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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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写给辽宁葫芦岛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 致唐山市开平区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的信

  • 给开滦十中广大师生的一封信

  • 给辽宁鞍山华育高新学校全校老师的一封信

  • 给威海职业学院师生的一封信

  • 写给辽宁葫芦岛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葫芦岛公检法人员:

    2012年2月25日,本地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张志猛、刘俊华、张成杰、杨开霞、尚兰玲被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原因是他(她)们传播一幅画面优美的神韵光盘海报,告诉人们有一台纯真、纯善、纯美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歌舞晚会将要呈现给世人。

    就因为此事,3月29日他(她)们被非法批捕。当前面临非法起诉。

    他(她)们从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从未侵害他人的权利,从未妨碍他人的自由,从未干涉他人的信仰,从未藐视他人的尊严,从未提出政治诉求,何罪之有?!任何强加的罪名都是荒诞无稽的,执法犯法的,是对好人的迫害,是对无辜者犯罪。

    请您不要参与其中。

    在此,将一名法官经过深入研究所写的《在法律文书上署名是将来追究冤判责任的主要证据》的文章寄给您,相信您用心看完后,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一、“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不留文字性的东西,要把责任推给检察官和法官

    我们法院的刑事庭副庭长,和我关系挺好,他说前几年判法轮功的案子,都要到省院汇报听指示,这两年市政法委也都有具体指示。但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书面文件。

    我父亲被非法劳动教养的时候,我找到我们法院的行政庭长,要求提起不服劳动教养的行政诉讼,行政庭长说:哎呀,什么都能帮,就这个忙帮不了,上面通知不接待、不受理、不立案。我问,不让受理上面有文件吗?答:没有行文,市中院行政庭长电话通知的。这些年,对法轮功的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头传达,暗箱操作不留痕迹。

    你说要是正当执法,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口头指令是不好收集证据的,但起诉书、判决书上(检察官、法官)的署名那可是证据确凿。

    二、“执行上级指令”能否用来推脱罪责?

    法律人士都知道: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作“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也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

    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二十多名中共高官在世界各地都被以此罪名告上了国际法庭,2009年底,西班牙和阿根廷对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发出了通缉令,对他们的审判已经指日可待。以薄熙来为例,他在韩国、西班牙、美国纽约、荷兰、俄罗斯、罗马尼亚、波兰、英国、美国华盛顿等地至少九次被告上法庭,出国访问常常收到当地法院刑事法庭的传票,最后只好从风风光光的商业部长的位置上,调到最穷的直辖市重庆当个市委书记。现已被双规。

    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表明,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将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

    检察官、法官在判决书上的署名,无论时日长短都是可查的证据。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真到了那一天,作为具体执行者是无法推脱责任的。

    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犯错误,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造反、去打走资派的,没想到人家会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会被当成三种人付出惨重的代价。记住,中共这个“上级”是不会站出来替你承担任何责任的。

    三、中共称法轮功是“ⅹ教”有没有法律依据?

    曾有一个法制科的检察官主动找到我并对我说:“我仔细研究过与法轮功有关的所有法律,发现根本没有法律能认定法轮功是ⅹ教,都是江泽民以权压人压下来乱搞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的讲话和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大力批判法轮功时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江的讲话和人民日报文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公安部2000年下发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其中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七种,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七种,都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此前法院根据刑法三百条和两高文件已经判决过许多法轮功案件。难道是公安部的人马虎了,把法轮功落下了?不是,其实是公安部里原来炼法轮功的人太多了,他们对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太了解了。法轮功研究会的会长李昌就是公安部十一局的副局长,副会长叶浩是公安部八局的副局长,公安部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一种佛家功法,是叫人向善做好人的。他们既不愿意颠倒黑白,也要给自己留后路。

    这个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在公安部的网站上发布后,很快就被接到法轮功辩护案件的山东华冠律师所李建强律师查到,并在2007年2月27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时当庭提交,当时法庭就傻眼了。后来,公安部从网站上撤下了39号文件,从此秘而不宣。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不少检察官和法官也开始清醒了。(注: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而根据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规定,十四个邪教组织里又没有法轮功。那么,根据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进行处理,也就于法无据,失去了基础。)

    四、检察官和法官当前如何自保

    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是真正的“识时务”。 事实上,同行中这样“识时务”的人已经很多了。我认识的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石家庄中院对法轮功学员宋爱昌的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等等。

    回顾历史,纳粹德国曾经气势汹汹,当时谁会想到它几年之内会失败并被追究?苏联东欧也曾经不可一世、形如铁桶,结果剧变竟发生在数月之间。历史的变化在很多时候都被人事先认为是“不可能的”。在中国的近几十年历史中,又经历了多少次的“平反”与找“替罪羊”运动?

    事实真相面前,相信明智的你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在你的职权内保护大法弟子,想办法把受难的大法弟子解救出来,顺天意而行,善待大法弟子,天赐幸福平安,保护大法弟子,功德无量,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才是最聪明的人。

    祝:您及家人都能明真相得福报!


    致唐山市开平区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的信

    开平区各级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

    我是法轮功学员高兆臣的妻子,叫乔淑凤。因为修炼法轮功,我的丈夫无辜被抓,我想就法律方面的相关条款与大家互相交流一下。十余年来一直到今天,有许多
    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政法委、610、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政法系统的人,在被所谓的“上级”指使着大搞冤案错案,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比如我丈夫高兆臣就是受害者之一。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2年2月25日早上六点多钟,我听到敲门声,一个男的说“我把你的车碰了,下来一趟。”我们没有开门。我丈夫随即从阳台看了看,一辆霸道车停在我家车附近,但明显没碰着。一会儿那个人又来敲门,还是说“下来一趟,咱们谈谈,车给你碰了。”还说“要不你报110吧。”我丈夫说“碰了就碰了,我的车没事,你们走吧。”见我家一直没人开门,外面的人便开始露出了真面目,开始大声敲门。这期间楼下停了4、5辆没牌子的霸道车,前后都有人往楼上看(都是分局和马路派出所的人)。这伙人一看骗不开门,就开始用脚使劲踹我家防盗门,在楼道里大嚷“我们是分局的,你跑不了了!”我和闺女被吓的瘫坐在地上,心跳得厉害,全身瘫软。这样踹门持续了近半个小时,直到我家的亲戚朋友赶到,我们才打开了门。

    十来个人蜂拥而入,要我丈夫跟他们去分局一趟并将他绑架,还把我家的面包车一块开走了。随后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开始翻东西,北边屋子的床和写字台被翻了个遍,拿走手表、身份证、手机、电视、MP5等很多私有物品。之后,一个人要求打开我家楼下的小棚子(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就是开平分局刑警队队长张志)。他们从已经被送到分局的我丈夫身上搜来了钥匙,打开小棚子,就跟搬家一样抢走了很多物品。还说“我们已经跟踪了半个月了。”

    后来得知,大代庄老家平房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同一时间也用我丈夫的钥匙打开了门翻了个底朝天,拿走了两个放衣服的皮箱,衣服被扔得满地都是,装修用的工具扔的到处都是,到目前还不能确定到底丢了多少东西。分局也没有人给我清单,索要无果。后来经亲戚出面索要才归还了身份证、手表、腰带、钥匙、名片及名片盒等物品,面包车、手机、电视等还未归还。

    过了一个星期,有个女的给我送来了对我丈夫高兆臣的拘留通知书,日期是2月25日。4月2号,我和亲戚被告知去分局取逮捕通知书,说我丈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陷害无辜)。期间很多办案人解释说“这都是上边的意思”,从这一点看,相关人员的做法是违法的。

    通过与律师的交流,我开始了对法律的学习,下面总结如下:

    1、故意给我丈夫以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捏造虚构罪名,那么我请问相关人员,我丈夫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各位对法律都很熟悉了,构成犯罪的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我丈夫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所以这纯属莫须有的罪名,损害我丈夫名誉、人格,已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2012年2月25日闯入我家的不法人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搜查我的住所,已构成非法搜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我丈夫已经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三个多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抢劫我家的私有财产:面包车、打印机、电视机、手机、MP5、皮箱、钥匙、手表、电动标记笔等,已构成抢劫罪或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没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中国炼法轮功有罪。

    不知你们发现了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文件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适用。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和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谈话和随后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我们都知道,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安部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其中只字未提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

    其实作为一名警察或政府人员,也是体制内的受害者,被利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成为专门欺压善良民众的工具,最是悲哀,到头来会是最大的受害者。也许你们会认为是身不由己,是执行命令。可是做什么事都要一看法律二看良知。真正罪责来临时,没有哪一个上司会为你承担责任的。专门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610组织,为什么不肯留下文字性的东西呢?就是要把责任推给下级!近些年来,对法轮功的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头传达,暗箱操作不留痕迹。是凡搞执法的都很重证据,你说要是正当执法为什么会这样呢?而且各级610办公室从2005年开始收缴和销毁针对法轮功的所有密码电报,对下级的请示都是口头传达,就怕以后留下证据遭到清算。还有消息说,不管是610还是国保大队,凡是迫害法轮功的通知都是口头传达,即使有书面的文件,在执行命令后也要销毁掉,这不就是你们的上级为了随时逃脱干系让你们充当替罪羊而有意不留证据吗?!

    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口头指令是不好收集证据的,但在有关案卷上的签名那可是白纸黑字,证据确凿。

    其实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早就规定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毫无疑问,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六一零人员妄想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一旦形势转变,所有进入《迫害法轮功国际追查组织》名单的人都要受到惩处。

    我的心声:

    高兆臣修炼法轮功前脾气不好爱生气,经常腰疼,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之后,身体健康,待人和气。从事装修工作十几年来从不欺骗别人,不偷工减料,所有工作都是经朋友一传十、十传百介绍的,信誉高,评价好。相比现在社会世风日下、唯利是图,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危害社会,而高兆臣才是踏踏实实的好公民。我丈夫为人正直,是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公认的好人。而且我相信,高兆臣不会危害社会更不会所谓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可是他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导致我家经济来源被切断,我又没有工作,生活困难。我是最了解高兆臣的为人最有权力评价他,所以我不能接受任何强加给他的莫须有的罪名。所以我敢肯定:高兆臣无罪!在此想跟各位执法人员说:请慎用你们手中的权力,公平、正义、公正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立即无条件释放高兆臣,归还所有私有财产。

    乔淑凤
    2012年5月


    给开滦十中广大师生的一封信

    开滦十中的各位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

    前几个月,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大家应该已经知道了,就是我们的卞丽潮老师在二月二十五日早晨来上班的时候被警察抓走了。直到现在,卞老师仍被关在第二看守所。卞老师为什么被抓呢?就因为卞老师是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目前,有人给他安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叫作“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

    很多人关心:卞老师到底犯没犯罪呢?既然这样,我们就针对这个罪名简单的来分析一下 。卞老师的罪名涉及一个法律名词。那么就需要来看看这条法律是怎么回事。

    在这之前,我们可以先从我们平常的感性认识中判断一下。请问大家:说真话、做真事、不撒谎、真诚待人好还是不好?与人为善、乐于助人好还是不好? 谦和忍让、不争不斗好还是不好?毫无疑问,大家都会回答“好”。我们大家都是老师,是学生,每天和书本打交道,请问大家,在所有的书本上,字典中,你能找出比“真、善、忍”这三个字更好的吗?没有吧?真的没有,一定没有。卞丽潮老师信仰的恰恰就是这三个字“真、善、忍”,可与我们广大民众相反,在中国竟有人说这是“邪”的。那么大家想一想,如果这三个字是邪的,那什么是正的呢?离开这三个字,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呢?又有谁愿意生活在没有真、没有善、没有忍的社会中呢?!

    而卞老师信仰的就是“真、善、忍”这三个字,而且,努力将这种信仰用行动体现出来,使自己成为一个善良、真诚和能够忍让的好人。

    那么,什么是法律呢?大家会想到公安、警察、法院、法官,会想到谁伤害了别人,伤害了社会就会被抓起来,从而保护人民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我们都和卞丽潮老师相处这么多年了,请问他伤害过谁吗,他有偷、抢、骗、打、杀等等这类犯罪行为吗?一定没有。什么叫“法律实施”呢?简而言之,就是对犯罪者按照法律予以惩罚的过程。“破坏法律实施”就是让这一过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那么请问,卞丽潮老师这样做了吗?还可以问一句:卞丽潮老师有这个本事吗?说到这儿您一定笑了,法律这东西可不是谁想破坏就有能力破坏的,除非是当官儿的,您说是不是?

    从上边这几段话中我们很容易明白,卞老师的信仰与行为和这个所谓的罪名一点儿也不沾边儿,甚至是正好相反,天壤之别。

    这回咱再说说法律方面的规定。简而言之,到目前为止,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条文说到法轮功。而是只在现行文件中有关于“邪教”的说法。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曾先后两次用公安部文件的形式列举了十四个被公安部(非立法机构)定为邪教的组织,但它们根本没有提及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全国人大制定的关于处理邪教的相关规定当中也根本没提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两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专门出过一个关于处理邪教的司法解释,也根本没提法轮功。

    说到这儿,可能大家就纳闷儿了:因为现在只要一提“邪教”这个词儿,人们似乎首 先就和法轮功联系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呢?人们怎么就把“邪教”和法轮功联系在一起了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第一,一九九九年中共党魁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过;第二,“两高”有一个“内部通知”,也这样说了。

    怎么看待这两处说法呢?第一,我们现在也号称是“法治国家”,也就是说要把一个组织定性要经过法律程序,除此之外谁也不能也没有权力随便给下定论,即使国家主席也不能!因为国家主席不是过去的帝王,不能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随便不负责任的乱说,就是犯法;第二,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有制定法律的权利,“两高”只有在原文的基础上进行内涵解释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全国人大没有说哪个组织是“邪教”,“两高”就不能将其解释成邪教,否则“两高”就是越权解释,是违法。所以它们出的什么“内部通知”,不但不能当作法律使用,而且通知本身已是违法。

    说到这儿,您也许会说,这也太荒唐了!我们的国家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既然这点事儿几百个字就能够让中学生弄明白,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十几年来还要这么干呢?这就说到了根儿上,这就是我们所处的当今社会的“特色”,这个“特色”说白了就是权大于 法,“党”大于法。只要共产党想搞掉谁,搞臭谁,不管是身为国家主席或高官的刘少奇 ,还是一心想让中国走向民主的大学生、以“真、善、忍”为信仰原则的法轮功学员,都无一幸免。“运动”中,整个国家用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公、检、法都会变成制造冤狱和杀人的工具。每当这时候,那些平时被人们称为“警察”的人就都变成了身穿制服的强盗,“警察”成了人民的公害。

    而往往这个时候,学校、工厂、街道都要随着“运动”开大会,签名表态、橱窗、演讲等等紧跟形势,配合“党”把被“运动”的目标批倒、斗臭。我想,这样的事情在 咱们开滦十中也有过。

    从一九四九年以来,这种超越于法制之外的“运动”就从来没断过,“三反”、“五 反”、“肃反”、“反右”、“四清”、“文化大革命”、“六四”镇压学生,一直到一九九九年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就在这不停的“运动”不停的折腾中,让我们的国家、民族变 得灾难深重。按照官方报道,一九四九年以来我们国家的非正常(搞“运动”)死亡人数 多达八千万,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亡的人数总和还要多。

    我们的祖国自古以来被称为“神州”,我们的传统文化也是敬天信神的神传文化,我们的 祖先世世代代教育我们“善恶有报”,要与人为善,不能伤害别人。而自从一九四九年中 共当政后,强制中国人民放弃对神佛的信仰,不断的灌输无神论和斗争哲学,向人们宣 扬“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害人理论。在这样的灌输下,人们越来越远离 良善,道德水准越来越低下,人与人处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泯灭良知,金钱至上……, 于是毒米、毒面、毒奶粉、地沟油、皮鞋胶囊都出现了,佛山小悦悦的惨剧出现了……

    于是,人们在思考,我们的国家到底怎么了,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怎么才能解决?

    终于有智者发现,这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我们跟随中共邪党远离了道德良知,而现在的一切 天灾人祸都是上天对中共邪党无度作恶的惩罚。中共是使中国走到今天这一步的罪魁祸首。可是,这么多年来,有太多的人在党旗、团旗、队旗前发下毒誓,要把终生都献给这个邪恶的党。那么,中共邪党完蛋的时候所有发过毒誓的人都会为其陪葬。可不可怕?太可怕了!所以,近几年来在中国兴起了波澜壮阔的“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到今天已经有一亿多人用真名、化名或小名上网声明自己曾经在血旗下发过的毒誓作废,不作邪党的陪葬品,为自己选择平安美 好的未来。

    开滦十中的广大师生们,请擦亮自己的眼睛,请珍惜自己的生命,退出邪党的相关组 织,善待和支持像卞丽潮老师这样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这样,你就是在远离灾难,走向光 明。明辨善恶、明智选择就是当灾难来临时能使您登上诺亚方舟的船票。


    给辽宁鞍山华育高新学校全校老师的一封信

    鞍山华育高新学校全校老师:
    你们好!

    近日惊闻,你们的同事,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罗威因不签“承诺卡”,被学校书记等四人报铁东公安分局遭绑架,现被关押在第三看守所。这四个作恶者是:宋秋菊(书记),付丽(副校长),倪太东(主任),张均国(体育老师)。

    出于善意,我们给你们写这封信。罗威被诬告,说明作为学校的老师,你们大多数可能不了解法轮功真相。我们真心的希望您能了解法轮功真相,对于您的同事、法轮功学员罗威的被迫害不再麻木与沉默,让我们共同谴责举报者的同时也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对于年仅31岁的罗威,你们是了解的,修炼法轮大法几年来,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就是这样,二零零六年罗威在工作单位被绑架,劳教了一年。如今再一次遭绑架,让他体弱的母亲又一次陷入痛苦的深渊。罗威遭到如此迫害,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只因为他坚持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了法轮功的美好和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真相。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江泽民及其同伙迫害法轮功是违反中国宪法的非法行径,江泽民已在世界多国被告上法庭;中共因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社会一片谴责,如今骑虎难下;许多中共官员、律师等纷纷向胡温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许多地区的公检法人员都怕因迫害法轮功将来受牵连而回避此事。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还要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替恶党背黑锅呢?

    当然,胸怀大善大忍的法轮功弟子倒不会对那些举报者如何,然而天理不容啊!中国老百姓都知道善恶有报的天理,迫害好人就是在伤天害理啊!大法弟子修的是“真善忍”,都是善良无私的,给你讲真相时所说的,无非是信不信的问题,不信也就罢了,为什么非要把人送进监狱坐牢呢?就因为轻信谎言,而无端仇视法轮功吗?就因为讲“天灭中共” 和“退党、团、队保平安”你心里反感,不相信吗?自古以来都在讲“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道理。今天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将来在灾难中能够幸存啊。

    您知道吗,现在网上正流传这样一件事:今年二月底河北省泊头市富镇周官屯村的法轮功修炼者王晓东(男,四十二岁,大学毕业,教师),无故遭泊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抄家,因抄出有装光盘的盒子,王晓东就被公安从家劫持并实行了“逮捕”。留下一个七岁的孩子和七十多岁的老母。此事引起了全村人的不平,全村三百户人家各派一名代表在呼吁书上签名,要求市检察院释放王晓东。

    这一封三百人联合签名并按了手印的上书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引起震动。此信还被拿到了中共常委会上作为内部资料传阅,中共多个政治局常委看到这封请愿信后都非常震惊。

    这个真实的事件就是一个缩影。在过去十三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每个中国民众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遭受迫害、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有支持正义、保护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学员家属和普通民众;有了解真相后放弃迫害、选择正义的基层干部;有为法轮功伸张正义的各地律师;当然也有继续违背道义、延伸迫害的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帮凶及其走卒。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强烈感受到了解真相后,觉醒民众的真实民意。如今,每个国人都在面临选择,面对正义与邪恶,都在摆放自己的位置。停止迫害、支持正信、惩办元凶是大势所趋,也将引领中国的历史巨变。

    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长达十三年的迫害,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打击和伤害是无法计量的。中国法律、人权的严重被践踏、道德伦理的沦丧、国民经济的巨耗、优秀人才的摧残……,让整个国家和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有良知的人,已经在唾弃这场迫害、厌恶邪党的独裁统治了。我们相信:法轮功在全世界的广泛传播(目前大法已经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国际正义人士对法轮大法弟子的声援、国外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的强烈呼声、中国大陆法轮功修炼者在残酷的镇压面前表现出的坚定意志,并用血和泪重塑着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大法弟子所做的牺牲和努力,正在唤醒中国人的麻木和冷漠的心灵。

    正邪如冰炭,三百村民联名保护法轮功学员事件,让人们更加看清了是非善恶,在这个义举的感召下,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国民众站出来捍卫国民的权利和中华民族的良心,从而带动中国走向新的纪元。

    尊敬的老师们,罗威没有错、更没有罪,却被非法羁押着。我们恳切的期待着你们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转折时期能够醒悟,站出来支持正义。面对发生在你们身边的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难道您不想说一句公正的话、或做一点有益的事吗?对你们来说这就是良知与正义的具体体现!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您会自豪的说:在危难的时刻,我曾呵护过被迫害中的善良人。同时它带给您的也必将是一个无限美好的未来!

    鞍山全体大法弟子


    给威海职业学院师生的一封信

    威海职业学院的教职员工和大学生朋友们:你们好!

    您看到的这封信传达着非常重要和紧急的信息,如果您是此事的知情者,请务必与我们联系,相信您的正义善良之举,正在改变着这个世界。

    海外知名媒体“明慧网”2012年5月21日头版显要位置刊登了《山东威海警方究竟在掩盖什么?》一文,报道中披露2012年5月12日晚,山东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海职业学院附近发生了一起血案,老年妇女王殿松被害死;与王殿松在一起的目击证人齐秀春受伤,目前遭警方羁押。威海警方封锁事件真相,拒绝向受害人家属提供任何信息;反而盘问寻找亲人的家属从何处得知消息,并盘查陪同登门寻找同修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

    有目击者称,当晚十时左右,在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海职业学院附近,看到三辆警车围住两名妇女,其中老年妇女王殿松躺在地上,中年妇女齐秀春跪在一旁大声呼救,现场有一警察在为倒地者做急救,旁边除站立警察外,还有两名不着警服的人(光线不好,没有看清两人面貌,只看到两人很年轻,留长发,好象是大学生)。当有人上前围观时,遭到在场警察的驱赶。随即有救护车赶到,将两人送往威海市初村医院。

    在初村医院,有医护人员称,5月12日晚送来两名妇女,其中一位老年妇女送到医院时,已死亡。另一中年妇女受轻伤,经检查无生命危险。但问及详细情况时,该医护人员避过不谈,并称警方禁止当晚知情人员向任何人谈论事情经过。

    5月14日,受害法轮功学员家属接到通知,从海阳赶到威海。随后被警方安排前往医院,在医院被告知亲人已死亡,并于5月13日由法医进行了尸体解剖,尸检及照片显示,王殿松锁骨骨折,后脑和面部有伤痕,嘴唇被打肿,鼻腔等多处出血,法医判断系钝物击打死亡。受害者家属要求见当事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当面问清王殿松的死亡经过及死亡原因,威海警方以案情在侦查中,拒绝受害家属的正当要求;并声称此事已刑事立案,凶手在追查中。

    警方在接待王殿松家人期间,办案人员首先问王殿松的家人,王殿松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来的家人里有没有炼法轮功的。王殿松老人的丈夫说:炼法轮功的就该被打死吗?你们不是查谁把她打死的,而是关心她炼不炼法轮功?

    遇害事件发生时,和王殿松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齐秀春,应该亲眼目睹王殿松老人被虐杀的整个过程,是本案最有力的目击证人。然而,目前却被警方羁押封口。12日事件发生后,警方还派人到威海市部份小区,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拿着被殴打致满脸泪痕的齐秀春照片,让法轮功学员辨认,并散布迷雾,造谣生事。

    目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和善良民众,都在呼吁威海警方追查血案凶手,释放无辜被关押的目击证人齐秀春。威海法轮功学员根据收集到的情况,对涉案威海警方封锁消息、非法关押知情法轮功学员的做法表示严正抗议。目前,我们有理由怀疑,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是威海警方人员或受警方包庇的人员,否则,为什么不全力追查凶手?为什么在社会上散布谣言?为什么对向受害学员施以援手的威海法轮功学员进行刁难和打压,试图阻止真相曝光?

    有确实消息称,案发现场有两名威海职业学院学生,也是此事件的目击者,在此我们呼吁他们和他们周围知情的同学、老师对遇害法轮功学员家属施以援手,通过可靠安全的途径向我们披露事件的真相,这是对每个人的良知的检验。了解法轮功,同情法轮功学员,认同“真、善、忍”普世的道德标准。这正义善良之举,将为您和您的亲友带来最美好的未来。

    能够翻墙软件看到海外自由信息的教师和大学生朋友们,历史进入2012年,震动世界的大事接连在中国上演:“王立军出走”、“薄熙来倒台”、“陈光诚赴美”、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周永康一伙垂死挣扎作鸟兽散。“退党,退团,退队”人数已达一亿一千六百万,中国即将迎来没有中共邪恶统治的新纪元。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请你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为自己选择美好光明的未来,千万不要相信中共的谎言,随着历史的淘汰为其陪葬。

    威海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另:突破中共网络封锁浏览海外自由网站的有效途径
    • 自由门、逍遥游、动网通软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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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网软件索取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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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网IP索取信箱
    给freeget.ip@gmail.com发一个电子邮件(标题不可空白),10分钟内会收到回信,拿到几个IP。最好用海外邮箱。邮件可能会被当作垃圾邮件,请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确认是否已收到邮件。

    安全举报事件真相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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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拨打“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电话,传真。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s://upholdjustice.org/, https://zhuichaguoji.org
    3、告知你知道的、可靠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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