,那上面写的都是事实。你们这样做是在犯法。三个人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我坚持不松手,他们没达到目的,只好作罢。

第二天,长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阮某等人将我和同修送进漳州市治安拘留所非法关押。因为我们没犯法,我们不报数,警察竟然不想让所有在押人员收工吃饭,最后在我们的努力下没得逞。有一天,在押人员都在给家里打电话,我也给家里拨了号,已经接通了,一个女狱警过来就把键按掉,并叫来几个人,对我拉的拉,推的推,要让我下车间去。由于用力过猛,其中一人一只脚踩空,结果她们拉着我滚下台阶,无辜受到了伤害。第二天,狱警妄图将我和同修单独关到另一间号房严加看管,在我们的坚持下最后也没得逞。

五月三十一日,我和同修已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到期了。我们正在结帐,这时长泰国保恶警阮某走上前来一把就将我的手铐住并拉上警车,说是刑拘,警车直开漳州市华安县看守所。另一同修则被带到漳州市漳浦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到华安看守所已过了中午十二点,没让我吃饭。在没医生体检的情况下就要送我进去。我不走,看守所男狱警黄某将我推倒在地,致使我的手脚上大片乌青。一天午后,黄某值班说我不报数,不给开号门,全室的人整个下午都被闷在号房里,没有开水,也不能上厕所,用此等手段来激起她人对炼功人的不满。我绝食抗议了十几天,期间被一群狱警、武警强行带到长泰县医院打点滴。在华安看守所期间,漳州市公安局国保朱加明来过,他说我既然不配合,那就送劳教去吧。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在我身体还很虚弱、家人全然不知的情况下,长泰国保队长阮某、一名女警和一名漳州市国保人员(和漳州市国保朱加明是一组的)将我送往位于福州的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在福建女子劳教所,我被关在“封闭队”两个月。九月五日被转到“专管队”。狱警要求我做任何事都要向他们喊报告,包括洗漱、上厕所、洗澡、吃饭等等。我没犯法,不喊,狱警就罚我坐小板凳,由三个包夹(余爱琼,女,四十多岁,四川人,因偷窃被劳教;谢秀清,女,四十岁左右,另一个谢冬瓜,女,五十岁左右,这两人都因赌博被劳教。)看着,一点也不能动。第三天,狱警指使包夹余爱琼把我的纸巾拿走,我就用自己的内衣裤当纸巾用,又把我的内衣裤收走。那么就用劳教所发的衣服吧,又被收走。冷水、开水都不给了,澡也不能洗,马桶满了也不让倒。那就用脸盆当马桶吧。有一天,狱警楚某(女,四十多岁)冲着我叫: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讲卫生的人!澡也不洗,尿也不倒,劳教所发的衣服也拿去擦屁股!要扣你的钱!还是个炼功人呢,怎么连个常人都不如!

在狱警的指使下,三个包夹一天二十四小时轮番的看着我。有一天,余爱琼拿我的毛巾到马桶里沾上尿液就往我的嘴里塞,被我拿掉了。到了下午,三个包夹一起上,又要用毛巾堵我的嘴,我大声叫喊,队长周容(女,四十多岁)来了,我把经过说给她听。周容蛮横地说:这不符合逻辑啊!他们手上怎么没有沾上尿呢?有这样的狱警撑腰,包夹们更加肆无忌惮。她们拿来法轮功师父的照片踩在脚下,一会儿又拿来坐着,我跟她们讲善恶有报,劝她们不要这样做,可她们根本就听不进去。

这些本应接受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劳教人员在中共的“改造”下,变得比在社会上的时候还要坏,成了狱警的帮凶。在我睡觉时,他们可以随意的把我的棉被抱走,用力摇晃我的床铺、踢箱子,甚至于把我从床上拽起来,搞得周围的人都睡不好觉。她们为了早点出去,无知地把良心和灵魂都卖给了中共。谢冬瓜出狱前被查出患有子宫癌,谢秀清的丈夫则到劳教所开庭跟她办了离婚手续。而这只是个小小的警示,诽谤佛法、迫害佛门弟子,如不悔过赎罪,等待的将是更可悲的下场。

二零一二年新年的前一天,副队长黄磊(女)又罚我坐小板凳,还不许上厕所、不许倒马桶。晚上十点睡觉前要喊报告,我不喊,被她强制推迟一个小时睡觉;元旦早晨,我乘包夹上厕所之机,赶紧提着马桶去倒。狱警许某(女,四十多岁)追到厕所里大叫:是谁叫你出来倒尿的?不喊报告倒什么尿!当天晚上由周容值班,直到十二点才让我睡觉;元月四日,教导员陈冬(音)则更加干脆,直接将我的马桶收走了,而且一直让我坐到天亮!

劳教所就这样变相的折磨坚持信仰的好人,而且恶警还可以随意的加教期。

今年四月,备受精神煎熬的老母亲在思念女儿的无望中离世,家人来到劳教所要求办理手续接我回家给老母送上一程。可劳教所的狱警们却因人性的贫穷与人格的丢失,竟然违反自己的规定(可以请假奔丧)不予办理。

因为我不配合她们的无理要求,比如不戴胸牌、不参加考试、不写自我鉴定等等,被恶警延长了十二天。直到五月二十六日才回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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