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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山东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综述

更新: 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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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一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中共政法委、公安局、国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法院等邪党机构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法轮功依然猖狂。中共不法之徒不但对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肆意非法抄家、大肆勒索抢劫财物、绑架、劳教、判刑、酷刑折磨,而且还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干扰律师、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们的营救和控告行动。

据明慧网报导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一年以来,烟台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十人被非法劳教,三十多人被送洗脑班,三百左右人次被绑架、抄家、骚扰,有九名亲友也先后被绑架,还有一位亲属被迫害致死,一位亲属在病危中造成死亡,一位亲属在绝望中自杀,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迫流离失所近十人。勒索钱财应不少于一百四十万元(不包括大量抄家抢走的各类物品)。 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给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亲朋好友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给我们的国家和整个社会造成人为的不安定因素。这一切的罪恶罄竹难书。

内容提要: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二、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三. 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典型事例
四、烟台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行
五、迫害佛法者必遭天谴
附:现任部份职责部门的主要任职者的职务和电话:(区号:0535)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1、招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芹被迫害致死

招远市法轮功学员王桂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王桂芹去石对头村的集市上讲真相救人。回家的路上,被恶警追截。过程中,恶警把她正骑行的电动车狠狠地拽了一下,导致她重重地摔在了路上,头上摔出了两个大包,十多分钟才醒过来。由于恶警们在王桂芹身上没有搜出任何东西,没有证据,加上王桂芹的不配合,恶警们只得放她回家。由于当时摔得太重,回家后,王桂芹三天三夜都爬不起来。从此以后,王桂芹浑身没劲,手脚麻木,写字也很困难。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下午四点多钟,王桂芹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倒地停止了呼吸。享年六十六岁。她的死是招远恶警对其屡次迫害直接造成的。

2、招远大秦家村法轮功学员傅新立被迫害含冤离世


傅新立

山东招远大秦家村法轮功学员傅新立,男,四十七岁,全家十余口人都修炼法轮功。父亲傅希彬曾身患绝症胃癌,修炼法轮大法后奇迹般地痊愈;母亲全身多种疾病都得到了康复;全家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是全镇出名的好人家。但中共当局十二年来长期对傅家人残酷迫害,傅新立被迫流离失所达四年之久。二零零五年六月被警察绑架后遭酷刑折磨,被逼从招远公安局的五楼跳下,造成生命垂危。在傅新立住院期间,六一零警察不让家人探望,直至被折磨到无法医治,才让傅新立出院回家。但二零零八年再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使他没有复原的身体雪上加霜,终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3、张桂好被招远洗脑班迫害致死


张桂好

山东招远的六一零、国保大队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闯进招远市阜山镇南陈家村法轮功学员张桂好家中,无缘无故的将在家里做豆腐的张桂好绑架到所谓“法制培训中心”(即洗脑班), 经受了惨无人道的毒打等酷刑折磨。迫害时,张桂好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仅二十天不到就将一个活生生的好人折磨致死,实属骇人听闻。洗脑班召集各路恶人召开秘密会议——也就是统一口径之后,家人才接到张桂好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4、莱州市法轮功学员曲成业被辽宁锦州监狱迫害致死:


曲成业

烟台莱州市法轮功学员曲成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被辽宁锦州监狱迫害致死,终年五十八岁。

曲成业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莱州市沙河镇家中被辽宁锦州市公安局跨省作恶,伙同山东莱州国保大队三十多个警察翻墙入室绑架、抢劫,后在锦州被非法判刑六年。曲成业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期间,身体多次出现严重危险症状,脑梗塞,血压高达二百四十,家人几次探视,要求回家休养,盘锦监狱都无理拒绝。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曲成业的身体被迫害的已很严重,会见亲人时被人搀扶着出来,脑梗塞两腿连走动都已无力,嘴歪斜。家人强烈要求接回家,盘锦监狱六大队大队长李、管教邱国华 (音)口口声声绝对保证曲成业生命安全,拒绝家人合法要求。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一天之内,监狱二次通知家属,第一次称“病危”,第二次称“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无奈火化了遗体,捧着骨灰回来。这是继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迫害致死之后,第二名莱州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的监狱里被迫害致死。

曲成业骨灰回到家乡莱州安葬时,雨雪交加;但一安葬完,亲友返回路上立刻雨雪齐停,太阳重新出来,亲人都连连称奇。

5、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亲人不堪承受,含冤离世

烟台蓬莱市大辛店法轮功学员门洪芬(女,七十岁左右),二零一零年四月底因在集市讲真相救人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回家后,又多遭大辛店恶警骚扰,街门都被撬坏了,被迫流离失所。十二月中旬,已流离失所几个月的门洪芬在蓬莱中医院伺候因病住院的老伴时,被蓬莱恶警劫持到蓬莱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六日被邪恶判刑四年。她的丈夫迟卫国(残疾人,耳聋)不堪承受这种打击,含冤离开人世。

6、媳妇被绑架、家庭钱财被洗劫一空,高龄婆婆难以承受突变——自杀身亡

四月十一日早晨五点至八点,在烟台龙口各地同时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苗春荣家开的装潢店损失惨重,银行卡有二十多万元和近十万元的现金,被洗劫一空,苗春荣也被绑架去。苗春荣的婆婆,一个原本开朗、矍铄的老太太,受不了失去媳妇和孙女的痛苦,于四月十四日服农药自杀身亡。

7、栖霞市五十岁独身盲人衣京明被死亡

烟台栖霞市五十岁独身盲人衣京明(没有修炼),几次去公安局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修炼法轮功的弟弟和弟媳,未果。大约是十月二号,被公安、国保人员送回当地翠屏派出所,翠屏派出所又派人送他回村里。十月八号亲友探望衣京明,发现外面的门是铁丝拧上的,房门是关闭、上锁的,衣京明早已离奇死亡。当时的死亡现场是:炕上放了一个农药瓶,死者的身上没有农药味,脸是蜡黄的,身上只穿着保暖衣、裤,脖子上有抓痕,脸上有破皮一处,地上、炕上、墙上、被子上都有已干的血迹,炕上还有好多人的脚印。这么些明显的证据,怎是“法医说是喝农药死的”就能了结的呢?!

二、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况

(一)烟台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1. 烟台市五城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开发区的---郭永松(女)及其妹(外地人)、任吉梅、六十九岁的肖应玲、展忠荣(女,五十三岁)和毕兰香(女,七十岁);福山区--高疃镇的陈家玲、倪世燕、王兰凤;莱山区的---潘月芝、李学宾;烟台市高新区解家庄镇曲家洼村共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王桂芬及丈夫和女儿一家,宋某某及父母一家,吕麦昌、林纪珠、辛姓及丈夫、宋宪霞、史大恒、耿喜美、宋静(十九岁)等;牟平区李翠香、宋少芝、潘淑敏、孙传伟、于秀华、于洪青、曹维玲、赵文凯;芝罘区马静、刘佳玲、刘玉凤、张淑凤,黄秀娟、张瑞莲、车淑兰(后三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送入洗脑班)。烟台芝罘区三月二十日绑架、骚扰逾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刘文芳、崔玉英 、马翠芬 、商玉珠、任爱华、陈广兰、黄秀娟、车淑兰、杨绍环、张淑凤、孙永兰、孙元华、孙振尧、兰少琴、杨国荣、陈瑞莲、杨世芳、李福兰、宋文蓉、宋玉荣等。

2. 烟台栖霞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四十多人被绑架,还有不修炼的九名亲友也先后被绑架,被逼流离失所四人。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报道,《山东烟台栖霞市法轮功学员一年来遭迫害综述》

3. 烟台蓬莱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蓬莱大辛店于家店黄芬华、刘美玉、吴炳华(都约五十岁左右)、潮水三村六旬老太张聿杰、蓬莱市安艳丽、殷秀香、沟镇西政李家刘美丽、七十六岁的陈光伟,大辛店分局恶警绑架了李永亮、孙儒学、宫玉乾、王淑芹、张爱芹、王云仁、王云吉等七位法轮功学员。

4.烟台莱阳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莱阳市冯格庄镇旧店村的谭炳玲、全瑞卿、左桂英正在法轮功学员于秀国家,和于秀国全家(张云芹及其儿子于龙)一起读法轮功书籍,遭莱阳市冯格庄镇派出所的数名恶警进家无理绑架;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早上,一位中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在城阳区长城路北段的莱阳农学院发真相资料时,被该校保卫处通过监控发现并非法拘禁。校保卫处处长赵奎浩(其妻是本校老师)对她很凶,打了女法轮功学员;莱阳市山前店镇宋家庄村孙成蓉(女,四十六岁)、莱阳王润兰遭绑架和抄家。

5.烟台海阳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海阳市梁耀敏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七月中旬应出狱,家人去接没接着,被海阳市“六一零”邪恶头目于正高提前劫持到招远洗脑班迫害;还有海阳张金平、于海勇。海阳市王锡民、张在福在单位被于正高等几名恶警绑架。

6.烟台龙口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龙口市丰仪店村曲建芹、潭家村刘长圆、石良镇船止沟陈艳和司机被绑架,后司机走脱;龙口市吕仁娟(女,40多岁);七月七日晚,龙口市七名法轮功学员和一名司机被王村派出所恶警绑架;七甲镇西林家村林桂芙(女,六十岁左右)、常伦庄村陈桂芝被绑架;东城区张家沟的刘延翠、慕香顺被绑架,行凶单位:东莱派出所;西城区的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训亮、唐平夫妇,苗春荣、王选母女,唐祝龙、袁玉芹被绑架,行凶单位:龙港派出所;东江镇的隋玉红、庄淑花,王明亮、黄彦夫妇被绑架,行凶单位:东江派出所。

7.烟台莱州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莱州市朱桥镇由家村江丽、莱州市战硕秀,沙河镇墩坊韩家村杨淑坤、栾家村栾世海(并送洗脑班)、莱州吕红霞、张敏玉、城港路街道大朱石村六十二岁的孙丽娟、莱州市杜淑肖、王玉英、李晓燕、金城镇原家村七十多岁的吴玉兰(并送洗脑班)、西由镇吴家庄子村吴加俊、新城金矿李红艳、朱由曲若蒲(女)、李谦(女)、郝心苹、李洪涛、李淑芬被绑架

8.烟台招远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五十多人被绑架,被抄家、骚扰近十户人家。——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报道:《山东招远法轮功学员2011年至今受迫害综述》

(二)烟台市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得知,招远市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考福全等七人非法判重刑:考福全八年,考福全妻子宋桂华七年半,手有残疾的杨兰香七年半,刁云英七年,房翠荣、杨文杰、滕英芬均四年。

蓬莱市大辛店门洪芬(女,七十岁左右)被非法判刑四年。

烟台市五城区——开发区的郭永松被送往王村劳教所劳教一年,展忠荣被劳教一年半;
莱山区潘月芝被劳教,李学宾被劳教两年;
高新区任晓明、辛美珍夫妇三年,宋新春(男)两年,史大恒(男)一年半,牟平的于树亮两年;
牟平区李翠香、宋少芝、潘淑敏被劳教各一年半,于秀华、于洪青、曹维玲被劳教各一年;
海阳市王锡民被劳教一年,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迫害;
龙口市陈艳被劳教一年半,吕仁娟(女,40多岁)被劳教一年,被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淄博王村劳教所);
莱州市战硕秀、李晓燕(济南女子劳教所)、杨玉军(福建南安)各被劳教一年半。
招远市辛庄镇老店村柳耀华被劳教一年半。
栖霞市寺口刘乐兵被劳教两年、藏家庄镇李玉玲被劳教二年,李淑莲劳教一年半,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刘国玲、姜淑英、孙倩静、冯翠荣被非法关押在位于烟台市福山区西山路的烟台市看守所已达九个月之久。

(三)烟台市被骚扰、抄家的法轮功学员

烟台开发区六十六岁的邹积兰,芝罘区王秀丽;
海阳市郭城镇台成村姜明芳、姜文田、杨京新(有一个抄家的警察姓徐)、发城镇芦头泉村薛淑娟家,薛淑娟女儿薛霞被迫离家;
龙口市东城区的于克新、陆莉克(女)夫妇家、东城区张家沟的非法轮功学员王燕家;
莱州市由家村卢爱芝、龙埠村吕玉华、刘家村王显玉,原家村刘秀荣、王家村王中成家,王中成的母亲滕春香、刘家村刘丛燕、马塘村张芳亭、郭家店马台石村刘美雫、王洪举。莱州城区也有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公安警察利用打电话摸底、登记等方式进行骚扰。

这些政法委、公安、“六一零”人员骚扰、抄家,几乎从没出示过任何证件,都是不由分说的、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连唬带吓的搜走大法书籍、mp3等私人物品,公然抢掠家中的钱、物(值钱的)。

在这里首先阐明的全国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翻遍中国《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相反,《宪法》说要保障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公安或“六一零”人员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搜查法轮功书籍,有的学员家中曾遭到公安人员多次非法搜查。公安部门这种“执法犯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住宅权和财产权。同时他们犯有“滥用职权罪”。

三. 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典型事例

1.安艳丽被绑架 长时间坐铐在铁椅上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山东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安艳丽,女,三十岁左右,九月十三号上午在小区卖猪头肉时被恶警、蓬莱国保大队的曲以涛绑架,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了电脑等个人物品,做买卖用的手机、面包车也被抢走。安艳丽被非法关押到马格庄村洗脑班。在洗脑班安艳丽几乎每天只能睡上一到二个小时的觉,只要一闭上眼,就会被叫醒。由于长时间坐铐在铁椅上,安艳丽的脚和腿都肿了。后来把安艳丽送到蓬莱北沟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又罚款一千元。家人来看时,被拘留所的人给拒绝了,说不让见,已经劳教了。安艳丽的母亲听到女儿被绑架,一病不起,孩子整天哭着找妈妈。安艳丽用绝食表示对迫害的抵制。隔了一天,他们又来说:你被劳教两年,所外执行。

2.陈艳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龙口市四月十三号是公安局长接待日,陈艳的家属一早就来到公安局传达室,要求见局长。传达室的人不给传达,并口出狂言:“对待法轮功就是不讲法律,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陈的家属只好跟随其他要求接见人员进入公安局,见到局长后家属递上控告信。局长邵爱民一看是法轮功的案子,就把控告信摔在桌子上,家属说:“你不要,我们就拿回去!”邵爱民又没好气的说:“放在这儿吧。”

在被非法劳教前,陈艳的家属为她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在市公安局长的指示下,龙口市国保大队一直百般阻挠律师会见陈艳,公然违反《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并且威胁、恐吓律师,侵犯律师的正常执业权利。直接执行绑架的石良镇派出所也是与国保大队狼狈为奸,一唱一和合伙迫害法轮功学员,践踏国家法律。陈艳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二十多天,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3.国家政法机构配合迫害 玩弄骗术

七月四日下午,烟台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展忠荣(女,五十三岁)和毕兰香(女,七十岁)讲真相救人被恶人构陷,遭开发区福莱派出所绑架,五日被国保送烟台第二看守所(位于开发区林家和潘家之间)非法关押。七十岁的毕兰香于七月二十日回家。

展忠荣的儿子多次去国保大队要母亲、要拘留书均被无理拒绝。七月十三日去开发区人民政府法制处,要求行政复议,被没有拘留书不能复议为由拒之门外。接着他又到了政法委,负责人说:这事我知道。你妈是第一次,又不是烟台人,二十号接出来赶快送回你老家吧。他信以为真。

展忠荣的儿子在七月十九号接到国保大队粘伟来(多年来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通知:你妈被劳教一年半。真是晴天霹雳!多年同母亲相依为命,涉世甚浅,尚未成家的儿子简直不敢相信,妈妈只是向人说了一句真话,竟被非法拘留、劳教!儿子天天吃不饱,睡不好的去求政府,找执法部门,被推来推去,最后竟是这样的结果。这是啥世道,哪有说理的地方!

4.敲诈现金

开发区法轮功学员肖应玲,被烟台开发区福莱派出所恶警绑架,由于血压高和心脏病,被放回家。在被押期间恶警来老人家抄家,向儿女敲诈现金九千元。

5.公开践踏法律,不允许接受法轮功的复议案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和四月十一日,宋少芝、潘淑敏、李翠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分别被牟平区公安分局人员绑架。不久(六月前),被烟台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半。三位学员的家属不服,依法向烟台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但被烟台市政府法制办告知:烟台市委六一零办公室不允许接受法轮功的复议案。

6.栖霞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山东烟台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烟台栖霞市的“六一零”、国保大队、派出所等绑架了本市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抄家,抢劫掠夺的财物接近十九万元。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林国玲、姜淑英、孙倩静、冯翠荣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位于烟台市福山区西山路的烟台市看守所。

据悉,四人被秘密关押在此已长达近九个月,她们被强迫每天高强度编织柳条制品,时间长达十八个小时,如果完不成定额,就不准睡觉,双手被铐在屋外挨冻。四人在四个月期间内(现在情况不详)多次遭受刑讯逼供,身心受到伤害。

7.不到半年的时间,古稀老太张淑凤遭三次绑架、抄家抢掠

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张淑凤及外地两名法轮功学员同在家中被凤凰台路派出所绑架。

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三次被抄家骚扰,欲绑架关押未遂。第一次是在七月二十一日上午,烟台芝罘区凤凰台派出所警察李军家伙同居委会人员李素坤闯进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非法抄家。无视法律,私自开门撬锁,连抢带偷、带拿,总计被掠走大法书籍、一万两千六百元钱、以及一些物品,都没有收据,家人多次索要无果。参与者还有一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六一零”头子高岫。

第二次是在九月三十号,张淑凤正和儿女们团聚。这时警察施建伟带了四、五个警察又一次破门而入,进屋后挨个盘查。随后又闯入关着的里屋,把指导老人修炼的大法书抢走了。

第三次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腊月二十六)上午十点左右,烟台市“六一零”头子高岫,带领四、五个恶警,又一次私自用“万能钥匙”开门,闯入年已古稀的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他们三次都是没开警车、没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门就随意抄家,最后劫走大法书两本及其它物品。他们离开后又在张淑凤家附近蹲坑,将从张淑凤家出来的另一老年法轮功学员绑架,抢走其携带的真相护身符若干。当晚,将这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放回。

芝罘区公安局“六一零”头子高岫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以来,连续三次带多名警察,私自用“万能钥匙”开门,闯进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凤家。不出示任何法律证件及本人证件、不按照法律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已构成非法搜查罪;未经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而且私自打开带锁的房门,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夺现金及其它私人物品,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不给任何手续、恣意妄为,已构成非法抢夺罪;高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带一帮警察、连吃带抢,如土匪下山、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8.烟台“六一零”迫害年轻法轮功学员毕建红

烟台芝罘区法轮功学员毕建红,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被烟台“六一零”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济南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被恶警恶人长期酷刑折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毕建红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济南女子监狱怕承担责任,将其送回家。

烟台“六一零”得知毕建红身体恢复后,伙同济南女子监狱企图收监继续迫害,毕建红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晚毕建红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遭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恶警绑架,第二天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上午济南女子监狱恶警将毕建红劫持回济南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毕建红在监狱为抵制迫害,只能绝食。但是,在济南警官医院继续遭到更加残酷的迫害。不知医院给她打的什么针,打上后浑身特别难受,不能行走。三月十七日,监狱突然电话叫来家属。此时,毕建红整个人已脱相,全身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家人见状极度悲痛,号啕大哭,要求放人。狱方说已与烟台“六一零”联系过,烟台“六一零”坚决不同意收,并说就让她在医院呆着给她打针。烟台“六一零”抓人那么积极,当得知人被迫害成生命垂危后,不但不尽快放人,反而坚决不同意收,并说就让她在医院呆着给她打针。 最终,毕建红还是活着出来了。

9.烟台市“六一零”绑架、抢劫古稀老太刘玉凤

八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烟台市芝罘区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凤老太太在街上向行人讲真相,被恶人构陷,烟台市芝罘区六一零头子高岫带人绑架了刘老太,把她羁押在辖区派出所,强行从包里翻去了钥匙,然后又亲自带了两辆警车和四、五个人,在明知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打开门,闯入刘老太家,有恃无恐地乱翻,抢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大法书籍等物品。

在绑架劫持的过程中,先到的两名派出所警察在后面追刘老太太。正好面对一条农贸街市,摆摊和买东西、乘凉的人很多。刘老太边跑边喊:警察抓好人啦!法轮大法好!

这突来的一幕,吸引了路人的目光,人们呼啦围上来,由开始的惊讶转为同情。围观的人很快多起来,听着老太太讲修大法的好和中共迫害大法的邪恶。人群中有的说:法轮功真行,七十多岁的人还能跑,身体真好。警察抓人家干什么,放着正经事不干。有一个人问:你哪个大学毕业?说的真好。有认识刘老太的街坊也在帮着说。

刘老太太边讲边跑,边跑边讲。有的人跟着听,有的是新围拢来的,所到之处拥挤不堪,俩警察也只能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刘老太后来跑上了公共汽车,警察也跟上了车。最后六一零头子高岫的车来啦,在他的指使下,终于把刘老太绑架到派出所。

前后持续了四十多分钟,老太太喊大法好,揭露邪恶,喊了讲,讲了喊,嗓子都累哑了,围观市民达数百人。

高岫带人非法抄了刘老太太的家,回到派出所又问这问那,还让其签字,均遭到刘玉凤的严词拒绝和斥责。她一再给高岫等人讲善恶有报的道理,让其归还抄家的物品。高岫一再狡辩,并捂着肚子说肚子疼,腿也被狗咬了。

当晚八点刘玉凤被送回家中。

中共邪恶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十二年来,刘玉凤多次被绑架到派出所、洗脑班、拘留所,被恶党人员撬门进屋抓过两次,被高岫亲自带人非法抄家三次。刘的丈夫龙连政工程师于二零零七年被邪党迫害离世。生前也多次遭绑架,并被关过王村劳教所迫害。

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绑架老太太,私闯民宅,公开抢走私人物品的土匪强盗行径,也只有在中共恶党当权下的国家才会发生。

10.龙口市国保大队、“六一零”一伙绑架法轮功学员

龙口市国保大队龙口六一零恶警伙同各镇派出所恶警,挟持各乡镇大队书记,于四月十一日早晨五点至八点,在龙口各地同时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砸门、翻墙、爬楼、砸窗,并将家中钱、银行卡、私人物品抢走,导致这些家庭妻离子散,初步统计直接损失达四、五十万元,使这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其中苗春荣家开的装潢店损失惨重,银行卡有二十多万元和近十万元的现金,被洗劫一空。苗春荣的婆婆,一个原本开朗、矍铄的老太太,受不了失去媳妇和孙女的痛苦,于四月十四日服农药自杀身亡。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东城区张家沟的刘延翠、慕香顺,行凶单位:东莱派出所;
西城区的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训亮、唐平夫妇,苗春荣、王选母女,唐祝龙、袁玉芹,行凶单位:龙港派出所;
东江镇的隋玉红、王明亮、黄彦夫妇,庄淑花,行凶单位:东江派出所;
下丁家镇的李秋梅,行凶单位:下丁家派出所。

被非法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东城区的于克新、陆莉克(女)夫妇,家里窗户玻璃被砸,恶人破窗而入,抢走多本大法书籍。东城区张家沟的非法轮功学员王燕也被非法劫持,但于当天回家。

这样大规模有预谋的绑架案在龙口一共发生过三次,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一次性绑架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到淄博王村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第二次是二零零六年江泽民来龙口看南山大佛导致龙口市大规模的绑架大法弟子案;最为严重的是这一次,给以上十二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四、烟台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恶行

1.山东莱州市公安局长郭世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原莱阳市公安局长郭世海,从莱阳披着“铁包公”的外衣,来到莱州市任公安局长以来,为展示他的威风,不断迫害法轮功。开会扬言:法轮功到处发资料,又贴,又写信,抓到狠整。

郭世海布置各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多次到处张贴,抓法轮功学员的有奖邪恶条例,毒害世人。导致一些恶人为得到钱,构陷法轮功学员。在郭世海来到莱州,不到半年时间,就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送往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分别关押在店子洗脑班,莱州看守所,拘留所非法迫害。不让学员睡觉、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进行折磨,让学员供出其他学员,并到学员家非法抄家。

店子洗脑班成立以来,用尽各种邪恶的手段,迫害了很多法轮功学员,他们犯下了重罪,还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诬蔑和仇视法轮功,并继续诱惑百姓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阻止世人明白真相。其实,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邪党反对“真善忍”,才是反人类、反人性、反宇宙的真正邪教!

也许今朝欢歌宴舞,说不定明朝就大难临头。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错失万古缘。十年荣华易过,一日苦难难熬,善恶有报,谁人能逃。无论你是高官,还是腰缠万贯的富豪,关键时刻什么也没有命重要。在法轮佛法弘传寰宇的当今,人间处处佛恩浩荡。谦卑地尊敬佛法,善待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退出中共邪教,定会有好的未来。

2.山东莱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宋华君的恶行和恶报

在中共迫害一群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过程中,一些警察尽管知道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却为了升官、发财等一己之私,充当邪党迫害的工具。然而,虽然是“上面”让干的,可是他们行恶招来的苦果,还是要自己去吞食。

二零一零年,山东莱州市的机关、企业、街头巷尾,人们议论最火爆的一件事就是:“公安局长双规啦!”此人就是显赫一时的莱州市邪党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宋华君。

宋华君不吸取前任局长孙松君、副局长顾立平等做恶多端而被赶下台去的教训,紧跟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上任以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积极安排布置公安局“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等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零四年宋华君上任以来,在他的直接和间接指挥和授意下,莱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一百三十多人被非法拘留、劳教和判刑。

尤其是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宋华君更是赤膊上阵,亲自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并指挥和授意“六一零”、国保大队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区、单位层层监控、“盯人防守”,约有三十名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劳教和判刑。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陈香莲、董春花、卢秀敏、吴秀丽、林东胜、任秀云、卢希耀、李洪森、李晓燕、巧智等人;被非法判刑的有: 官泽美、任学永、徐光华、潘玉军、任月巧、翟启娥、徐亚明、董晓坤、韩振平、刘伯福、李玉富、孙守玉、宋尚国、张宝环、王学菊、吕建国、任永秀、巧风等人,他们有的被拖到太阳底下暴晒,有的长时间不让睡觉,有的被毒打、上大挂等酷刑逼供,有的被勒索钱物,多数被非法抄家,被绑架,非法关押的人则更多。

宋华君在莱州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冤假错案、造成了一家又一家的人间悲剧。使莱州成为当时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县级市之一。

中国人常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宋华君终因行贿受贿、乱搞男女关系、与黑社会勾结、吸毒等恶行而被双规,被撤销一切职务,被解押到外地强制解毒,其家庭也破裂了。

其实,这只是上天给宋华君的一个警告。有些一味参与迫害的人,恶报来临时,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的例子,莱州市也很多,明慧网已登载了很多,可注意查看。

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大法真相,不再参与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一个人做好事和坏事都是给自己做的,做善事积福报,做恶事有恶报,这是天理,是人的力量和观点改变不了的。选择善良是珍惜自己人生的幸福,也是珍惜自己的未来。善待别人,也是善待自己。三思吧,为了你的家人,更是为了你自己。

3.山东海阳市恶警于正高的罪行

山东海阳市公安局“六一零”恶警于正高,男,四十八岁,东村镇大磊石村人,自从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他为了升官发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海阳市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被勒索钱财上百万,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在他的参与下:海阳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直接迫害致死。现将他在近一年多的恶行公布于下。

梁耀敏原是海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她修大法之前一身病,已经不能正常上班生活,外号“棺材秧子”。梁耀敏修大法后身心健康。七二零后曾多次被非法关押,拘留。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并被单位无理开除。零七年七月,恶警于正高及李伟伙同烟台恶警再一次绑架了她,于年底被烟台市牟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济南女子监狱受迫害。二零一一年七月中旬非法判刑到期,家人去接没接着,被于正高提前劫持到招远洗脑班继续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八点左右,于正高带领方圆派出所警察开三辆警车到亚升公司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锡民、张在福与一名工人(常人)被绑架,工人宿舍被翻的一片狼藉。当天该工人强烈要求回厂上班,被放回,但是精神受到强烈刺激,身心受到伤害。王锡民被以治安拘留非法关押在海阳拘留所,张在福已被送回老家。恶警于正高执意要非法劳教王锡民,结果造成王锡民被劳教一年。这种为个人名利,而不惜损害他人的行为,令警察都嗤之以鼻,都暗暗骂他。

于正高还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单位骚扰,名曰:走访。还到村里法轮功学员家骚扰,顺便勒索。

以上所说只是于正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这十几年来,他做的坏事实在太多,说都说不完。他与“六一零”恶人狼狈为奸,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刑讯逼供、洗脑、罚款、恐吓、劳教、判刑等卑鄙手段,无耻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已犯下滔天大罪。再不悔改,后悔晚矣!

五、迫害佛法者必遭天谴

“善恶有报是天理”,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让人遭报不是神的目的,恰恰相反,这是神对人的慈悲,警醒世人反省自己的过失,从中醒悟,以后做好。清醒的人能够明辨是非,而糊涂的人为了一己之私,或贪恋权财、或迫于淫威、或怕自己吃亏、或固执己见,但却找来种种借口,对神的警示置若罔闻,一味地在作恶的路上走下去,等待他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有人说:我也没遭报啊,我的官职还提升了。有这样一句古训:“作恶必灭,作恶不灭,前世有余德,德尽即灭;为善必昌,为善不昌,前世有余殃,殃尽即昌。”相信大家能够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生命不是用来做赌注的,官职与身家性命相比,但愿人人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信我们再看看以下示例,这是突破中共重重封锁通过明慧网报道出来的,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一万多事例中我们较熟悉的:

◆最新信息:邪党中央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副市长王立军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风光多日。这不,一下就都免职了,下一步,肯定会有更严厉的惩处在等着呢。

◆江泽民的帮凶,掌握全国财经大权的黄菊,拨出国库收入四分之一,用来迫害法轮功。结果怎样,自己早早地踏上了不归路。

◆中共邪党国家民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牟本理主管迫害法轮功,他一贯紧随中共在本系统大面积、长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恶行已经殃及其家人,六年前他妻子因病换肾无救,死时才五十多岁。这本是上天给牟的警示,让其停止作恶。但牟本理深受无神论毒害,不知悔悟,最终遭恶报,身患肺癌,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癌病折磨了七个月后,被结束罪恶的生命。在对牟的长篇祭词中,中共邪党对他领导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主管打压法轮功一字不提,讳莫如深,继续欺骗大众。

◆中央电视台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虻二零零八年遭胃癌折磨,自己都主动不让抢救了。在极度痛苦中死亡,才四十七岁。

◆前些年播放污蔑诽谤法轮功新闻解说最多的罗京,二零零九年也身患绝症死亡,才四十八岁。死前满嘴溃疡,连喝水都要先喷麻醉药——哪儿犯罪,哪儿遭罪。

◆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报道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任长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车,车上其他三人都没有事,但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撞死了,而且死后一直闭不上眼。她自己的妹妹都说她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了;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在其妻离奇车祸毙命的四年后,突发脑溢血而亡,死时45岁;而执导电视剧《任长霞》的资深副导演聂春申也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凌晨突发急病去世。——红祸真是害人哪。

◆山东省副省长蔡秋芳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由于积极反对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二月,蔡秋芳一跃升为副省长,负责文教管理。在蔡当政的四年多时间里,山东省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长期监控,电话监听,洗脑,劳教,坐狱等各种迫害,受尽非人的折磨。 蔡在二零零四年患肝癌,但蔡不知这是谤佛法的报应,继续行恶,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死亡,时年四十九岁。

◆烟台司法局原副局长张建中,五十岁左右,二零一一年某天因饮酒过度,突发心脏病死亡。他原任烟台海阳市公安局局长,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海阳法轮功学员人数不多,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罚款的人数比例却很大。张建中迫害善良,不得善终。

还有,我们仅以烟台海阳市、招远市、莱阳市为例,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恶报(关于栖霞市善、恶报实例,已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刊登在明慧网《山东省栖霞市善恶报应实例》中,可查看)

(一)山东烟台海阳市发生的几例恶报事实

1.拘留所所长赵新礼患急性肝病暴死

赵新礼原是海阳市拘留所所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他对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的法轮功学员态度极坏,并辱骂殴打学员。法轮功学员向他讲真相,告诫他不要迫害,否则会有报应,他不相信,并口出狂言说不怕报应。二零零四年,身体一向健康的赵新礼患急性肝病死去,死时才五十多岁。这真是害人害己啊。

2.“六一零办公室”头目邵文兵翻车受重伤

原海阳中共邪党市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邵文兵,为了私欲,死心塌地地做中共邪党的帮凶,迫害众多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在他的授意下,善良的人们被致死、折磨、劳教 、长期非法关押,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邵文兵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亲自驾车行至桃村附近,方向盘失灵而翻车,摔断七根肋骨,内脏胃部等移位,伤势危重,后住进海阳市人民医院。

3.里店派出所警察孙明义遭遇车祸身亡

孙明义是海阳市里店派出所警察,曾在黄崖派出所工作过。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初期,他因受中共谎言蒙蔽迫害很卖力,为此得到了二百元奖金。不久,即二零零零年初,四十出头的他就遭遇车祸身亡。

4.“六一零”副主任徐东升作恶 妻儿遭殃

徐东升,自二零零一年任海阳“六一零”副主任以来,积极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从经济上的迫害到身心上的摧残,从预谋大抓捕到亲身执行,他都是最主动的。法轮功学员一 直善劝他不要追随中共作恶,可他不思悔改、一意孤行。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七日,其九岁的儿子在车祸中丧生;而在此之前的三年中,其妻患乳腺癌,一直做化疗。

5.原海阳市委副秘书长徐镇锁罪恶累及家人

原海阳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徐镇锁,协同邵文兵作恶,罪恶累及家人:医院确诊其母亲、姐姐及妻子的姐姐都得癌症。

(二)招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现世现报部份案例

1.宋书琴 招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女,47岁,几年前在莱西市遭遇车祸,送医院抢救,动过脑部手术。

宋书琴原是招远市玲珑镇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九九年中共非法打压法轮功后的二零零一年春,宋书琴挤进了招远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恐怖组织,因狠毒的折磨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组织编排假新闻污蔑法轮功,被中共头目青睐,最后终于踏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捞了个梦寐以求的副局长当。那次车祸后,宋书琴精神看起来发呆,与以前大不一样。

2.王永选 招远市总矿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恶党党委书记,男,50岁左右,因积极参与配合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底得骨癌。现一只腿被截肢,曾经去美国治疗,后在北京化疗。被病魔折磨的痛不欲生。据说王永选在住院治疗期间,曾经叫妻子拿来大把大把的钱烧掉,并喃喃自语“钱有什么用!”是啊,命都快没有了,钱有什么用啊!

3.招远杀害赵金华的凶手张海遭恶报,恶行殃及家人,其子几年来患脑瘤花钱无数,于2004年底死亡。

4.招远市毕郭镇西沟子村恶党书记单玉龙,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零以后,他仇视大法,安排专人撕大法资料和标语,监视、举报并亲自带领邪恶之徒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正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单玉龙打扑克时突然倒在地上,他自己说得脑溢血了。抢救无效死亡,五十多岁。

5.招远市毕郭镇小下坞村人杨立敬,六十岁左右。他受邪党谎言毒害,极力反对妻子、儿子及亲友炼法轮功,他举报自己的儿子三次,举报自己的妻子两次。他姐姐和外甥从外地回来,他将儿子、妻子、姐姐、外甥及邻村一法轮功学员共五人一块举报了。二零零二年,杨立敬在路上走着,从后边来了一辆汽车,他一头扎到车底下被压死。

6.贾世达,男,招远市张星镇小贾家村邪党支部书记,任职以来不做好事,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后,贾世达跟随邪党“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到派出所诬陷法轮功学员。到法轮功学员家勒索钱,如不给钱,就叫“六一零”来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慈悲给他讲真相,他不听, 二零零八年骑摩托车把腿撞断了,还不悔改,继续做坏事,结果二零零九年一月初八晚上,在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撞在本镇曲家村村碑上。头都撞烂了,当场死亡。

7.招远市夏甸镇勾下店村人曹仕贵是村治安员。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零以后,紧跟恶党迫害、监视法轮功学员,给邪恶通风报信。二零零三年的一天几个人赶集一块坐别人的拖拉机回家,别人都下车了,唯独他再坐一会儿。还没到该下车的地点,他就从拖拉机上跳下,结果钻到了拖拉机下被压死。

8.招远市星镇圈子村前任恶党书记庞崇臣在任期间,对该村进京上访的、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巨额罚款(连八十多岁的老太太都被罚款五百元),断电、断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庞崇臣还办报诽谤大法师父与大法,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在无知中参与了迫害。庞崇臣本人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得癌症死亡,年仅五十八岁。

9.杨立志,男,四十多岁,原大吴家派出所副所长,大秦家人。曾多次亲手毒打法轮功学员,对于法轮功学员劝善时讲的真相置若罔闻,并和所长刘奎一多次绑架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无度榨取法轮功学员的钱财。一天晚上杨开着警车去喝酒,回来的路上警车的油管破碎,醉醺醺的他竟然用打火机去照明,结果一下子点着了油管并导致警车着火。杨在烈火中被烧得奄奄一息,勉强被抢救过来,在医院里痛苦得死去活来。当地的百姓都知道杨是因为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遭了恶报,才招来焚身之火。

10.王宏成,男,三十多岁,原大吴家派出所司机,齐山镇立甲疃人。本来作为一个司机,干好本职工作,开好车就行了。但生性恶毒的王宏成,竟然多次主动对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一次王用脚狠狠踢后仓村的女法轮功学员,竟然把一双崭新的皮鞋都踢烂了。王宏成的恶行很快引来天怒,不仅赔上了自己的性命,也殃及了全家。

二零零五年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艳阳高照,烈日炎炎之程度比七月酷暑有过之。下午二点左右,正是当地百姓都在睡午觉的时候,忽闻“轰”的一声巨响,响声惊醒了周围三四个村的村民。原来王宏成和他岳父偷偷卷鞭炮贩卖,正当王用铁锨收药的时候,由于天太热再加上摩擦,瞬间引爆了堆在家中的一大堆鞭炮药。一声巨响之后,整个房子瞬间变成废墟。王宏成,以及妻子,岳父,小姨子一起被炸死。

11.吕文玉,男,五十多岁,原大吴家乡果树站站长,齐山镇邹格庄村人。七二零后紧跟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他经常到他分管的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要求法轮功学员一天向他家打两次电话汇报,否则,有的被抓去非法关押,有的送洗脑班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希望他不要迫害好人,他不听。二零零六年,吕文玉脑中长瘤,切除一个又长出两个,后来脑中长满了瘤,已不能做手术,瘫痪在床。

我们绝不希望恶报再一次发生,但命运掌握在你的一念中。大法慈悲而威严,绝不可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罪。

(三)善恶有报是天理--莱阳

莱阳市行恶者得恶报事件是很多的,仅举几例:

1.山东莱阳市户籍警迫害大法 终丧命且殃及家人

孙寿福,山东省莱阳市谭格庄镇派出所户籍科警察,深受邪党毒害,跟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寿福曾开车到两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一年的小麦,共计五、六千斤,并对两名学员每人勒索了二千元。

二零一一年腊月,孙寿福开别人的车到城里买东西。在半路与车相撞,孙寿福开的车翻入路边河里(河面结冰)并燃烧。孙寿福当场被火烧死,只剩下一条腿,死无全尸。其妻摔断三根肋骨,送进医院。

2.居委会主任编造文艺节目诋毁大法,车祸而死

莱阳市城厢办事处公园路居委会主任陈敏瑜为追求“上级”表扬,经常编造一些栽赃、丑化、诋毁大法的文艺节目到处表演,屡劝不听。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乘坐汽车,中途下车解手返车时,被高速驶来的汽车撞飞,死的很惨,年仅五十四岁。

3.莱阳中心医院纪委书记杜胜德夫妇双双死亡

莱阳中心医院前纪委书记杜胜德在职期间极力配合邪党疯狂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曾多次亲自带人抓捕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并送至看守所、公安局及莱阳市精神病医院(现称心理康复医院)进行迫害,还致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妻子高翠琴(同属中心医院职工)也积极协助其夫监视法轮功学员并为其出谋划策。

夫妻二人一直敌视法轮功,从不愿听法轮功真相,经常言语攻击污蔑法轮功。高翠琴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突发脑溢血死于家中厕所。杜胜德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中旬因癌症死亡,死时六十周岁,刚刚退休。

夫妻双双死于中共迫害法轮功周年(七月二十日)之际,可见善恶必报、天理昭然。

4.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人员多厄运

于跃进,莱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刚刚内退,突发脑溢血离世,年仅五十四岁。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他的妻子姜丽娜遭遇车祸身亡,当时已血肉模糊,难以辨认。二零一零年,于跃进刚同一名比他年轻许多的女子结婚,不料他就匆匆病逝。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于跃进一九九九年升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其任务就是专职迫害法轮功。于跃进在任期间,带手下四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怀抱待哺婴儿的年轻妈妈,有家人病重需要照料的家庭妇女,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还有的孩子被迫辍学,有的人被迫失业。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于跃进开办洗脑班长达九年。迫害之事做了无数,人性全无,自然招来恶报缠身。

于跃进之死绝非个案。莱阳“六一零”副主任宋顷光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酒后突然身亡,才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六一零”成员郭文兴办理退休手续不到一年,突发脑溢血死亡。郭妻子不久也因癌症去世。这些“六一零”人员突如其来的死亡难道是巧合吗?

被中共无神论洗脑的于跃进以为,他干的是一份能升官发财的工作,却没深想一步,他其实充当了被中共直接利用的打手,是这个罪恶链条的一环,干的是迫害善良、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蠢事。而他放纵自己人性中贪婪冷酷的一面,更直接酿成了许多家庭的灾难,更何况迫害的是修炼人,当然承受相应的果报也就成为必然。

直接参与迫害的官员和警察们,你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其实你不也是被利用和驱使的“工具”吗?上级的命令和驱使能成为你们开脱罪责的借口吗?执行迫害命令时有正式文件吗?符合哪条法律?“上边”为啥都是口头密令,不准记录?以前的书面文件都要收回或命令你们全部销毁?将来清算罪恶时,你说上边叫我干的,你能拿出证据吗?有谁能替你承担那些罪责?为了自保,你的同伙或许会成为你所有罪行的直接指证人,出来指证你。你若不信,就看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一下共产党的杀人历史吧!

中共一向擅长“卸磨杀驴”的把戏。中共发动的无数次政治运动,都是利用一些人去整另一些人,一旦党要自保时,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文革刚刚结束时候,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马上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此外还清查出文革中“表现积极”的警察七百九十三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而不了了之。文革中的许多打手们被定为“三种人”清除。为中共拉磨的,有哪一个能有好下场呢?

山东省烟台市的迫害还在继续着,烟台市的政法委、市委书记在哪里?这些迫害的发生,你们都是有责任的、绝对脱离不了干系的。郑重提醒你们千万不要忘记古训:善恶必报,只待来早与来迟;至于“听命于上级”之说,请看这段话:《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条已经堵死了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天灭中共”已成定局。中共邪党现在就象一列开往万丈深渊的死亡列车,那些还在执行着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任务的人,留给你们的机会已经不多了,请赶快跳下死亡列车,迅速作出明智的选择吧。——我们真诚的希望你们不要选择“替罪羊”的命运。

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调查组织

目前世界上为法轮功呼吁的正义之声越来越强,全世界众多的民主国家都在谴责发生在中国的这场迫害。国际上早已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调查组织”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那些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以及愚弄百姓、造谣诬陷的文化打手都将会被记录在案,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附:现任部份职责部门的主要任职者的职务和电话:(区号:0535)

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31号 金海创业大厦B412号(原新天地大厦B座4楼)邮政编码264000;

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杜永刚 值班室电话:0535-6789925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执法督查科、综合治理工作科(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牌子)、基层指导科

烟台市610办 值班室电话:0535-6789925

实有人员名单:

谭
谭 伟(烟台市政法委书记)

姜忠勤
姜忠勤:曾任招远市委副书记、政法副书记,于2006年调任烟台市委610主任,现任烟台政法常务副书记 宅电:0535-8236878,办:0535-6789698,手机:13706458666

副主任:孙继云(610副头目,办公电0535-6789929手机13806389156)

李世翠(610副头目,办公电0535-6789626手机15865647999)

秘书科长:衣文松(办公电0535-6789925手机13853513736),

时光、李兵建、逄秀国、孙建刚、刘德宽、宋文字、李学平、袁明园、田克庆、沙河汀、李更卿、
赵风涛、姜兆林、孙厚良、王升杰、王志刚、张克春、曲 卫、李 宁、郝 颖、宫玉晓、孙晓冬、
张成吉、韩新宇、李连栋、包信勇、车泽林、董序言

烟台市公安局:(电话区段为0535-6297001-0535-6297199)

局长孙云波:0535-6297125、0535-6297101,15905351777宅0535-6885811

副局长室:0535-6297103,0535-6297104,0535-6297105

副局长 韩良波:13305359915,0535-6297102

副局长 杨志顺:13805356666

副局长都建军:13306451399,宅0535-6633366

烟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0535-6297139,0535-6297140

雷兴华
雷兴华,烟台市公安局,兼任中共烟台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书记
13306382099,宅0535-6657296

贾桂玉:13808900898,宅0535-2117293

彭照家:13863811966,宅0535-6250296

陶志峰:13806386935,宅0535-6676955

烟台市公安局法制处(批劳教的部门)

宫钦松(处长)18660061101;王建武(副处长)18660061102;李兰波18660061103;

杨明波18660061105 赵玉玲18660061106 林天明18660061107 初洁18660061109

姜海荣18660061112 吕帅18660061113 鞠涛18660061115 吕庆峰18660061117

肖程月18660061118

烟台看守所:所长:李崇海18660061601 副所长:徐明娜18660061605

主要成员:李成、修京文(市劳教所所长)、尚仁恒、李京波、孟庆运、于春志、李洪强

烟台福山看守所 所长:马传军 13188779555

监察举报类

山东省国家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电话0531-12388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庆祥街19号 其它通信地址: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察厅(邮政编码:250001);举报电话:0531-86925055。

孙运河
孙运河,烟台市公安局长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政委

杨志顺
杨志顺,烟台市公安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任 中共烟台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正县级)

都建军
都建军,烟台市公安副局长 烟台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兼)

时光
时光,烟台市政法委副书记
李兵建 烟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 电话: 0535-6891337

中共烟台市纪委 烟台市监察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 烟台市纪委信访室、烟台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电话:0535—6789575邮政编码 264003

主要成员:董仁利、丛培明、步延增、王明洪、高继强、孙少军、冯希源、唐功俭、李玮、修光胜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烟台市莱山区监察局副局长王洪强 莱山区枫林路24号 6891565邮政编码264003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审理室、案件检查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

人员名单:殷广春 隋松臣 韩慧彦王洪强 吴 文 田大中 陈 斌 初乐芳 韩子涛 郭文训 杨田胜

法院类

烟台市中级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联系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尹佐海为烟台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电话6676110 邮箱ytzyjjz@163.com

内设主要:监察室、立案庭05356676027、行政审判庭(挂赔偿委员会办公室05356676098)、审判监督庭05356676116、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人员:邹川宁(院长书记)、孙茂岐(副院长副书记,办公电话6676159 住宅电话6669699 手机13808907699)、陈荣芳(副院长办公电话6676139 住宅电话6260649 手机13605457079)、郭京兰(副院长办公电话6676138 住宅电话6619669 手机13805356008)、张跃华(副院长13505350356)、田彬昌(纪检组长办公电0535-6676109宅电0535-6096286)、张才亭(政治部主任)、王克杰(执行局长)、王加松(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6676051 住宅电话6633168 手机13808903958 传真6676333)、曹守泽(办公室副主任)、姚广民(办公室副主任)、张健(办公室副主任)、王新良(办公室副主任)、

杨英风(立案庭庭长手机13605355690)、赵秀红(立案庭副庭长13356961699)、杨波(行政庭副庭长手机18660512008)、王善刚(刑庭庭长13792508709)、吴卫灿(刑事庭副庭长13505355703);盖柏先(少刑庭庭长13361398889)

刑事、行政法官:梁科兴、高克义、孙振敏、王善刚、于徐东、朱兵、刘林、张津祜、周淑美、逢志坚、季福壮、王树奎、纪华伦、陈晓彦、栾焕炯、李 青、盖元夫、林治保、张振良

检察院类

烟台市检察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烟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办公电话:(0535)3011001 手机13853528999 电话:(0535)3011000 传真:(0535)3011027 E-mail:admin@jcy.yantai.gov.cn

主要部门:侦查监督处05353011116 公诉处 05353011155渎职侵权检察局 05353011199 民事行政检查处 05353011255控告审告检查处05353011277

主要人员:

李栋梁(办公电话3011002 住宅电话6916866手机13306380002):莱阳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李建新同志主持市院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市院日常事务,分管政治部、预防处、行装处、山东省检察官学院烟台分院。

郝忠禄(办公电话3011003 住宅电话6089996手机13306389996):牟平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分管反渎职侵权局、技术处。

张其斌(办公电话3011005 住宅电话6916966手机13708909736):栖霞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分管驻所检察室、监所处、民行处、控申处。

傅延威(办公电话3011006 住宅电话6916899手机1358983366):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分管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刘长安(办公电话3011008 住宅电话6670166手机13806455488):荣成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李栋梁同志负责处理市院日常事务和分管宣传教育工作,分管办公室、警务处。

李京波:女,乳山人,烟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分管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

丛修胜:招远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李栋梁同志分管预防工作,主持反贪局工作。

连峻峰:栖霞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刘长安同志分管重要文件起草工作,主持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处、督察办和包村、联系企业工作。

刘绮文:女,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

刘德平:牟平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丛修胜同志主持反贪局工作,分管侦查处、指挥办。

姜玉清:荣成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兼反渎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张其斌同志分管有关办案工作,主持反渎职侵权局工作。

高进:乳山人,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工作:协助傅延威同志分管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

其他人员名单:潘锡海、姜修健、宋镇藤、侯珍宗、隋天泰、欧大力(办公室主任电话3011020 住宅电话6642510手机13053589617)、徐冲、孙延杰、宋刚(起诉15098566016) 、于相富(15505350035)、刘瑞伟(批捕13808909056)、王俊萍(13853517819)、辛本智(13953529627)、姜秀芳(13792512139)、 陈剑峰(13505350379)

李美兰(13863800208)、孙明继(15963578568)、徐平(13505452886)、邓银清(15505350228)、王晓红(13780900658)、刑一庭长吴为灿(13505355703)、刑二厅长王树奎(13963899698)、财政厅长矫玉增(13808905595)

政府、人大、政协类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 邮 编: 264003 电话:0535-6789700
烟台市市长 张江汀,副市长:郝德军、刘树琪、向和平、李淑芹、王国群、张广波(13905359923)、蔡国华、杨丽、杨秀庆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办公大楼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00号邮编:264000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旭华,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书记赵刚
内设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室、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室、市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室、市人大社会事业工作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室、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实有人员名单:葛枫安、徐崇旭、程建新、杨吉顺、王瑞祥、陈焕文、栾福章、郭英琪、衣建军、于丽娟等

烟台市政协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5号 电话:0535-6246944 传真:0535-6255384机关内设机构: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研究室、市政协委员工作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办公室。
实有人员名单:范庆梅(主席)、副主席:吕志海、戴绍琴、田明宝、张行如、祝发龙孙承贤、王式亮、李贤书、隋安臣

烟台市信访局 局长王克文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河路36号 邮 编: 264003
人民来访接待室: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东首 乘车5路、53路,莱山区建委站下。
联系电话:办公室 6789918 接访科 6789525 办信科 6789919 信息调研科 6789911
督查科 6789916 人民来访接待室 6789744

主要成员:张建生(市委副秘书长、局长、书记)、李丰波(副局长)、彭吉波(副局长)、王玉珍
(副局长)、侯书顺(副局长)、蔡学夫(办公室主任)

烟台市司法局 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邮 编: 264000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挂“148”协调指挥中心牌子)、法规教育科、监狱劳教工作科、装备科(挂财务审计科牌子)、政治处(挂警务处、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挂帮教安置办公室牌子)
局长、书记王洪涛 办公电话6668388 手机13808908896
副局长市劳教所第一政委韩世波 办公电话6242479 住宅电话6781080手机13905356886
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芝罘区环山路113号 Email:fff@fzb.yantai.gov.cn 公开电话:6631893 邮编:264000 ...
内设机构:秘书科、法制综合科、法制监督协调科、复议应诉科(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备案审查科
实有人员名单:宋长虹(6631865)、王 平6631895、卫 臻6631883、孙丽芸、姜志宏6631812、刘立新6601752、安建利、王承军、林长青、刘旭明、刘立志、谭 晓、孙 杰、曹积远、孟凡忠、孙秀凤、徐铭基、高福胜、李永臣、张万华、阎志涛、赵喜强
莱山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1号邮编:264005电话:6921038传真:6921082
莱山区法院院长张传臣电话 6921036邮箱 1syjj@163.com
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庭
人员名单:孙光 刘靖涛 王惠 傅家亮 谢明明 周伟 姜学成 王志强 李光辉 刘嘉 宋立军 王红 姜华 姜召良 王鹏 徐桂霞 孔梁 张义高 王绍华 侯德山 朱淑杰 唐茂群 高绪波 宋述正 陈维海 冀文佳 毕建桐 许春莲 胡海宁 陈欣 陈卓 刘青春 贺彩云 王珊珊 刘晓凤 王丹 刘晓婷 李小红 王爱青 王健 张纯山 权文德 朝长江 孙玮琳 张华军 宋城承 孙震 王彦博 郑港 焦向东 程晓娜 杨伟丽 刘尔盛 王增伟 于翠红 王云 肖继 张崇涛 苏兴 张体杰 于健 王涛

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 地址在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36号 邮政编码:264003。
检察长王宏伟,联系电话:3011607,
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与其合署办公)、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9个科、室、局、队。
人员名单: 逄增明 伊剑峰 张杰 宋丽红 张梅芝 张杰 陈新建 吕韶黎 王继进 冯永华 吕小莉 李春文 刘金红 闫永虹 王春业 隋永波 宋爱军 毛严斌 于春堂 金欣 张军 孙晓蕾 王薇 朱峰 罗彬 米晓芳 杨金龙 徐春杰 于淼 姜玫 邹娜 张颖伟 赵磊 高艳 孙丫雯 张磊 胡庆军 张明青 于 华 王延军 李涛 谭飞 王毅
烟台市莱山区政府地址:烟台市 枫林路24号 电话:(0535)6891550 邮编264003
内设机构:秘书科、行政科、文管科、信息调研科、督查科、综合科、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人员名单:邴兴波 王隆尧 葛卫华 朱春红 周永壮 于本涛 郝晓亮 栾 亮 金帅 战世刚 裴宁波 宋文杰 徐京 何东 夏建新
莱山区政法委地址:烟台市枫林路24号 邮编264003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执法督查科
人员名单: 孙海山 田源 谭剑钊 刘淑英 高淑丽 单磊 戴鹏伟 于康平 唐功翔
莱山区司法局地址:.烟台市枫林路24号 电话:(0535)6891579邮政编码264003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基层工作科
人员名单: 王钟国 王文海 张宇 杨英丽 蔡小妮 李希瑞 孙军利 陈菲 郝维杰
莱山区人大地址:枫林路24号 电话:(0535)6891567邮政编码264003 人员名单:姜远强 姜志东 梁中秋 徐远 林永胜 曲敬财 马佃友
莱山区政协地址:枫林路24号 电话:(0535)6891568邮政编码264003主 席:史兴雨 副主席: 徐志京、许日文、王莉莉、刘殿波、郝明生 办公室主任孙寿波
莱山区信访局地址:枫林路24号 电话:(0535)6891077邮政编码264003内设机构: 接访科、办信科,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人员名单: 姜家庚 刘平 王爱敏 丁华信 敬辉
烟台莱州市政法委员高孟强的手机号:13562519467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六一零”头子高岫手机:18660078113
烟台海阳市公安局“六一零”恶警于正高,宅0535-3237420、手机13455583398、警务通18660075879;
现在居住在南修家村,其子于海欣现在上学。

蓬莱市法院地址:蓬莱市黄海路 邮编265600,电话:0535-5615574
蓬莱法院刑事副院长 刘安健 0535 5612672, 13708910965
蓬莱法院刑事庭长 张洪飞 0535 5616993, 13963859126
蓬莱政府保卫科刘兴军:13573593382
龙口迫害主谋:国保大队长王之东13854528286、王琪13589880077。
龙口市东莱派出所:0535-8788138,所长室:0535-8788131
龙口市龙港派出所:0535-8788116,
龙口市东江派出所:0535-8788894
龙口市国保大队:0535-8788821,0535-8788746
国保成员

阎加运:13705356186
郭富兑:15053588869
吕明杰:13963836857
王琪(一直行恶):13589880077
邹林:0535-8788782

龙口市张家沟拘留所:0535-8788786,0535-8788767
所长 王庆东:13395455588
龙口市看守所:0535-878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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