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世人认清中共的谎言,了解法轮大法真相,2010年6月13日下班路上,我用手机打真相电话,被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通东路派出所绑架。我拒绝报姓名,他们强按着我拍照,第二天查到了我的情况,并非法洗劫了我的家。抢走我的私人物品:电脑、书籍、光盘及各种纸张。
通东路派出所为了给我罗织罪名,非法检查了我的电脑,没有找到任何他们想要的信息。他们打骂、逼供、威胁我,妄图让我说出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最后得不到任何口供的情况下,把我劫持到铁锋区刑警队,进一步迫害。
2010年6月14日深夜至6月15日凌晨,三个喝得醉醺醺的恶警(其中一个叫李鬼,另两个姓名不详)除了打骂之外,动用电刑,多次给我“过电”(两手缠上电线,我听到他们“呼呼”的在摇一个机器......)电得我全身震颤,死去活来,那两个不敢报姓名的恶警,衣冠禽兽,竟然动手扒我的衣服,嘴里还说着难听的话,被我强烈制止。最后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给我编造了用上网卡下载、用打印机打印(我根本没有上网卡,根本没有找到打印机)的“证据”给我非法定罪。
铁锋区检察院的赵玉玲,执法犯法,明知证据是假的,竟公开出庭做假证诉讼。家人给我请了两名律师,他们出于正义,准备了材料为我辩护。第一次刚刚开庭,律师刚要说话,突然不说明任何理由,法庭宣布结束了。后来律师透露说,我们可能要被阻止出庭。当时我正在努力出庭,我会力争的。我质问:当年“四人帮”都可以请律师,法轮功为什么就不可以?几天后又开庭了,结果,律师没有出庭。我质问为什么律师没到?代理审判员王娜却撒谎说律师在外地赶不回来了。如此,铁锋区公检法部门狼狈为奸,在编造出来的假“证据”下,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我四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