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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法轮功一家人受益 做好人反遭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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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我叫裴绍飞,今年四十九岁,家住云南宜良县蓬莱乡乐善村。

我从小就患有严重的气管炎、头痛、痛经等疾病,到处求医治疗都无济于事。因为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家庭矛盾不断,使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曾经想跟丈夫离婚,想过自杀一走了之。一九九八年春,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一个好人,同时修炼五套缓慢易学的功法。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再没吃过一粒药,以前的各种疾病都不治而愈了,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脾气也温和了,我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道德回升,精神升华。

我以前很自私,做事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同时还小心眼,老和别人争来斗去的。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才知道这些都是不好的心,我要归正自己的言行和思想,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给了我新的人生观。

特别是以前想到的自杀,当我看了《转法轮》后才知道,不能杀生,自杀更不可以。我深知是大法师父救了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和中共相互利用,操控一切国家机器、“六一零”犯罪邪恶组织非法迫害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造谣污蔑,使我感到非常的痛心、流泪。在那样大的压力下,加上宜良县六一零、公安局的干扰,我慢慢的放弃了炼功,书也很少看了,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我深知大法是好的。二零零一年一月,中共邪党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伪案,抹黑法轮功,当时妹妹就叫我别炼了,我对妹妹说:法轮功的心法是真、善、忍,不但爱惜别人的生命,也爱惜自己的生命,他们在造假演戏,这时候我更加确定我要炼法轮功了。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坏。

有一次孩子患上了严重的支气管炎,白天、黑夜咳个不停,我到处求医都不见孩子好转,看着孩子被病折磨的只剩皮包骨头,我们全家人都吃不下饭,很着急,在我们全家走投无路时,我想起了师父,我就请师父保佑孩子,同时把宝书《转法轮》拿来读给孩子听,就这样孩子一天天好起来了。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救了我的孩子。还有一回孩子发高烧,一连打了四天的针都不见好转,我就在孩子身边对着孩子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到十分钟孩子的烧就退了,药也没吃就好了,能上学去了。又有一次孩子拿着一个壹圆的硬币,有一小孩来抢他的硬币,他就把硬币放在嘴里面,一不小心就把硬币给吞了下去,街坊邻居都说要带孩子去医院做手术取硬币,我心里很难过,我就请师父帮他清理,然后我天目就看到师父穿着一件白衣服,高大的身影,手里拿了一个硬币大小的圆东西,我当时想硬币被师父拿出来了。丈夫天天叫我看孩子的大便,一个星期过去了都没有见到,丈夫又叫我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一下,做了一个X片一看,硬币真的不见了。又是师父的慈悲。

师父不光救了我孩子,还救了我的公公。我公公七年前就患有中风,话也不能说,嘴也歪了,身子也站不起来,怎么办?我这样的家庭去住医院是住不起的,我又在师父的法像前请师父保佑公公,让他快好起来,真的奇迹发生了,只是叫卫生院医生给他打了四天的针,他就恢复了,生活能自理了,现在都八十多岁了。

我们全家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师父的慈悲伟大。我和我们家都在法轮大法中受益了,我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与神奇洪扬给更多的世人,看清中共邪党的谎言,感受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早上,我在宜良县古城镇向人们赠送法轮功真相传单,突然身边停下了一辆黑色轿车,从车上下来了二个人,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看他们都没有穿警服。他们把我绑架上车,将我劫持到宜良县古城派出所。到了那里,警察胁迫我脱光衣服对我非法搜身,然后将我带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弄了一地,又对我非法逼讯,追问我是哪里人,资料从哪里来。

随后,宜良县国保大队的警察谷绍静、史永琪、官建彬、速飞、杨敏等五人也赶到派出所,对我非法威胁逼讯,威逼我照相。当天中午,宜良县国保大队警察劫持我一起到我家抄家,我的法轮功真相资料、李洪志师父法像、讲法录音带、MP3都被警察抢走了,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的字据。抄家之后,我被非法劫持到宜良县南门山看守所,一整天连一口饭都没有给我吃,我在南门山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六个月。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后锋、陪审员李琰、杨捷,书记员段云萍和昆明市检察院的一个公诉人刘书林来到宜良县法院,当天把我劫持到宜良县法院,秘密对我非法庭审,连我家里人都不知道。当庭未做出判决。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我收到了对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判决书,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丈夫怕我在里面受苦迫害,就把家里的米买了,用了四千元钱托亲戚找关系,想让我早点回家,结果我还是被迫害了一年零六个月。

在看守所里被官建彬骂得很难听,侮辱我。我身上长了很多小红包,我问医生,医生说是血小板减少,腿也肿了,没人管我。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我回家了。回家后我才得知我家的一块很肥沃的水浇田也被办事处一个当官的花言巧语用一块山地换走了。大儿子被村里人骗到山西搞传销,逼着他和家里要钱,以阑尾炎要做手术的名义给家里要了七千元钱(这钱还是向亲戚朋友借的)。

我回到家后对我的迫害依然没有减少,丈夫被国保恐吓怕了,天天骂我,就连我一个站姿,一个坐姿他都骂。还叫我的姐妹来骂我。我在迫害期间他们把我的户口给销了,我回来后就到宜良县蓬莱乡派出所落户,那里的警察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告诉警察,我是有病才炼的。过了两个星期,宜良县国保警察、律师、民政办等几个部门的人到金梅办事处把我叫到那里对我非法盘问。问我有没有法轮功书,有没有炼功,还和哪些人联系等,还逼着我写所谓的保证书。我实在受不了他们这种行为,我就外出打工去了,等我秋收回来,宜良县公安局的警察又来找我,拿来了一千元钱,一床垫被,还有一口袋米给我,我说不要,他们就逼着我签字,按手印。我修炼法轮大法不能白要别人的东西,我就把他们送来的东西折合折成钱,共计一千二百元,全部捐赠送给了乐善村老年协会。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说,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法轮功是被冤枉的。你看村子里坐牢的不在少数,怎么就没有人给送东西呢。

针对以上对我非法抓捕、抄家、拘留、判刑的迫害,我咨询了法律专家及各级部门,得出的结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真正犯罪的是中共,对我的迫害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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