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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两次被劳教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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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备受折磨。二零一一年六月李秀红再次被劫入劳教所迫害。以下是李秀红的自述:

母亲被迫害致死

我叫李秀红。父亲因工死亡时,母亲只有二十七岁。我们姐妹三人,当时大姐六岁,二姐三岁,我只有七个月零十天。母亲一直守寡,历尽艰辛,独自一人将我们姐妹抚养长大,还要赡养姥姥。积劳成疾,四十多岁的母亲已头发斑白,身体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病。她吃了无数的药,但病势还是日益沉重。妈妈开始练气功,但没有什么太大起色。以当时的状态,生命已快到了尽头。一九九六年母亲修炼了法轮大法,她变的越来越无私,越来越和善,越来越健康,整个人精力充沛容光焕发。从前上班都要我去替,到能给姐姐带孩子。八十高龄的姥姥从医院拒收让回家准备后事,到修炼法轮大法后能正常生活。从小体弱多病的我常年靠各种各样的药和激素来维持,但病情还是在不断的发展,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病痛不翼而飞。而我们都是修炼后一片药没吃,一分钱的医药费也没花,只是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仅道德提升而且身体也非常健康。

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后,这一切都变了。多部门众多人员不停地骚扰、警察抄家、非法拘留、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不许妈妈去照顾坐月子的二姐……妈妈的身体状况开始恶化,后来开始吐血。

二零零一年三月,当地公安等部门人员一大早,把在姐姐家休养身体的妈妈从被子里叫起来,带去市委党校。妈妈血压一天之内升至二百四十,可仍被关押一个月。我也在下班后被带去了党校关押一个月。我们每人都有一个本单位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陪同。开始不允许我与妈妈见面,理由是“怕串供”。后来妈妈血压太高,呕吐不止,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让我去护理。在那里,我们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电视、文艺演出(演出中刚开始骂李洪志师父和大法,音响器材就烧了,被迫停止。),在此洗脑班开班的前几天主要负责人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

由于失去了正常的修炼和生活环境,在各种压力和折磨中,妈妈身体每况愈下。二零零七年六月,妈妈和姥姥在十三天内相继去世。在失去父爱三十四年后我又失去了母爱和疼爱我的姥姥。而如果没有这场对真、善、忍的打压,我们原本可以非常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

第一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我正在家做饭,我住地派出所(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王岩、李冬闯入我家将我绑架。临走他们把煤气关掉,并不允许我通知家人。随后警察又绑架了下班回来的我不修炼的家人,还抄了我的家。家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抢走了我两千多元钱(两年多后归还)还不允许我姐姐清点,并强行拽住上前阻止他们这一违法行为的我二姐。

我父母双亡,只有两个姐姐,我与二姐同住。警察抓走了二姐夫妇,家中留下只有九岁的小姨侄一人。后来送我去劳教所的路上,警察王岩说:“那晚是我在那陪你姨侄的。”我说:“你们当着他的面抓走了他的父母,你在那陪他,他不更害怕吗?”两年多后我从劳教所回到家中才知道,那晚警察去了我家四次反复搜查。小姨侄因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大便失禁,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四年多后仍不敢一人独宿,晚上起来上厕所,要把经过处所有灯都打开,听到有人敲门就会慌恐惊惧。

警察还去姐夫妹妹家孩子的学校骚扰,说什么“我带她出去发传单了”,而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警察还蓄谋骚扰姐姐年迈多病的公婆。半个月后,姐夫从拘留所回家时人已瘦的脱相,他七十多岁的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禁不住泪如雨下。警察以“我炼功二姐不举报,是包庇”为名,阴谋劳教二姐一年。后来二姐上诉,姐夫的家人也在外走访有关部门,四处奔波,二姐才得以脱狱。

抄二姐家时,警察也抄了大姐家。

同年六月三日我被关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暴力、酷刑强制洗脑

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即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清早起来炼功。管教上班后,魏丹等人便用电棍电击。前后一共使用了六根电棍,其中一大队两根,从六大队借来一根,七大队借来一根(一、六、七大队都在同一栋楼里),又从警戒科借了两根新的,魏丹说新的电足,好使。就用五根电棍(一根电棍坏了)轮流充电电击我。魏丹和叶颎两人动手电击我时,在场的还有大队长闫利锋,姜丽君,管教王雷,段亚娟等。闫利锋还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电你们,还少了呢,我们用五根……”并指挥魏、叶两警察:“打,给我打……”

演示图:电棍电击

叶颎还打我的耳光,并用剪刀把打我的脸,并将我打倒在地,强行剪掉了我的发辫;闫利锋两腿夹住我的头,叶颎等强行扒掉了我的外衣外裤,套上囚裤,接着就开始对我连打带电。电击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天,致使满屋子里飘着的都是衣服和皮肉的焦糊味,而这时我已全身发抖,站立不稳。叶颎为了掩盖她们的罪行和对我造成的伤害就说:“她是不是冷啊,给她穿上衣服吧。”接着就把囚衣给我套上了。

管教下班后,我被绑在了俗称“死人床”的刑具上。此床铺由铁条交叠而成,将受刑者手脚用手铐、皮带呈大字形固定,一动不能动,形如死人,故而得名。

从这时起,我就一直被绑在死人床上,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被绑了两天后我就排不出尿了,那天我二十多小时没排尿,憋得很难受。当天的值班管教段亚娟要带我去卫生所导尿,看管我的人建议放下来活动一下,如排不出来再去导尿。当我起来时身体严重失衡、头晕,揉了好半天肚子才把尿排出来。尿液呈黄红色,尿完后又被绑在死人床上,后来再小便时就没知觉了,只是感觉肚子绞痛,而且有时候绞痛已经很严重了,等上大半夜都尿不出来。我开始腰痛,有时两侧轮流痛。一周后尾骨处生出了几个包,已近化脓。而电棍在两肩、臂上留下那密密麻麻的一层血痂,两个多月后洗澡时才用澡巾搓掉。

被绑在死人床上期间,吃饭要别人喂,大小便需别人脱裤子,拿便桶。这不仅是对我的人身伤害,也是对看管我的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与摧残。我曾多次向多名管教反映死人床对受刑者身体的残害,应该予以废除。

我所经受的迫害远非仅仅是刑具。死人床的最长期限是七天,可有许多时候我在床上一绑就是十多天才放下来洗漱,然后再绑上。由于长期绑在床上不能动,背部几近麻木,每次洗漱时看到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会变成一道桔红色,很久颜色都不恢复。心脏和血压也都不正常,尾骨处经常起脓包,到快要流脓了才把腿放开,脓包消了再绑上。后背被铁条硌的疼痛难忍,就连看管的人都于心不忍,于是在臀部给垫了个小薄垫子,管教王雷发现后,训斥了看管一通,命令其把垫撤掉。后来小便时尿液流到尾骨处,总会隐隐的感到的刺痛,因为总是平躺,照看的人也不易看到,等仔细看时才发现尾椎骨处都硌破了,并结了厚厚的血痂。松开腿后好长时间血痂才慢慢褪去。由于长期躺着且反复受伤,尾骨处有巴掌大的一块肉变成黑乎乎的,没有了知觉。

后来每天白天将我以一种站不直也坐不下,或两手吊铐在床栏杆上等痛苦姿势站铐在床头,每天少则十二、三个小时,多则十六、七个小时。晚上依旧平躺着绑在死人床上。再后来,因为身体实在不行了,才改为白天只是约束性铐在床头。

以精神摧残逼“转化”

刑具造成的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残酷的是在精神上的摧残。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因炼功遭毒打,后被绑在死人床上。邪悟的人强行读攻击污蔑大法的书给我听,还把电视机放在紧挨着我的那张床上,就在我的脚下,高声播放攻击、污蔑大法的光碟。管教指使看管我的人假装背诵所规所纪,企图以此给我洗脑。

劳教所还经常找外面的一些人来转化法轮功学员。这些人都是以前学过法轮功,后来走向反面人,或专门从事这一工作的人。

祝家辉就是最活跃的一个。其人原籍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据说曾在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局任探长。大法被迫害初期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而后邪悟。并被利用、指使到处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尤其是各劳教所、监狱等,更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因其做“转化”有“功”,现就职于朝阳沟劳教所任科长。祝曾和邪悟者康凯(长春人)一起出主意说:我要是再炼功就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终时,一次没有任何管教陪同,祝独自一人在没敲门也没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了女监室(当时有人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用手指戳着我的胳膊肆无忌惮地辱骂。因为狱警怕别人看到我所受的迫害,所以把绑我的死人床放在门后。祝说只有狗才拴在门旁。当晚,大队长李颖来把我由白天站着铐在床头的姿势改为晚上躺着铐在床上时。我将祝擅自闯入女监室的事反映给李颖,并提出男子进入女监室之前要先敲门,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些人(指被关的人)也是人,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而且道理是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祝做“转化”时又喊又唱的)更不是骂出来的。李颖说是所里让他来的,他有所里发的通行证。后来,祝再也没来见过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我被带到警察值班室,里面坐着一个瘦瘦的男子。队长闫利锋说了几句话就出去了。此人问我是不是李秀红等一些问题。我请他做一下自我介绍,他言辞闪烁顾左右而言他。在我一再询问下,他才说他是通化市党校的,名叫李伟(后来我才知道此人是朝阳沟劳教所的一高姓大队长)。受我朋友之托来看望我。我问他是哪个朋友,他始终没说。他还给我看了一份讲述一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真相的资料,其中就有关于我的。他问我写的是不是真实情况。后来他开始歪曲、污蔑法轮大法。我就走了。队长闫利锋说也不知此人是谁。一个连主管的大队长都不知是谁的陌生男子,居然能进入省女劳教所的两道大门,坐在五楼的警察值班室,想找谁谈话就找谁谈话,这说明了什么呢?

在这里有着多少的诡异,所谓的“转化”中有着多少的欺骗,实在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

被剥夺会见亲人的权利

人有享受亲情的权利,亲人间对彼此的情况有知情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但只因坚持修炼,我的这个权利被剥夺了。

二零零八年,以所谓炼功“违纪”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不穿囚服为借口,我一度被阻止接见 。最长的一次我连续一年零三个月没有见到家人,只是在家人的努力下通过两次电话。虽然见到我的次数寥寥机会渺茫,但在近两年里,我的家人几乎每月都赶到劳教所,因为我长期受刑身体渐弱他们甚至每月来劳教所数次。为争取见到我,他们奔波于通化、长春两市,辗转于各职能部门之间。为节省一点钱,多来看我一次。他们要挤一夜的火车,夏天闷热,冬天很冷,有时还要饿着肚子,只带一点水。即使这样,原本不富裕的家已开始负债。而我所遭受的酷刑和身体情况更使我的家人忧心如焚,尤其在见不到我的情况下更甚。两个姐姐、姐夫在这样的境况下有的渐生白发,有的形容消瘦,有的开始体弱多病……劳教所这种非法拒绝家人与我见面的做法,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我的家人经常给劳教所里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但得到的并非是实情。家人给我写的字条我欲回复,看管的人告诉说:“闫队长说要写不炼功的保证才能松开手铐,让你写信。”我很想念我的家人,但如果我因此而写了保证书,天理何在?正义何在?受辱的又岂止是我个人,连我的家人都会因我而蒙羞!所以家里的信没回成。后来警察王雷却矢口否认写保证才允许给家人写信这个事实。

二零零九年八月末我写了一封家书,介绍和记录了一些我在劳教所里的真实情况。管教王雷说这封信不能邮,已交给大队,大队又上交劳教所,劳教所又转交给了检察院。如果是这样,此信应该是被检察院扣押了。因为家人并没有收到我的这封信。劳教所里是没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经过管教查看,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接收或邮寄。劳教所的严酷与黑暗对外更是要严密封锁的。

抵制迫害不做奴工

因为我没触犯任何一条法律,不是罪犯,对我的关押是违法的,所以我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来管理我并拒绝做奴工。劳教所的队长姜丽君、王秀丽就在生活待遇上对我进行歧视,例如,劳教所统一将旧木椅更换成软椅时,就以“先保证参加生产者需要”为由,把原本已经发给我的软椅换成了木椅,而实际上空闲的软椅还有很多。因我早晨炼功、拒做奴工,所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别人都睡午觉了,不让我午睡。管教王雷直接就说:“参加生产的才能午睡。”可见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实质只是一种对顺从奴役的奖励。

超时劳动在这里成了正常的。一些在押人员的身体因此损伤很大。

不穿囚服、不戴名签

我不穿囚服不戴名签,她们就把囚服和名签缝在我的衣服上。河北籍传销犯冯波叶、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曾在我双手被铐床头的情况下将我按坐床上,揪着我的头发扯着我的耳朵将我上身平压在大腿上,把名签缝到我的棉袄的后肩胛及前襟上,至今衣服上还有扯名签时留下的破洞。囚服也是一样,由几个人强行套在我身上。一次在撕扯间我的手被抓破。就这样囚服一次次的强行套上,名签一次次的缝在衣服上,但都被我一次次的脱下或撕下。后来就不再强迫我穿囚服、戴名签了。

残暴的狱警

因为我炼功,管教王秀丽抬手就给我一个嘴巴并出言侮辱我父母;因为炼功,管教王雷劈头盖脸就扇我一通耳光,有一次一个反抽将我打倒在床上;因为炼功,队长姜丽君使劲踢我,等等等等。对我的虐待不止于此,被绑死人床后白带增多,因为不能清洗,照看我的人就在我方便后给垫一块卫生纸。管教王雷见了,表面不说什么暗地里却命令她们不许垫,七月份以后天气很热,王命令不许给我擦汗,不许给我擦拭任何部位和换衣袜,并经常来检查。

在二零零八年九、十两个月,我的手铐一直没解开过,也就是说,我两个月没洗漱过,原因是我不承诺也不写保证不炼功。王雷不允许任何人和我说话,别人在吃饭或洗漱时经过我的门前,管教都要把门给关紧,除看管人,不让我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可以对其他人笑,甚至对视。其他人要是对我笑或看我一眼,就面临着被骂、被罚。狱警还将我与自然隔绝。除检查身体等特殊原因外,我都是足不许出户,虽然放风的机会很难得,但别人偶尔还有,我却从来没有。甚至在门口站着看看窗外也不准。 被关押的两年多来,我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为使我放弃炼功,狱警们还用尽恶毒肮脏下流的语言,并使用其它卑鄙无耻手段。仅以闫利锋为例,她曾在我方便时闯进屋骂我就象卖淫女。还有一次闫当众骂我不要脸,不如街上的马子,并扬言要将我方便时的情景用手机拍下上网。她还命令不许在我方便时给拿便桶,要我拉尿在裤子里,谁不听就给谁加期,让她永远在这伺候我。对此严重虐待的违法行为,我开始绝食并要求见驻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申诉。并在此要求受阻后为自己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二十个小时后,虽没见到检察官,但有人拿来了便桶。

我的身体已经很虚弱,虽然被铐在床头时可以坐着但由于心脏难以承受,能够坐着的时间在逐渐缩短,大部份时间都得躺着。听到节奏快一点的音乐或周围的声音大一些心脏就会受不了。一天晚上,闫利锋值班,我坐着支撑不住了,刚躺下不久闫就进来让我起来运动。我向闫说明情况后,闫依然坚持,并说这是对我好。她让两个犯人拖我起来运动,还吩咐另一个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我据理力争坚决不吃才作罢。四月份,卫生所的宋副所长在给我检查完身体后明确说以我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必服用速效救心丸。闫利锋作为非医务人员滥用药物也不只这一次。法轮大法学员孙淑香因长期遭受威逼、恐吓、强制洗脑、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近十二点才能睡觉等迫害,(我曾和管教王雷说过这样对人身体伤害极大,但王雷矢口否认说孙和大家一样正常就寝,几天后当我们再路过孙的寝室时,屋门就关的紧紧的,有时还有管教站那看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上约九点五十五分左右,孙淑香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闫给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后来医务人员赶来抢救了近半个小时,又送去医务所抢救了半个多小时才回来。

狱警教唆犯人犯罪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初开始,我拒绝吃早餐,原因是我被绑死人床期间,负责我早餐的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不止一次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并且还说了许多对大法和我师父不敬的话。我向管教王雷反映此事,并明确提出不是要给郑加期,而是要其知错道歉。可王雷不仅没对骂人者做出相应处理,反而在上午得知此事后下午就任命郑为互包组长,以纵容她继续行恶。在这之前郑曾经在我炼功时使劲打我的手,管教王雷也在场。我当时就说郑打人,可王雷马上袒护她说那不是打,是拍。为了维护大法的尊严、修炼者的尊严,为了对管教及犯罪人员的这些丑恶行为表示抗议,我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吃早餐。可闫利锋为推卸责任掩过饰非,对来所的劳教局工作人员谎称我是由于给郑加期的要求没得到满足而赌气不吃饭。我当场揭穿了她的谎言。

由于管教如此包庇纵容,在这里犯人逞凶行恶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之事已司空见惯。

嚣张的犯人王玉琴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 我从死人床被放了下来,但对我的迫害并未停止,只是变成了犯人直接迫害而管教在背后指使,撑腰。先是给我洗脑,未果后,因为我炼功,松原市上访人员王玉琴把床单剪成条结绳将我手脚都绑上,还强令其他人用生产用的胶带绑我。王以阻止我炼功为名,对我暴力殴打,一次在推搡中我的头重重的撞在了上铺边缘的角钢上。王玉琴还怂恿其他犯人打我。王玉琴告诉吉林的吴翠娥、长春的刘凤琴说:“她炼功就踹她腿,给踹折。”告诉盗窃犯杨英侠说:“她炼功你就往死揍,没事,现在是国家整法轮功,她们没地方讲理,怎么整她们都没事。”她还经常拽着我的一只脚脖子满地拖,以致我后背、脖子等处都有擦伤。她说管教魏丹给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时就是这样拖的。王玉琴的这些行为我都告诉了狱警,狱警王雷、杨薇也都看到过我身上的伤,但却根本不管,相反狱警们还经常把自己做的各种菜送给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嚣张。

由于心脏极其衰弱,我听到噪音就会受不了,王玉琴就把录音机放到最大声,摆在我的床边,声音大得关着门好几层楼都听的到。我告诉闫利锋此事,闫的答复是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王玉琴见我炼功就在地上沷了许多水,然后把我踹倒在地,并按在水里来回拖,她狠踹我肩一脚,我的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立刻呼吸困难,好半天才缓过气来。王又把浑身湿淋淋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的我拽到了走廊。那天正好降温,王玉琴将走廊门窗都打开(平时只要我在走廊里,不论天多热门窗都要关上,我走过后才可打开,王玉琴说是王雷吩咐的),管教于波路过用脚尖点着我的肩、胳膊说:“只要你还炼功对你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过份。”王玉琴打我时她在门口都看到了却说没看到,并说即便是撒了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有了管教如此纵容,王玉琴对其他在押人员也呼来呵去、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她曾得意的说:“王(王雷)管教说了,我让谁干什么谁就得干什么。”还说:“你们谁要不管好她(指我),谁对她好,我就报告闫队长和王管教,看闫队长不扒你们的皮。”而事实上许多人确因她的汇报(很多时候是无中生有)而被狱警训斥,可对王玉琴打人骂人及对其他在押人员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狱警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更多的恶人恶行

四川籍传销犯蒲水连也积极参与对我的迫害。她除打我外,还想出各种方法折磨我。例如,其中一种方法是在我床前地上沷很多水,使我每次下床都要趟水而过。时间长了,我的鞋里都长了霉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为我炼功,吉林市传销犯张丽娟抓着我的头往床栏杆上撞,还有一次张把我的头踢到暖气上又弹回来,我嘴角鲜血直流(当时十九岁的河南籍传销犯王娟看到我脸上的血迹吓的尖声大叫)。我把此事反映给了大队长李颖,但也不了了之。王玉琴看到后,以给我做证为条件诱惑我听她的。张丽娟还当众把我推倒在地,踹着我的后背大叫:“就打你了,怎么的!……”还指使江西籍传销犯吴海林打我,掐我。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我洗漱时把我推倒在地,因我的坐姿没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并大喊:“打死你,打死你!”被管教叫去谈话后即改口说她是在“阻止我撞暖气自杀。”几天后还向我抱怨说:“那天打你大家拉我时把我的胸都抻疼了,现在还疼呢。”林玉雪还在我炼功时对我拳打脚踢。大队长李颖却说那只是阻止我炼功而已,并当场问同屋的其他两人,她俩支支吾吾不敢实说。李颖让她们写证实,林玉雪写好后让她俩人抄,连抄几遍都说不行,林玉雪的证实上最后一句是:任何人没打李秀红。而良知尚存的两人将此句抹去。林玉雪曾多次将我打伤,一次还把我的脖子上抓得血迹斑斑。我把抓痕给管教王雷看,王却默不作声,置若罔闻。在邪悟者林玉雪看管我期间,几乎每天早晨她都在我炼功时对我使用手铐,很多时候都将手铐扣脱扣了,由于手铐过紧,我的手腕处经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铐弄伤,衣袖口也被划破。在押人员都能使用刑具,这里的法纪管理如何就很清楚了。

虚伪的“司法公正”

我曾因遭受严重迫害而找过所长马利廷、田源,但都无济于事,迫害反而变本加厉。零九年四月,面对这里的邪恶迫害我决定申诉,但却困难重重。首先狱警王雷说必须经由大队批准,劳教所才能递出申诉材料。并阻止我见驻劳教所的检察官。由于我的家人长期见不到我,便走访了检察机关并在外反映了我被迫害的情况,检察官受我家人委托来调查我的情况,申诉一事才得以与检察官直接联系。

与检察长同来的一个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你怎么不忍呢?”申诉稿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张丽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谋将我骗出,然后翻查了我的物品箱,连卫生纸卷都抖开了。

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王玉琴打我,还用鞋底踩着我的脸。值班警察叶颎、于波来了却只在走廊同王密谈。我开门问如何处理王玉琴打人一事,叶居然说:“你不是告我们吗,那就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还找我们处理什么?找个你信的着的人处理吧。”说完便拂袖而去。申诉写好后,要呈交的检察官却几个月都见不到,狱警们互相推诿,叶颎主管法律事务却说此申诉不归她管,我直接找到闫利锋,闫才让叶收下。叶却以我到管教室不喊报告为由拒不接受申诉书。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诉书直接交给了驻所检察官周烜夷,但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张丽娟曾说:“你告也没用,你这边说什么那边就告诉管教了,这里猫腻多着呢!”而狱警们的违法行为依旧如故。

伪造材料 非法加期

劳教所里关于我的资料都是虚假的,从日常起居到所谓的表现、证实都是假的。只要狱警一声令下,事发时不在现场的人也能写出“证词”来,且言之凿凿。证实写完后要狱警检查,不合格的要几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狱警写出底稿让大家抄。而且所有材料中需将我写的一无是处。比如说,卫生,看管的人写“良好”,狱警就会找个借口说“不合格”。我的物品还经常被人偷翻,包括卫生间里的洗漱用具及物品库中的包裹,有些东西会不翼而飞,而通过正常报货买的清洁球在用了几个月后被以“危险品”、劳教所不允许使用为名而抢走。

为阻止我炼功,在所规所纪中勾肩搭背都不允许的情况下,狱警王雷却暗中指使看管我的人与我同床而睡,欲指使其对我进行性侵犯,目的是想让我重情欲而放弃修炼,并嘱咐任何时候别人调查都不许承认。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已到解教期,可是劳教所非法加期四个月,就是不放人。还说加期是“上级批示”的,而劳教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批示文件。

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因当地国保警察打击报复、违法办案,我再一次被关入劳教所。

艰难的控告

入所当天我对劳教所警察提出要对国保警察、劳教所当年参与迫害我的不法警察发起控告。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先服从管理、然后再说。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把我一只手铐在床上,强行拽着我的另一只手按手印,在我奋力反抗下,只乱七八糟的按上了几个指尖、指甲印。

第二天我开始绝食。在灌食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多次要求写控告。可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却以种种借口不许我买纸笔。并说这是请示过了的。一些日子后,她们又说可以私人借我纸笔。七月份,段亚娟拿来了一支笔,七月二十日刘颖惠又拿来了一本信纸。我都拒绝了。因为我账上有钱,为什么不能自己买而要借用呢?她们说过的一句话也许就是这一切的最好诠释:不能让你拿着劳教所的钱告劳教所。

家人第一次来见我,又被停止接见。知道我正在绝食,在遭受灌食,见我又被阻止,从小就很坚强的大姐泪如雨下。这是队长刘颖惠对我说的。

绝食第三十八天,所长田源批准,从劳教所小卖店赊给我一支笔和一本稿纸。我才得以写控告。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劳教所就寝是有时间的,我每天被灌食、输液完后才能洗漱、写控告,有的值班警察以到就寝时间为由让我停止写控告。就这样,断断续续的每天写一点,在绝食四十多天后,我完成了对当地国保警察的控告书、致通化市长的控诉信和对劳教所部份警察违法行为的控告书。

控告发出的第二天,管理科长岳军来到监室说:“你在外面干什么了,出去你怎么不告呢?让你写就够给你开绿灯的了。”“以前的事总说有意思吗?”并告诉夹控我的人:以后不许她写东西。

后来我的油笔芯用完了,向队长刘颖惠要(笔芯为个人购买警察保管),刘说:主管警察段亚娟在休假,笔芯都在她那里。可笔芯到货时段亚娟已经休假,所以一定不是由段保管。等段亚娟休完假上班后我才拿到笔芯。

第一份控告发出后,在得不到回复的情况下,每隔一个月,我都会向所投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再寄出控告,直至最高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管理科长岳军又一次来到监室说:你要告也让你告了,你还这样,那就别告了。下午警察段亚娟退回了我因行政复议迟迟得不到答复而写给公安厅长马明的信。并说:“我早就不想给你邮了,我没有这个义务。你写了这么多份都是一样的内容,有什么意思。”我本来叙述的就是同一个案件,怎么会写一份一个样呢?而且作为劳教警察,邮寄控告是法定义务与职责。怎么就成了没这个义务了呢?这不是明摆着在违法吗?

辛酸的绝食

灌食是由劳教所卫生院的护士操作。偶尔护士也会让犯人推注食物。灌水、输液拔针是由犯人操作。后来输液拔针才由医务人员来做。

据医务人员说,给我灌食用的鼻饲管较一般饲管粗。有的护士偶尔也会在插管时用力或搅动。有的护士会将饲管插的很深,有的会量好长度再插管。在一段时间内,每次插拔鼻饲管都会流血,不流出来也会流在嘴里。食量大多时候都会偏多,一次有个护士问我:李秀红啊,你饱没饱啊?见我没吱声,就说:不说就灌,只要不吐出来就往里灌。有的护士灌食时,灌食量从五百多到六百多,有时七百多毫升,是正常医学灌食量的二倍至三倍。这一做法遭到了有的医务人员的抵制,食量才有所减少。

我的血管偏细,平时都是用五号针头。为将液体快速输入我体内,一次一个护士用一个七号针头,而且将滴速调至最大。还说:她年轻,心脏没问题,快点没事儿。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以尿路感染为名被强行送入专门关押犯人的公安医院住院。公安医院的棚上、地上、下水道等处老鼠乱窜,病房里还有鼠窝、鼠屎,臭气熏天。在这里,我在能正常排尿的情况下被插导尿管;套管针12天没做过任何护理,以致整只胳膊红肿不堪。用硫酸镁敷过后,臂弯处又黑又硬的包块三、四个月才渐渐消退。直至我离开劳教所这只胳膊上的静脉医务人员都找不到。号长是光华股份法人代表孙健,为讨好管教,逼我放弃绝食,将输液速度调快。此液体中含有对血管刺激性非常大的氯化钾。如此输液对血管、心脏的影响可想而知。这就不难理解这里在五月份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于长丽在进食后几天,突然没有血压而去世了。

残酷的环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在公安医院体检时,女劳教所二大队长刘莲英在医院的走廊里看着正在脱囚服的我,对一大队长刘颖惠说:就是给她惯的,要在我们大队早给她拆吧零碎重组装了,看她还敢?我们大队的某某不穿校服(囚服),把她衣服扒光,想穿都不给。某某来时喊法轮大法好,弄走廊里看怎么收拾她,想不喊都不行……与她同行的一个警察跷着二郎腿指着我说:你他妈的……

因为我下楼时喊法轮大法好,一个警察恶狠狠地说:“一脚给她踹楼下去。”

三大队一劳教人员大声呵斥:再喊就揍,使劲揍……其嚣张程度不亚于警察。

省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如同文革小组和盖世太保组织)组织一些以前修炼法轮功后走向反面的邪悟人员来做转化,她们动手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我高呼“法轮大法好”以示对恶行的抗议,一辽源上访人员高呼:抗议虐待,抗议虐待!警察王珠峰命令夹控用抹布堵我嘴;段亚娟命令夹控用擦尿的破布堵我嘴。我很平静的告诉她:刚刚发的《所务公开手册》中劳教警察纪律第一条就是不准打骂、体罚、污辱、虐待。她捏着我的下巴咬牙切齿地说:你就欠揍!后来有一次她说:要由着我,早打你一千个来回了!

夹控对我好一点,段亚娟就会斥责她们。她们看我太遭罪,就在警察把我按倒绑着灌食时将我腿抬到床上。段亚娟就说她们:不用管她,你们不是她的保姆,记住了!当她经常这样说时,我不想让夹控为我而再多受委屈。我问段亚娟:“她们抬我腿就是我保姆吗?那劳教人员每天给管教收拾桌子,刷饭盒,洗衣做饭,拖地擦厕所……是不是更是保姆啊?”她歇斯底里的大喊:“关你什么事?”后来有一次她说:“在这里我就说的算,我就不讲理,你能把我怎么的?……”这就是一个人民警察的素质,以及在执法时的态度和形象。

累计三年的非法关押,我失去了太多不该失去的,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

由于劳教所方不允许我走时带走我写的文字资料,所以只能凭记忆记述那里发生过的一些事。以上所诉与我的经历相比只是寥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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